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闻证误/卷2
目录 | 旧闻证误 | |
◀上一卷 | 卷二 | 下一卷▶ |
仁宗天圣元年正月壬午,度支副使陈尧佐兼知制诰。故事,知制诰皆先召试于中书,尧佐预修真宗实录,特免试焉。 〈出李焘长编〉 按,叶梦得避署录话,本朝知制诰,循唐制不试。雍熙初,太宗以李文靖公沆与宋湜、王化基为之。化基上章辞不能,乃使中书并召试制诰二首,遂为故事。宋元宪撰掖垣丛志言,梁周翰老于文学,杨亿望实素著,尧佐以与修实录,皆免试焉。欧阳公谓有国百年,不试而命者才三人,盖误也。其后苏子瞻、刘贡父、许冲元、邓温伯亦不试而除。
章懿之崩,晏殊撰志文曰:“生女一人,早卒。无子。”仁宗恨之。及亲政,内出志文以示宰相,吕文靖解之,上默然,乃命殊出守金陵。如许公保全大臣,真宰相也。及殊作相,八王疾革,上往问疾。王曰:“叔久不见官家,不知今谁作宰相?”上曰:“晏殊也。”王曰:“此人名在图谶,胡为用之?”上并记志文事,欲重黜殊。宋祁草麻力争之,乃降二官,知颍州。词曰:“广营产以殖私,多役兵而规利。”以他事罪之,殊免深谴,祁之力也。 〈出苏辙龙川别志〉 按国史,明道二年三月,章献崩。四月乙未,宰相吕夷简判澶州,执政晏殊等五人皆迁一官。罢恐非缘志文事也。是时,许公例罢去,安得救解元献耶?庆历四年正月,燕王薨。九月,晏公乃罢相,实用蔡君谟、孙之翰章疏也。“殖私”“规利”亦章疏中语。文定所记二事皆误。
曾布云,晏元献当国,宋子京为翰林学士,晏爱宋之才,雅欲旦夕相近,遂税一第于旁近,迁居之。遇中秋启宴,召宋,出妓,饮酒赋诗,达旦方罢。翌日,晏罢相,宋当草词,颇极诋斥,至有“殖私”“规利”之语。方子京挥毫之际,宿酲尚在,左右观者亦骇叹。 〈阙书名 出魏泰东轩笔录〉 按,“殖私”“规利”章疏中语也。元献实以九月十二日罢,去中秋远矣。苏子由谓景文救解元献,曾子宣谓景文诋斥晏公,二者皆误。
明道二年七月,有诬谏官阴附宗室者。往时孙祖德知谏院,范仲淹为左司谏,不知宗室谓谁,当考。 〈出李焘长编〉 按,范文正自开封贬知饶州,吕夷简执政,以仲淹尝密请立皇太弟侄,此景祐三年四月事也,距明道才三年耳。 〈长编宝元元年亦载此事。〉 岂谮者之言,久已先入耶?
往时学士入札子不著姓,但云学士臣某。先朝盛度、丁度并为学士,遂皆著姓以别之。其后遂以为故事。 〈出欧阳修归田录〉 按,学士年表,盛文肃景祐二年已迁参知政事,明年丁文简始入翰林,二公未尝并直也。
仁宗时一岁大旱,时相希温成旨, 〈时相谓贾文元。〉 请出宫人以弭灾,上从之,雨未应。上问台官李柬之,柬之曰:“惟策免之议未行耳。”是夕锁院,时相出判北京,雨遂霔。 〈出王巩闻见近录〉 按贾文元之罢,用中丞高文庄之议也。文元与正肃公不协,数争事上前。文庄谓大臣廷争为不肃,则雨不时若,因而罢之。国史所载如此。
庆历中,郑天休诸公复会李氏第,既退,达晓,道遇李翰林造朝,事遂喧传,言者论之。宰相吕许公曰:“臣观赴会者姓名,皆举朝贤俊,安得许多人代之?愿召至中书戒励。”上从之。既召诸公,无一人至者。 〈出王巩闻见近录〉 按庆历元年五月庚午,权三司使叶清臣知江宁府。辛未,参知政事宋庠知扬州,枢密副使郑戬知杭州。时宰相以庠、戬、清臣皆同年及第,而并据要地,以为朋党,故出之。此仁宗实录中语也。时吕公位昭文,定国之言为吕公地耳。然郑文肃、宋元宪皆已执政,可召之戒励耶?
