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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茅山修葺户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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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茅山修葺户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6

眷言仙府,帝连洞宫。青坛旧居,缅想灵迹;紫台新宇,焕启真宗。式彰崇奉之诚,爰置修葺之户。尊师等副朕兹意,清静宝持也。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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