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志
苗栗县志 清 沈茂荫 纂辑
●撰辑姓氏
纂辑:同知衔特授苗栗县知县沈茂荫(槐堂。浙江萧山人)。
采访:举人谢锡光(耀卿。本县人)、举人谢维岳(崧生。本县人)、生员黄文哲(仲明。本县人)、生员李钟萼(祥甫。本县人)、恩贡生杜式珪(棠南。本县人)、附贡生曾肇桢(荩臣。本县人)、生员郭镜清(谋澄。本县人)、廪生黄肇儒。本县人)。
●苗栗县志目录
卷一图考
苗栗县全图(一)
苗栗堡图(四)
吞霄堡图(六)
大甲堡图(八)
沿山形势图(一0)
沿海形势图(一二)县治图(一四)
卷二封域志
沿革(一七)
疆界(一八)
道路(一九)
星野(二0)
山川(二一)
卷三建置志
城池(三三)
廨署(三四)
义仓(三五)
铺递(三五)
街市(三五)
村庄(三六)
番社(四九)
水利(五一)
义冢(五四)
桥渡(五五)
卷四赋役志
田园(五七)
钱粮(五九)
户口(六一)
叛产(六三)
杂税(六三)
经费(六四)
盐课(六五)
厘金(六五)
卷五物产考(六七)
卷六古迹考(寺观、园亭附)(一0九)
卷七风俗考(番俗附)(一一三)
卷八祥异考(人瑞、兵燹附)(一二七)
卷九学校志
学额(一三七)
规训(一三九)
章程(一四六)
租息(一四九)
义塾(一五0)
卷十典礼志
庆贺(一五三)
接诏(一五三)
迎春(一五四)
耕耤(一五五)
祭社稷(一五六)
厉坛(一五六)
救护日月(一五七)
乡饮酒(一五七)
乡约(一五八)
祠祀(一五八)
祠庙(一五九)
卷十一武备志
兵制(一六五)
军装(一六九)
海防(一七三)
卷十二职官表
文职(一七九)
武职(一九一)
卷十三选举表
文(一九五)
武(一九七)
卷十四列传
文职(一九九)
武职(二00)
先正(二0二)
流寓(二0五)
义民(二0六)
孝友(二0六)
列女(二0七)
卷十五文艺志(二一三)
卷十六志余
纪人(二四九)
纪事(二五一)
纪地(二五四)
●苗栗县志卷一
图考
苗栗县全图、苗栗堡图、吞霄堡图、大甲堡图、沿山形势图、沿海形势图、县治图、县署图(略)、捕厅署图(略)、大甲巡检署图(略)、大甲守备署图(略)
三台叠翠图、双峰凌霄图、银锭绮霞图、玉山霁雪图、马陵小海图、蛤市浮岚图、磺窟响泉图、吞霄渔艇图(均略)
苗栗县全图
苗栗一堡图
吞霄二堡图
大甲三堡图
沿海形势图
沿海形势图
县治图
苗栗县全图
苗栗一堡图
吞霄二堡图
大甲三堡图
沿海形势图
沿海形势图
县治图
●苗栗县志卷二
封域志
沿革疆界道路星野山川
国家虽无分民,而未尝无分土;画疆定界,封域所由着也。自台湾改设行省,添建府、州、厅、县,截长补短,东剖西分,各治管辖界址,翻然一变。苗栗初设县治,其地从新竹划分;综核方舆,尚未满乎其半。然东尽青山、西临大海,北底中港渡、南至大甲溪,地虽未甚辽阔,而其中田原膏腴、山川形胜,亦卓然有可观焉。志封域。
沿革
疆界
道路
星野
山川
沿革
苗栗,即从前之猫里社。雍正元年,北路设淡水厅;猫里隶厅治,为淡南二堡,距城五十里。后北路添设台北府,将厅治改设新竹县;猫里隶新竹。至光绪十五年,台湾巡抚刘铭传奏准台湾改设行省,中路添建一府曰台湾府;将新竹界内中港渡以下划为苗栗,设县于猫里街北之梦花庄(旧名黄芒埔),与台湾、彰化、云林各县同隶于台湾府。
疆界
全治疆界
苗栗在新竹之南、台湾之北,县治面南背北。东至内狮潭,二十五里(大横岗外番界);西至白沙墩,十五里(边大海);南至大甲溪,五十六里,与台湾分界;北至中港溪,二十二里,与新竹分界;东南至大湖竹桥头面上公山,四十里(大阙外番界);东北至接隘仔,二十三里,过溪西里与为新竹县界;西南至大安港,六十里(边大海);西北至溪洲港,十七里(边大海)。大约东南一带为内山番界,西北一带为大海。罗经方位,由东而西,自震至兑;由北而南,自坎至离。统计东西相距四十里,南北相距七十八里。以形势论之,北狭而南广也。
各堡疆界
苗栗一堡:东以内狮潭山为界(山后番地),西以过港庄为界(临海),南以帚把崎直透东拐仔湖八柜山,与吞霄堡分界,北以中港溪与新竹分界。堡内东西相距四十里,南北相距四十二里。
吞霄二堡:距城南三十二里。东至鲤鱼潭为界(山后罩兰,台湾界),西至吞霄港为界(边大海),南以房里溪与大甲堡分界,北以高涧山与苗栗堡分界(山北帚把崎)。堡内东西相距三十二里,南北相距二十二里。
大甲三堡:距城南五十六里。东以七块厝与台湾县分界,西至大安港为界(边大海),南以大甲溪与台湾县分界,北以房里溪与吞霄堡分界。堡内东西相距三十七里,南北相距十三里。
道路
县南道路
县城由南门一里至猫里街,五里至平顶岭茶亭,分为二岐:一由茶亭西南七里至高埔,十八里至吞霄堡,十里至苑里街,二里至房里,十三里至大甲堡(大甲溪南台湾县界);一由茶亭南行七里至铜锣湾,十五里至三叉河,十里至土地公坑口,五里至新店庄,八里至后里庄,三里至枋寮(与台湾县交界),七里至葫芦墩(台湾县界内),十二里至三十张犁,五里至台湾府郡。
县北道路
县城由北门三里至大田庄(俗名田寮),分为二岐:一由大田庄二里至员潭仔,四里至牛屎凹,三里至乳姑岭,三里至造桥庄,五里至南港溪(溪北新竹县界址),五里至中港田寮(新竹县界内),二十五里至新竹县城;一由大田庄二里至弸山溪,三里至新港仔,七里至山仔顶,七里至中港溪(溪北新竹县界),二十七里至新竹县城。
外路原定官站
新竹城二十五里至中港街,尖站(新竹界);三里至中港溪南沙仑(苗栗界);十二里至后垅汛,宿站;二十里自白沙墩;十里至吞霄堡,尖站;十里至苑里街;十五里至大甲堡,宿站(大甲溪南台湾县界)。
星野
斗十二度至须女七度为星纪,于辰在丑。福建分野属扬州,台湾属福建,苗栗属台湾,分野从同。溯分野之说,起于班固取“三统历”十二次配十二野;先儒多有疑之者。按“天文志”,自危至奎为卫,分野属并州o卫本封河内,后徙楚邱,乃冀州地,其他邑皆在东郡,属兖州,于并州无干;而并州所列郡名若安定、天水、陇西,又系梁州。自毕至井为魏,分野属梁州。魏分晋北、河内、河东,与梁无涉;而雍州为秦所封,云中、太原、上党诸郡又属并、幽州。谬乱如此,可见占星文术,渺而难凭;不若善政之行,实而有据。宰治者能实心而行实政,则尽人即以合天,岂致星占之有变哉?
山川
山(岭附)
苗邑环而皆山,难以枚举;惟即其山之著名者而志之已耳。
笔架山:俗名尖山,又名五鹤山。城东四里。高近百丈,峰峦挺秀如笔架之罗列左右焉。其山下有村庄,环而居者计数百家。
墨砚山:俗呼托盘山。城东三里。高数十丈。其山之高顶平而方,远望之髣似砚,故以为名。旧“厅志”所云桶盘者是也。
东河山:城东十三里。
南河山:城东十四里。
北河山:城东十里。
大坪顶山,在隘寮脚东片。其山顶甚平,多种茶树。
二江坪山:城东六里。
竹仔阁山:在崁头厝之北,距城东六里。其山下有村庄街市,居民计百余家。
老田寮山:城东十二里。其山上多种茶,所产茶叶较别处味尤良。
北坑山:城东十里。
剑潭山:城东二十里。
牛斗口山:城东二十四里。
内狮潭山:城东二十五里。
下捞仔山:城东二十五里。
三台山:俗名嘉璃山。距城东五、六十里。其山高数百丈,在内山;溪东生番居之,人不可到。
玉山:一名雪山。在八角林东南隅生番界内。高数百丈。距城东约五、六十里。此山之上下,四、五月犹见雪;人皆异之。
八角林山:城东南二十五里。
桂竹林山:城东南二十三里。
南湖山:城东南三十里。
大湖山:城东南三十一里。
鹿湖山:城东南二十八里。高近百丈。其山从前多鹿,因名之。
鹰嘴山:在大湖,城东南二十八里。
枕头山:在大湖,城东南三十五里。
公山:在大湖罅西坪竹桥头面上,城东南四十里。山之大阙外番界。
鸡冠山:俗名关刀山。在百二份,距城南三十余里。高百丈。
石峎仔山:城南二十五里。
磺油山:城南二十里。其山上有火穴;每见烟不见火,以草引之,其火即发。山下有矿油窟,矿油层出不竭,现既封禁(互详古迹“矿案”)。
鸡笼山:城南二十里。
河头山:城南十三里。
芎蕉湾山:城南六里。树林阴翳,内有数十人家,好植果木。其山上之果,四时不绝。
龟头山:在内麻溪头,距城南五里许。其形首昂尾矮,故名之。
牛屎崎山:一名赤崁山。城南二里。即猫里街南之山也。
较力凸山:距城南八里。
铜锣湾山:城南十四里。其山下铜锣湾街人烟稠密,计有数百家。
双峰仔山:在樟树林南片,距城南十七里。两峰并峙,比立云霄;至新竹之凤山崎望之,犹可及:真悬绝也。
竿草湖山:城南二十六里。
三叉河山:城南二十九里。其山之左右多种茶,此处所出茶叶不少。
拐子湖山:城南三十二里。
八柜山:城南三十三里。山南即鲤鱼潭庄,为吞霄二堡地界。
帚把崎山:城南二十里。山南高涧山,二堡界。
鲤鱼潭山:在二堡,距城南三十四里。山下有潭甚深广,多产鲤鱼,尝有十余斤者;后其地即以此名。
火焰山:在二堡土地公坑口,距城南三十五里。凡早晨,有浓雾由北起;散至火焰山,雾即倒回;山南并不见雾。
芎蕉坑山:在二堡,距城南三十五里。
高涧山:在二堡,距城南二十四里。
虎头山:在吞霄街北,距城南三十二里。
五里排山:在二堡,距城南三十七里。
印斗山:在二堡苑里东,距城南四十二里。
枕头山:在二堡房里东,距城南四十四里。
日北山:在二堡,距城南四十六里。
日南山:在二堡,距城南四十八里。
墩仔脚山:在三堡,距城南四十五里。
旧社山:在三堡,距城南四十七里。
月眉山:在三堡,距城南五十里。
牛栏窝山:在三堡,距城南五十三里。
后里山:在三堡,距城南五十二里。
铁砧山:一名银锭山。在三堡,距城南五十里。高数十丈。山上有井,当日郑成功举兵于此,水多毒;以剑插地,得甘泉,今相传为国姓井。光绪十一年,大甲巡检余宠、监课委员林锵、幕宾盛鹏程、生员郭镜清、职员谢镜源、张程材等鸠资建庙祀之,立有碑纪。每逢重九登高之会,而文人、学士到此庙饮酒和诗者不少;亦一方之名胜也。
水尾山:又名弸头山。在三堡大甲溪头,距城南五十六里。
黄草岗山:城西南二十里。
乌眉坑山:城西南十四里。
鸭母坑山:城西十四里。
五湖山:城西九里。
高埔山:城西十里。
四湖山:城西十二里。
雷公崁山:城西八里。
三湖山:城西十三里。
打那叭山:城西十四里。
白沙墩山:城西十五里。此山在吞霄二堡,与苗栗堡分界。
猫里山:在猫里街西,城西二里。
西山:城西二里。
仙人岛山:俗名营头凸。城西北五里。
都督坪山:一名武督坪。城西北九里。
溪洲山:城西北十三里。
弸山:城北五里。
新港山:城北七里。
后垄山:城北十里。
风炉阙山:城北十里。
马陵潭山:城北十一里。
山仔顶山:城北十五里。
沙岭山:城北二十二里。在中港溪南;逾溪,新竹界。
牛屎凸山:城北十里。
造桥山:城北十二里。
滚水仔山:城东北十一里。
沙坪山:城东北十七里。
赤崎仔山:城东北十八里。
双合湾山:城东北二十里。
外大坪山:城东北二十三里。
接隘仔山:城东北二十四里。过溪溪北西里兴,新竹界。
平顶岭:城南六里。其岭上平原数里;建有茶亭,以为挹爽迎薰之所,行人颇有利焉。
乳姑岭:一名双岐岭。城北十二里。
南势岭:在吞霄堡南势庄,距城南三十六里。
地理形势说
苗邑之山,参差不齐;非逐条订着,难以明悉。前“厅志”所志山名,俱以各山错落,串纪远近方位,似易混淆。兹分东西朔南,又别之以乾坤艮巽、左右上下,似可举目了然。第分而不合,则山之支干与县治来龙结穴之处,无所稽考。列地理形势于左:县治坐北朝南,与祖山两相对照;所谓“回龙顾祖”者,此也。其祖是百二份之鸡冠山,由内山番界东南来;层峦叠嶂。西北行五里许,为石峎仔山、双连潭山。又行四里,曰竿草湖山。转北五里,曰鸡笼山、竹围仔山;低伏过峡,一缕纡徐。五里许,顿起两峰,高百丈,曰双峰仔;为少祖山。又三里,曰樟树林山。由樟树林北行三里,为铜锣湾山。复北七里,曰平顶岭;平原广衍,一望无际。五、六里,始有起伏巍然高耸者,曰牛屎崎山、猫里山;其西下屋宇参差、烟火相望者,为猫里街。在城南隅盘西而下,纡徐不迫,直趋梦花庄;此县治来龙结穴之处,是即山之干也。由鸡冠山之第二峰分支逶迤而西八里许,曰拐子湖山。自西而北五里,为三叉河山。又五里,为黄草岗山。复北行四里,为员潭仔山。由员潭仔山稍西四里,曰乌眉坑山:此治之左肩也。由鸡冠山之第三峰斜迤而东八里,为南湖山、大湖山。又东五里,为鹰嘴山。由东而北五里,为桂竹林山。又四里,为八角林山:此治之右肩也。由铜锣湾山西折而北五里许,为五湖山。再行七里,为三湖山。稍东五里,曰雷公崁山。复西六里,曰西山:此治之左砂也。由八角林山北行四里,曰北寮山。又北五里,曰河头山。由河头山北行五里,曰隘寮脚山。又六、七里,为南河山、东河山、北河山。稍西四里,曰笔架山。复北四里,曰墨砚山、二江坪山:此治之右砂也。由员潭仔山北行六里许,曰高埔山。稍西五、六里,曰四湖山。又十里,曰十八坑山;有小峰错落者,曰打那叭山。转北行三里许,曰溪洲山:此治左砂之外护也。由八角林北行十里,曰下捞仔山。又六里,曰内狮潭山:此治右砂之外护也。由内狮潭北折而西七里许,曰暗潭山、剑潭山。稍北七里,曰外大坪山。复西五里,曰滚水仔山。又八里,曰新港仔山:此治之后缠也。由新港仔山迤北五里许,突起两山圆如覆金者,曰乳姑岭。又北五里,曰造桥山:此治北之镇山也。以上皆一堡之山,固本堡发祖;即二堡之山,何莫非一堡所分支也。有如鲤鱼潭山,由鸡冠山下之拐仔湖山而来。鲤鱼潭山西南行五、六里,为火焰山。南折而西三里,为■〈缶用〉仔坑山。又四、五里,曰石头坑山、芎蕉坑山。再西四里,曰十坑山。由十坑山西行十里许,突兀峥嵘者,为虎头山。由西而南沿海五里,为五里排山。又五里,曰印斗山。稍东二里,曰枕头山:此二堡之山一堡分支,即一堡发祖也。逾房里溪东南十七、八里者,为三堡之牛栏窝山;由台湾之石壁坑山、坡头山而来。西行五、六里,曰墩仔脚山。又十余里,曰铁砧山。转南六、七里,曰铁头山:此皆治南之朝拱山也。苗邑地理,其形势略约如此。特纪此说,庶山之支干举目即得云尔。
川港(潭附)
河头溪:在县南,距城一十六里。其源出大湖内山番界。北行四里为石围墙溪,有鸡笼庄之打垄溪水注之。又北行一里曰七十份溪,其水分而由二:一由东而北,五里许曰中车路溪,又四里曰尖山溪;一由西而北,五里曰芎蕉湾溪,又三里曰龟头山溪。再北二里曰埔尾溪,稍东四里曰崁头厝溪:二水复合,有源出芎蕉坪之北河溪水东南来注之。复二里许曰坡仔寮溪,与源出内狮潭之牛斗口溪水汇合,俱由弸山下出;西行七里至后垄街仔尾,绕溪洲前,受后垅仔底庄、松仔脚庄、南社诸水,至泊仔寮经乌眉崎尾,复北纳新港埔、妈祖宫后溪诸水,至溪洲港。自河头溪起,计三十余里入海。
三叉河溪:在县南,距城二十八里。其源出大湖百二份。西行十五里曰铜锣湾溪,由西转北八里曰高埔溪,又十余里曰打那叭溪。由三叉河溪起,计三十余里入海。
吞霄溪:在打那叭溪南,属二堡;距城南三十里。其源出内湖吞霄社街后之水。计行二十余里,由吞霄港入海。
苑里溪:在二堡吞霄溪南,距城南四十里。其源出苑里坑之乌泥崁,经瓦密山西北行。计二十余里,由苑里港入海。
大安溪、房里溪、顶店溪:在苑里溪南,距城南四十七里。其源出台湾县之罩兰。西行十里许至石壁坑(台湾界)、七块厝(苗栗县界三堡),经鲤鱼潭、火焰山(二堡界)至山角口,水势泛滥。其近房里者,为房里溪;入大安者,为大安溪;近顶店者,为顶店溪。惟房里溪之水入土地公港,余皆入大安港。计四十余里入海。
大甲溪:在三堡大甲土堡南门外,距县南五十六里。其源出台湾县之水底寮。西行二十余里为东势角溪(台湾界),经坡头山(水倒东台湾界、倒西苗栗界),直趋枋寮、犁头镖、金锭庄,由大甲城南之弸头山过西,入脚踏港。由水底寮起,计五十余里入海。溪阔三、四里无水,时小石嵂崒,勉而可履。一遇暴雨,则水势汹涌横流不可涉,行人每为所阻。光绪七年,巡抚岑公毓英悯行旅跋涉艰难,即于此溪修筑石壆、架造桥梁,以便行旅;计费番洋数万元。迨其明年,大雨淋漓,溪水浩瀚几阅月,而所造石壆、桥梁冲流几无存矣。溪南,台湾界。
后垄港:一名溪洲港。在一堡,距县西北十五里。
吞霄港:在二堡,距县西三十二里。
苑里港:在二堡,距县西四十二里。
土地公港:在三堡,距县西五十里。
大安港:在三堡,距县西五十八里。
脚踏港:在三堡,距县西六十里。
——以上各港口。阔狭浅深以及有无额设口书、澳甲等件,详叙在“海防”内。
马陵潭:在县北九车笼,距城十二里。此潭周围三里许,其水不溢、不竭。所产之鱼,每有数十斤者。其种类最多;凡海中所有者,潭中未尝所无,故相传呼为“小海”。
草潭:在县北山仔顶,距城十二里。周围宽百余丈,较马陵潭稍小。其水亦四时不涸。此二潭,皆无水源可通。
