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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琉球国志略 (赵新)/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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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续琉球国志略
卷之二
作者:赵新

詹事府右赞善赵新恭辑

封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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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案:琉球入贡,始于明洪武五年;受封,始于永乐二年。前明贡无常期,本朝始定为二年一贡;该国王遵行,世不失职。封自康熙二年,至今凡八次。其在嘉庆十四年以前者,已详前“续志”。兹谨录嘉庆十五年尚灏受封以来如左:

嘉庆十五年庚午秋,尚灏遣耳目官向国柱、正议大夫蔡肇业表贡方物,并遣官生陈善继、马执宏、毛世辉、梁元枢四人入监读书。

十七年壬申秋,遣耳目官向谨、正议大夫毛廷器表贡方物。

十九年甲戌秋,遣耳目官向斌、正议大夫郑嘉训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大小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二十一年丙子秋,遣耳目官毛维宪、正议大夫蔡次九表贡方物。

二十三年戊寅秋,遣耳目官毛维新、正议大夫郑克新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二十五年庚辰秋,遣耳目官向邦正、正议大夫蔡肇基表贡方物。

道光元年辛巳秋,遣王舅向廷谋、正议大夫郑文洙庆贺宣宗成皇帝登极,表贡方物,并进香贡;常例外,加赏各色八丝缎、砚、玉器、珐琅炉、瓶、盒、珐琅椀、磁器、玻璃器等件。

二年壬午秋,遣耳目官毛树德、正议大夫王士惇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御书匾额、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四年甲申秋,遣耳目官向廷楷、正议大夫梁光地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六年丙戌秋,遣紫巾官马开基、正议大夫梁文翼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八年戊子秋,遣耳目官毛世辉、正议大夫杨德昌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年庚寅秋,遣耳目官向国壁、正议大夫王丕烈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二年壬辰秋,遣耳目官向永昌、正议大夫郑择中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四年甲午秋,尚育遣耳目官向如山、正议大夫红泰熙表贡方物。

十六年丙申秋,遣耳目官向大烋、正议大夫孙光裕表贡方物,兼请袭封。

十七年丁酉秋,遣翰林院修撰林鸿年、编修高人鉴充正副使往封,王世子尚育遣陪臣郑良弼至闽接封。

十八年戊戌夏,林鸿年等至国,谕祭故王尚灏、册封尚育为王。秋,尚育遣王舅翁宽、紫金大夫杨德昌随同谢封,表进方物;并遣耳目官章鸿勋、正议大夫林奕海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九年己亥春,鸿年、人鉴回京,代奏请官生入学。

二十年庚子秋,遣耳目官向国鼎、正议大夫林常裕表贡方物,【本年钦奉上谕:琉球改为四年一贡。特遣王舅向邦正、正议大夫郑元伟奏请照旧间年进贡,随蒙允准。】并遣官生阮宣诏、郑学楷、向克秀、东国兴四人入监读书。向克秀回至闽,病故。

二十二年壬寅秋,遣耳目官向绍元、正议大夫魏恭俭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二十四年甲辰秋,遣耳目官毛嘉荣、正议大夫郑元伟表贡方物。

二十六年丙午秋,遣耳目官向元模、正议大夫梁必达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二十八年戊申秋、尚泰遣耳目官向统绩、正义大夫郑元觐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三十年庚戌秋,遣王舅夏超群、正议大夫毛有增庆贺文宗显皇帝登极,表贡方物,并进香贡;常例外,加赏各色八丝缎、砚、玉器、珐琅炉、瓶、盒、珐琅碗、磁器、玻璃器等件,又加赏蟒缎、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咸丰二年壬子秋,遣耳目官毛种美、正议大夫蔡士俊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御书匾额、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四年甲寅秋,遣紫巾官向邦栋、正议大夫毛克进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六年丙辰秋,遣耳目官向有恒、正议大夫阮宣诏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八年戊午秋,遣耳目官翁俊、正议大夫阮孝铨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宇、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年庚申秋,遣耳目官向志道、正议大夫郑德润表贡方物。

