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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致汤尔和函(193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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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致汤尔和函(1935年12月28日)
作者:胡适
1935年12月28日

尔和先生

谢谢先生的信。八年的事,我当时全无记载。三月廿六夜之会上,蔡先生颇不愿于那时去独秀,先生力言其私德太坏,彼时蔡先生还是进德会的提倡者,故颇为尊议所动。我当时所诧怪者,当时小报所记,道路所传,都是无稽之谈,而学界领袖乃视为事实,视为铁证,岂不可怪?嫖妓是独秀与浮筠都于的事,而“挖伤某妓之下体”是谁见来?及今思之,岂值一噱?当时外人借私行为攻击独秀,明明是攻击北大的新思潮的几个领袖的一种手段,而先生们亦不能把私行为与公行为分开,适堕奸人术中了。

当时我颇疑心尹默等几个反复小人造成一个攻击独秀的局面,而先生不察,就做了他们的“发言人”了。

尹默诸人后来用种种方法排挤我,我只以不瞅不睬处之,因为我是向来不屑同他们作敌对的。

蔡先生与先生后来都有进步,都不似从前的狭隘了。先生在十五年有“何须想吃冷猪肉,不如钻进小花园”的打油诗,我读了大笑:“尔和先生进步了!”今读七八年日记,始知先生每日抄读宋明理学语录,始大悟八年三月之事,亦自有历史背景,因果如此,非可勉强也。

八年年底罢课之事,先生亦是为流言所误。当时蔡先生已来坐镇,何畏一个傅岳芬?我们只要能好好的办学校,他们那能动摇我们?不幸我们自己毁自己,不惜先后罢课至近二年之久就使北京教育界纪纲荡然,名誉扫地。此岂傅岳芬之过哉?汤和先生与马夷初诸人不明大体之过也!

来函说“冬间事弟亦不以为然”,然先生日记中屡屡提此事并记夷初之宣言是先生的手笔,以后许多文件亦皆出大笔。故我颇疑先生终是为理学书所误,自以为是,嫉恶如仇,故不免为夷初诸人所利用也。

此皆往事,及今思之,如同追思一个恶梦。然先生之日记实使我稍明了当日一般人的心理及其背景,可见史料之可贵。前书及此书,毫无责备贤者之意,不过略述鄙见,使先生略知当日一个旁观者的意见而已。狂妄之处,千万请先生原宥。匆匆敬贺新年。

胡适敬上廿四,十二,廿八夜

(收入《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