龙颈潭:在县东崁头厝,距城六里。
剑潭:在县东北隅外大坪,距城十八里。乾隆五十二年,林爽文逃遁过此,投剑潭中;故以此为名。相传:至今犹有剑光浮幻上下。
双连潭:在县南,距城三十里。
鲤鱼潭:在县南,距城三十余里。
苗栗八景
三台叠翠、双峰凌霄、银锭绮霞、玉山霁雪、马陵小海、蛤市浮岚、磺窟响泉、吞霄渔艇。
●苗栗县志卷三
建置志
城池廨署义仓铺递街市村庄番社水利义冢桥渡
天下之物,胥在人为;或创或修,功归一致。自城池、廨署以至桥梁、津渡,事无钜细、功无简繁,皆赖好义者为之,图厥善举。苗栗新设,草昧初开,规模未备,应建置者正复不少。其前经举行之事业,已详其始末、表其姓氏,俾得沿流溯源,无负前人至意。而此外凡有利于国计民生者,亦期后之君子因时起事,无怠无忽云尔。作建置志。
城池
廨署
义仓
铺递
街市
村庄
番社
水利
义冢
桥渡
城池
苗栗县城在猫里之梦花庄(旧名芒花庄,俗名黄芒埔)。光绪十六年,代理知县林桂芬谕派绅民环植莿竹,周围一千二百余丈。十七年,详奉上宪:每十丈准给洋银三圆五角,以示奖励。
谨按:城池之设,上以卫国、下以卫民;捐赀建造,自难视为缓图。第苗邑从新竹划分,地狭粮少;而数百丈之城垣需费浩繁,势难猝办。惟东、西、南、北四门反楼,亟应先行建造,方足以存国体而壮观瞻。
大甲土堡在大甲溪北、房里溪南,县西南五十六里;巡检守备驻焉。周围五百一十丈,设四门。道光七年,绅民捐建。
房里土堡在房里溪北,县西南四十三里。周围约三里许,设四门。咸丰五年,绅民捐建。
后垄土堡在打那叭溪北,县北一十里;有营汛。堡外环植莿竹,周围约三百余丈。设四门。道光十四年,绅民禀官捐建。
廨署
苗栗县署在县城内北偏,坐北向南。计屋四十余间。光绪十五年,代理知县林桂芬详请上宪札委县丞何廷桢监督兴建。是年十二月兴工,十六年十二月竣;费银七千四百余圆。
典史署在县署右畔,坐北向南。计屋二十余间,由县署头门出入。光绪十七年,代理知县林桂芬详请上宪札委县丞何廷桢监督兴建。费银三千六百余圆。
大甲巡检署在大甲土堡内,县西南五十六里。计屋二十二间。嘉庆二十一年,移鹿港巡检驻此;林志聪、王爽、巫朝纲、康阔洲等捐建。道光十年,巡检张朝锡重修。同治元年,戴逆毁。三年,巡检卜孔谐重建。七年,巡检许其芬重修。
中军守备署在大甲土堡内,县西南五十六里。道光七年,由竹堑城内移驻,设守备、千总、把总衙署各一座,外委公所三间,兵房四十间,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烟炖三座,望楼一座。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署守备张荣森会同监督兴建。其铜锣湾把总署一座、兵房八间,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添建。
义仓
明善义仓在大甲土堡内新建文昌祠左畔,县西南五十六里。计屋五间。同治五年,淡水厅同知严金清谕业户谢玉麟、王昆岗、陈大宾、蔡学礼等捐谷一千石;因久积耗蚀,现存八百余石。
铺递
县前铺在县城内。北距后垄铺一十一里,南距大甲铺五十六里。铺兵三名。
后垅铺县北一十一里。北距新、苗交界一十九里,南距县前铺一十一里。铺兵三名。
大甲铺县南五十六里。南距台、苗交界五里,北距后垄铺五十五里。铺兵三名。
街市
梦花街在县城内县署前右畔(即前黄芒埔庄)。光绪十五年县治设此,遂成市。
猫里街在县治南门外一里许。乾隆年间,庄民日众,渐次成市。
后垄街在县治之北,距城十里。乾隆年间成市。
崁头厝街在县治之东,距城六里。同治初年成市。
福兴街(俗名铜锣湾)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三里。嘉庆年间,变庄成市。
公馆街(俗名隘寮下)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一里。道光年间,变庄成市。
吞霄街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二里。乾隆年间,渐次成市。
苑里街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二里。乾隆年间,渐次成市。
房里街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四里。乾隆年间,渐次成市。
大甲街在县治之南,距城五十七里。乾隆年间,渐次成市。
村庄
梦花庄(俗名黄芒埔)即城厢内外。
维祥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里。附郭。
中兴庄(俗名社寮岗)在县治之北,距城一里。附郭。
嘉盛庄(俗名嘉志阁)在县治之东,距城二里。附郭。
西山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二里。附郭。
大田庄(俗名田寮)在县治之北,距城三里。
内麻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里。
南势坑庄在县治之西,距城四里。
外狮潭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五里。
尖山庄(俗名矮山子)在县治之东,距城五里。
二岗坪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五里。
鹤子岗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六里。
五谷岗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七里。
扒子岗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七里。
新港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七里。
北坑庄在县治之东,距城八里。
后垄大庄在县治之北,距城八里。
芎蕉湾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八里。
东河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九里。
松子脚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九里。
北河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九里。
南河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九里。
麻荠寮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九里。
天花湖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九里。
中心埔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十里。
中车路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十里。
七十份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一里。
大坑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一十一里。
五湖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一十一里。
滚水子庄在县治之东北,距城一十二里。
老田寮庄在县治之东北,距城一十二里。
高埔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一十四里。
三湖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一十四里。
三座星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四里。
四湖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一十五里。
溪洲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一十五里。西临海。
水尾子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一十五里。
河头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五里。
山子顶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一十六里。
乌眉阁庄在县治之西北,距城一十六里。西临海。
樟树林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七里。
出水坑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七里。
圆潭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七里。
石围墙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七里。
竹围子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九里。
老鸡隆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一十九里。
造桥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二十里。北与新竹交界。
新鸡隆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一里。
外埔庄在县治之北,距城二十一里。北与新竹交界,西临海。
内狮潭庄在县治之东,距城二十二里。东连番界。
桂竹林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二十四里。东连番界。
大桃坪庄在县治之东北,距城二十四里。东连番界。
八角林庄在县治之东南,距城二十六里。东连番界。
竿草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六里。
接隘子庄在县治之东北,距城一十六里。北与新竹交界。
内草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八里。
三叉河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八里。
鹿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九里。
双连潭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里。
百二份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二里。
拐子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二里。
大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二里。
南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三里。东连番界,南与台湾交界。
——以上六十三庄,俱在苗栗堡内。
高涧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二十里。
武眉坑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二十二里。
枫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三里。
北势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四里。
南势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五里。
内湖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六里。
圳头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六里。
白沙墩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二十六里。西临海。
吞霄湾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二十六里。西临海。
番社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二十八里。
十坑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九里。
对面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二十九里。
大滥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里。
小滥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里。
公馆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一里。
南势庄在县治之西,距城三十二里。
新庄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二里。
梅树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三里。
隘口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四里。
土城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四里。
车链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六里。
番子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六里。西临海。
五里排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六里。西临海。
鲤鱼潭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三十八里。东与台湾交界。
六尺埔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八里。
羊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八里。
番社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三十九里。
乌瓦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里。
北势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里。西临海。
西势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里。西临海。
