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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622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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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621(2005)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622(2005)号决议
2005年9月13日安全理事会第5259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623(2005)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以往关于埃塞俄比亚与厄立特里亚间局势的各项决议和声明及其中所载的各项要求,尤其包括2005年3月14日第1586(2005)号决议,
强调坚决致力于通过联合国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特派团(埃厄特派团)发挥作用等途径支持和平进程,并坚决致力于全面迅速地执行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两国政府(下称“双方”)于2000年12月12日签署的《全面和平协定》和此前于2000年6月18日签订的《停止敌对行动协定》(分别为S/2000/1183和S/2000/601,以下合称“《阿尔及尔协定》”),以及双方根据《阿尔及尔协定》接受为具有约束力的最终裁定的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2002年4月13日划界裁定(S/2002/423),
强调埃塞俄比亚与厄立特里亚之间的边界如不全部标定,双方之间以及该区域就不能实现持久和平,
深切关注在执行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具有约束力的最终裁定方面仍然缺乏进展,埃塞俄比亚依然拒不接受边界委员会裁定中的大部分内容,
深为关切地注意到临时安全区的邻接地区仍然集结着大批军队,
审议了秘书长的报告(S/2005/553),并欢迎其中提出的意见,
注意到打破和平进程僵局的可选办法包括按秘书长在其报告第38段提出的建议,在适当时访问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以及召开签署《阿尔及尔协定》的见证方会议,
欢迎埃厄特派团为解决性剥削和性虐待问题采取的行动,尤其是努力通过培训防止这类行为,也欢迎为防治艾滋病毒和艾滋病采取的行动,
1. 决定将埃厄特派团的任务期限延长到2006年3月15日;
2. 核准按照秘书长的报告第11和42段的建议,将埃厄特派团的军事部分改组,包括在埃厄特派团现有的核定总兵力中增加十名军事观察员,并向排雷区的各方提供援助;
3. 吁请双方不要采取任何可能导致紧张局势升级的行动,并为此敦促双方认真考虑将部署的部队人数恢复到2004年12月16日的水平,更广义地说,不要彼此威胁使用武力;
4. 重申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对执行《阿尔及尔协定》和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的裁定负有首要责任,应充分利用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这一现有框架;
5. 吁请埃塞俄比亚全面接受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的裁定,不设任何先决条件,使委员会能够全面迅速地标定边界;
6. 又吁请双方不再拖延,全面执行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的裁定,为迅速进行边界标定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7. 注意到埃厄特派团与双方之间的合作气氛继续改善,吁请双方在埃厄特派团执行任务时迅速给予全面合作,确保埃厄特派团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并立即无条件地取消对埃厄特派团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和充分自由行动的一切限制和障碍,在这方面,也极力敦促厄立特里亚取消对驻在阿斯马拉的埃厄特派团宪兵的限制;
8. 敦促厄立特里亚与埃厄特派团协商,立即采取步骤,开通亚的斯亚贝巴与阿斯马拉之间的联合国直飞航班,重新开放阿斯马拉至巴伦图的公路,让埃厄特派团的车辆通行;
9. 吁请双方进行政治对话,致力采取进一步的建立信任措施,以便实现两国关系全面正常化,巩固迄今取得的进展;
10. 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境内一直粮食匮乏并可能导致局势更加不稳定表示关注,吁请会员国继续为人道主义和发展活动提供慷慨支助,加强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境内的粮食安全;
11. 吁请厄立特里亚解除对援助组织的作业所施加的一切限制,使其能够开展人道主义活动;
12. 决定继续密切监测双方为履行它们根据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和《阿尔及尔协定》所作承诺而采取的步骤,包括通过边界委员会采取的步骤,并审查对埃厄特派团的任何影响;
13. 秘书长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埃厄特派团切实遵守联合国对性剥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包括制定战略和适当机制,防止、查明和处理包括性剥削和性虐待在内的一切形式不当行为,加强对人员的培训,以防止不当行为并确保全面遵守联合国的行为守则,秘书长根据关于防止性剥削和性虐待的特别措施的秘书长公告(ST/SGB/2003/13),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并随时向安理会通报情况,敦促部队派遣国采取适当的预防行动,包括进行部署前提高认识培训,并采取惩戒行动和其他行动,确保发生此类行为时,全面追究本国涉案人员的责任;
14. 秘书长继续密切监测有关局势,根据和平进程取得的进展和对埃厄特派团作出的调整,审查特派团的任务;
15.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5259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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