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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2746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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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5(2024) 联合国安理会第2746(2024)号决议
S/RES/2746(2024)
2024年8月6日
发布机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2747(2024)
本作品收录于《Portal:联合国安理会2024年决议

第9699次会议以15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

联合国 S/RES/2746 (2024)

安全理事会 Distr.: General
06 August 2024

第2746(2024)号决议

2024年8月6日安全理事会第9699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

重申对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所在区域内各国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坚定承诺,强调迫切需要充分遵守不干涉、睦邻友好和区域合作等原则,重申刚果民主共和国对其自然资源的主权,

表示关切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暴力升级,使目前的人道主义局势和保护问题进一步恶化,注意到卢旺达和刚果民主共和国之间紧张关系持续存在,并注意到刚果民主共和国继续遭受外国和国内武装团体所致周而复始和不断演变的冲突和持续暴力之害,谴责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活动的所有武装团体,

注意到刚果民主共和国问题专家组2024年最后报告(S/2024/432),谴责外国向“3·23”运动和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任何其他武装团体提供军事支持以及外国未经授权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进行直接军事干预,要求停止这种支持并立即从刚果民主共和国撤出任何此类外部势力,又谴责特别是武装部队向某些武装团体、尤其是卢民主力量提供支持,要求停止这种支持并对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所有武装团体全面实施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进程,

确认自然资源非法开采、此类资源非法买卖以及军火扩散和贩运之间存在的关联是助长和加剧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冲突的主要因素之一,

欢迎刚果民主共和国和卢旺达在安哥拉调解下,于7月30日签署停火协定,并且决定实施解除卢民主力量作战能力计划以及制订部队脱离接触计划,呼吁可持续地停止敌对行动,此外强调必须消除冲突根源,必须通过对话和平解决争端,各方有义务尊重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而且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各种政治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相互协调和相辅相成,

呼吁所有各方加紧开展外交对话,采取实际步骤缓和局势并推动该区域旷日持久冲突的长期和平解决,表示支持所有旨在促成停止敌对行动以及为外交解决铺平道路的努力,包括支持特别是罗安达进程和内罗毕进程等区域和平进程以及联刚稳定团、大湖区问题特使办公室和国际伙伴发挥重要作用,

谴责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犯下的所有屠杀和暴行,敦促追究这些行为的责任,

最强烈地谴责一切针对联刚稳定团维和人员、工作人员、设施、物资、单位或车辆且可能构成战争罪的袭击以及在联合国维和人员基地附近使用和架设重型武器的行为,强调必须追究此类袭击行为人的责任,

欢迎为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南共体)驻刚果民主共和国特派团(南共体特派团)启动运作所采取的步骤,谴责对南共体特派团基地和人员实施的袭击,

表示注意到非洲联盟(非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在其2024年3月4日会议上通过的公报,其中同意部署南共体特派团,

表示注意到2024年6月28日秘书长致安全理事会的信,其中概述了联合国根据第2717(2023)号决议第20段向南共体特派团提供支持的可选方案,

表示注意到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2024年6月28日致函转递关于联刚稳定团第一阶段撤离的联合报告,

确认联刚稳定团已完成从南基伍撤出所有军警人员和大多数文职人员,标志着其第一阶段脱离接触的结束,

重申联刚稳定团在南基伍余留的文职人员特别注重保护平民以及移交包括关于儿童保护方面的知识、数据和能力建设,

重申联合国维持和平基本原则,包括当事方同意、中立以及非自卫和履行授权不使用武力,

重申联刚稳定团必须继续按照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全面执行任务,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武装冲突出现加剧的情形下利用一切可用手段,在其部署地区保护平民,并且有效应对武装团体构成的威胁以及其他安全威胁,

着重指出南共体特派团的行动必须完全遵循国际法,包括适用的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而且南共体特派团必须采取积极步骤,在其所有行动区尽量减少平民受伤害的风险,

强调战略沟通,特别是消除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方面的战略沟通,对联刚稳定团任务的执行以及其维持和平人员的安全和保障十分重要,

指出,南共体特派团全面投入运作以及其在创造安全环境和保护平民方面提供支持,是为了促进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的稳定,以及创造一个有利于成功开展当前区域和平努力的环境,