苑里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一里。
海口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一里。西临海。
上大坪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一里。
下大坪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一里。
客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二里。
房里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三里。
苑里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三里。
猫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三里。
瓦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三里。
田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四里。
口田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四里。
滥底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五里。
青埔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六里。
旧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六里。
山柑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七里。
射苓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七里。
日北山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八里。
芎蕉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八里。
虎尾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八里。
六张犁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四十八里。
石头坑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九里。
铳柜坑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九里。
——以上五十二庄,俱在吞霄堡内。
新店庄
十三张犁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二里。
水头屋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二里。
七只屋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三里。东与台湾交界。
月眉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三里。
上城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四里。
中城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四里。
下城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五里。
中和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五里。
公馆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五里。
埔子顶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五里。
墩子脚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五里。
大社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六里。
后里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六里。
牛栏坑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七里。南与台湾交界。
枋寮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八里。南与台湾交界。
犁头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八里。南与台湾交界。
金锭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九里。南与台湾交界。
圳寮坑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九里。南与台湾交界。
三十甲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九里。
十三甲庄在县治之南,距城四十九里。
月眉崎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五十里。
龙潭湖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五十里。
田心子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五十一里。
水尾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五十一里。
打铁庄在县治之南,距城五十一里。
日南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二里。
番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二里。
双寮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三里。
山柑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三里。
三张犁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三里。
九张犁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三里。
七张犁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四里。
四张犁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四里。
八张犁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四里。
船头埔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五里。西临海。
铜安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五里。
下五里排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五里。
泉州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五里。
海墘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五里。
六块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五里。
树子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
顶庄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
中庄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
南庄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
庄尾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
新庄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
水汴头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
虎尾店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
东势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六里。西临海。
东势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
西势社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西临海。
南势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西临海。
五块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
松子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
下大安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西临海。
四块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
三块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头前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后厝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北■〈氵卡〉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磁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上饭店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顶店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铁砧山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知高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六份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前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后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上高园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下高园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马鸣埔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南埔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牛埔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风空吼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营盘口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南与台湾交界。
埔姜林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
甲六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南与台湾交界。
横圳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
顶溪洲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
龟壳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西临海。
顶脚踏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西临海。
下脚踏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南与台湾交界,西临海。
——以上八十三庄,俱在大甲堡内。
番社
猫阁社距县南六里。男女共二百八十余丁口;屯丁三十名。
新港社距县北八里。男女共一千余丁口;屯丁五十二名。
后垄社距县北九里。男女共三百余丁口;屯丁三十九名。
吞霄社距县西南三十二里。男女共一百八十余丁口;屯丁二十五名。
苑里社距县西南四十二里。男女共一百八十余丁口;屯丁一十二名。
房里社距县西南四十四里。男女共一百八十余丁口;屯丁四十四名。
大甲东社距县西南五十五里。男女共一百五十余丁口;屯丁七十二名。
大甲西社距县西南五十六里。男女共一百余丁口;屯丁四十名。
日南社距县西南四十八里。男女共一百余丁口;屯丁七十四名。
日北社距县西南四十五里。男女共一百五十余丁口;屯丁七十名。
猫盂社距县西南三十五里。男女共八十余丁口;屯丁八名。
双寮社距县西南四十七里。男女共一百七十余丁口;屯丁四十二名。
双寮东势社距县西南四十七里。男女共一百余丁口;屯丁四十四名。
——以上一十三社,皆久化之番。其饮食、衣服,与齐民无异。