同治元年壬戌秋,遣耳目官向启元、正议大夫林长隆表贡方物。

同治二年癸亥秋,遣王舅马文英、正议大夫毛克述庆贺皇上登极,表贡方物,并进香贡;常例外,加赏御书匾额、各色八丝缎、砚、珐琅炉、瓶、盒、玉器、珐琅碗、玻璃器、瓷器等件。

三年甲子秋,遣耳目官东国兴、正议大夫毛发荣表贡方物,兼请袭封。

四年乙丑秋,遣詹事府右赞善赵新、内阁中书舍人于光甲充正副使往封;王世子尚泰遣陪臣至闽接封。

五年丙寅夏,赵新等至国,谕祭故王尚育,册封尚泰为王。秋,尚泰遣王舅马朝栋、紫金大夫阮宣诏随同谢封,表进方物;并遣紫巾官毛文彩、正议大夫魏掌治表贡方物,兼谢赏赐御书匾额。

六年丁卯春,新、光甲回京,代奏请官学生入学。

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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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谨案:谕祭、册封各典礼,经前使汪楫更定;此后,并无增改。其追封一节,亦经前使齐鲲酌定举行,备载前“续志”。兹概不录。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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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嘉庆十七年至道光四年,那霸四邨、【若狡町邨、西东两邨、泉崎邨。】唐荣二邨【大门邨、久茂地邨。】岛中人等【凡那霸人氏寓居唐荣邨中者,号“岛中”。】各建学校,置讲课之法。四时,那霸官亲临各学稽察勤惰;总理司、长史等亦于四时按临岛中乡学,稽察劝励。

学校有六:一在若狡町邨,曰学馆;一在西邨,曰讲馆;一在东邨,曰学舍;一在泉畸邨,曰学道馆;一在大门邨,曰教馆;一在久茂地邨,曰教舍。各设讲解师一员、【唐荣人充之。】主取官一员,中取笔者各二员。凡邨中冠童皆入学,讲习“四书”、“小学”等书。

政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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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前“续志”,无增革。

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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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谨案:前“续志”于球国官制未及详载;今从该国“官职录”,备载如左:

王府北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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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相,一员。【其府有紫巾大亲官一员、座敷大亲官三员、与力役三名、右笔一名。】

法官司,三员。【各府有与力役各三名。】

紫巾御物奉行官,三员。【各有吟味官一员。】

御锁侧官,一员。【即司宾耳目官。】

御双纸库理官,一员。【即典宝耳目官。】

平等侧官,一员。【即司刑耳目官。】

泊池头官,一员。【即管泊耳目官。】

吟味官,五员。【即赞议官。】

评定所笔帖主取官,一员。

笔帖式,九名。【考试用之。】

帐当主取官,一员。

笔帖式,十名。

王府下库理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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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之紫巾官。【无额数。】

番之座敷官。【无额数。即察侍纪官。】

当官,十二员。【即遏闼理官。】

势头官,九员。

里之子官,十二员。

筑登之官,九员。

王府内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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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大亲官,一员。【法司兼任。】

紫巾大亲官,三员。

座敷大亲官,三员。

御近习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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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近习头,一员。【不拘品级。】

御近习官,九员。

笔帖式,六名。

御内原台所【又云内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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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夫庖丁,一名。

王府南宫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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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巾御书院奉行官,三员。

侍讲官,一员。【不拘品级,选学优者充之。】

御书院当官,三员。【即遏闼理官。】

侍读生员。【不限人数。】

御右笔主取官,一员。

御右笔官,六员。【考试任之。】

御茶道,六名。【又云茗史。】

御物当役,二名。

里之子官,十二员。

御料理座【又云典膳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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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屋子,二名。

笔帖式,二名。

膳夫庖丁,六名。

大台所【又云供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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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屋子,二名。

笔帖式,二名。

膳夫庖丁,三名。

御道具库理【又云宴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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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屋子,一名。

笔帖式,一名。

医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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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师,六员。【又云御医者。】

候补医师,二员。

王府贮药所【又云纳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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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笔帖式,二名。

小笔帖式,二名。

王府世系图座【又云御系图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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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奉行官,一员。

紫巾奉行官,一员。

中取官,三员。

笔帖式,三名。

高所【又云赋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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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巾奉行官,一员。

