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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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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2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3号
S/PRST/1994/3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1994年1月18日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4号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1994年主席声明》和《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1994年1月18日举行协商后,以安理会成员的名义就题为“伊拉克与科威特间局势”的项目发表了以下声明:

“安全理事会成员按照第687(1991)号决议第21段的规定,于1994年1月18日进行了非正式协商。
“安理会主席在听取了协商期间所发表的各种意见后,认为并未一致同意已具备必要条件,可以如第687(1991)号决议第21段所述,改变该决议第20段所建立的制度。”

本作品来自联合国官方文件。此组织之政策为于公有领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献,以尽可能广泛宣传联合国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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