麻里力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沙力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石角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耶丹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雪麻歹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瓦丹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卫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云保岩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违迷力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沙向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大目淮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查那角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下楼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八卦力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舌牙苔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沙雾落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马凹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八力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马那邦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皆呐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耶域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水尾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以上二十二社,皆初化之番。其茹毛、饮血之俗,尚未尽除。
水利
猫里三■〈氵卡〉圳距县南三里。其水自龟头山溪引入,灌田八百余甲。
谨按:此圳,于龟头山下砌礜、留衔引水入圳。北行一里许,为内麻,溪洲庄;以木板横拦圳水,分作三缺流下,名为三■〈氵卡〉。共宽一丈三尺五寸,作为四百六十甲水,分灌维祥、嘉盛、南兴、中兴、西山、大田六庄等田八百余甲。中■〈氵卡〉计宽二尺六寸五分,有水七十二甲,专灌大田一庄。东■〈氵卡〉计宽四尺六寸五分,有水一百四十六甲,分灌维祥、南兴二庄。西■〈氵卡〉计宽六尺二寸九分,有水二百四十二甲,分灌中兴、西山、嘉盛三庄。其水额均照筑礜需费摊分,各于契内载明。查是礜计长八十丈;于乾隆二十年谢雅仁董理捐造。嘉庆十三年,谢廷耀董理重修。道光元年,刘献廷、谢魁光董理重修;并加造副礜一座,计长四十丈。十三年,刘佳宙董理重修。二十五年,吴德孚、谢方荣董理重修。咸丰二年,刘翰、谢锡纶董理重修。共计费银二万余圆,按照水甲摊派。其■〈氵卡〉面东西两边旱埔,向未均摊礜费,是以全无水额。光绪八年,内麻、溪洲庄民人张琼荣于■〈氵卡〉面开圳,引水车行灌伊旱埔;经六庄民人汤文彬、徐进坤等赴新竹县控争,缠讼五年。经县五任、堂讯十数次,俱以张琼荣本无水额,断令将圳填塞。张琼荣反复抗断,十二年酿成命案,控府提讯;经台北府雷其达断令张琼荣将田卖归六庄人等,以杜后弊。价银四千两,并谕令刘育英向六庄人等鸠资合买,按照殷实派捐。乃刘育英心怀叵测,捏写伊名承买;据为己有,毫不分租。十七年,汤树梅出首控争,并冬捐户禀请充入英才书院作为膏伙;经代理知县林桂芬详奉上宪批准。按此田本无水额,因充入书院为培植人材之资,是以六庄民人不复计较,一体灌溉。但此田下流旱埔不少,而彼处奸民得以从此乘间接引充田流下之水。灌伊旱埔。则充田所灌之水有限,而下流所灌之水无穷,是亦六庄民人之后福也。
蛤子市圳距县南十里。其水自河头溪引入,灌田九百余甲。
后垄中圳距县北七里。其水自坡子寮溪引入,灌田九十甲。
后垄南圳距县北七里。其水自坡子寮溪引入,灌田七十五甲。
后垄北圳距县八里。其水自狮潭溪引入,灌田八十甲。
二湖圳距县西一十四里。其水一于三湖七张陂引入、一于鸭母坑陂引入,灌田三十三甲。
三湖东圳距县西一十三里。其水于槺榔潭引入,灌田三十余甲。
三湖西圳距县西一十三里。其水于四湖溪引入,灌田五十六甲。
四湖东圳距县西一十五里。其水于五湖溪由石头湾凿山二十余丈引入,灌田一十七甲。
四湖西圳距县西一十五里。其水于五湖溪水头陂引入,灌田七十余甲。
大埔园圳距县北六里。其水于陂子寮溪引入;因洪水冲坏,现经沙石填塞。
南势湖南圳距县西南二十四里。其水于公馆溪头泉源引入,灌田三十余甲。
南势湖北圳距县西南二十四里。其水于泉水窝引入,灌田三十余甲。
竿草湖圳距县南二十六里。其水于内草湖溪引入,灌田二十余甲。
竹子林圳距县西南二十八里。其水于圳头肚溪引入,灌田二十余甲。
内湖圳距县西南二十九里。其水于武眉坑引入,灌田六十余甲。
西势庄圳距县西南四十一里。其水于角口小溪引入,灌田七十余甲。
苑里庄圳距县西南四十二里。其水于角口小溪引入,灌田一百余甲。
古亭笨圳距县西南四十六里。其水于角口小溪引入,灌田八十余甲。
大安溪圳距县西南五十六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四百余甲。
火焰山脚圳距县西南五十七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九十余甲。
新庄陂圳距县西南五十六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九十余甲。
濑施陂圳距县西南五十七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二百余甲。
九张犁圳距县西南五十七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六十余甲。
日南庄圳距县西南五十八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九十余甲。
七张犁圳距县西南五十七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九十余甲。
安宁庄圳距县西南五十六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一百二十余甲。
义冢
平顶义冢在平顶岭,距县南五里。维祥、梦花、中兴三庄民人牧牛公埔。因地近猫里街市,于此营葬者甚多。后遂陆续成冢。
社寮岗义冢在社寮岗庄,距县北一里许。道光二十年,谢士见置。
后垅义冢在赤涂崎,距县北一十里。乾隆五十三年,陈伯树置。
石垄底义冢在后垄南门外,距县北一十二里。同治十二年,杜怡和置。
二湖义冢在二湖庄头,距县西一十三里。咸丰八年,江焕章置。
大甲来山岭义冢在大甲土城东,距县西南五十五里。同治七年,王昆冈置。
桥渡
桥
广福桥在大港口,距县南一里许。乾隆年间,庄民捐建。道光十四年,刘兰新、何绍榖、邱殿升、陈润书、赖世干、刘佳宙、徐鼎文重修。
镇安桥在猫里街,距县南一里许。道光十七年,邱殿升建。
福善桥在猫里街,距县南一里许。同治二年,庄民捐建。
长生桥在二湖庄,距县西一十三里。同治二年,李开文等捐建。
水生桥在二湖庄,距县西一十四里。光绪十一年,邱阿全、吴永赓、蒋马瑜建。
永安桥在南势中坑,距县西六里。咸丰三年,庄民捐建。十一年,重修。
三板桥在铜锣湾街头,距县南一十四里。嘉庆九年,庄民捐建。
南门桥在后垄土堡南门外,距县北一十里。嘉庆二年,庄民捐建。
渡
龟头山渡在龟头山下,距县南五里。乾隆四十年,庄民捐设。
五鹤山渡在鹤子岗庄口,距县南五里。道光八年,庄民捐设。
崁头厝渡在崁头厝街口,距县东四里。同治五年,庄民捐设。
崩山河渡在大田庄尾崩山下,距县北五里。道光三十年,庄民捐设。
后垄南门渡在后垄土堡南门外,距县北九里。义渡。船一。
后垅北门渡在后垅土堡北门外,距县北十里。义渡。中船一。
吞霄溪渡在吞霄街之东,距县西南三十里。义渡。中船一。
房里溪渡在房里街之南,距县西南四十五里。官渡。大船一、小船一。
大甲溪渡在大甲土堡之南,距县西南五十九里。官渡。大船一、小船一;遇有洪水横流、水道不通,渡筏则随时添设。
大安溪渡在大安港,距县西南五十八里。遇有洪水,庄民自设。
●苗栗县志卷四
赋役志
田园钱粮户口叛产杂税经费盐课厘金
台地田园为赋甚重,而匿丈亦多。在民间,完粮纳课,苦乐颇为不均。自光绪十四年改设行省,爵抚刘铭传委员清丈;山陬海澨,升科殆尽。其平原之田园,则分为上、中、下则;其沙地之田园,则别为一、二、三等。视地之肥瘠,为赋之等差;较诸从前粮额倍增,而征敛则未尝加厚。第正供之外,尚有番租名目;则又一田两纳,与内地不同者也。若夫化亩为甲(每甲折内地弓步,计一十一亩),名虽异而实则同焉。志赋役。
田园
钱粮
户口
叛产
杂税
经费
盐课
厘金
田园
苗栗堡
上则田:一千二百零五甲七分五厘四毫六丝五忽三微。中则田:一千九百三十八甲二分一厘六毫五丝零四微。下则田:一千六百一十八甲四分三厘八毫五丝四忽八微。下下则田:三百五十二甲四分二厘三毫六丝三忽二微。上则园:二甲一分六厘一毫三丝。中则园:一百八十二甲一分七厘八毫五丝八忽。下则园:五百五十八甲五分二厘六毫三丝六忽四微。下下则园:二百一十九甲四分零五毫二丝八忽。以上,共田五千一百一十四甲八分三厘三毫三丝三忽七微、共园九百六十二甲二分七厘一毫五丝二忽四微。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带田园:一等沙田:二十六甲五分八厘九毫二丝三忽。二等沙田:八甲六分五厘五毫四丝八忽。三等沙田:三十一甲二分八厘九毫二丝九忽二微。二等沙园:四十一甲一分三厘六毫六丝。三等沙园:一千零零五甲四分六厘九毫三丝四忽。以上,共沙田六十六甲五分三厘四毫零零二微、共沙园一千零四十六甲六分零五毫九丝四忽一微。
吞霄堡
上则田:二百六十四甲零二厘一毫六丝六忽。中则田:六百九十一甲八分一厘六毫六丝一忽三微。下则田:八百二十甲零一分五厘九毫一丝六忽六微。下下则田:二百一十三甲三分四厘九毫六丝六忽七微。中则园:二十七甲六分六厘零六丝。下则园:六十八甲八分三厘七毫六丝。下下则园:二百三十四甲五分九厘一毫六丝八忽。以上,共田一千九百八十九甲三分四厘七毫二丝一忽八微、共园三百三十一甲零八厘九毫八丝八忽。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带田园:一等沙田:三十二甲八分九厘零八丝。二等沙田:二甲一分七厘八毫四丝。三等沙田:一甲三分二厘。二等沙园:一十一甲五分二厘零八丝。三等沙园:二百九十甲零五分五厘六毫二丝。以上,共沙田三十六甲三分八厘九毫二丝、共沙园三百零二甲零七厘七毫。
大甲堡
上则田:四百二十七甲九分八厘三毫二丝三忽。中则田:一千二百七十甲零九分五厘五毫二丝六忽。下则田:一千五百五十甲零七分七厘四毫二丝三忽。下下则田:八百四十三甲八分二厘五毫五丝四忽。中则园:七甲三分六厘四毫八丝。下则园;五十八甲五分一厘二毫四丝。下下则园:三百九十九甲六分零四毫五丝。以上,共田四千零九十三甲五分三厘八毫三丝、共园四百六十五甲四分八厘一毫七丝。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带田园:一等沙田:七十甲零四分零一毫三丝。二等沙田:八甲零一厘九毫六丝。三等沙田:一百一十一甲九分三厘一毫五丝。二等沙园:一百零三甲九分六厘六毫八丝。三等沙园:六百七十一甲四分八厘四毫六丝八忽。以上,共沙田一百九十甲零三分五厘二毫四丝、共沙园七百七十五甲四分五厘一毫四丝八忽。
钱粮
上则田一千八百九十七甲七分五厘九毫六丝四忽三微,以每甲征银三两零八分五厘六毫一丝计之,年应征银四千六百八十四两五钱九分六厘九毫零六忽。中则田三千九百甲零零九分八厘八毫三丝七忽四微,以每甲征银二两五钱二分三厘五毫一丝计之,年应征银七千八百七十五两三钱四分六厘五毫四丝三忽二微九纤。下则田三千九百八十九甲三分七厘一毫九丝八忽六微,以每甲征银二两零八分零五毫四丝计之,年应征银六千六百四十两零零三分八厘三毫九丝三忽四微。下下则田一千四百零九甲五分九厘八毫八丝四忽九微,以每甲征银一两六钱六分四厘四毫三丝二忽计之,年应征银一千八百七十六两九钱四分五厘一毫四丝五忽一微五纤。上则园二甲一分六厘一毫三丝,以每甲征银二两五钱二分三厘五毫一丝计之,年应征银四两三钱六分三厘二毫四丝九忽七微三纤。中则园二百一十七甲二分零三毫九丝八忽,以每甲征银二两零八分零五毫四丝计之,年应征银三百六十一两五钱二分一厘二毫五丝四忽八微九纤。下则园六百八十五甲八分七厘六毫三丝六忽四微,以每甲征银一两六钱六分四厘四毫三丝二忽计之,年应征银九百一十三两二钱七分五厘六毫五丝四忽六微三纤。下下则园八百五十三甲六分零一毫四丝六忽,以每甲征银一两三钱三分一厘五毫四丝五忽六微计之,年应征银九百零九两二钱八分七厘四毫一丝四忽五微七纤。
一等沙田一百二十九甲八分八厘一毫三丝四忽,以每甲征银一两三钱三分一厘五毫四丝五忽六微计之,年应征银一百三十八两三钱五分四厘三毫四丝一忽四微四纤。二等沙田一十八甲八分五厘三毫四丝八忽,以每甲征银九钱三分二厘五毫计之,年应征银一十四两零六分四厘六毫九丝六忽零八纤。三等沙田一百四十四甲五分四厘零七丝九忽二微,以每甲征银六钱六分六厘二毫五丝计之,年应征银七十七两零四分零二毫四丝二忽一微四纤。二等沙园一百五十六甲六分二厘四毫五丝,以每甲征银六钱六分六厘二毫五丝计之,年应征银八十三两四钱八分零六毫九丝八忽六微。三等沙园一千九百六十七甲五分一厘零二丝二忽,以每甲征银四钱计之,年应征银六百二十九两六钱零三厘二毫七丝零四微。
以上,共田一万一千四百九十甲零九分九厘四毫四丝六忽七微,年共征银二万一千三百零六两三钱八分六厘二毫六丝七忽六微;共园三千八百八十二甲九分七厘七毫五丝二忽四微,年共征银二千九百零一两五钱三分一厘五毫四丝二忽七微七纤:统共年额应征银二万四千二百零七两九钱一分七厘八毫一丝。随征加一补水银二千四百二十两零七钱九分一厘七毫八丝一忽,加一五平余银三千六百三十一两一钱八分七厘六毫七丝一忽。
户口
光绪十六年编查:苗栗堡六十三庄,大小民番计三千五百九十六户;男一万九千三百四十六丁,女一万四千八百九十四口。
光绪十六年编查:吞霄堡五十二庄,大小民番计一千八百二十八户;男三千六百九十三丁,女四千四百四十三口。
光绪十六年编查:大甲堡八十三庄,大小民番计三千七百五十八户;男一万零三百零五丁,女七千三百九十七口。
——以上三堡一百九十八庄,计九千一百七十七户,大小民番男女共六万二千七百七十八丁口。
光绪十七年编查:苗栗堡六十三庄,大小民番计三千六百八十六户;男一万九千四百四十三丁,女一万五千二百一十二口。
光绪十七年编查:吞霄堡五十二庄,大小民番计二千零四十四户;男六千七百一十三丁,女四千五百一十五口。
光绪十七年编查:大甲堡八十三庄,大小民番计三千八百四十一户;男一万零七百二十四丁,女七千五百八十五口。
——以上三堡一百九十八庄,计九千五百七十一户,大小民番男女共六万三千八百九十二丁口。
光绪十八年编查:苗栗堡六十三庄,大小民番计三千七百六十六户;男一万九千六百二十三丁,女一万五千三百四十四口。
光绪十八年编查:吞霄堡五十二庄,大小民番计二千二百二十三户;男六千四百八十三丁,女四千五百五十五口。
光绪十八年编查:大甲堡八十三庄,大小民番计三千八百八十六户;男一万一千二百三十五丁,女八千零三十四口。
——以上三堡一百九十八庄,计九千八百七十五户,大小民番男女共六万五千二百七十四丁口。
叛产
乾隆五十一年,抄封林爽文案内田七十二甲九分五厘零二丝九忽八微三纤五沙,年赁佃耕共缴租谷二千二百八十一石五斗;园二十二甲三分四厘九毫六丝,年赁佃耕共缴租银二百四十三圆:向归台南府征收。自光绪四年台南、台北两府分治后,即拨归台北府征收。
杂税
当税兴源当、金鼎三当,均在大甲土城内开张,每年各应征银五两,向归新竹征解。光绪十四年新、苗分治,拨归苗邑。自十五年起,照额征收。
炉税光绪十七年,谢永利禀充炉户;由县详司给发帖戳,年应征银五两。
口税后垄、大安两口征银若干,向无限定;现在包商,年共缴银二千八百圆。
经费