中取官,三员。

大屋子,三名。

笔帖式,六名。

勘定座【又云核实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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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巾奉行官,一员。

中取官,二员。

大屋子,六名。

笔帖式,九名。

米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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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屋子,二名。

笔帖式,二名。

御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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圉师,一员。【又云御别当。】

笔帖式,一名。

大美御殿【国王副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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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大亲官,一员。【法司兼任。】

紫宫大亲官,二员。

座敷大亲官,一员。

中城御殿【即世子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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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大亲官,一员。【法司兼任。】

紫巾大亲官,三员。

侍讲官,一员。【不拘品级,选学优者充之。】

座敷大亲官,四员。

侍读生员。【不限人数。】

与力官,六员。

右笔官,二员。

里之子官,三名。

御小姓,三名。

圉师,一员。【又云御别当。】

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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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巾奉行官,一员。

讲解师,一员。【总理唐荣司选荐,或入监官生为之。】

训诂师,一员。【总理唐荣司考荐,或入监官生为之。】

中取官,二员。

笔帖式,二员。

三平等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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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师,各一员。【总理司考荐之,或入监官生为之。】

奉行官、中取官、笔帖式,各二员。

总横目。【即观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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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巾总横目官,一员。

座敷总横目官,二员。

笔帖式,二名。

三平等小横目【即巡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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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巾小横目官,各一员。

座敷小横目官,各四员。

笔帖式,各十名。

大与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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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巾奉行官,一员。

中取官,二员。

笔帖式,二名。

寺社座【又云理梵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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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巾奉行官,一员。

中取官,二员。

笔帖式,二名。

锻冶奉行所【又云铁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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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冶奉行官,一员。

笔帖式,一名。

瓦奉行所【又云司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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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奉行,一员。

笔帖式,三名。

贝折奉行所【又云嵌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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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折奉行,一员。

笔帖式,二名。

普请奉行所【兼掌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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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请奉行,一员。

大屋子,一名。

笔帖式,二名。

山奉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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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巾奉行官,一员。

中取官,二员。

笔帖式,三名。

平等所【即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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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奉行官,一员。【法司轮流掌之。有审理,则会议;取决国相而后奏行。】

平等侧官,一员。【即“前录”耳目官四员内一员。】

吟味官,一员。【即“前录”吟味官五员内一员。】

大屋子,三名。【即毘那官。】

笔帖式,三名。

取纳座【即征课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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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北、三府:

取纳奉行,各一员。

笔帖式,各五名。

久米府【一云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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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大夫总理唐荣司,一员。

紫金大夫。【无额数。】

正议大夫。【无额数。】

中议大夫。【无额数。】

长史,二员。【遇册封,添设二员。】

属役笔帖式,二名。【遇册封,添设二名。】

都通事。【无额数。】

副通事。【无额数。】

通事。【无额数。】

秀才。【无额数。】

若秀才。【无额数。】

讲解师,一员。【主考试,或入监官生为之。】

训诂师,一员。【主考试,或入监官生为之。】

副训诂师,一员。【主考试,或入监官生为之。】

著作文章总师,一员。【主考试,或入监官生为之。】

著作文章师,二员。【主考试。】

著作文章副师,一员。【主考试。】

汉字主取官,一员。

汉字右笔官,一员。

汉字相附官,二员。【主考试。】

汉字加势官,一员。【主考试。】

通书主取官,一员。【主考试。】

通书相附官,一员。【主考试。】

通书加势官,一名。【主考试。】

那霸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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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霸官,二员。

笔帖式,二名。

亲见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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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屋子,三名。

笔帖式,三名。

船手【即董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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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屋子,二名。

笔帖式,二名。

那霸藏三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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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屋子,各二名。

笔帖式,各二名。

册封添设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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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务司、承应所、掌牲所、供应所、

理宴司、书简司、评价司、管贽司、

理座司、掌录司、掌仪司、把门官、管马司。

奉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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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封法司王舅,一员。

