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书类编故事/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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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癸瑶室[编辑]

履癸,夏桀名,得有施氏妹喜。有宠,所言皆从。为倾宫瑶台,殚百姓之财,肉山脯林,酒池糟堤。池可运船,堤可十里,一鼓而牛饮者三千人。殷伐之,遂亡其国(《史记》、《新序》)。

韩王营第[编辑]

赵韩王居涑水,谋营第宅。人阻之曰:“王居第足矣,不必再营多费。”王不听,乃遣人于秦陇市良材。及第成,为西京留守,已病矣。诏诣阙,将行,乘小车一游第中,邃如京师;至,捐馆,不复再来矣。此为多营妄费者之深戒焉(《涑水纪闻》)。

秉烛一览[编辑]

郭从义镇河阳,于洛中造大第,皆以香柏为之。文梓为梁,花石甃池,引水筑山,碾硙厩库亭阁,无不备具。第成,约费白金五十铤。次年,被召还都,暮抵其第,秉烛周览。时朝会有期,侵星而出,行至东都而卒,家人不能居。

升之过奢[编辑]

宋陈升之为相,治第于润州,极为宏壮,绵亘数百步。宅成,公已疾甚,唯肩舆一登西楼而已。人谓之三不得:居不得,卖不得,修不得(《笔谈》)。

高大门闾[编辑]

于公,东海郯人,为县狱吏。门闾坏,父老为治其门。曰:“少高大门闾,令容驷马、高盖车。我治狱多阴德,来尝有所冤,后子孙必有兴者。”至子定国,事汉宣帝为丞相,孙永为御史大夫,皆封侯(本传)。

第宅庳陋[编辑]

杜祁公衍,不事资产,退寓南都凡十年,第宅庳陋,居之裕如。出入从者才十许人,乌帽、皂绨袍、革带。亲故或言:宜为居士服。公曰:“老而谢事,尚可窃高士名耶?”(《言行录》)。

仅容旋马[编辑]

李文靖公沆为宰相,治第于封丘门内,厅事前仅容旋马。或言其太隘,公笑曰:“居第当传子孙。此为宰相厅事诚隘,若为太祝奉礼厅事则已宽矣”(温公《训俭》)。

不肯治第[编辑]

范文正公在杭州,子弟以公有退志,乘间请治第洛阳,树园圃以为逸老之地。公曰:“人苟有道义之乐,形骸可外,况居室哉?今吾年逾六十,生且无几,乃谋树第治圃,顾何待而居乎?吾之所患,在位高而退艰,不患退而无居也。且西都士大夫园林相望,为主人者莫得常游,而谁独障吾游夫?岂必有诸己而后为乐耶?俸赐之馀,宜以赒宗族。若曹遵吾言,无以为虑”(《逸事》)。

空馆女歌[编辑]

竟陵椽刘讽,夜投空馆。有三女郎至,歌曰:“明月清风,良宵会同。星河易翻,欢娱不终。绿尊翠杓,为君斟酌。今夕不饮,何时欢乐。”忽有黄衣人曰:“婆提王屈娘子速来。”女郎皆起。明旦,拾得翠钗数只(《幽怪录》)。

买宅得金[编辑]

魏郡张本富,卖宅与程应。应举家疾病,卖与何文。文先独持大刀,暮入北堂梁上。一更中,有一人长丈馀,高冠赤帻,呼曰:“细腰细腰。”应诺。“何以有人气?”答:“无。”便去。文因呼细腰,问:“向赤衣冠是谁?”答曰:“金也。在西壁下。”问:“君是谁?”答云:“我杵也。今在灶下。”文掘得金三百斤,烧去杵。由此大富,宅遂清宁。

抱瓮灌园[编辑]

子贡过汉阴,见一丈人为圃畦,凿隧而入,并抱瓮而出灌,用力甚多而见功寡。子贡曰:“有械于此,一日浸百畦,夫子不欲乎?”丈人曰:“奈何?”曰:“凿木为机,后重前轻,挈水若抽,数如沃汤,其名桔槔。”为圃者忿然作色而笑,曰:“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道之所不载也。吾非不知,羞而不为也。”子贡懑然而惭,曰:“始吾以夫子天下一人耳,不知复有斯人也。且子独不见大桔槔乎?引之则俯,舍之则仰;彼人之所引,非引人也。故俯仰不得罪于人”(《庄子》)。