本县俸银四十五两、养廉银六百两。门子二名、皂隶一十六名、轿伞扇夫七名、禁卒八名、仵作一名、库子二名、斗级二名、民壮三十六名,每名年给工食银六两二钱。
典史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养廉银二十两。门子一名、皂隶四名、马夫一名,每名年给工食银六两二钱。
大甲巡检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养廉银二十两。皂隶二名、民壮四名,每名年给工食银六两二钱;弓兵一十八名,年共给工食银三十二两八钱六分。
训导俸银四十两。斋夫一名,年给工食银六两二钱。廪生二名,廪粮银五两七钱八分六厘。
县前、后垄、大甲三铺司兵共九名,年给工食银六十三两六钱一分二厘。
额内孤贫四十六名,每名年给口粮银三两六钱、衣布银五钱四分六厘六毫。
以上各项经费,均于光绪十五年分治后详请咨部核准:各于本邑钱粮“存留”项下按额开支报销。
盐课
苗邑盐,由台南濑北、懒东、洲南、洲北等场配运。现归包商缴课,全年销盐二万一千石。大甲总馆,销盐九千石。后垄子馆,销盐七千五百石。吞霄子馆,销盐二千五百石。房里子馆,销盐一千五百石。
厘金
厘金之名,肇于咸丰年间。而台地抽收脑厘,则始于同治九年;抽收茶厘,则始于同治十年:均系台湾道黎兆棠新设。第今之视昔,货价之贵贱不同,厘金之轻重亦异耳。若夫脑、茶以外,则总而名之曰“百货厘金”;系光绪十五年分治后爵抚刘铭传新设。今苗邑厘金分卡有三处,俱与台北一府厘金概归包商总数共缴;盖脑一包商、茶一包商而百货又一包商也。一在后垄。一在吞霄。一在大安。
●苗栗县志卷五
物产考
物产者,上以为度支之本,下以为衣食之经:可谓重矣。其应时宜、因地利,古圣王所以有“月令”、“禹贡”之作也。综观苗产,寒暑有异、原湿攸殊,则知时、审势实为至要。若夫物产之重,则在九谷、六畜;物产之着,则有樟脑、磺油;即凡草木滋荣、鸟兽咸若,亦足验裁成辅相之功,而皆不可略者也。于是,作物产考。
稻属
乌占:壳近黑,米白。正、二月种田中,六月收。为饭软而甘美。农家盛行此种。
花螺:壳斑,粒大。为饭似乌占,故俗称花螺占。
清油早:有大、小粒二种。
银鱼早:正、二月种,五月收。
蚁蚣包:粒大,壳厚,色黄;一名大早。
白米粉:粒大,米白如粉。
棉仔:“淡水厅志”云:‘棉仔,粒尾有红须长五、六寸;不畏盐水,宜塭田’。
红脚早:脚红色,米亦白。
——以上早稻。
霜降早:六月种,霜降收。苗高四、五尺,宜硗田。
菊仔:有毛菊、金包菊二种。
银朱红:米红、心白。七十余日收,利旱日。
天来种:略似乌占。
占仔:即占城稻。五、六月种田中,九、十月成。有赤、白二色;纯白者佳。“湘山野录”云:‘宋真宗以福建地多高仰,闻占城稻耐旱,遣使求其种,使莳之’。又宋“会要”谓:‘大中祥符五年,遣使福建取占城谷分给江、淮、两浙’(按宋真宗历咸平六年、景德四年后,改大中祥符;则种入中国似自真宗始)。
——以上晚稻。
圆粒:种、获与埔占同。米白、粒肥;为饭少。
羌猴:有红、白二种。粒长。
园早:似银朱红;百余日收。
扣腰仔:作曲甚佳。
林禾菊:粒尾有芒刺长四、五分。米软,色白。
——以上园稻。
竹丝秫:粒长,米青白。可酿酒。
赤壳秫:俗呼为金包银。“赤崁笔谈”云:‘糯稻种水田者,曰赤壳秫,色赤;种园者禾秫,粒大、色白’。
霜降秫:六月种,霜降收。似竹丝秫而小。
麦属
大麦:十月种,三月收。
小麦:“淡水厅志”云:‘小麦有二种:曰怕烧,八、九月种,正、二月成;曰深根,十二月种,三月成’。
黍属
包黍:有黄、白二种。农家每以继饔飧。
芦黍:色赤。有高、矮脚二种;即北方膏粱。可酿酒。
鸭蹄黍:穗如鸭蹄。
狗尾黍:“淡水厅志”云:‘狗尾黍,即北方小米;穗长如狗尾’。
菽属
芝麻:“淡水厅志”云:‘芝麻,即胡麻。有黑、白二种。可醡油’。
黄豆:可为豆腐。
黑豆:四、五月种,八、九月收。可作盐豉。
绿豆:四、五月种,八、九月收。
米豆:有赤、白、红三种。
长角豆:荚长尺余;有青、红、白三种。
白雪豆:二、三月种,七、八月成。
肉豆:有青、红二种;荚长二、三寸,红者味尤佳。
荷兰豆:“淡水厅志”云:‘荷兰豆,种出荷兰。有红、白花二种。角粒脆嫩,清香可餐’。
猪肠豆:似长角豆而肥,荚长七、八寸。
猪牙豆:以形似名。
虎爪豆:亦以形似名。
番豆:“淡水厅志”云:‘番豆,花银红色;壳硬、粒圆,取为粉糍等馅。较绿豆价廉’。
土豆:“淡水厅志”云:‘土豆,即落花生。花紫色,萎地即结实土中;一房三、四粒,堪充果品。醡油,亦可代蜡。北方名长生果。俱系夏月种,冬月收实’。
枲属
麻:即黄麻。茎有红、青二种。
苎:有家芒、山芒之别。市井妇女种者,色青白,柔软,可为线,长五、六尺,曰家芒。农人种于山园者,色青赤,软硬不齐,长丈余,曰山芒;通行北地,台地少用。
凤来葛:丛似凤来果,叶青,柔,长数尺;有丝即葛。后垄多有。
绵:大甲堡内多有种者。
蔬属
姜:“淡水厅志”云:‘姜,春种、夏熟,初生嫩而尖,曰紫姜,亦名水姜。老姜曰姜母。又有番姜,花白、瓣绿,熟时色红;中有子,味辣,可作酱’。
葱:有香葱、年葱、四季葱、风葱四种。风葱一名油葱。
蒜:有软、硬茎二种。
韭:叶柔细,长尺许;味香而烈。
薤:有大、小二种。叶圆似葱,可酱食。
芥:有辣芥、油芥二种。辣芥子研末,可助腌食味料。油芥子,可醡油。
白菜:秋时生;即周彦伦所谓“秋末晚崧”也。有小白、包心白二种。包心者曰山东白。
红菜:叶紫、茎青。
大菜:有包心、缺叶二种。十月种,十二月盛。居民用盐渍,以供日用;故俗呼为年菜。
鸡啄菜:叶多缺,似鸡啄。十二月种,三月食。又名三月菜。
锅盖菜:叶圆,味甘。
角菜:叶有三角,色青,味冷。八、九月种,冬、春时食。
甜菜:叶青、茎红。其味清甜。
苍荙:“淡水厅志”云:‘苍荙,俗呼为厚茇菜,又名厚茉莉。有小毒。唐“西域传”:“末禄有苍荙”。即此菜。补中下气;汁洗衣白如玉’。或云味冷。
芥蓝:叶大而厚,色青碧。春时花最佳。
苋:有红、白二种。“清异录”以红苋为鳖还丹。俗传不宜与鳖同食。谓鳖见苋而生,盖本此。
瓮菜:有大、小二种。茎有孔,一叶一节。“淡水厅志”谓:‘种出东夷古伦国。以瓮盛之,译不能通,因以瓮名’。
茼莴:一名艾菜。叶似艾,花似菊。味香,性冷。
芹:有赤、白二种,孟倪云:‘和醋食损齿’。李廷飞云:‘赤芹害人,不可食’。李时珍云:‘蛇喜食芹,惊蛰后不可食’。
紫菜:生海石中。一名海菜。
金针
木耳:朽树所生。
笋:有麻竹、绿竹、筀竹等笋。又有茄荻笋,生池塘中。
蒝萎:“淡水厅志”云:‘蒝萎,即“本草”葫荽。茎叶柔细,根多须。张蓦使西域尝得此’。
芋:有槟榔芋、青心芋、红枣芋、白枣芋、水芋等种,其佳者槟榔芋。
萝卜:俗呼菜头。冬、春时生。有红、白二种。农家常多种田中,土掩水渍以代粪。
蓏属
金瓜:即南瓜。有青、黄皮二种。不可合羊肉食。
王瓜:“淡水厅志”云:‘王瓜,即莉瓜。皮有微莿。俗呼钓瓜’。
冬瓜:有枕瓜、蛇瓜。春种夏熟。
丝瓜:一名菜瓜。
苦瓜:皮青白、腹红。可腌食,熟食亦佳。
西瓜:“淡水厅志”云:‘西瓜,种出回纥。有青、白皮二种’。
涵瓜:有青、白二种。可腌食,酱、豉、糖亦宜。白沙墩最多,居民常以米易之。
洗子瓜:似西瓜而小,肉少子多。子熟食之,味香。人多售于市。
地瓜:即番薯。有红、黄、白三种。黄者名黄栀薯,六月种田中,十二月熟。其红、白二种,冬种园中,夏时熟。农人咸藉以为半年粮。
瓠:皮青白参半,肉纯白,味淡。有圆瓠、长瓠、葫芦瓠、紫瓠数种。正、二月种,五、六月熟。
果属
梨:有青、赤二种。赤者七月熟,青者九月熟;各有大、小不齐。美者若山东梨,食之无滓。味清、性凉,肺热者最宜。
凤梨:即黄梨。味酸。“居易录”谓:‘黄梨曰黄来’。又或云:‘粤西以波罗蜜为天波罗、黄梨为地波罗’。“淡水厅志”云:‘黄梨长止五、六寸,丛生;根下叶似蒲,两边如锯齿,顶上叶小,攒簇如鸡帚’。
荔枝:种出内地;产于兴化、漳浦者为佳。苗地少有。
龙眼:七月熟。以粒大核小者为佳。
香橼:“淡水厅志”云:‘香橼,瓤不分瓣,长似木瓜,上下微尖。味甘而香;以盐腌之,能消食,可当茶饮’。
佛手柑:有爪六、七如人指,屈伸长短,错落不齐。未熟色青,熟则黄。虽干而味亦香。
梅:味酸、色黄。四月熟。曾茶山诗云:‘梅子黄时日日晴’;即此梅也。又有杨梅,色红如朱而小,味亦酸。
李:有石李、鸡心李、苋菜李、黄肉李;又有小而红者,名为珍珠李。
柑:种类不一。苗产不如新竹、彰化为佳。“淡水厅志”云:‘有密桶柑、雪柑、椪柑、番柑。沈文开“杂记”云:“番柑,种自荷兰。大于番橘,肉酸皮苦。荷兰人夏月饮水,必取此和盐捣作酸酱入之。多树园中;树与橘无异”’。
橘:有大、小二种。大者一年一实;小者花实四时相续,名公孙橘,又名月橘。肉酸、皮苦,作酱大、小皆宜。
柚:有红、白肉二种。红而大者曰斗柚。以茶叶入其里,多蒸晒,盛夏时食之可解暑;剖食亦佳。
枇杷:味酸。叶可治嗽。
蒲萄:蔓生。
荆蕉:俗呼芎蕉,一作芭蕉果。“台湾草木状”云:‘芭蕉果如橘瓤,先合后分,长而屈;当即“志乘”所云羊角蕉也’。味同瓜瓤,而腻过之。
甘蔗:性冷、味甘。有红、黄、白三种。干小者为竹蔗,煮汁成糖。
菱角:生池沼中,叶浮而子下垂。壳赤、肉白,味香。
槺榔子:未熟色赤,熟则黑。五月熟后种埔占,子多岁亦丰。
檨仔:形如猪腰,核大。皮肉黄,味酸。俗呼为番蒜。
菩提果:即香果。“淡水厅志”云:‘菩提果,出西域。花有须、无瓣,色白。中空如蜡丸,芳馨极似玫瑰果’。
枣:有红、黑二种。
柰:皮斑,肉红似李。味甘。
桃:有苦桃、甜桃;又有七寸桃,人常植盆中。
羊桃:“台湾草木状”云:‘羊桃或四棱或五棱,小而色绿;文理直者甘,大而微黄、棱角不甚周正者酸。横断之,似车轮;去其廓,又如白苹初放。瓣中有微核如橄榄仁,入口稍涩亦相似’。
番石榴:俗呼为朳。二、三月开花,六、七月熟。又有五、六月开花,冬时熟者,别名冬朳。
木瓜:俗传有公、母。公者花而不实,母则实而不花。可入药,亦可充蔬。
椰子:肉含浆如酒。壳厚而坚,可作杓。
槟榔:即菁子。俗以嫩者去头尖,合蛎灰、香藤食之;老者切片和蛎灰、蒌叶食之。其皮入药品曰腹皮,心曰槟榔。“赤崁集”云:‘槟榔,即广东鸡心。粤人俟成熟,取子而食。台人于未熟时食其青皮;细嚼麻缕相属,即大腹皮也’。““淡水厅志”谓:‘槟榔和荖藤叶食之,能醉人,可祛瘴’。又谓:‘蒌藤,一作扶留。土人误为荖似荖藤叶,即蒌叶也’。近见大甲、苑里等处以槟榔和蒌子、桂子及灰同啖。蒌子长寸余,皮多花点如虫状。味香,略似桂,号为蒌花。按“台湾志略”谓:‘槟榔自孟秋以至孟夏发生不绝,与椰肉、香藤、蒌叶夹灰同啖;惟六、七月始无,台人以薰干者继之’视今苗俗无甚异。
石榴:花红,有大、小二种。大者曰白石榴,小者曰金石榴。
柿:俗以硷油入蒂,俟红时啖之;其水渍者色不甚变,较爽快可啖。
木属
樟:“淡水厅志”云:‘有赤樟、粉樟。内山最盛,军工需采。大者数抱,垂荫数亩。宜于雕刻。气甚芬烈,熬其汁为脑,可入药品’。
石柳:叶似蛱蝶,色若象牙。一作石栋。
紫荆:性至坚重。略似茄冬,叶较大。
榕:“淡水厅志”云:‘大者垂阴十余丈,多根难拔,不材故寿。根如下垂,及地便生枝干。又鸟啄其子,坠地复生,名曰鸟榕’。
櫹榔:粤人谓之黄肉,闽人谓之消郎。“淡水厅志”谓:‘质坚而腻,大者数围。性重,入土不朽。伪郑取为棺,尸悉化,故名消郎’。
楠:有香楠、石楠、虎皮楠。性坚。“稗海记游”云:‘楠木,始生已具全体。裂土而出,两叶始蘖。既大十围,岁久则坚,终不加大’。
九芎:又一名九荆。
茄冬:肉红,质坚。入土不朽。
百日青:质亦坚,可作器。
乌心石:叶尖、皮薄,心黑。坚如石。亦美材。
松:石崖上生,性坚。大者数围。亦可作器。
罗汉松:植盆中。
柏:“淡水厅志”谓:‘木皆向阳,柏独西指’。
相思树:经冬不凋。叶细长成簇,花黄。味带香,俗呼香茜树。烧作炭,甚坚。人多种植。
杨:水边生。叶大而根亦茂。
柳:杨属。其叶较细。
柯:有淋漓柯、赤柯。
■〈木斯〉:似柯,而叶小文细。冬结子,可食。
象齿:木硬而直。
龙牙:叶尖细。俗称黄荆脚。
桐:子大如木瓜,可醡油。
青桐:皮有花点,质不坚实。根可作药。
乌栽:皮带黑色,中白;质不坚实。
埔荆:一作埔姜。有五叶、七叶二种。
山茶:可卫宅。
白树:树大而干直。一名蕉壳树。
茄藤:皮可染鱼网。
朴仔树:叶晒干,可擦器物。
山柿:似柿而小。
山柑:似柑。
唐梨:枝软;实似梨而小,肉涩不可食。早春取其枝,种湿泥中易生;经一、二年可接梨。
苦楝:“图经”谓:‘苦楝有雌、雄。雄者根赤无子,雌者根白有子’。
羊杞:美质,可作农器。
枫:有汁略似松香,可入药。
公牡树
鹿子树:以其枝叶为鹿所嗜,故名。
山杉:子似枫,叶似松。
林投:“淡水厅志”云:‘叶似凤梨,高丈余。栽为篱,牛羊不得入’。
山猪肉:有花无子。
铁树:一作绿珊瑚。“淡水厅志”云:‘铁树多桠枝而无花,叶光润。出身吕宋’。
仙人掌:有枝无叶。
棕:一名栟榈。
赤鸠:子熟可食。
厚壳桂
莿桃桂:桂干有莿,心黑而坚。
牛乳树:其子多乳,不可食。
大椿桑:叶可供蚕,根可入药品。子熟食之,微酸。
山槟榔:叶似菁。
伯劳树:子熟可食。
山黄麻:似黄麻,而皮较厚。
八角树:性坚干直,可作屋梁。
鸡油树:性坚。肉多油。一作鸡柔。
桕:子醡油,可代蜡。俗呼为苦鸠。
竹属
莿竹:旁枝多莿,干高四、五丈。居民多种之以卫宅。“台湾釆风图”云:‘莿竹,番竹种也。大者数围,叶繁干密。有莿,似鹰爪,殊坚利’。
麻竹:笋可食。质大而不坚。
绿竹:无莿。笋亦可食。
单竹:节长。高不过丈。
长枝竹:可作篮筐。
筀竹:围大尺许,可代木为桁;小者可代木为桶。亦可编帘。
乌叶竹
凤尾竹:即观音竹。枝柔、叶细,可植盆中。
箭竹:即金丝竹。
珠篱竹:俗呼蒌篱竹。
芦竹:叶似芦黍。生卑湿处。
石竹:大与筀竹等。
棕竹:皮似棕而节密,高至四、五尺。
红竹:叶、干俱红。食之破血。
花属
兰:有素心兰,大菁兰、蕉尾兰。又有鸡爪兰,花似金粟,即内地珍珠兰;又名赛兰。
菊:九月开;即重阳菊。
鸡冠花:花大如盘;陆放翁所谓“一朵云”是也。
鹿葱:叶落尽、花始开。一名萱花。可食。
月下香:即北地晚香玉。花夜开,香甚烈。一名鹿葱。
荷花:水中生。
汉宫春
百子莲:“淡水厅志”云:‘百子莲,种出西番。每茎数十蕊,色微蓝’。
日日新:花色红。四时开。
玉葱花:叶如葱,花略似水仙。
剪绒花:花有红、黑二色。
锦竹:丛生。高一、二尺。
向日葵:花色黄。夏时开。子熟可食。
蜀葵:俗呼为一丈红。
见笑花:即含羞草。花黄。叶似槐,爪之下垂。
美人蕉:一名红蕉。“台湾釆风图”云:‘美人蕉,花红、黄二种;黄者尤芳鲜可爱。四时不绝。有高丈余者。子坚黑,或作小念珠’。
金凤:即凤仙花。花可染指甲;俗呼指甲花,即张宛邱诗所谓“菊婢”也。
午时花:即金钱花。午开子谢。
莲蕉:“瀛壖百咏”云:‘莲蕉花出蕉心,状如荷,鲜红可爱;经月不谢’。
水仙花
——以上草本。
杏花:似桃而小。有红、白二种。
树兰:即木兰。树大;花细碎,色黄。或云种出暹罗,曰暹兰。
桂:花白而细,香可远闻。
梅、蜡梅
茶花:有雪白、浅红、胭脂红三种。胭脂红者曰牡丹茶;雪白者贵。
栀子花:花黄。子可入药。
木槿:即水锦。花有白、红、紫数种;白者可熟食。
桃花:花红。十二月开。
李花:花白。开时与桃同。
芙蓉:花色红。一名拒霜花。
石榴(见上)。
紫薇:有红、白、紫三种。
含笑花:花五瓣,色淡黄。昼暖,则盛开如含笑状。
夜合:叶大而厚;花白,味香。黄昏始开,夜深复合。一名合昏、一名醉香梅,又一名合欢。
喷雪:花细碎如雪。
莿桐:“淡水厅志”云:‘莿桐叶如梧桐,其花附干而生。枝干有莿。“温陵郡志”云:“莿桐树高大,而枝叶蔚茂。初夏开,花极鲜红。如叶先萌而花后发,主明年五谷丰登”’。
水木樨:花白。叶可染指甲。
棠棣:即薁李。
夹竹桃
山芙蓉:花红。其叶与芙蓉异。
消息花:即莿毯花。“赤嵌集”云:‘形如治耳器’。
玉兰:花白如玉。
木笔:花紫色,视玉兰较小。
——以上木本。
蔷薇:多莿而味香。花有红、白二色。
荼■〈艹縻〉:花晚开。王菉漪诗云:‘开到荼■〈艹縻〉花事了’。
木香
迎春花
红莿梅:种出西番。有莿,花与海棠相似。
十姊妹:有深浅红、紫、白诸种。每开,十余蕊相聚;故名。
——以上蔓本。
绕龙花:花红,叶似千里光。其茎绕附竹竿,可高至一、二丈。旁蔓下垂如龙爪;故名绕龙,又名缠龙。
木耳花:叶似木耳,花白。
草属
茅:可代瓦盖屋。
大叶茅:高四、五尺。
香茅:味香如佛手柑。
金丝茅:叶短细,理而不乱。