谢封紫金大夫,一员。

进贡谢恩紫巾官,一员。

进贡副使正议大夫,一员。

谢封使者,一员。

朝京都通事,二员。

在船都通事,二员。

才府,二员。

官舍,二员。

存留通事,一员。

胁通事,一员。

王舅通事,一员。

紫金大夫通事,一员。

大笔者,四名。【又云大文。】

胁笔者,二名。【又云小文。】

与力,七名。

仪者,一名。

总官,二名。【又云少长。】

船头,二名。【又云直库。】

属岛在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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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山在番,一员。

笔帖式,二名。

八重山在番,一员。

笔帖式,二名。

各郡在番。【不拘品级。】

各岛在番。【不拘品级。】

各属府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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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头代,各一名。

首里大屋子,各一名。

大掟,各一名。

南掟,各一名。

西掟,各一名。

各县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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掟,各一名。

太平山土官【即麻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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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良头目,一名。

下地头目,一名。

砂川头目,一名。

首里大屋子,五名。

八重山土官【一名北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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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垣头目,一名。

大滨头目,一名。

宫良头目,一名。

首里大屋子,四名。

冠带簪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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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从一品。【彩织缎帽,锦带,金簪,端青袍。】

正、从二品。【紫绫帽,龙蟠黄带,正二品金簪、从二品金花银柱簪,端青袍。】

正、从三品。【黄绫帽,龙蟠黄带,银簪,端青袍。】

正、从四品。【黄绫帽,龙蟠红带,银簪,端青袍。】

正、从五品。【黄绫帽,杂色花带,银簪,端青袍。】

正、从六七品。【黄䌷帽,杂色花带,银簪,端青袍。】

正、从八九品。【大红绉纱帽,杂色衣带,银簪,端青袍。】

百姓。【红布帽、绿布帽,青花布带,铜簪,蓝袍。有功者银簪,黄䌷帽,端青袍。】

府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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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谨案:该国但有王宫,无官廨。国有大政,则自国相、法司以下咸集议于王宫,退则归私宅。王宫外,有世子府第、有天使馆、有天使旧馆。旧馆分设七司,以待封使。此外,则有二那霸公馆:一在旧使院前,一在天使馆东下天妃宫左。皆深邃宏敞,为差办管理那霸钱谷、狱讼二官公所。均详载前“志略”。

祠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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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详载前“续志”,后无增建。

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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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案:该国自久濡圣化,渐有华风。前“续志”所载“国俗”,有昔有、今无者,悉为更正,入“辨误”条中。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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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谨案:琉球自尚巴志合三山为一至今,国中制度,臣民均恪守前规,无卓卓可纪者。即间有一、二穆行,经该国王照例旌奖,亦无实在事迹可稽。其或以著作名者,亦祇古近体诗;例归“艺文”,兹不复载。

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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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载前“续志”,兹不录。

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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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谨案:封舟自五虎山开洋,历来皆用乙针,或参用辰卯;今则专用辰卯。自五虎至马齿,三、四日可到,极为稳便。国朝使汪楫、周煌、李鼎元、齐鲲等各有纪录,备载前“续志略”,兹不具列。谨载道光十八年并此次前后针路如左:

道光十八年五月初四日,五虎门放洋,午未风,用辰针。申刻,过竿塘;二更,西见东砂;三更,未风,用卯辰针。初五日未刻,南见半架山。初六日,酉戌风,用卯针。未刻,取钓鱼山。申刻,取久场岛。酉刻,巳风,用卯辰针。近晡,转辰巳风。初更,转午方,用卯辰针。初七日黎明,取久米赤岛。酉刻,申酉风,仍用卯辰针。初八日黎明,西见姑米岛。申刻,见马齿山。酉刻,湾泊那霸洋面。初九日辰刻,进那霸港。

道光十八年十月十二日,那霸港开洋;寅卯风,用酉针。未刻,风转丑方,仍用酉针。酉刻,过马齿山。十三日,子风,用酉戌针。辰刻,取姑米岛;四更,丑风,仍用酉戌针。十四日,风止,舟停。四更,亥子风起,仍用酉针。十六日辰刻,子丑风,用酉戌针;三更,寅风,用戌针。十七日二更,辰巳风,用酉戌针。十八日,子丑风,仍用酉戌针。辰刻,见中华外山。未刻,见南杞山,用未申针。十九日午刻,过定海;未刻,进五虎门。

