总统华总二荣字第10300121273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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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华总二荣字第10300121272号令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3 年8 月1 2 日
华总二荣字第1 0 3 0 0 1 2 1 2 7 3 号
2014年8月12日
总统华总二荣字第10300121274号令
本作品收录于《总统府公报 (民国103年8月20日)
总统府公报第7154号第16至17页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灾救护大队成功分队小队长王中,敏卓贞毅,恬和诚悃;少岁投身军警行列,矢志护民报国。卒业陆军军官学校专科班,嗣通过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任事高雄市消防局前镇分队,戮力地震倒塌抢救,悉心风灾复原扶助;精进紧急拯护职能,保障民众生命安全,敬业弗迁,劳瘁罔辞。曾获颁内政部消防署三等三级消防荣誉章殊荣。讵意民国103 年7 月31 日夜间,执行高雄市石化气体外泄事件救灾勤务,驰援防护救难现场,措办灾害应变处置,不幸舍身殉职。匡持协济,蹈危履险;抱义抒忠,矩范足式,应予明令褒扬,用彰勤荩,而表遗徽。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江宜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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