蒲:可织席。一名咸草。
灯心草
仙草:“淡水厅志”云:‘仙草,晒干可作茶汤,能解暑毒;和粉浆熬冻,似石花而黑色’。
茜草:土番用以染兽毛。
白曲草:可酿酒。
苔
油芥:叶似萝卜,可粪春田。
鸭舌草:即蒲公英。叶如鸭舌,故名。
羊蹄草:叶红。以形似名。
鹿草:麋鹿所食。
书带草:即七弦草。“台湾釆风图”云:‘七弦草丛生如稻秧,其朵如兰。有直纹似弦,界限分明,白与绿相闻;至冬,则白变红’。
钮仔草:其子如钮,可治钉毒。
蒌藤:详上“果属”槟榔注。
六月薜:端午日,人多取此沃汤沐浴。
月桃:可代黄麻绞索。
南姜:似月桃而小。
山薯:叶似番薯而小。
芦荻
长命草:丛生。叶长而细,纯青无纹。
烟草
铁线草:丛生。叶长而黑色。
犁头草:以形似得名。
莿苋:多莿,似苋菜。不可食。
萍:池沼中最多。大者呼为牡丹萍。
红蓼:叶红,中有黑点。味辣。
油草:水边生。叶利如刀。
藻:朱子云:‘藻,聚藻也,生水底。茎如钗服,叶如蓬高’。
蕨:朱子云:‘蕨,鳖也。初生无叶时,可食’。
薇:薇亦可食。朱子云:‘薇似蕨差大。有芒而味苦,山间人食之’。
药属
天冬、麦冬、石薯、苎薯、白药薯、羊角豆、菉豆粉、白扁豆、薏苡
——以上谷类。
金英根:有大、小二种。
金线莲:叶有金线。
淡竹:竹茹
樟脑:“淡水厅志”云:‘樟木,择其坚实削小片置铁锅中,以甑囊盛水其中,用瓷矼盖上,火蒸一昼夜,气升如粉’。
枸杞:根似地骨皮。
土茯苓:一名冷饭草。
沙参:一名铃儿草。
兔丝:一名凌霄。
夏桔草:冬至生,夏至枯。
金石斛:内山有之。
菖蒲、艾叶、紫苏、薄荷
天南星:一名虎掌。
山栀子:一名越桃。
通草
车前子:即“诗”所谓芣苢是也。
剥节草:一名接骨草,又一名木贼。
三脚虎
金银花:有黄、白二色。
万年松、泽兰
香附:性温,通气。
益母草、白鸡冠、金狗脊、■〈艹西〉莶草、鼠尾癀、凤尾草、竹癀、鸭舌癀
马蹄金:性凉。
马鞍藤
蝇翅草:有大、小二种。
萆麻:有红、白二种。
风藤:以木通浸酒,治风疾;可熬膏。
常山:可治疟疾。
射干:即蛱蝶花头。
向天盏、龙吐珠、五爪龙、七层塔、千里光、七枝莲、一枝香、柴胡、钩藤、芡实枳实
陈皮:即柑皮。
穿山龙
田乌草:有乌、红二种。
铁马鞭
急性子:即凤仙花子。
金锁匙
荆芥:能除风。
山蒲荆
苍耳草:一名羊带归。
扁畜:似猪母菜而小。
桃仁:破血。
盐酸草、白花草、山芙蓉
龙献须:叶大而圆。
红骨蛇:能去细毒。
蒲公英、木鳖子、珠子草、猪母菜、大丁黄、虎耳草、狗耳草、羊耳草
金石榴:花红。
蔓桃花、红背草、柿蒂、葛根、蛇草
毛藤:叶多毛,可治蛇毒。
谷精子
纱帽翅:一茎数十花,色黄。叶可治癣。
百合
肉桂:出内山。
马尾丝:“淡水厅志”云:‘有大、小二种。生湿地。叶细长,花红小;根如荔枝。核黄色,多细丝如发。不拘鲜干,可治蛇、蜂诸毒’。
——以上草木、藤蔓诸类。
鹿茸、鹿鞭、鹿目香、鹿角胶、鹿角霜、鹿肚石、鹿肚草、麋茸、山羊血、熊胆、牛胆、牛癀、豹骨胶、猴骨胶、夜明砂、望月砂、凤凰胎(即鸡卵经出子者)
——以上毛羽类。
蚌珠、石决明、蜂蜜、龙衣、蝉蜕、海螵蛸、穿山甲、鳖甲、龟板
——以上虫鱼类。
毛属
牛:有青、赤、黄、白、黑诸色。青者俗称水牛,余者通称赤牛;而水牛亦间有白者。
羊:色黑。
猪、狗
猫:有长、短尾二种。目睛能随时转移;故俗云:猫眼可定时。
月月兔:有黄、白、黑三种。喜食地瓜、竹叶。肉近腻,味与山兔异。
西洋鼠:种出西洋。
——以上居民畜类。
熊:有猪熊、狗熊二种。出内山。
麋:色淡青。
鹿:似麋而小。色赤,有白花点。
麖:色赤。善走。味清。
兔:肉粗,味清。
猴:善升木,过树如飞。
獭:有油獭、糠獭。油獭皮可避露。善捕食生鱼。春时,深溪岸上尝见多鱼陈列,即“月令”所谓獭祭鱼也。
鼠:种类不一:有飞鼠、竹鼠、水鼠、田鼠、芒头鼠、碰尾鼠。最大者,芒头鼠,有重至三、四斤者;嗜食芒头,故名。
山羊:似羊而角细。善行石壁崎岖之路。火焰山有之。
山猪:即野彘。有赤、白肉二种。白者味转佳。
穿地龙:形似鼠,毛短而润。行由泥底;所到处,泥喷寸许。性灵,听人声即遁;鲜有能掩捕者。
山猫:形似猫而声异。
七段狸:即“淡水厅志”所谓“山猫”者也。耳短、口尖而异于猫。毛可作笔;又或作笔猫。
果子狸:略似七段狸。有白鼻、赤面二种。善升木食果。“厅志”作果子猫。
田螺狗:嗜食田螺。肉腥不可食。
石虎:头似猫,尾长,有花文。能升木。重不满十斤。威振,犬莫敢近。
石豹:尾长于身,骨圆。深山有重至八、九十斤者。性猛过于石虎。
羽属
鸡:有黄鸡、白鸡、黑鸡、花文鸡。又有胡须鸡。性类属木。“周礼”云:‘秋行犊麛膳膏腥’。膏腥,即鸡膏。魏庄渠曰:‘鸡木畜,秋金旺,以助养肝’。俗多云:鸡性热,盖食不因时,木能生火也。
鸭:有田鸭、番鸭,又有土鸭。番鸭大,土鸭次之,田鸭又次之。
鹅:有白鹅、花鹅。形俱大,有重至八、九筋者。俗传花鹅有小毒。
鸽:有青、赤、白三种。“格物论”云:‘鸽亦鸠类,有数种;皆两两相匹而不杂交’。居民多畜之。
白凤鸡
白鸠:“淡水厅志”云:‘来自咬■〈口留〉吧;或呼为洋鸽。能知气候,每交一时即鸣’。
——以上居民畜类。
雉:身有文彩灿烂。
山鸡:有黑、赤二种。嘴红。
竹鸡:身有花点。重不满筋。
田鸡
凫:俗称凫鸭。
鸠:有青鸠、斑鸠、火鸠。又有金鸠;身绿,嘴、脚皆红。
鸳鸯
水鸭:类鸭而小。重不满筋。
海鹅:类鹅。有重至十余筋者。
鸢鵙:即伯劳。能多变其声。
布谷
乌鹙:色黑,尾长;嘴尖,善捕鹰鹞。又能知更递换。其巢之高低,俗传可为风兆。
画眉:有黑、白眉二种。
钓鱼翁:翠色。穴岩土为巢。
乌鸦:色黑,嘴扁。其声哀鸣,能占人不祥。
夜挂鸟:爪、足俱长,善捕食生鱼。日宿夜飞,一作夜光鸟。
八哥:即鸜鹆。身黑,嘴、足俱红。削舌,能作人言。“负暄杂录”云:‘南唐李主讳煜,改鸜鹆为八哥’。内山有之。
长尾三娘:俗称三鹊。“淡水厅志”云:‘长尾三娘,一名练雀。朱嘴、翠翼,光彩照人’。
鹰:俗称鹞母。
圆头:色黄,一名黄头。善斗。
鹞:重不满筋;有鸡三、四筋者,其翼能扑杀。俗传鸠卵有三粒即生一鹞,未知是否。
鹯:似鹞。凡鸟闻其声,即潜伏于地。“列子”谓:‘鹞之为鹯,久复为鹞’。“埤雅”谓:‘驱爵者鹯’;即此是也。俗呼为鸟虎。
——以上山林畜类。
紫燕:春来人家梁间缀泥为巢,每年卵育一次。“淡水厅志”云:‘自咬■〈口留〉吧来,一年一度’。
瓦雀:有赤、白二种。于檐瓦间隙处为巢。常聚群数十。
鳞属
鲳:身短,有鳞。
马鲛:骨软,无鳞。
涂魠:似马鲛而大。自十月至清明时多有。
鳓鱼:遍身多刺。
贴沙:上紫、下白,细鳞。即比目鱼。
扁鱼:似贴沙而薄。
白带鱼、银鱼、金钱花、铁甲、鸢锤、飞乌、乌毛
鲨:“淡水厅志”云:‘有白鲨、胡鲨、双髻鲨。最佳者,皮有黑白圈文,曰龙文鲨;翅尤美’。
墨鱼:即乌鲗鱼,俗名墨斗。“淡水厅志”云:‘墨鱼,喷墨卫其身,大鱼不得近。中有骨如小舟,名海螵蛸’。
鳅:即泥鳅。肉可醡油。
鳝、魽
■〈鱼毒〉:大如掌,皮粗。晒干,可磨木器。
青鳞:鳞厚;长五、六寸。
黄鱼
红纱:鳞细;皮如涂朱。
赤翼、龙尖、狗母
泥龙:身长,有暗刺。
牛尾:似牛尾。
青箭:色青。口尖。其行如箭。
金梭:金鳞。身软。
鱦:一作𩾃。
鳁
𬶐:大如指。身有花白纹。前两足善跳,故俗呼花𬶐。
乌鵊:身短而润。
沙梭:长四、五寸,如梭。
黄翅:略似乌鵊。味清。
狮刀:腹、背扁如刀。
锁管:“淡水厅志”云:‘身圆直如锁。首有小骨,即鲛鱼;插入管中如锁须。味甘脆’。
石头鲈:鳞淡红,头有细石。
海龙:长不经尺。首尾似龙,无爪。入药功倍海马。
章鱼:韩昌黎云:‘章举身圆,头有八脚缩聚。当中有口,脑上有窝如臼,历历成章。囊中有黑膏及黄膏。行则手足向下、身向上高举而疾游’。吞霄港有之。一作章拒。
沙蚕:一名龙虫。生海泊沙泥中。似蚕,中有沙。味美;晒干焙食亦佳。
沙蒜:俗呼土笋。
虎头:巨口、无鳞。肉嫩,味美。颇似虎头。
风鱼:身圆、无鳞。肉有赤、白二种;赤者腥甚。
海乌:一名鲻。有鳞,味腥。惟卵则见贵于市,名乌鱼春。
蜈鱼:俗呼海竖。“淡水厅志”云:‘蜈鱼头如猪。跃水面丈余,喷水如雪。大者千余筋,小亦五、六百筋。渔人见之不祥’。
海和尚:四翅,无鳞。极似人形。
海狗:头似狗。四翅,尾尖。
海马:四翅。如马;头有鬃。获之不祥。
——以上海产。
鲈:口大,肉嫩。善食鱼。味清美。
鲢:有竹叶、大头二种。鳞细,肉腥毒。
草鱼:有黑、白二种。味俱美。
麻虱目:夏、秋盛多,至十月入泥中而死。
乌鱼:秋、冬肉肥味美。
甜鱼:长不满尺。肉多刺,味甘美。
——以上种出海港,畜养塘池。
鲤:有红、白二种。
鲫:色白,有鳞。食之益脾。
石贴:无鳞,身细而短。为酱甚佳。苗不多有。
白鳗:无鳞,皮腻。肉嫩,味美。
芦鳗:无鳞,身有花点。味亦佳。
羊𫚉:有鳞。大者长尺余。
湖鳅:无鳞。肥美可食;有小毒。
沙鳅:似湖鳅而小。身有花点。肉坚。
■〈鱼桀〉:有鳞,色白,长不满尺。溪间多见此鱼,即占年岁凶歉。
塘虱:即涂虱。无鳞,头扁,两边有角利如锥。色黑。肉嫩、味美,能益脾。
巴哥:有二种:身全白者,骨近软;身有横红纹者,骨硬。
斗鱼:“淡水厅志”云:‘斗鱼一名丁斑。有花文,尾鲜红。善斗’。
黄鳝:身圆而长。背略黑、腹黄。肉坚,无鳞。
狗鮕魠:身短小。味肥美。
■〈鱼严〉:似塘虱而色黄。无角。
——以上溪产。
介属
鼋:似鳖而大。白沙墩渔者尝获之。
龟:有竹节龟、金龟。又有靴底龟,能啮人;不可食。
鳖:春、夏出游溪潭,冬时藏泥中;谓之“春可献、冬可擉”者,此也。
鲎:“淡水厅志”云:‘鲎壳甚坚,可作杓。尾长如枪;有足十二,生腹下。置之水中,雄者浮、雌者沈。雌常负雄行,虽波涛不解。失偶,则不能独活,故号鲎媚;渔人必双得之。腹中有子如粟,可腌酱’。
鲮鲤:即穿山甲。
螺:有海螺、田螺、石螺诸种。田螺味较佳。
蟹:有毛蟹、金蟹、石蟹、沙马蟹、鬼蟹诸种。惟毛蟹可食;九、十月肥美多膏。
蟳:产塭中。“淡水厅志”云:‘膏多于肉曰红蟳,无膏曰菜蟳。随潮退壳,一退一长。壳甚坚’。
蠘:形如螃蟹。生于海中。
牡蛎:俗呼为蚝。壳可烧灰。
石决明:见上。一名九孔。
蛲、蚵
虾:有软、硬壳二种。
龙虾:吞霄,后垄港皆有之。“赤嵌笔谈”云:‘龙虾昂首奋角如画龙状。甲硬如蟹壳,须长二尺余,钳六、七寸;上有芒刺。尾下,子累累相属。又有九节虾’。
蚌、■〈虫间〉、蚶
西施舌:似蚌而薄。肉有舌。其壳色黑。
塭虾:出塭中。可腌食。夏、秋时最盛。
花蛤
蛤蜊:出山溪沙泥中。
虫属
萤:腐草及烂竹根所化。
蚊
蝇:喜暖、恶寒。一名丑扇。
蜘蛛:善结网。齐人呼为社公,亦言网公。
蝶:粉翅,有须。善采花。盛夏时最多。
蛾
蚕:惊蛰始生。嗜食桑叶。苗地少有。
地蚕:泥中生。
螳螂、蝙蝠
蜻蜓:一作蜻蛉。
灶鸡、蝤虫
蟋蟀:似蝗而小。南楚谓之王孙;或又谓之蜻蛚。
蜾蠃
蜈蚣:有红、青二种。
蚁、蜂
蜂虎:“淡水厅志”云:‘蜂虎,似灯蛾而大’。
蜜蜂:酿花作蜜。俗呼糖蜂。
螟蛉、蝇虎、蠹、蚯蚓、蛙、虾蟆
水鸭母:身薄,有翼、足。味辣,可治小儿遗溺。
水蛭:俗呼蜈蜞,一名胡蜞。“淡水厅志”谓:‘能■〈虫匝〉人血。误食之,饮酸醋即愈。俗传胡蜞入口、入鼻俱能生子,非醋及蜜不为功’。
蛇:种类不一。“淡水厅志”略云:有草锦、山辣、草花仔、四足蛇,不伤人;龟壳花、饭匙倩、青竹丝、松柏根、赤尾鲇,簸箕甲、雨伞节数种,啮人最毒。
金石属
金沙:产内山番界。
巨石:
砚石:可治为砚。
鹅卵石:
■〈石娄〉■〈石国〉石:可烧作灰;视牡蛎而略粗。
货属
米(见上)
糖:蔗汁熬成。常运售北地。
豆(见上)
酒
油:有芝麻、土豆、茶子、树子、菜子、桕子、萆麻数种。
■〈米凡〉:油粕也。茶■〈米凡〉可濯垢,土豆■〈米凡〉可粪田。
茶、樟脑
磺油:产猫里溪头牛斗山下。
樟柴、紫荆、櫹榔、茄冬、百日青、楠枋:以上诸木,可制器及造船;内地多来采买(见上)。
藤、烟叶。
硷:“淡水厅志”云:‘用象齿、公牡等木烧灰和水,滤去渣滓,熬炼成冻,可以资染’。
菁淀:出海边。得受咸烟者为上,出内山者次之。
茄藤皮:可染绦。
梅皮:可染黄。
薯榔:可染网。
桂皮:可以入药;亦可和滋味。
佛手(见上)
通草:可入药;亦可作花。
金石斛(见上)
相思炭、牡蛎炭、石灰
石花:生海石上。
:一作麹。有红麹、白麹;俱酿酒所需。
鱼翅、鹿脯、鹿腿、鹿筋
脯:每至冬时,有售于市。
山猪脯:有肉脯、肝脯。
币属
麻、苎、凤来葛(俱见上)
鹿皮、皮、石虎皮、石豹皮、獭皮、七段狸皮。
番仔席:大甲、苑里等处妇女多善织者。
卓戈文:番女所织之毡。
达戈纹:“淡水厅志”云:‘番女所织之布,以狗毛、苎麻为线,染以茜草;错杂成文,朱殷夺目’。
磺案(附)
磺油出猫里溪头内山。油浮水面,其味臭。每日申、酉二时,方可捞取;煎炼之,为用甚广。有番割邱苟者,勾引生番杀人,犯案累累;据此溪为己有。同治三年,初贌与吴姓,每年百余圆;四年,复改贌宝顺洋行,每年千余圆,遂至互控。吴姓复纠众与宝顺互争,几酿巨案。邱苟屡拿未获。同治九年二月,差役购拿到案,一讯具伏;详请委员覆讯,就地正法。此地照旧封禁(节旧“厅志”)。
●苗栗县志卷六
古迹考(寺观、园亭附)
古迹无关轻重之条,释家有左圣贤之道;似君子之搜罗记载,无妨从略焉。虽然,古今地志有所不废。兼之胜境名区,足资游览;晨钟暮鼓,常谱讴吟:是亦雅士、词人所不能阙者也。于是,考古迹。
五星墩在县治北二里许,罗列猫里溪口。旧时墩数有七,人呼七星;居水口。今尚存五墩。
笔架山在县治东五里许。三峰挺峙,人以形名。其山又一名尖山。
墨砚山由笔架山北行一里许,突起一坪,荡平方正,有小池;人亦以形势名其山。
火焰山在三叉河界,南临伯公坑。尖起如火焰;春时常北出浓烟,至是山辄止。
印斗山在苑里东南三里。遥望之,如印斗;人称为苑里界之名山。
仙人岛在县治西二里许。山如掌形,故名。
雷公崁在县治西南七里。悬崖历乱,未尝崩颓。
合干榕在县治西四里仙人凸上。有榕两株并生,高至五、六尺,其干相合为一。观者咸称为奇云。
泉水洞在吞霄堡南势湖界内。其泉或从峭壁悬流,或自地涌出合流;灌溉田园,计三十余甲。俗呼为泉水窝。
土地公坑在一堡界。常见坑南雨而坑北晴,坑北雨而坑南晴。
火穴在苗栗溪头山尖。牧童常因而炊饭。
天池在三叉河西南五里。天然一池颇深广,居民沟通灌田,计榖有二百余石。
鲤鱼潭在一堡内。多产鲤鱼;俗传旧有一头重数十筋者。
磺油窟在铜锣湾东十余里牛斗山下。油夹水而出,其色黄;以木瓢盛之,挹注不竭。
滚水在北坑东南三里许。水流中有如釜里沸腾,因以“滚水”名其地。
咸泉在县治东二十余里八角林界。泉从半壁涌出,可煮为盐;但味稍苦。常有青鸠百十为群,饮此水焉。
山顶泉在苑里东南五里。有高尖山矗起三十余丈,极际有泉,四时不涸。
响泉在磺油窟之山麓。从石罅涌出,时作椎凿声。
石井在县城内城隍庙右畔。
下沟井在猫里街和善寺前。
甘泉井一在县治南七里大平顶山脚,一在吞霄堡北势庄。味俱甘美,冬温、夏冷。
水井在铜锣湾双峰山下。
蟹目井在樟树林庄内。两井相对,约离百余步。
国姓井在铁砧山巅。相传郑成功屯兵大甲,以水多瘴毒,乃拔剑斫地得泉。味清洌;旁有小碣镌此三字(节“厅志”)。
蟾蜍石在县治东十里北河界内。有石高广,俱丈余;以形似蟾蜍得名。
寺观
善德寺在县治北门外嘉盛庄。道光二十八年,刘盛与其弟贵舍地倡建;复施田为香灯费。光绪十七年,猫里街江台兴重修。
和善寺在猫里街。咸丰三年,刘玉石倡建。
行修寺在县治东十里许大坑庄。同治九年,张进生自己建造及施祀田。
清修寺在县治南十三里铜锣湾街。同治七年,例贡生陈嘉乐倡建。
养真寺在吞霄街虎头山下。同治六年,张农佑倡建。农佑持长斋遍游乡里,收拾字纸贮积寺之廊庑间;多则与绅士协理虔送。今年八十余,其身所能到处,犹杖行收拾不倦;敬圣迹之诚,乡人咸称焉。
观音寺在县治东十余里观音凸上。凸高数十丈,极际有石室一间,坐东朝西,可容数十人。昔时,有生成观音石像;就近居民,每至其处焚香祝祷。后被人窃去,别雕石成像,依原位置之。
园亭
迎风亭在县治南七里许大坪顶。光绪八年,黄南球与徐立盛同建。
焕藜园在县治南八里许芎蕉湾庄。刘氏别业。
●苗栗县志卷七
风俗考(番俗附)
风俗关乎人心,人心关乎治化;此𬨎轩之史,故殷殷采风而问俗也。苗地系由新竹画分,人文蔚起数十年、农商安业百余载,则风俗既蒸蒸日上矣。但大醇不无小疵,是在父母斯民者或沿而袭之、或移而易之也。至于番俗,察其嗜欲、习尚有可施之教化者,亦不得漫然忽之也!爰考风俗。