同治五年六月初九日卯刻,放洋;未风兼西,用辰针。【船由上向驾驶,故用辰针。】午刻,转正南风,用辰针;过竿塘。申刻,过东涌、东沙洋面。初十日,转西南风,用辰针。申刻,过半架山。十一日,转午风,用卯辰针。酉刻,过钓鱼山。戌刻,过久场岛。亥刻,用寅卯针。十二日卯刻,转午未风,用卬辰针。午刻,转巳午风,用寅卯针。未刻,过久米赤岛。申刻,风停。是夜,转巳午,微风。十三日,风停,船顺流而行。是夜亥刻,起丑风,用卯辰针。十四日,丑风,用卯辰针;夜同。十五日,转卯风,用辰巳针。辰刻,见姑米山。十六日,转寅卯风,用巳午针。申刻,驶近姑米山。酉刻,该岛有小船数十只来引;三更,进姑米山前寄碇。十七日卯刻,起碇;巳刻,进兼城港口下碇。申刻,起未申风,正西南,起碇开行。戌刻,风停,船流不定。至十八日辰刻,开放大炮;该岛又有小船前来挽带。因海潮冲进,不能近山,小船亦难前驶。十九日,随流二百馀里。申刻,起午未风,船向姑米山驾驶。【此时向山而行,未用针。】二十日,午未风,加巾顶,驶近姑米山。【因见午未风色顺利,即向马齿山驾驶。】二十一日辰刻,到马齿山;酉刻,抵那霸港收泊。

同治五年十一月初十日,登舟。巳刻,自那霸港开洋;丑寅风,针向酉。申刻,过马齿山。酉刻,丑风,针向辛戌。夜子刻,风暴。十一日未刻,丑风,针向辛戌。十二日,丑风,针向戌。夜子刻,丑风,针向辛戌。十三日,丑风,针向辛酉。未刻,丑风,针向辛酉。十四日,丑风,针向辛酉。夜子刻,丑风,针向坤申。十五日,子丑风,针向坤申。夜子刻,至四藇寄碇。

灵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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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谨案:琉球自通贡以来,封使远涉重洋者,靡不仰藉神庥;历蒙佑助,得以往来无滞。前“续志略”所载红光、鱼、鸟诸瑞,使于复命日据实陈奏,辄邀温旨裦锡恩纶。

臣新等幸膺斯役,于到闽日遵照旧章,迎请天后、尚书、拏公各行像在船保护诏敕。于五年六月十九日舟抵球界之姑米外洋,连日因风帆未顺,水深不能下碇。是日适值暴期,断虹现于东北;午后,黑云陡起,海色如墨,一舟皆惊。等谨焚香,默祷天后、尚书、拏公并本船所供苏神各神前。入夜,墨云四散,仰见星光,阖舟额庆。又于十一月初十日自球返棹放洋,是夕复遇暴风,巨浪山立,越过船顶,船身几没,复触礁沙,势极危险。等复于神前虔祷,化险为平。此皆仰赖圣主洪福;而来往保护诏书、龙节,亦资神力。等溯查历届册封事竣,例得为天后、尚书、拏公请加封号或赐匾额,此次仍请照旧颁发。惟木船所供苏神,未列祀典;等查询闽省士民,据云:‘神苏姓、名碧云,系福建同安县人;生于明季天启年间。读书乐道,不求仕进。晚年移居海岛,洞悉海道情形;海船均蒙指引平安。殁后,于海面屡著灵异;兵商各船,均祀香火。每岁闽省巡洋,偶遭危险,一经吁祷,俱获安全’。此次复屡叨护佑,可否按照海神之例,一并颁给匾额,用答神庥?寻得旨允行。  

识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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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续琉球国志略”上、下二卷,先君子于同治五年奉命为正使,归舟馀暇,纂录成书。缘乾隆间,有翰林院侍读周煌所纂“志略”、齐北瀛太守有“东瀛百咏”,而林勿村中丞所著录者未见。恐钜典煌煌,散佚无考;故定著“续琉球国志略”。其义例,悉仍前志云。不肖男濂、庆崧、庆椿、孙诒书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