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二七二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决议二七二(一九六九)
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安全理事会,

  察悉大会于其第二十四届常会议程内列有关于修正国际法院规约之一项,

  案查依照国际法院规约第六十九条规定,安全理事会得向大会建议通过关于凡为规约当事国而非联合国会员国之国家参加有关修正规约之程序之规定,

  兹建议大会通过关于此种参加之下开规定:

  (a)凡为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而非联合国会员国之国家得在大会中以与联合国会员国同样之方式参加国际法院规约之修正;

  (b)国际法院规约之修正案得经本规约当事国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经本规约当事国三分之二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遵照本规约第六十九条及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对于本规约所有当事国发生效力。


第一五一四次会议通过。1


1 未经表决,通过。

本作品来自联合国官方文件。此组织之政策为于公有领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献,以尽可能广泛宣传联合国出版物。

根据ST/AI/189/Add.9/Rev.2第2条(仅供英文版),下列联合国文件在全球属于公有领域:

  1. 官方纪录(会议、逐字、摘要记录等);
  2. 带有联合国标志发布的文献;
  3. 主要设计通知公众关于联合国活动的公开信息资料(不含供销售的公开信息资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