对南共体特派团的支持

1. 授权联刚稳定团根据第2717(2023)号决议第20段,以现有资源为限,通过在联刚稳定团部署地区内部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和技术援助以及使用联刚稳定团后勤资产和军事能力,为南共体特派团提供支持,以推进执行联刚稳定团的任务,同时适当顾及联合国人员的安全和保障,包括为此:

(a) 就保护包括妇女和女童在内平民、保护儿童、防止与冲突有关性暴力、防止伤害平民、军民协调、解除武装以及武器弹药管理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

(b) 通过联合国驻刚果民主共和国联合人权办公室,向南共体特派团提供全面的技术咨询和支持,以履行其遵守国际法,包括适用的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以及《非洲联盟和平支助行动合规和问责战略框架》的义务;

(c) 与南共体特派团协助使用联刚稳定团的航空和其他后勤资产,供进行南共体特派团部队的医疗和伤员后送;

(d) 与南共体特派团协调使用联刚稳定团的航空资产和装甲车辆,为南共体特派团部队的调动提供便利,但联刚稳定团不参与作战行动;

(e) 按照联合国相关政策,分享信息和维和情报;

2. 强调联刚稳定团是否向南共体特派团提供此类支持,由负责刚果民主共和国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兼联刚稳定团团长与联刚稳定团和南共体特派团部队指挥官密切协商后决定,且不影响联刚稳定团执行任务和战略优先事项的能力;

3. 强调联刚稳定团向南共体特派团提供这种支持不妨碍联刚稳定团的现有任务,包括保护平民和支持国家安全部队,重申任何此类支持都应在行动的所有阶段,包括在筹备、实施和审查阶段,严格遵守联合国人权尽职政策(人权尽职政策),此外促请南共体特派团与联合国充分合作执行人权尽职政策,包括为此确保相关监测和报告机制到位并发挥作用;

4. 促请南共体特派团部队派遣国和南共体特派团部队指挥官采取积极步骤,在其所有行动区尽量减少平民受伤害的风险,并确保在南共体特派团框架内开展行动的各自特遣队遵守最高标准的透明度、行为和纪律,按照非洲联盟的合规框架建立一个强有力合规机制,以防止、调查、处理和公开报告关于南共体特派团部队侵犯和践踏人权以及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指控;

5. 强调必须执行联合国对性剥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促请南共体特派团部队派遣国采取必要行动确保适当的行为和纪律,以防止和应对性剥削和性虐待,确保南共体特派团有妇女任职,提供关于儿童保护以及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的部署前培训和特派团内培训,提供安全、便捷的投诉机制,及时、彻底调查所有不当行为指控,采用以幸存者/受害者为中心的办法,追究行为人责任,在有可信证据表明某些部队普遍或整体存在性剥削或性虐待行为时遣返这些部队,并向受害者提供援助支持;

协调

6. 强调必须保护平民,确保联刚稳定团、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和南共体特派团之间工作连贯一致、相互协调、彼此互补和有效衔接,包括通过共享信息和确保其各自在联合行动协调中心的切实互动参与以及化解与布隆迪国防军和乌干达人民国防军的行动冲突,以确保联刚稳定团任务得到执行,此外强调在联合或单方面开展的所有行动中都需要履行义务,严格遵守国际法,包括适用的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

7. 再次促请各当事方与联刚稳定团充分合作,继续致力于使稳定团的任务得以充分、客观地执行,包括在整个撤离过程中,此外还重申必须继续遵守《部队地位协定》,包括允许联刚稳定团维和人员及其装备不受阻碍地进入和轮调;

逐步、负责任和可持续地撤出

8. 敦促联刚稳定团强化在南基伍向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移交责任的工作,并按照第2717(2023)号决议第22至28段的规定,借鉴从南基伍撤出过程中汲取的经验教训,继续联合规划稳定团逐步、负责任和可持续撤出的后续步骤,然后再开展下一步工作,包括在国家掌握强有力自主权情况下加快安全部门改革,此外秘书长与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密切协商,至迟于2024年11月在定期报告中提供有关这一事项的最新情况;

报告

9. 秘书长与南共体特派团密切协调,至迟于2024年11月15日向安全理事会报告南共体特派团的运作进展和执行部分第1段的执行情况以及遇到的挑战;

10. 南共体特派团至迟于2024年11月15日向安全理事会报告其活动,包括与联刚稳定团的协调情况;

11.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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