张安道云,吕申公免相,晏元献为政,富郑公自西都留守入参知政事,深疾申公,乞多置谏官以广上听。上方向之,而晏公深为之助,乃用欧阳修、余靖、蔡襄、孙沔等为谏官,谏官之势自此日横,于是私说遂胜,而朝廷轻矣。 〈出苏辙龙川别志〉 按,庆历三年三月戊子,吕公罢,章郇公、晏元献并相,富郑公自侍读学士除副枢密,固辞。癸亥,王懿敏、欧阳公、余襄公并知谏院,此时富公未受命也。四月己酉,蔡君谟知谏院。八月丁未,富公始复枢密副使,孙威敏公庆历元年已知谏院,此时出为两浙提刑。张公误记矣。
庆历中,亲事官乘醉入禁中,仁宗皇帝遣谕皇后、贵妃闭阁勿出。后谨听命,张贵妃直趋上前。明日,上对辅臣泣下,辅臣亦泣。首相陈恭公毅然无改容,上谓“贵妃冒不测而来,斯可宠也”。枢相乘间启废立之议。张文定得其说,即诣恭公以为不可,恭公持议甚坚。久而上复问之,梁相适进曰:“一之已甚,其可再乎?”声甚厉。既退,上留适曰:“朕止欲稍加妃礼,本无他意,卿可安心。”论遂止。 〈出王巩闻见近录。脱心传按语〉
陈恭公当国,曾鲁公由修注除待制。恭公弟妇,王冀公孙女,曾出也。恭公谓妇曰:“曾三徙官,喜否?”答曰:“三舅甚荷相公收录,但太夫人不乐。责三舅曰:‘汝三人及第,必是全废学。丞相家备知之,故除待制也。’”恭公默然。未几,改知制诰。盖恭公不由科举,失于夷考耳。 〈阙书名。当出赵子崧朝野遗事〉 按,曾鲁公自修注当迁舍人,时首相贾文元,与曾皆陈崇公尧咨之婿,以亲嫌为请,乃除待制。庆历五年也。明年,文元罢,曾复为舍人。赵所记差误。
庆历八年三月甲寅,御史中丞鱼周询答手诏所问,居数日,复上对曰:“近枢密院改内省条令,似与曩者负罪之人预为复进之地,中外喧然,以为不可。”枢密院改内省条令不见于实录,当考。 〈出李焘长编〉 按,此月丙寅,诏枢密院内臣诸司使副在边五年而无过者,遇带御器械阙,以名次取旨带御器械。五年而无过者,遇内侍省押班阙,亦如之。其内侍押班以上,并听特旨,乃除。此仁宗实录所载也。丙寅在甲寅后十二日,周询所条对当在三数日后,其复上对又居数日,则所言必指此耳。
唐子方言文潞公,仁宗大怒,顾召宰相。时宰相晏殊、文彦博皆在枢密使,庞籍以使相在殿傍,闻语高,亦登对,叱 〈介〉 〈令〉 〈(据函海本、榕园丛书本改)〉 下殿。 〈阙书名〉 按,晏元献公庆历四年罢相,去此十年矣。庞庄敏时亦不带平章事。
皇祐二年二月丙寅,追封故相臣王曾妻南阳郡太君蔡氏为莒国夫人,继室赞皇县太君李氏为沂国夫人。曾弟天章阁待制、右谏议大夫子融辞一官,乞追封之。注,曾为宰相有年,何以妻无封,而子融为请,当考。 〈出李焘长编〉 按,国朝旧制,大臣封妻,则先亡者不得封。故宋子京为沂公墓志云,公始合姓于蔡,又合姓于李继室,以其妹后夫人独偕老,故启许国享脂田焉。据史,蔡、李二夫人皆称太君,则必以其子升朝而加赠,是以未得国名也。仁宗以后,大臣妻存亡者皆得国封,视旧制为优,但未见所始耳。