园主不礼[编辑]

晋王献之高迈不羁,虽闲居,终日不怠。容止风流,为一时之冠。尝经吴郡,闻顾辟强有名园,先不相识,乘平肩舆径入。时辟强方会宾友,献之游历既毕,傍若无人。辟强勃然数之曰:“傲主人,非礼也;以贵骄士,非道也。失是二者,不足齿之伧耳。”便驱出门,献之傲如也,不以屑意。

视井生男[编辑]

妇人妊身,三月未满,著婿衣冠,平且绕井三匝,映水视影,勿反顾,必生男。陈成者,生十女。其妻绕井三匝,咒曰:“女为阴,男为阳。女多灾,男多祥。”绕井三日,不汲,及期,果生一男(《博物志》)。

百万买邻[编辑]

梁吕僧珍,字元瑜,为南兖州刺史。初宋季雅罢南康郡,市宅,居僧珍宅侧。僧珍问宅价,曰:“一千一百万。”怪其价贵。季雅曰:“一千万买宅,一百万买邻。”及僧珍生日,季雅往贺,函白钱一千,阍人少之,不为通,季雅强进。僧珍疑其故,自发之,乃金钱也。僧珍言于武帝,拜衡州刺史。

邻居占地[编辑]

杨玢仕蜀,至显官。随王衍归后唐,致仕,归长安。旧居多为邻里侵占,子弟欲诣府诉,玢批状尾云:“四邻侵我我从伊,毕竟须思未有时。试上含元殿基望,秋风吹草正离离。”子弟不敢言。

风吹灶凶[编辑]

李南少明风角,女亦晓冢术,为卷县民妻。晨诣爨室,卒有暴风,妇便上堂从姑求归,辞其二亲。姑不许,乃跪而泣曰:“家传术,疾风卒起,先吹灶突及井,此祸为女妇之爨者,妾将亡之应。”因著其亡日(《汉书》)。

祀灶解[编辑]

灶坏,炀者请新之,既成,又请择吉日以祀,告之曰:“灶在祀典,闻之旧矣。《祭法》曰‘王为群姓立七祀’,其一曰灶。达于庶人庶士,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饮食之事,先自火化以来,生民赖之,祀之可也。”说者曰:“其神居人之间,伺察小过,作谴告者。”又曰:“灶鬼以时录人功过,上白于天,当祀之以祈福祥。”此仅出汉武帝时方士之言耳,行之惑也。苟行君子之道,以谨养老,以慈抚幼,寒同而饱,均丧有哀。祭者敬不忘礼以约己,不忘乐以和心,室暗不欺,屋漏不愧。虽岁不一祀,灶其诬我乎?苟为小人之道,尽反君子之行,父子、兄弟、夫妇,人执一爨以自糊口,专利以饰诈,崇奸而树非,虽一岁百祀,灶其私我乎?天至高,灶至下。帝至尊严,鬼至幽仄,果能欺而告之,是不忠也。听而受之,是不明也。下不忠,上不明,又可以为天帝乎?

戒厕上相寻[编辑]

郭璞素与柏彝友善,每造之,或值璞在妇间,便入。叹曰:“卿来,他处自可径前,但不可厕上相寻耳;必,客主有殃。”彝后因醉诣璞,正逢在厕,掩而观之,见璞裸身披发,衔刀设叕。璞见彝,抚心大惊曰:“吾每嘱卿勿来,反更如是!非但祸吾,卿亦不免矣。”璞终婴王敦之祸,彝亦死苏峻之难。

焚经投厕[编辑]

后魏崔浩好非毁佛法,而妻郭氏敬好释典,时时读诵。浩怒,取而焚之,捐灰厕中。及浩得罪,被置槛内送城南,卫士溲其上,呼声嗷嗷,闻于行路。自宰司之被戮,未有如浩者,人以为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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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元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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