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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砂糖平准基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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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砂糖平准基金条例 (前台湾省砂糖平准基金条例)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维基百科
条目:
砂糖平准基金
中华民国 55 年 1 月 28 日
制定10条
中华民国 55 年 2 月 10 日公布
总统制定公布全文 10 条刊
总统府公报
第 1722 号
中华民国 55 年 11 月 1 日施行
中华民国 62 年 8 月 21 日
修正前[台湾省砂糖平准基金条例]为本法
并修正第1, 2, 3, 4条
中华民国 62 年 8 月 30 日公布
总统修正公布第 1~4 条条文刊
总统府公报
第 2619 号
中华民国 63 年 6 月 28 日
修正第4, 9条
中华民国 63 年 7 月 9 日公布
总统修正公布第4及9条条文刊
总统府公报
第2753 号
中华民国 64 年 6 月 27 日
修正第4条
中华民国 64 年 7 月 8 日公布
总统修正公布第 4 条条文刊
总统府公报
第2909 号
中华民国 66 年 10 月 28 日
修正第4条
中华民国 66 年 11 月 8 日公布
总统修正公布第 4 条条文刊
总统府公报
第 3275 号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法律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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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中华民国55年制定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改名的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4次的法律
中华民国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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