皇祐四年二月,傅永为户部副使。初,关中用折十铁钱,盗铸不可胜计,公私患之。永请变钱法。至境问民所乏,贷以各种粮钱,令麦熟纳偿,而薄其息,民大说。永亟檄州县,凡散二百八十万缗大钱悉尽,乃以闻。已而朝廷变法,遂下令以小铁钱三折大铁钱一,民出不意,破产失业、自经死者甚众,而盗铸亦以衰止。注,永前贷民大钱,今但取小钱,又以小钱三折当大钱一,其名似优贷者,其实阴夺盗铸之利也。永传载此事殊不了了,今略加删润,使易晓。 〈出李焘长编〉 按,此傅永设策以罔民也,解之误矣。永初议废大钱,以官积大钱多,虑亏国计,故先以贷民而后更法。方其贷时,出大钱二百八十万,寻遂更制,则民间实止为八十四万缗尔。其后县官但按元籍取偿,故民不意破产失业,至于自经。使永出十而取三,则何用亟檄州县尽散大钱乃以上闻?使贷者得大钱万,而偿小钱三万,则当乐输矣,而何为失业、自经耶?故政和中改当十大钱为当三,先数日,执政争辇大钱市金银,既而下,中外传以为笑,即此比也。永之策大抵使官无所亏,而民受其患,实甚误矣。
至和元年八月,梁适除观文殿大学士。注,碧云騢言,适除大观文由内降。按,旧相除观文殿大学士,非异恩也。疑碧云騢毁适太甚,今不取。 〈出李焘长编〉 按,梁庄肃罢相,七月戊辰也;除观文殿大学士,八月丙午也,相去才三十九日。故事,宰相以言罢,其除职未有如此之遽者,当是内降不疑。以例考之,晏相殊罢政,后历三州,始除观文殿大学士。杜相衍终身不除职。庞相籍罢政后,二年始除节度使,知并州。皆十年内事耳。梅圣俞当有所据而云。
至和元年九月,吕溱、王洙并为翰林学士。故事,翰林学士六员,时杨察、赵概、杨伟、胡宿、欧阳修皆为学士,于是察加承旨,洙盖第七员也。温成皇后之丧,洙附会时事,钩摭非礼,陈执中、刘沆喜其助己,故擢洙员外,议者非之。 〈出李焘长编〉 按学士年表,太平兴国八年五月,在院学士李文恭、王文安、吕文穆、贾娲民、李言几,凡五人。而扈日用为承旨,徐鼎臣兼直院,盖七人也。庆历八年十二月至皇祐元年三月,在院学士王文安、孙文懿、赵康靖、钱修懿、叶道卿、彭利建及杨公伟,凡七人。嘉祐元年二月至二年七月,在院学士赵康靖、胡文恭、欧阳文忠、孙文懿、王文恭、曾宣靖及杨公伟,亦七人,非始于王原叔也。三朝会要云,学士无定员,焘所云盖据王岐公续会要所书尔。”
仁宗至和中铸钱,文曰“至和元宝”、“至和通宝”,皆真篆书二品。“至和重宝”真书一品。嘉祐元年铸钱,文曰“嘉祐元宝”、“嘉祐通宝”,并真篆文二品。 〈阙书名 脱心传按语〉
嘉祐元年,范镇请立皇嗣疏。注:周王薨,真宗养宗室子。当考。 〈出李焘长编〉 按,真宗皇帝圣嗣未立,尝以绿车髦节召濮安懿王养之宫中。蜀公所言盖指此也。
进退宰相,其帖例草仪皆出翰林学士。旧制,学士有阙,则第一厅舍人为之。嘉祐末,王荆公为阁老,会学士有阙,韩魏公素忌介甫,不欲使之入禁林,遂以张方平为承旨,盖用旧学士也。既而魏公罢政,议论皆出安道之手。 〈阙书名。 出魏泰东轩笔录〉 按,内外制题名记,雍熙二年,学士扈日用罢,苏太简自第三厅舍人代之,而赵昌言、宋准皆位太简上,不问也。淳化二年,学士阙,召韩丕谏议及毕文简为之,而躐向文简。四年,韩、毕罢,钱宣靖为第二厅舍人代之,而遗柴成务。至道初,钱公入宥府,宋持正、王元之以第三第四厅继之,而复遗吕祐之、和。其后,若祥符中李相州、王沂公并入翰林,而躐朱阁老巽。天圣中,钱希白、蔡文忠、章文宪继除学士,而躐张阁老尚贤。如此者多矣。治平初,王荆公除内艰,累召不至。若便除北扉,恐无此例。韩公虽忌王,然以故事考之,未见其失。仁宗实录,天圣四年五月丁丑,蔡齐、章得象并为学士,时舍人院无知制诰,特诏学士夏竦草词。按,张师德此年闰五月辛未始以左谏议大夫出院,盖此时师德正移疾耳。