曰士习:士冠四民之首,士习端,然后齐民有所钦式。苗属自道光以来,人文辈起;闾阎市井竞行设塾延师,其束修较各属为尤厚。各庄生童咸结“文昌社”,冬月会课之;分别既、未冠题,越日封送各属宿学绅士评编甲乙榜之,赏赉有差。若夫敬惜字纸,不让堑城。或五六年、或七八年,士庶齐集,奉苍颉神牌祀之;护送字灰,放之大海。衣冠整肃、锣鼓喧天,极一时之大观云。
曰农事:教稼,然后明伦;古来力田重矣。苗土肥沃,一年二获;圳陂之利,歉少丰多。其勤树艺也,虽荆棘草莱,必锄而夷之。其筹灌溉也,虽迂回阻隔,必枧而通之。岁时祈报,里中鸠钱祭社;祭毕饮,谓之食福。有佃户焉,向田主贌田耕种,立约限年。凡田器、牛种,皆佃备。田主先收无利银两,曰“碛地”;多寡不等。每年收所供租谷,曰“小租”。向来多纳早冬;其晚冬,悉归佃户。遇旱涝,则减租有差。立约限年满,则他贌;田主以原银还之。其或荒地初垦、近溪浮复,经佃开垦或五、六年、或七、八年,田主方勘界定租。垦费系佃户自备;必须塘圳之利者,田主津贴垦费有差。近数十年以来,荒地垦辟几尽,人民生齿日繁;“碛地”、“小租”,视前数十年俱多为增益。又有复向佃支借银两者,将租抵利,曰“有利碛地”;其租增益,往往尽早冬收获不足供纳。因多分为早租、晚租;大约早冬七成、晚冬三成。若夫佃户于田中葺室曰寮,以莿竹为墙;各庄皆然。俗呼谷熟为“冬”,有早冬、有晚冬两熟曰“双”;犹言有秋也。自吞霄、大甲两堡运谷,多用牛车;猫里堡少之。
曰女红:虽蚕桑不事、纺绩无闻,而刺绣之工,一花、一卉精致如绘。所善者,打草粉。至衣裳鍼绽,不假外人;甚有刀尺精良,为裁缝家所不及者。贫者不为婢。或纺绵为线、或织草为席,后垄、大甲等处皆同;而席,则大甲为尤着。
曰工役:民雇曰工,官募曰役。苗地役少而工多。自内山多产木,而栋梁、器具、雕镂、荡磨,其工日精,而价实倍之。外此,肩挑、背负,计日百钱,率趑趄不应。盖工各有主;初既召之,后欲更换,每轇轕焉。其杂脚,由渡头起货,一挑往返,各议定价。别有游手无赖,闲散街衢,曰“罗汉脚”;亦有为人佣雇者。
曰商贾:估客辏集,以苗为台中第一。货之大者,莫如油、米,次麻、豆,次糖、菁、茶叶;至樟栳、茄藤、薯榔、通草、藤、苎之属,内山又多出焉。商人择地所宜,雇船装贩;近则福州、漳、泉、厦门,远则宁波、上海、乍浦、天津以及广东,凡港路可通,争相贸易。所售之值,或易他货而还。帐目,则每月十日一收。有郊户焉,或贌船、或自置船,赴福州、江、浙者,曰北郊;赴泉州者,曰泉郊,亦称顶郊;赴厦门者,曰厦郊:统称为三郊。共设𬬻主,有总、有分,按年轮流以办郊事。其船往天津、锦州、盖州,又曰大北;上海、宁波,曰小北。船中有名“出海”者,司帐及收揽货物;复有“押载”,所以监视“出海”也。至所谓“青”者,乃未熟先粜、未收先售也;有粟青、有油青、有糖青。于新谷未熟、新油新糖未收时给银先定价值,俟熟收而还之。菁靛,则先给佃银令种,一年两收。苎则四季收之,曰“头水”、“二水”、“三水”、“四水”。其米船,遇岁歉防饥,有禁港焉;或官禁、或商自禁,既禁则米不得他贩。有传帮焉,乃商自传;视船先后到,限以若干日满以次出口也。
谨按:苗地银番,向来专用佛番;轻与各种不用,故不须设秤。惟大甲近彰化地界,有用鹰番及各色轻银。渐至苑里、吞霄,亦用以七钱为准。若猫里及后垄、铜锣湾等处,仍不失前规。迨设苗县以后,通行七兑银;大小铺户俱设秤,银番始杂出其类。最可恶者,间有贪民引藏外来奸民造作假洋,流毒市井;申禁不可不先、驱除不可不严也。
曰饮食:苗俗俭朴,爱惜物力;力田既多,斯饿殍少矣。日用多三餐,以日出、日入为度。酒则蒸米、拌曲自酿之,其色红而味浓。有粉团焉,俗呼曰“龟”;遇庆吊事,例相分馈。茶味薄,不如武夷,与福宁埒;然茶树有数十年不萎者。其地方复别,槟榔最甚;嗜者齿尽黑,谓可辟瘴。每诣人,多献之为敬;遇小诟谇,一盘呼来,彼此释憾矣(节“厅志”)。
曰衣服:苗俗,蚕桑未兴,其丝罗皆取之江、浙、粤,洋布则转贩而来,余布多购于同安。所自染者有曰“毛乌”者,色胜内地,澣之不退。女子喜着红衣。男着短衣,每过膝不及胫;制襟多直下者,曰“苏裾”;夏衣之领多上圆而下尖,半露其胸,曰“瓜子领”,不论颈之肥瘦也。爱施兜肚,下垂方布,有花纹,以护下体。
曰岁时:风土既纪,月令亦在所必书;亦王政之一端也。苗俗,值正月元旦,早起焚香、衣冠、祀祖、谒神,向吉方出;拜亲长师友曰“贺正”。四日,备牲醴、焚纸马,曰“接神”。九日,相传为玉皇诞。自元旦至上元设席款客,曰“设春酒”,互相酬答。十五日上元节,张灯、演剧、放烟火。二月二日,农工商贾皆祀福神,曰“头牙”。三月三日暨清明日,士女持纸钱、备牲醴以祭先茔,曰“扫墓”;或结伴郊游,犹古之踏青也。二十有三日为天后诞,鸠赀演剧。有积款为妈祖会者,设值年头家、炉主轮掌之。五月五日,悬蒲艾、柳枝,黄纸朱书贴之,曰“午时联”;釆苦草浴儿和雄黄酒饮以辟邪。先期以竹叶裹糯米,曰“粽”;投遗所亲,曰“送节”。家制绣囊,实以香屑,令儿女佩之。七月七日,士子以魁星是日生,剧饮曰魁星会。十五日曰中元。市中俗传七月〔初一日为开地狱、三十日为闭地狱〕,延僧登坛施食,以祭无祀之魂;寺庙亦各建醮两、三日不等。惟先一夜燃放水灯,各结小灯编姓为队,弦歌喧腾,烛光如昼,陈设相耀;演剧殆无虚夕。例集一所,牲醴馔具积如山陵。以富铺轮董其事,名曰“三坛四调”。凡一月之间,居民竞祭无祀之魂,月尽乃止。八月中秋节,则月饼相遗;各演剧以祀福神。冬至日,则作米丸祀先。十二月十六日,郊户以牲醴祀福神,曰“尾牙”。二十有四日,备酒、果、纸马祀神;前一、二日,扫舍宇。二十有五日,斋戒焚香,曰“天神降”。除夕,煮芥菜一盂置几上,曰“隔年菜”;饭一碗,插以红草花置案头,曰“过年饭”;蒸糕,曰“年糕”。是夕,张灯、祀事、饮酒、放爆竹,曰“辞年”。先期,以物相馈,曰“送年”。
曰气候:台处闽东南隅,地势最下,极暑少寒;花卉常开,木叶少落,瓜蒲蔬茹虽穷冬亦秀:盖与内地悬殊也。然苗处近北,其气候略同彰化而异于南路。彰南每多春旱、秋潦;苗则春多阴雨,闻雷即■〈雨上脉下〉霂连旬;偶有晴霁,顷刻复雨。俗谓未惊蛰先闻雷,当阴雨四十九天;占之屡验。五、六月间,盛暑郁积,东南云蒸,雷声震厉,滂沱立至,谓之“西北雨”;盖以东西风一送,雨仍归西北也。此雨不久便晴,多连发三午。八、九月,复雨少风多,其威愈烈;扫叶卷箨、尘沙蔽天,常经旬不止。此苗地风雨与南路不同也。苗地天气略同淡水。彰南三月辄着轻纱,苗则二、三月间乍寒乍燠,不离薄裘;否则,成疾。谚云:‘未食端午粽,破裘不肯放’;良然。九月,北风发,渐冷;十一、二月,风愈甚,则寒愈烈。间有不甚寒者,是必风过后夜有陨霜,见𬀪即消,虽寒尚不透体。谚云:‘三日风、三日霜,三日大日光’;盖其寒在风也。此苗地寒暑又与南路不同也。至若播种,彰化在立春前,四月新谷既成;苗则在清明前后,新谷成于六月。惟早稻,间有五月成者。地势既殊,天气亦因之而异耳。
曰占验:综台郡言之,于苗亦弗可略。凡海上无时无云,但有云脚可见,必不雨。有脚者,如画家横染一笔为水石之界;无脚者,如画远山,但见山头、不见所止。凡日色被体如灼,三日内必雨。凡日出时有云蔽之、辰刻后云渐散,必大晴。日初出即开朗,是日必不晴;久晴则不拘。凡日落时,西方有云气横亘天上或作数十缕各不相属,日从云隙度过,是谓“日穿经纬”;来日大晴。或云色一片相连、其中但有一、二点空窦得献红色者,是谓“金乌点睛”;亦主晴。又日落时,西方云色黯淡、一片如墨、全无罅隙、又不见脚者,主来日雨;若云色浓厚,当夜雨。又日落时,西北方云起如层峦重叠数千层、各各矗起,主大风雨;山崩水溢之征也,应在七日内。处近山及江水浒涯,宜防之。凡昧爽时雨,俗呼“开门雨”;是日主晴。凡初雨如雾,虽沉晦,至午必晴。凡久雨后暂辍,犹见细雨如雾,纵令开朗,旋即雨至;谚云:‘雨前蒙蒙终不雨,雨后蒙蒙终不晴’。又久雨夜忽开雾,星月朗洁,主来日大雨。若近暮经见红光、然后见月,则晴。又久雨后近暮遍天红色,来日必晴;谚云:‘火烧薄暮天’。凡虹霓朝见西方,辰、巳必雨;申、酉见东方,必晴。又断虹两头不连者,俗呼“破篷”;虽见东方,来日仍风雨。亦名半帆;主台。凡海吼,俗叫“海叫”。小吼如催花羯鼓,点点作撒豆声,乍远乍近、若断若连;大吼如万马奔驰,钲鼓响震,风雨旋至。若冬月吼,常不雨,多主风。凡内山终岁不离云,或幂于顶、或横于腰;侵晨望之如洗,须臾云合。若日中云收、峰峦可数,必不日而雨。凡夏、秋红日当空、片云乍起,倾盆立至;一日之内,阴晴屡变。凡诸山烟霭苍茫,若山光透露,便为风雨之征。又饥鸢高唳、海鸟惊飞,逾日必风。春日晚观西、冬日晚观东,有黑云起,主雨;谚云:‘冬山头、春海口’。凡久雨地微动,翌日晴;久晴而震,翌日雨。凡白日当天,忽雨忽止,曰“雨白”,主台;即至。但夏天闻雷,则台不起;秋天即雷,而台风亦至;谚云:‘夏来一雷止九台,秋来一雷起九台’是也。
曰杂俗:苗地遇四时神诞,赛愿生辰,搬演杂剧,耗财无既。又信鬼、尚巫,蛮貊之习犹存:有曰“菜堂”,吃斋拜佛,男女杂居。有为“客师”,遇病禳祷,曰“进钱补运”;金鼓喧腾,昼夜不已。有为乩童,扶辇跳跃,妄示方药;手持刀剑,披发剖额,以示神灵。有为“红姨”,托名女佛,采人隐事。类皆乘间取利,信之者牢不可破。又间有符咒杀人者:或幻术而恣淫、或劫财而陨命,以符灰杂于烟茗、槟榔间食之,罔迷弗觉,颠倒至死。有心人,莫不为之太息而痛恨也。
番俗
其居处也:先竖木为墙,用草结盖;稍卑隘,合家一室。惟娶妇、赘婿则别居之。至社近汉人街庄者,其营屋高广雅致,无异汉人。
其饮食也;少播粳稻,多种黍、芝麻。每饭黍。又以黍蒸熟置罂缶中,俟发变,晒干舂为麹拌之,复藏数日投以水,再蒸其液为酒。以鱼虾为鲑、鹿麂为脯,皆腌之;余物鲜食。淡北不事耕作,米粟甚少;日三餐俱薯芋。余则捕鱼虾、鹿麂,采紫菜、通草、水藤交易为日用输饷。亦用黍嚼碎为酒。南北均不艺圃,无葱韭生菜之属。鸡最繁,客至杀以代蔬。俗尚冬瓜,官长来,抱瓜以献,佐以粉粢;鸡则以犒从者。鸟兽之肉,燔炙带血而食。麋鹿刺其喉,血至尽,乃剥其皮;腹草将化者绿如苔,置盐少许即食之。
其衣饰也:剪发至额,戴竹节帽。竹取其里白反而用之,高寸许;缠以红丝,缚以乌丝。以白螺壳为方块,可寸许,名曰“蛤达”;围于顶。又用玛瑙珠串束于手。其善走者曰“雄麻达”;编五色篾束腹至胸,以便奔驰。穿耳每实以竹圈,圈渐舒则耳渐大,垂至肩,乃实以木板或嵌以螺钱;娶妇则去其束箍、摘其耳实。衣曰“几辘”,长至腰;以布及“达戈纹”为之。下体围布二幅,曰“遮阴”。间有衣鹿皮者。会饮,土官多用优衣蟒服皂靴、汉人绒帽。番妇衣“几辘”、围“遮阴”;耳穿五孔,饰以米珠,曰“鹤老卜”;颈挂玛瑙珠,曰“玺忽因耶那”;数十人连手、顿足歌唱为舞。淡北番妇,头无妆饰;以乌布五尺蒙之,曰“老锅”;项上挂玛瑙珠、螺钱、草珠,曰“真好赞”;耳钻八、九孔,带汉人耳环。每年更新衣,曰“换年”;会众饮酒。
其婚嫁也:嫁娶,曰“谙猫麻哈呢”。娶妇先以海蛤数升为聘,间有用生鹿肉为定。蛤大如牳指,壳有青文,生海边石壁间;尽日采取不过数升,甚珍之。又嫁娶时,用海蛤一撘记(撘记者,用竹篾编成;大口小腰,高尺余,可容数斗),又杀牛饮酒,欢会竟日。父母视所娶之妇孝否,或一二年、三五年分居;无一世同居。一女则赘婿,一男则娶妇。男多者,听人招赘;惟幼男则娶妇终养。女多者,听人聘娶;惟幼女则招赘为嗣。夫妇服,必逾年而后。嫁娶后不和或因奸,则离。夫未娶、妇不敢先嫁,嫁则罚妇及后夫并妇之父母各玛瑙珠一串或牛一只以归;后夫不受罚,则纠集亲众负弓矢、持镖刀至后夫之家,拆毁房屋仓囷,土官、通事不能禁止。私通亦然;强者将其妇及奸夫立杀死。或与麻达通,祗罚妇酒一瓮,麻达不问;女与麻达通,亦不问。其凡娶妇或招赘,届期约诸亲宰割牛豕,以黍为粿如婴儿状。夫妇相娶,白首不易。妇与人私,则将奸夫父母房屋拆毁,倍罚珠粒分社番,以示家教不严;未嫁娶者不禁。
其丧祭也:内山番死,男女老幼皆裸体,用鹿皮包裹;亲属四人舁至山上,用鹿皮展铺如席,以平生衣服覆之,用土掩埋。服尚曰。既葬,家人及舁丧者三日不出户,不舂、不歌,所亲供给饭食;一月后,赴园耕种。通社亦三日不赴园,以社有不吉事也。凡居丧,父母兄弟半月、夫妇一月,一月后,妇不带耳珠、着敝服;他适,方如常。若番与居民杂处者,其治父母丧,衣服、衾、棺木均如汉人;间有能终三年之丧者。
其器用也:耕种诸器,均如汉人;食器,亦有铁铛、瓷碗。
统观民、番风俗,衣食、器用与同治年间不甚相远。惟顽梗之习日除、礼乐之风日振,则有加焉。兹就“厅志”所载略为损益之,皆足见其大概也。若内山未经归化之生番,与熟番迥异;访问难周,惟择“厅志”所援引者附录如左:
郑成功时,上淡水通事李沧愿取金自效,希受一职;伪监纪陈福偕行,率宣毅镇兵并附近土着。未至卑南觅社,土番伏莽以待曰:‘吾侪以此为活;唐人来取,必决死战’!福不敢进。同至半途,遇彼地土番泛舟别贩;福率兵攻之,获金二百余。并系其魁,令引路;刀锯临之,终不从。按出金,乃台湾山后;其地土番皆傀儡种类,未入声教,人迹稀到。自上淡水乘蟒甲从西徂东、返而自北而南;溯溪而进,匝月方到。其出金之水,流从山后之东海,与此溪无异。其地山枯水冷,巉岩拔峭,泄水下溪;直至返流之处,聚有金沙。土番善泅者,从水底取之,如小豆粒钜细;藏之竹簏或秘之甊瓿,间出交易。人虽能到,不服水土;生还者无几(“海上事略”)。
哆罗满产金,淘沙出之,与瓜子金相似。番人熔成条,藏巨甓中;客至,每开甓自炫;然不知所用。近岁,始有携至鸡笼、淡水易布者(“番境补遗”)。
斗尾龙岸番,皆伟岸多力;文身,而状同魔鬼。出则焚掠杀人。土番闻其出,皆呼哭走避。阿兰番,近斗尾龙岸,状貌相似。鸡距番,足趾楂■〈木丫〉如鸡距。性善缘木,树上往来跳踯,捷同猴狖;食息皆在树间,非种植不下平地。其巢,与鸡笼山相近。常深夜独出,至海滨取水。遇土番,往往窃其首去;土番亦追杀不遗余力。盖其足趾楂■〈木丫〉,不利平地,多为土番追及;既登树,则穿枝、度棘不可复制矣(“番境补遗”)。
沿山一带,有学习番语、贸易番地者,曰“番割”;贩铁锅、盐、布诸货,入市易鹿茸、鹿筋、鹿脯、鹿角出售,其利倍蓰。生番引重,以女妻之。番不知书,结绳计数;日久失帐,即思杀之。番割惧,嫁其祸于近庄民,指为实某所欠;引出恣杀,取其头颅去,即解结勿索。汉人或占垦其地,议年供谷若干;负约,亦出杀之。番嗜酒;汉人或与为仇,嘱通番割引醉番出而杀人。番不出痘;偶出痘,热狂;亦出而杀人。其假妆生番,披发涂面、入夜仇杀、截头颅而去者尚少(“噶玛兰厅志”)。
生番杀人,台中常事。此辈虽有人形、全无人理,穿林飞菁如鸟兽猿猴。抚之不能、剿之不忍,则亦末如之何矣。惟有于出入要隘必经之途,游巡设伏,大张炮火,虚示军威,使彼畏惧而不敢出耳。然此皆由于地广人稀、不辟不聚之故,不尽由侵扰而然。盖生番所行之处,必林木丛茂、荆榛芜秽可以藏身;遇田园平埔,则缩首而退,不敢过。其杀人,割截首级,烹剥去皮肉,饰髑髅以金,夸耀其众;众遂推为雄长。野性固然,设法防闲或可稍为敛戢,究未有长策也!然则将何以治之?曰:以杀止杀、以番和番,征之使畏、抚之使顺;辟其土而聚我民焉,害将自息。久之,生番化熟;又久之,为户口贡赋之区矣(“东征集”)。
归化土番,散处村落;或数十家为一社、或百十家为一社。社各有通事,可听指使。惟性好勇尚力,所习强弩、铁镖、短刀,别无长刃、利戟、藤牌、鸟枪之具。或以邻社相恶,称兵率众,群然哄斗而已,固未尝有步伐止齐之规也。总而论之,不论生、熟各番,其战争长于埋伏掩袭之谋,利于巉岩草树之区、便于风雨暝晦之候;若驱之于平埔旷野,则其技立穷。且可以制其死命者有二:其地依山,并无产盐;断绝其盐,彼将摇尾求食矣:一也。春、夏之际,其地雨多而露浓,故一望蓊翳;至隆冬之日,则一炬可尽,彼将各鸟兽散矣:二也。夫生之、杀之,其权在我;土番岂能为患乎?若利其有而资之以盐,任番割剥克而不之禁,令雕题凿齿之伦铤而走险,乃复不察地势、审利害,苟且动众,而曰“土番能战也”,岂不谬哉!大凡土番虽号殊悍,而颇近信;倘招之以义、抚之以恩,明赏罚、善驾驭以导之,吾见耕者猎者安于社、敬事赴公者服于途,其风可近古也(节“理台末议”)。
后垄社思子歌
曳底高毛白(怪鸟飞去),■〈口夭〉目■〈口夭〉甘宰我描仑(飞倦了宿在树上)。末力希吕■〈口夭〉(见景心闷),毛嗄■〈口夭〉嗼幽耶林唠(想起我儿子);目歇吠越耶(回家去看),仔者么饮吕■〈口夭〉(请诸亲饮酒释闷)。
苗栗各社祭祀歌
迟晚目居留什(虔请祖公)、迟晚眉(虔请祖母),街乃密乃浓(尔来请尔酒)、街乃密乃司买单闷(尔来请尔饭共菜);打梢打梢■〈口迦〉朴萨噜塞嗼(庇佑年年好禾稼),朴迦萨噜朱马喈嚼喈(自东自西好收成),麻查吱斯麻老麻萨拉(捕鹿亦速擒获)!
