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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538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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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537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538号决议
1983年10月18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539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83年10月18日
第538(1983)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听取了黎巴嫩代表的发言,

回顾其第425(1978)426(1978)号决议及其后关于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的所有决议,

又回顾其第508(1982)509(1982)520(1982)号决议以及关于黎巴嫩局势的所有其他决议,

重申强烈支持黎巴嫩在其国际公认疆界内的领土完整、主权和政治独立,

研究了秘书长关于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的报告,并注意到报告中的结论和建议,

注意到黎巴嫩常驻代表给秘书长的信,

黎巴嫩政府的请求,

1.决定将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现在的任务期限再临时延长六个月,即至1984年4月19日止;

2.要求所有有关各方与联黎部队充分合作以全面执行其任务,即安全理事会第425(1978)号和426(1978)号决议以及各项有关决定中所规定的任务;

3.秘书长就这方面的进展情况向安全理事会提出报告。


第2480次会议以13票对0票,2票弃权(波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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