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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指南(試行)》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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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指南(試行)》的函
自然資辦函〔2020〕127號
2020年1月19日
發布機關:自然資源部
自然資源部網站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

適宜性評價指南(試行)》的函

自然資辦函〔2020〕1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部組織相關單位,研究制定了《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指南(試行)》,現印發你們,請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中試行。試行中有關情況和問題及時反饋我部(國土空間規劃局)。

聯 系 人:張  輝  010-66562857

          謝秀珍  010-66558421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0年1月19日

附件:

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技術指南(試行)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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