治平四年十一月,知谏院陈荐、杨绘皆请治薛向、种谔之罪,以安夏人,不听。 〈阙书名出李焘长编〉 按,陈荐知谏院在熙宁元年正月,其二月,种谔乃贬,此不当附在四年,又云不听也。
熙宁元年七月戊戌,知谏院钱公辅言,祠部遇岁饥、河决,鬻度牒以佐一时之急,请自今恩赐度牒皆减半,从之。注,前此未尝书卖度牒,因公辅言,表而出之。鬻度牒盖始此年。 〈阙书名 出李焘长编〉 按实录,治平四年十月庚戌,赐陕西转运司度牒千,籴谷振济。此云始于熙宁元年,盖误。
龙衮著江南野录云,欧阳观义行颇腆,先出其妇,有子登科,诣之,待以庶人。观乃文忠父,文忠自识其父墓,初无出妇之玷。与文忠为乡曲,岂非平时有宿憾与?夫祈望不至云尔。不可不为之辨。 〈出王明清挥麈后录〉 按欧阳公泷冈阡表,以熙宁二年立,而云既葬之六十年,逆数之,葬时公才四岁耳。表中虽不见出妇事,然以志考之,观年五十九卒官,而郑夫人年方二十九,必非元配。盖观已出妇,其子固难言之。欧阳公撰族谱云观二子,晒当是其前妇之子,所谓卒赖以葬者也。文忠后任晒之子嗣,立为庐陵尉,见焚黄祭文中。又文忠贬滁州谢上表云,“同母之亲,惟有一妹”,足见晒为前母之子无疑。仲言虽欲为欧阳公讳之,其意甚美,然非事实。况观之前妇实有过,亦未可知。孔子、子思尚明言之,特欧阳公不可自言,他人何讳之有?
祖无择知杭州,王介甫恶之,监司承风旨,以赃滥闻。遣御史王子韶按治,锻炼无所得,坐遗游客酒三百小瓶,责节度副使安置,士大夫冤之。同时有知明州苗振,监司亦因观望发其赃罪,朝廷遣张横渠先生按治,悉平反之,罪止罚金。其幸不幸有如此。 〈出邵伯温闻见前录〉 按实录,熙宁二年九月,诏御史王子韶体量苗振不法事。闰十一月,命沈衡鞫祖无择于秀州,徐九思鞫振于明州,皆以王子韶得其不法事故也。寻改命张载劾振。明年七月,无择贬散官,居寿州。九月,振贬散官,居复州。邵实甚误。
王安石荐李定,陈襄弹之,未行,间除御史。宋次道、李大临、苏子容不草制,封还之。其后摄官修起居,章衡行下。贤不肖于此可见。 〈出韩瓘编器之语录〉 按,李资深制,乃直舍人院蔡仲远行之,非章衡也。
国朝致仕官带职,欧阳公始以太子少师带观文殿学士致仕,示特恩也。故谢表曰:“道愧师儒,乃忝春官之峻秩;身居畎亩,犹兼书殿之隆名。”自是以为例。 〈出王明清挥麈前录〉 按国朝臣僚带职致仕,自熙宁四年二月王仲仪始。是年六月欧阳公乃还政,非事始也。
熙宁四年十月庚申,利路转运判官、屯田郎中鲜于侁权发遣转运副使。初,诏诸路监司各定助役钱数,转运使李瑜欲定四十万,侁以为本路民贫,二十万足矣,与瑜议不合,各具利害奏。上是侁议,因以为诸路率,仍罢瑜,而侁有是命。又云,邓绾言瑜务聚敛,提刑周约同签书,乞重黜以警诸路,瑜、约皆坐责,寻复之。 〈出李焘长编〉 按实录,此年十月丁巳,利路转运判官鲜于侁为副使,后二十日丁丑,利路转运使李瑜以判三司都理欠凭由司召,乃是美迁。明年四月戊午,御史张商英言,知州周永懿以赃败,转运使李瑜、提刑周约尝交章荐举,不可不惩。诏狱具,取旨后,瑜约及同提刑罗居中皆坐夺一官。据此,则初不缘役钱,二书皆误。
