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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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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的函
自然资办函〔2020〕127号
2020年1月19日
发布机关: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网站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

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的函

自然资办函〔20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部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定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试行。试行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我部(国土空间规划局)。

联 系 人:张  辉  010-66562857

          谢秀珍  010-66558421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1月19日

附件: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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