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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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一九四七).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决议案

  作为审议联合王国与阿尔巴尼亚因科府海峡事件所起争端之首一步骤,

  安全理事会,

  决议:指派一由三人组成之小组委员会,审查关于上述事件之一切现有证据,并就此等证据所揭示之本案实情,至迟于一九四七年三月十日以前向安全理事会提出报告。

  授权小组委员会请争端当事国供给小组委员会所认为必要之其他情报,并请联合王国与阿尔巴尼亚代表对小组委员会之工作尽力予以协助。


第一一四次会议以八票对零通过,弃权者三(波兰、叙利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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