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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2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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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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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2年4月10日安全理事会第4511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中东问题,包括巴勒斯坦问题”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支持秘书长、俄罗斯联邦外交部长、美国国务卿、西班牙外交大臣以及欧洲联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2002年4月10日在马德里发表的联合声明(S/2002/369),由秘书长转送安理会的该联合声明已成为本声明的附件。安全理事会呼吁以色列政府、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和该地区所有国家与实现联合声明所述目标的各项努力合作,并坚持要求立即执行第1402(2002)号和第1403(2002)号决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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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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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俄罗斯联邦外交部长伊戈尔·伊凡诺夫、美国国务卿科林·鲍威尔、西班牙外交大臣何塞普·皮克以及欧洲联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哈维尔·索拉纳今天在马德里会晤。我们审查了中东不断升级的对抗,商定协调行动,以解决目前危机。

我们对目前局势,包括日益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和区域安全面临的与日俱增的危险表示严重关切。我们再次共同谴责暴力和恐怖主义,对无辜的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人丧生深表痛心,向死者和伤员家属表示最深切的慰问。我们认为,痛苦已过于深重,流血已过多,因此要求以色列领导人和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为其人民、区域和国际社会的利益采取行动,立即停止这种无理性的对抗。

在这方面,我们对最近有人从黎巴嫩跨越联合国确定的蓝线发动袭击的事件表示严重关切。我们四方要求所有各方尊重蓝线,停止一切袭击,尽力克制。不应听任冲突扩散,从而威胁区域安全与稳定。

联合国、欧盟和俄罗斯表示坚决支持国务卿鲍威尔的使命,并敦促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予以充分合作,协助他的使命,协助联合国、欧盟和俄罗斯继续努力恢复平静和政治进程。

我们重申,冲突不能以军事手段解决,并要求各方根据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42(1967)号和第338(1973)号决议以及作为1991年马德里会议基础的以土地换取和平原则,通过政治途径解决争端。我们重申支持布什总统表示的、安理会第1397(2002)号决议阐述的目标,希望看到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两国在安全和公认的边界内毗邻共存。我们热烈欢迎沙特王储阿卜杜拉提出的、得到阿拉伯联盟贝鲁特会议赞同的和平倡议,认为这是对实现包括叙利亚和黎巴嫩在内的全面和平的一个重要贡献。

为了推进我们的共同目标,我们重申必须按照安理会第1403(2002)号决议的要求立即全面执行安理会第1402(2002)号决议。我们要求以色列立即停止其军事行动。我们要求立即切实停火,要求以色列立即撤出巴勒斯坦各个城市,包括拉马拉,尤其是撤出阿拉法特主席的总部。我们要求以色列充分遵守国际人道主义原则,允许人道主义组织和服务全面通行无阻。我们要求以色列不要过度使用武力,并尽一切可能确保对平民的保护。

我们要求阿拉法特主席作为公认的、经选举产生的巴勒斯坦领导人,立即尽最大努力,制止对以色列无辜平民的恐怖袭击。我们要求巴勒斯坦权力机构采取坚决行动,在力所能及范围内采取一切可能的步骤,拆除恐怖主义基础设施,包括杜绝恐怖主义资金来源,并制止煽动暴力。我们要求阿拉法特主席充分利用他的政治威望,劝告巴勒斯坦人民立即停止对以色列人的一切恐怖袭击,并授权其代表立即同以色列恢复安全协调。

恐怖主义,包括自杀爆炸,是非法的,不道德的,对巴勒斯坦人民的合法愿望造成了重大损害,必须根据安理会第1373(2001)号决议的要求予以谴责。

我们要求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不再拖延地就津尼将军的停火提议达成协议。我们赞扬津尼将军迄今为达到这一目标所做的努力。

我们四方随时准备通过各方商定的第三方机制等途径,协助各方执行其协定,特别是特尼特安全工作计划和米切尔建议。

我们申明特尼特计划和米切尔计划必须得到全面执行,包括停止一切定居点活动。我们申明,必须立即、平行、加速推进近期、实际的政治进程,必须确定实现永久和平的一系列步骤,包括双方彼此承认、关系正常化和安全,结束以色列占领和结束冲突。这将使以色列能享有持久的和平与安全,使巴勒斯坦人民能安全、尊严地实现其希望和愿望。

为了支持这些目标,我们要求国际社会、特别是阿拉伯国家通过努力重建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的基础设施、安全和施政能力等途径,保持、加强和协助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我们还要求各捐助方和国际金融机构再次承诺向巴勒斯坦人民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并协助经济和体制重建。我们对各人道主义机构开展的勇敢努力表示赞扬。

我们同意我们四方需要在首长一级定期协商,不断审查中东局势。我们的特使将继续在实地努力协助各方停止对抗,恢复政治谈判。

2002年4月10日于马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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