熙宁四年十一月,太学讲官六员:焦千之、王汝翼、梁师孟、颜复、卢侗皆罢,独留苏液。 〈出李焘长编〉 按实录,十一月戊申,判国子监常秩言,考定直讲焦千之、王汝翼为上等,梁师孟、颜复、卢侗为下等,诏悉罢之。是年十月丙辰,苏液已先除枢密院检详文字,未尝留液也。元祐实录差误,绍圣史臣已辨之,子 〈贞〉 〈[据函海本、宋史卷三八八李焘传补]〉 复又误矣。据绍圣元年中书舍人、同修国史蔡卞奏,一,取到国子状苏液,熙宁三年离监,千之等系四年十一月罢职。今修实录官称留液,未悉凭何文字修纂。
熙宁五年三月戊戌,富弼授司空兼侍中,致仕。 〈阙书名〉 按富公实以钺挂冠,此云左貂,盖误。
熙宁五年九月,先是检正官章惇使湖南,张商英为通川县主簿,惇嘉其才而荐之。 〈阙书名〉 按,章子厚以五年七月使湖北,张天觉四年十二月已除中书检正官。盖子厚四年三月使渝州时荐之,此误记也。商英时为武宁军节度推官,知渝州南川县。
熙宁六年,北人遣萧禧来议地界事,诏韩玉汝馆伴。至驿,神宗令李舜举以朱笔画一图子示禧,依此分拨。舜举初不与馆伴议,遽出图,韩急顾舜举,取置怀袖。禧果欲索看,韩云:“李御药自与某论它事。”即已,因入奏,面陈山川形势,纤悉皆系利害,不可轻许。神宗云:“卿言大是,朕思虑初不至此。” 〈阙书名。当出赵子崧朝野遗事。又韩庄敏遗事,见李焘长编注。〉 按史,熙宁七年三月丙辰,辽主使兴复军节度使萧禧来求蔚、应、朔三州并边之田。先是,正月丁未,命知忻州萧士元、枢密院兵房检详文字吕大忠与北人议地界。禧既至,后五日,又命太常少卿刘忱同商量。癸亥,入辞。报书曰:“窃惟两朝抚有万宇,岂以尺土之地而轻累世之懽?当遣官司各加覆视,傥事由夙昔,固难徇从,或诚有侵逾,岂改正。”甲子,遣天章阁待制、河北都转运使韩缜报聘。大忠乞命枢密院录前后诏据文字,令缜赍至北庭,使辽主知本末。其后,缜至辽,不果致,但与押燕蕃相仲熙略相酬对而还。四月丁酉,辽主遂遣枢密副使、同平章事萧素来议地界于代州境上。素自以使相,欲主南面,忱等不许。事闻,九月戊申,诏忱与素等会于大黄平,用宾主礼相见。时大忠以忧去,诏忱持议。不谐,则许以南北堡铺中间为两不耕地;又不可,则以中间为界。素不从朝议。以士元失辞,十一月丙申,起复大忠阁门副使,知石州,代士元议事。忱与素三会于大黄平,素漫指分水岭为界,忱不许,相持久之。八年三月庚子,辽主再使禧来聘,书词不逊,于是王安石再入相,曰:“将欲取之,必姑予之。”辛丑,诏辅臣及忱、大忠同对资政殿,二人执不予。安石不然之,更遣缜及枢密都承旨张诚一乘传至河东,与辽人会议。大忠又言:“辽人所求地,西起雪山,东接双泉,为地五百里,不可听。”又言:“辽人利吾金帛,兵弱而惰,城池器械不精,民苦虐政,又虑西夏、鞑靼乘之,其不可动者五,请姑以五寨及治平中所侵十五铺予之。”安石不从。己酉,诏大忠持馀服缜。将行,上遣禧复命,禧不听,又遣内侍李舜举谕以长城连六蕃岭许之,禧不受命。壬子,诏辅臣对资政殿。癸丑,命知制诰沈括报聘。戊午,括等对资政殿,时禧留京师已逾月,上许以辽人见开濠堑及置铺所在分水岭为界,又以报书示之。
丙寅,禧乃辞去,括亦行。七月丙子,遣缜河东分书。戊寅,又遣四方馆使李评。十月己酉,又遣枢密承旨曾孝宽。十二月辛亥,缜画地界还,除群牧使。十年六月戊寅,缜以分画之劳,赐金带。十二月癸巳,上地图。盖自七年之春至十年之冬,前后历四年,而地界始毕,凡东西弃地七百馀里。其后元祐间台谏累章劾 〈缜〉 〈(据函海本、榕园丛书本补)〉 奉使辱国而罢相者,此也。伯山谓玉汝馆客时持不许之论,上以为然,全失其实。
地界事久不决,神宗令近珰刘惟简赍手札责韩玉汝云:“疆事访问文彦博、曾公亮,皆言南北通好百年,生灵得以休息。有所求请,当且随宜应副。朝廷已许,而卿犹固执,万一北虏生事,卿家族可保否?”韩具奏:“敌情无厌,累朝以来常患应接太遽,致令得遂狡谋。臣不敢以家族为虑,上误国事。”上察其忠,赐以御服貂裘。 〈阙书名 出韩庄敏遗事〉 按,熙宁七年十月壬申,上以北人诡词求地不已,遣使问韩、富、曾、文四公于外。韩忠献言:“北人见形生疑,谓我有复燕、蓟之意。其事有七。宜遣使报聘,谕以疆土素定,其可疑之形,如将官之类,则因而罢之。”富文忠言:“朝廷诸边用兵,敌所以先期启衅。不若委边臣持旧来图籍与之诘难。万一入寇,但严兵备之。”文忠烈言:“敌人之请,宜以誓书折之。若萌犯顺之心,当豫严兵备。”曾宣靖言:“宜遣人报聘,以不可侵越谕之。万一犯边,先绝其岁赐。”盖四公悉持不予之论。此云“文曾皆言宜随宜应副”,妄矣。
冯当世为枢密使,三司火,神宗御右掖门视之,顾近珰曰:“急促马步司,就近遣两指挥兵士救之。”当世奏曰:“故事,发兵须得枢密院宣旨,近臣传宣发兵,此事不可启。”上然之,即于榻前出宣,付近珰而出。神宗数嘉之,时论以为得体。 〈出王巩闻见近录〉 按实录,熙宁七年九月,三司火。考之国史,冯文简以熙宁三年六月自翰林除枢密副使,九月迁参知政事。九年十月,自成都召知枢密院事。元丰三年九月,迁使。当三司火时,文简实在政涂,陈成肃升之为枢密使,盖正宪充、蔡敏肃挺为副使。定国误也。是月,马帅贾逵、步帅宋守约皆坐不救三司火,逵降秩,守约罚金。定国谓“遣马步两指挥”,恐误矣。
熙宁中,王和甫尹开封,忽内降文字一纸,乃陈首有谋乱者姓名,凡数十人。内有一薛六郎者,居甜水巷,以典库为业。和甫以礼呼至,密问与何人为冤。薛言:“有族妹之子,近来贷负不从,怒骂而去。”和甫追其甥,方在瓦市观傀儡戏。失声曰:“岂非那事疏脱也?”既至,不讯而服。和甫曰:“小鬼头没三思至此,何必穷治?”杖而遣之,一府叹伏。 〈出王明清挥麈后录〉 按,蒋子礼所次其曾大父颖叔逸史,与此大意略同,但所告凡八十人,所呼乃张三郎,居城北,所怨乃刘永祚学究。和甫令永祚覆写其书,皆同。上遣内侍冯宗道监鞫 〈(按“冯宗道”,函海本、榕园丛书本皆作“陈宋道”)〉 ,斩永祚于市。未几,和甫除右丞。心传按,蒋书首末最详,当以为正。考之国史,和甫以元丰五年自府尹拜右辖,熙宁中尚未尹开封。王录误也。况告数十人反,诏狱穷治不实,而但杖遣之,恐无此理。
京朝官四年磨勘,原无著令。熙宁中,审官院率行之,至今以为制。 〈出张芸叟画墁集〉 按,国朝旧制,百官无磨勘。遇郊赦则迁一官。真宗用孙汉公之议,始命京朝官三年一进秩。其后,天禧、天圣、明道、景祐、庆历之际,沿革不常。治平三年,始著令:待制以上六年迁二官,京朝官四年迁一官。芸叟误也。
元丰初,蔡确排吴充罢相,王珪畏之,引为执政。确谓珪曰:“上厌公矣。”珪曰:“奈何?”确曰:“上久欲收复灵武,公能任责,则相位可保也。”珪喜谢之。适江东漕张琬有违法事,帝语珪,欲遣官按治。珪以告都检正俞充,琬知之,上章自辨。帝以诘珪,珪谓充曰:“某与君俱得罪矣!然有一策当除,君帅环庆,亟上取灵武之章,上喜,罪可免。”乃除充待制,帅环庆。其后,遂有灵武之役。推其兵端,由王珪避漏泄上语之罪也。 〈阙书名 出邵伯温闻见前录〉 按实录,元丰三年五月,知庆州俞充罚铜三十斤,坐为都检正日,江东漕何琬劾知润州吕嘉问,充以语人。章未下,而嘉问上疏自理也。此时充帅环庆久矣。方蔡新州执政,盖正宪公尚在位,子文所记不必审。
诏议濮王典礼,王珪与礼官合奏,王宜称皇伯,三夫人当封大国,执政不以为然。其后,三夫人卒如珪议。 〈阙书名 出王偁东都事略〉 按,史,三夫人未尝加封,故李邦直熙宁八年撰韩魏公行状曰:“英宗所生,迄今为仙游县君。”识者皆疑其非礼,意元丰二年五月,始诏三夫人并称曰王夫人,迁祔濮园,未尝封大国也。李邦直撰禹玉神道碑亦云:“治平中,议追尊濮王,公执用封期亲尊属故事,执政以为不然,公持之,卒不夺。其后谏官、御史争论,久不决,帝以手诏裁定,多如其初。”邦直所云,但指不称皇耳,此谓三夫人卒如珪议者,实甚误。
近岁,前执政官到阙,止系御仙花带,从官非带学士亦不敢系。待制自如本品,无职则在庶官班中,皆系皂带。盖阁门之制,不知冲改始何时。辨云,元丰二年,元绛罢政,以本官知亳州,特令服金带如学士,则非特旨,虽学士,所谓金带亦不得矣。 〈阙书名 出汪端明辨石林燕语〉 按,大观初著令,前执政许服球文带。而此书所记近岁阁门之制又如此,何耶?元厚之许服带如学士,谓得系御仙花金带,仍佩鱼也。厚之以言罢,不带职,故以此优之。此云“非特旨,虽学士亦不得”盖误矣。淳熙中,王仲行罢吏部尚书,不带职,帅浙东。入辞,服金带佩鱼而入阁门,吏却之,乃去鱼;不可,则改红带;又不可,则卒改皂带。仲行甚不平。后数年,始有旨,前侍从不带职许服红黑犀带,仍佩鱼。遂为故事。
元丰五年十月壬申,发常平钱八百万缗,成元丰库。注,张舜民小史云,神宗于崇政殿后设二十四库,或即元丰库,当考。实录卷末云:“每库以诗一字目之,诗凡三十二字,又别置库,赋诗二十字。”但不知库名为何。 〈出李焘长编〉 按国史食货志,上即景福殿库聚金帛。
元丰元年,始更库名,凡三十二字。以真宗实录考之,景福殿库、崇政殿后库、内藏库皆一库也。盖艺祖始下诸国,聚其金帛于讲武殿后廊,谓之封桩库。太平兴国三年十月,改左藏北库为内藏库,改封桩为景福内库,并隶内藏,而讲武殿旋改为崇政。张芸叟所云,即内藏耳。元丰库,神宗所创,在太府寺南,非崇政殿后库明甚。
国初以来,开封府未尝三狱同空。元丰五年,王安礼知府,乃谋作“天府狱空”,以图进用。时有御史劾其诈妄,朝廷按视,狱皆空。御史以罪斥,安礼拜右丞。绍圣、崇宁以后,躁进之徒用此术,奏狱空者多矣,朝廷遂立迁一官为赏格。长编五年四月丁巳注,鲜于绰云:“中行坐论安礼狱空黜。” 〈阙书名 当出蔡(按,下空名氏及书名)〉 按实录,元丰五年四月,开封府言三院狱空,诏知府王安礼进一等;大理卿崔台符言本寺狱空,诏台符减三年磨勘。会五月大改官制,安礼以翰林学士与同列蒲宗孟俱执政,蒲左丞,王右丞。时侍御史蒲中行以与安礼争盗贼名簿不实罢,非为劾狱空也。据国史,天禧四年、五年,开封府比岁狱空。蔡所记四者皆谬。
元丰六年六月丁巳,执政将劾大辟不应谳者,刑部郎中韩晋卿适白事省中,因曰:“谳而获戾,谳不至矣。”朝廷从之。 〈出晋卿传〉 按实录,是日,诏大理寺刑名疑虑及情法不称,奏裁公案送定断官看详,如非疑虑及情法不称,并免收坐。从本寺请也。此时晋卿为大理少卿,所书“刑中及因白事”皆小误。
元丰七年三月己巳,编敕成。自嘉祐后,立开封盗贼重法,后稍及曹、濮、澶、滑等州。至元丰更定其法,于是河北、京东、淮南、福建等路用重法,郡县浸广矣。注,刑法志有此,不得其时,因编敕成附见” 〈出李焘长编〉 按会要、实录,自嘉祐六年初命开封诸县盗贼囊橐之家立重法,治平二年九月,命开封府判官王靖提举捉杀府界及曹、濮、澶、滑州未获盗贼。三年四月五日,遂以开封之长垣、考城、东明县及曹、濮等四州为重法地分。熙宁四年正月丁未,淮南之宿州,京西之滑州,河北之澶州,京东之濮州,凡十三州,并行重法。十年五月八日,安厚卿以中书检正官体量河北、京东盗贼,又请之。六月壬午,诏山东、河北十七州皆行重法。 〈曹、澶、濮州仍在其中。〉 十二月癸卯,又行之福建下四州。此云“不得其时”,何也?盖立盗贼重法自嘉祐至熙宁,而刑法志云元丰,盖史官之误。
韩魏公父谏议大夫国华尝仕于蜀,蜀中士人胡广善相术,见谏议而奇之,曰:“是必生贵子,请纳女焉。”后谏议守泉,生魏公于泉州州宅。 〈阙书名 出马永卿懒真子〉 按李邦直撰魏公行状云:“公之所生母胡氏,蜀士人觉之女,追封秦国太夫人。”此云名广,盖误。
故事,命相皆用上旬刚日。元丰八年拜蔡、韩二相,以五月二十六日,盖邓温伯失之。 〈阙书名 当出蒋魏公逸史〉 按史,神宗一朝命相,韩康公、王荆公以十二月十一日;韩康公再相以四月十九日;王荆公再相以二月十一日。冲公、王岐公拜相以十二月二十三日;蔡持正拜相以四月二十二日,皆在中下旬。且荆公、岐公、持正,制出皆柔日也。颖叔徒见熙宁中富郑公拜相以二月二日,故有上旬之论,不知亦偶然耳。如太祖初拜赵中令为相,乾德二年正月十三日也。仁宗庆历三年,改命二相,四月二十一日也。至和二年,并命文忠烈、富文忠,六月十一日也。此三者不为不审矣,然皆在中下旬。中兴后,秦会之、朱藏一、赵元镇、张德远、叶梦锡等亦以下旬大拜,初无所拘。此说抵牾。
孙叔易言,尝见监朱仙镇使臣云:“少日作冲卿丞相直省官,亲见元丰中郭逵讨交阯,以重兵厌富良江,与交人止一水隔。冲卿忌其成功,堂帖令班师。逵逗遛不进,交人大入,全军皆覆。逵坐贬秩。侔储冲卿孙也,大观中以左道伏诛,盖天报之”云。 〈出王明清挥麈后录〉 按国史,郭仲通以南伐得罪,诏狱穷治,后得丞相书云:“安南事宜,以经久,省便为佳。”时丞相已病,由是忧畏而薨,未尝下堂帖也。盖冲卿本意不欲取交州地,为得之不足守而勤供费耳。使仲通成功,丞相必受上赏,又何忌邪?况班师大事,不得旨而下堂帖,丞相且获罪不轻。详见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辽史国语解,辽制,宰相凡除拜,行头子堂帖权差,俟再取 〈二日〉 〈旨〉 〈(据辽史卷一一六国语解改)〉 ,出给告敕,故官有知头子事。 〈出阴山杂录 脱心传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