●苗栗县志卷八
祥异考(人瑞、兵燹附)
史家志五行以验禨祥,地志则第纪其事。虽大小、广狭有体例不同,而寓劝惩之意无不同也。台地与内地有别者,地震最多;苗地与台属各县有差者,兵燹较少。官斯士者,惩前毖后,乌可不慎审也!考祥异。
康熙四十有四年冬,饥。
四十有六年冬,饥。
四十有九年冬,饥。
五十年秋九月,地震。
五十有四年秋九月,大风,地震。
五十有六年冬,饥。
五十有九年冬十月,地大震。
六十年春三月,大雨如注。
雍正三年秋七月,大风。
八年秋八月,地震。
乾隆九年冬十二月,白沙墩雷击巨鱼死。鱼豕首,目生颔下,口阔、腹宽;尾如虾,长三丈许;黑色。牛声,随潮而来,若隐雷然。凡二十二尾排列,背流黄水。肉膻难食,油可熬灯。居民谓海翁鱼。
十有五年秋八月,大风。
十有九年夏四月,地震。
二十有四年秋八月,大水。
五十有一年秋,星陨。斗大,有火光;其声如雷。
五十有三年春二月,大雨雪,饥。斗米千钱。
六十年秋七月,大水。
嘉庆十有五年冬十一月,地震。
二十年秋九月,地震。倾损民居。复小震,匝月止。冬十二月,雨雪,冰坚寸余。
二十有五年夏,大旱。秋疫。
道光元年夏六月,大风,早禾损。
二年秋七月,大水。
六年秋九月,大风雨,晚禾损。
十有二年夏,大有年。秋八月,大风雨、大水,田园损。人口淹没。
二十有六年春二月,大水。大有年。
三十年夏六月,大水。十二日午刻,大雨。山颓水溢,海涨暴潮,淹坏民居;多溺死者。
咸丰二年夏,大有年。秋八月,星孛于西。
三年夏四月,有星自东北入东南。大如掌,光如月。
五年冬十二月,雨雹。
六年夏,竹实。
七年春正月,大雪。
十年冬十月,地震。日凡三次。
同治元年春,地大震。二月,大甲堡雄鸡生卵。夏五月,地大震。六月,大风,饥。冬十月,地震。
五年春,地震。夏四月,大疫。五月,大旱,饥。
六年冬十一月,地大震。
十三年夏五月,彗星见。秋,疫。冬十月,大有年。
光绪六年春正月,地大震。二月,地震匝月。蚩尤旗星见于东南。地震自正月二十日迄于二月,日十数次。民居多倒塌者;人心惶恐,不敢夜宿于室。
九年夏六月,疫。大有年。
十年秋七月,大风。禾损木折,多坏民居。
十一年秋七月,星陨。斗大,有火光;其声如雷。
十三年冬,地震。
十四年夏四月,大水。二十四日,大雨。二十九日,大雨。山颓田损,淹坏民居;多溺死者。
十五年夏五月,大旱。冬十月,大疫。
十六年夏四月,大水,田园损。六月,疫。
十七年夏四月,大水。六月,大有年。
十八年秋七月,大风雨。冬十一月,大雪。十二月朔,复大雪。
十九年夏四月,饥。六月,大有年。
人瑞
李朝勋,铜锣湾涧窝庄人,庠生钟萼祖。年八十七岁。五代同堂:子五、孙二十有一、曾孙四十有四、元孙二(本光绪十三年举报事实册)。光绪十五年,御准旌表。
卢松龄,鸡笼庄人。年一百三岁。
刘科元,尖山庄人。年一百二岁。
徐东贵,大田庄人。年一百一岁。
谢凤华,猫里人。年一百岁。
邱缵成,例贡生;高埔庄人。年一百岁。
黄福,南势湖人。现年一百岁。
张氏,石围墙邱有年妻。年一百岁(同治九年报)。
李氏,大田庄监生罗善元妻。现年一百岁。
兵燹
大清康熙三十有八年二月,吞霄社土官卓个、卓雾、亚生乱。五月,内北投社土官冰冷杀主帐金贤,与卓个等通;秋七月,水师把总袭执之。八月,署北路参将常泰率岸里社番击吞霄,擒卓个、卓雾、亚生归,斩于市。
初,通事黄申贌社于吞霄,征派无虚日;社番苦之。土官卓个、卓雾、亚生鸷而骁,阴谋作乱。会番常捕鹿,申约令先纳钱米而后出。卓个、卓雾、亚生等鼓众大噪,杀申及其伙数十人。镇、道遣使招谕,不得入;乃发两标官兵委署北路参将常泰进剿,令新港、萧垄、麻豆、目加溜湾四社番为前部;个、雾等阻拒,四番死伤颇众。既而有献计者曰:‘岸里社番穿林越涧如飞,擒亚生非比不可’。时岸里社番尚未内附,乃遣译者入说其魁,多致糖、烟、银、布。番大喜,自以收捕为功;绕出吞霄山后,日有擒获;官军攻其前。个、雾等大窘,将逃入山内;岸里社番设伏擒之至郡,尸诸市,傅首以示诸番。是役也,劳师七阅月,官军瘴死者数百人。
冰冷者,麻里郎吼之姻党也。麻里郎吼有女,字主帐金贤。贤将娶之,父以女幼弗与;告贤曰:‘俟长归汝’!贤怒,缚丈人于树挞之。麻里郎吼泣愬于冰冷。冰冷故凶悍,率众射杀贤;诸与贤善者皆杀之。时吞霄土官个、雾等方乱,冷遣使与通。适有水师把总巡哨至,闻变潜泊海口;冷未之觉。把总遣他社番诱以货物交易,伏壮士水次缚之,亟发舟;比诸番出,已挂帆矣。吞霄平。诸番以首恶既诛,乃因通事求抚。
雍正九年十二月,大甲西社番林武力等乱;台湾镇总兵吕瑞麟讨之,弗克。淡水同知张宏章道经阿束社,逆番围之;庄佃救免。
。庄佃负耒出,闻官长至,急呼众与战;逆番退,乃免。阵亡者,黄仕远、黄展期、陈世英、陈世亮、汤邦连、汤仕麟、李伯寿、李任淑、赖得旺、刘志瑞、吴伴云、谢仕德、江运德、廖时尚、卢俊德、张启宁、周潮德、林东伯等。大宪以其事闻;上赐祭、予恤,饬建祠,春秋致祭。乡人题其冢曰“十八义民之墓”;在彰邑城西。
十年八月,陆路提督王郡等率兵讨大甲社番贼;平之。
先是,五月间,番贼复结沙辘、吞霄等十余社同反,围彰化县;百姓奔逃,络绎于道。六月,总督郝玉麟赴厦门,调吕瑞麟回台湾府弹压;檄新授陆路提督王郡讨之。七月四日,郡同巡察觉罗柏修至鹿仔港,遣参将李应越、游击黄贵、林荣茂、守备蔡彬等围阿束社,番贼潜逸;参将靳光瀚、游击林黄彩、守备林世正等扼隘口,绝其去路。八月,渡大甲溪,遣金门镇李之栋、游击高得志、李科、守备吕九如、林如锦等分路追杀,历大安溪,登大坪山,直抵悠吾生番界。贼大窘,走南日内山;峭壁峻绝仅一线,鱼贯攀缘而上。番据高岭,下矢石如雨;我师奋勇争进,枪炮交攻,声震山谷。番负创四窜,官军捣其巢,纵火焚所积。番计穷,于是各社相继献渠凶林武力、学生等来降。凡四阅月,北路平。
道光三十有四年,漳、泉分类械斗。
绅士有捐恤难民者,分别奏奖。
咸丰三年八月,漳、泉四县分类械斗。
四年春正月,闽、粤分类械斗。
初,田寮庄匪徒罗庆二、赖得六等在中港抢牛肇衅,酿及中坜闽、粤互斗。
会匪黄得美率党黄位陷同安、海澄、厦门;得美诛,位窜大鸡笼口,逸竹堑港。同知丁曰健平之。
九年九月七日癸酉,漳、同分类械斗。
同治元年三月十八日庚子,彰化会匪戴万生乱。十九日辛丑,勇首林戆晟叛;淡水同知秋日觐死之。彰化县城、斗六门、大甲城堡均陷,淡南戒严。
先是,内山三义河、芎蕉坑一带向为盗薮。有刘阿妹招致戴万生、林戆晟等逆既破彰化县、斗六门,遂攻陷淡属之大甲堡。
五月,中港逆党王江龙伏诛,大甲堡复。艋舺县丞郭志炜捕土匪杨贡,诛之。
复大甲者,通判张世英、知县王桢等;奉谕旨:以北路张世英一军防剿尚为得力也。
二年春正月,林戆晟等复犯大甲。十八日乙丑,获戆晟斩之。十一月三日丙午,彰化城复;十八日辛酉,克斗六门。
复彰化者,都司陈捷元、郑荣等。绅士林占梅前同官军攻克大甲,此次亦自备资斧募勇千名,越境助剿。克斗六门者,参将关镇国等军。
十二月十八日庚寅,生擒戴万生等斩之(以上节旧“厅志”)。
光绪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庚辰,淡水厅同知陈星聚、游击乐文祥生擒鸡笼山土寇吴阿来,斩之。
初,吴阿来及其弟富素聚匪徒邱阿郎等肆毒居民,几无暇日。因掳萧羌梏死,台湾道夏献纶饬地方官剿办在案,未经举行。于光绪二年闰五月间,吴阿富率匪徒掳掠居民,被芎、中、七庄乡勇铳毙;而吴阿来遂起匪徒攻芎、中、七三庄不克,还而断绝水源。三庄人赴淡水厅告急,同知陈星聚委大甲司许其棻勘验。甫至鸡笼山,吴阿来率匪围之;大甲司走脱,奔告游击乐文祥,因会营到地剿办。六月间,进兵鸡笼山,相拒十余日,擒获匪党邱阿郎,斩之;吴阿来仍复坚其营垒。会天霖雨,匪徒多受病;至七日,擒获吴阿来;械至竹堑,斩于市曹。由是,鸡笼山平。
自康熙迄于光绪,台地之兵燹颇多;而有关苗邑者则最少。同治以上,略节“厅志”存之;光绪以来,惟有二年鸡笼山之役而已。
●苗栗县志卷九
学校志
学额规训章程租息义塾
学始于五帝,名曰成均;有虞氏曰庠,夏曰序,商曰学、又曰瞽宗。周则并建四学;令侯国皆立当代之学,环如半璧,曰泮宫:此立学之制也。迨汉建大学,唐设七学,宋幸监学,元设国子总教及提学官,明建国子监,诏天下府、州、县皆立学;可见历朝郅治,皆以学校为要图。所以我国家大启文明,所在郡邑亦无不建学以明伦,修文以偃武。苗邑旧隶淡厅,辟土近二百年,设学亦数十;或文物声明蒸然日上,人才风俗蔚然可观。今甫分治,学宫、书院虽未遽观厥成,训课、兴章尚仍相沿其例。莅兹土者,诚能实心创建、加意栽培,由此学校兴而风化美、师道立则善人多,将来英奇蔚起、俗尚雍熙,是所厚望者尔!志学校。
学额
规训
章程
租息
义垫
学额
苗栗原隶新竹,新竹旧隶淡水。淡水小考,向附彰化。嘉庆十九年,台澎道縻奇瑜详请总督汪志伊、巡抚张师诚题准:二十三年开考厅学,定额文童进六名、武童进二名;拨府文童二名、三名无定额,廪、增各四名,四年一贡。后噶玛兰分去一名,续准酌加二名:淡五名、兰三名;廪、增亦加二名,由淡、兰附生考充。咸丰八年捐输案内,台澎道奏准淡厅永远加广文、武学额各二名后,文童进厅学七名、武童进厅学四名,每一十二年拔贡一名。光绪五年,新竹分治开考,定额县学文童进六名、武童进四名,廪、增、贡仍旧;其拔贡,则因台北全郡府、县学额数不满百,例不能拔,全府皆无。粤籍因前人渡台散处,各厅、县向拨入府学;厅试自为一榜,府、县试则与全郡粤籍合为一榜。前隶台湾府,全台粤籍定额:文童进府学十一名、武童进府学六名,廪、增各八名,二年一贡。生员岁试,则与闽籍府学共榜;其廪、增、贡额,粤籍仍归粤额考充。后台北分治,全郡粤籍文童进府学六名、武童进府学三名,廪、增各四名,四年一贡,余依旧例。十五年,苗栗分治;十六年,前爵抚刘铭传奏准:台湾府闽籍府学文学额十名,加广额四名,廪、增各二十名,三年两贡;武学额七名,加广额三名,归府属闽籍通考拨取。县学文学额二名、武学额二名,廪、增各二名,六年一贡。其粤籍府学文学额三名、武学额二名,廪、增各四名,四年一贡,归府属粤籍通考拨取。番籍学,县、府考俱附闽籍榜末;文、武童学额,系由闽籍府学拨充。
附录瀛东科名纪事(咸丰八年勒石学院口)
今天子崇励急公,广开登进。各直省捐赀保圉,例以三十万两加文、武乡试定额一名。时学道徐公宗干以海外一郡,另宜核得减半,邀恩如例。接篆裕公铎,举见数十五万两先上之。乙卯,贤书遂增其一,而文、武学额仍如例广:一次者每名以二千两为率,永远者每名以一万两为率。公之主岁、科闱也,既举行暂加之例;嗣辑续捐银数得四十八万余两,复奏增解额二名,永远学额二十一名。自丙辰岁试,已增府学九名。又自来年岁试始,淡、台、凤、嘉各增二名,兰一、彰三;府学原进二十二名,淡、兰八名,台、凤、嘉、彰各一十五名:士交忭以颂。于其归也,取博罗县“骊光兆隽”事,榜诸试堂曰“光增骊瑞”;若谓希世之祥,由公快睹其有大造于台也。台自建学以来,黉鼓泮旗,比隆内郡。惟乡举初仅一名,提帅张公云翼所奏也;时维康熙二十六年。至雍正十三年,抚军卢公焯始奏增其一;嘉庆十一年,制府阿公林保以台绅捍海功,复奏增其一。前后百六十余年,经文武大宪节次陈请,秋试方及三人。而自乙卯至今,四年两增,遂臻数倍。在国家奖义从优,兼寓育才之意;而草茅进身有藉,益厪效忠之忱。躬际隆恩盛典,志乘未修,久将遂晦,故述之以俟考者。
规训
顺治九年,题准刊立卧碑置于明伦堂之左,晓示生员: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于后:
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常宜思省。
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结交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官司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
一、为学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辨难。为师者,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惰。
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顺治九年,复颁行上谕六条,令地方官责成乡约人等每月朔望宣诵:
一、孝顺父母。
一、尊敬长上。
一、和睦乡里。
一、教训子孙。
一、各安生理。
一、莫作非为。
康熙九年,颁上谕十六条,每月朔望,有司、绅衿齐集明伦堂及军民人等俱听宣讲:
一、敦孝弟以重人伦。
一、笃宗族以昭雍睦。
一、和乡党以息争讼。
一、重农桑以足衣食。
一、尚节俭以惜财用。
一、隆学校以端士习。
一、黜异端以崇正学。
一、讲法律以儆愚顽。
一、明礼让以厚风俗。
一、务本业以定民志。
一、训子弟以禁非为。
一、息诬告以全良善。
一、戒窝逃以免株连。
一、完钱粮以省催料。
一、联保甲以弭盗贼。
一、解雠忿以重身命。
雍正元年,钦定“圣谕广训”十六章,计共万言,刊刻颁行府、州、县、乡村,令生童诵读;每月朔望,地方官集公所逐条宣讲。
乾隆五年,钦颁“大学训饬士子文”:士为四民之首,而大学者教化所先,四方于是观型焉。比者,聚生徒而教育之,董以师儒;举古人之成法规条,亦既详备矣。独是科名声利之习深入人心,积重难返。士子所为汲汲皇皇者,惟是之求,而未尝有志于圣贤之道。不知国家以经义取士,使多士由圣贤之言、体圣贤之心,正欲使之为圣贤之徒;而岂沾沾焉文艺之末哉!朱子同安县谕学者云:‘学以“为己”。今之世,父所以诏其子、兄所以勉其弟、师所以教其弟子、弟子之所以学,舍科学之业则无为也。使古人之学止于如此,则凡可以得志于科举,斯已尔。所以孜孜焉爱日不倦以至于死而后已者,果何为而然哉?今之士惟不知此,以为苟足以应有司之求矣,则无事于汲汲为也。是以至于惰游而不知反,终身不能有志于学。而君子以为非士之罪也,使教素明于上,而学素讲于下,则士子固将有以用其力,而岂有不勉之患哉!诸君苟能致思于科举之外,而知古人之所以为学,则将有欲罢不能者矣’。观朱子此言,洵古今通患。夫“为己”二字,乃入圣之门。知“为己”,则所读之书,一一有益于身心,而日用事物之间,存养省察,暗然自修;世俗之纷华靡丽,无足动念,何患词章、声誉之能夺志哉!况即为科举,亦无碍于圣贤之学。朱子云:‘非是科举累人,人累科举。若高见远识之士读圣贤之书,据吾所见为文以应之,得失置之度外,虽日日应举亦不累也。居今之世,虽孔子复生,也不免应举;然岂能累孔子也’?朱子此言,即是科举中“为己”之学。诚能“为己”,则四书五经皆圣贤之精蕴,体而行之,为圣贤而有余;不能“为己”,则虽举经义治事而督课之,亦糟粕陈言,无裨实用,浮伪与时文等耳。故学者莫先于辨志。志于“为己”者,圣贤之徒也;志于科名者,世俗之陋也。国家养育人才,将用以致君泽民、治国平天下;而囿于积习,不能奋然求至于圣贤,岂不谬哉!朕膺君师之任,有厚望于诸生。适读朱子书,见其言切中士习流弊;故亲切为诸生言之。俾司教者知所以教,而学者知所以学。
乾隆四十四年,上谕:文以明道,宜以清真雅正为宗。朕曾屡降谕旨,谆谆训诫。无如听之藐藐,恬不为怪。读书人于此理尚不能喻,安望他日之备国家任使乎!大抵近来习制艺者,祗图速效,而不循正轨,每以经籍束之高阁。即先正名亦不究心;惟取庸陋墨卷,剿袭挦扯,效其浮词而全无精义,师以是教、弟以是学、举子以是为揣摩、试官即以是为去取。且今日之举子,即异日之试官;不知翻然悔悟,岂独文风日敝,即士习亦不可问矣。嗣后作文者,务宜沉潜经义,体认先儒传说,阐发圣贤精蕴,务去陈言,词达理举,以蕲合于古人立言之道,慎毋掉以轻心。试官阅卷,亦当严为甄别;一切肤词烂调,概摈不录。庶几共知谨凛,文治蒸蒸日上,以副朕崇雅黜华之至意。其翻绎清文、蒙古文,亦当实力讲求,勿仍陋习。此旨着颁示贡院暨各省学政及翻书房、理藩院各书一通,揭之堂楣;俾皆触目警心,钦承勿忽。并谕中外知之。
乾隆五十三年,上谕;朕惟治天下,以人心风俗为本。而欲正人心、厚风俗,必崇尚经学,严绝非圣之书。近见坊肆间多卖小说淫辞,鄙亵荒唐,渎乱伦理;不但诱惑愚民,即缙绅子弟未免游目而蛊心。伤风败俗,所关非细。着该部通行中外严禁;所在书坊仍卖小说淫辞者,从重治罪。
——以上规训士习、厘正文体、禁止小说淫书。
乾隆元年,上谕:书院之制,所以导进人才,广学校所不及。我世宗宪皇帝命设之省会,发帑金以资膏伙;恩意至渥也。古者,乡学之秀始升于国;然其时诸侯之国,皆有学。今府、州、县学并建,而无递升之法。国子监虽设于京师,而道里辽远,四方之士不能胥会。则书院,即古侯国之学也。居讲席者,固宜老成宿望;而从游之士,亦必立品勤学,争自濯磨,俾相观而善。庶人材成就,足备朝廷任使,不负教育之意。若仅攻举业,已为儒者末务;况藉为声气之资、游扬之具,内无益于身心,外无裨于民物。即降而求文章成名足希古之立言者,亦不多得;宁养士之初旨耶?该部即行文各省督、抚、学政,凡书院之长,必选经明修行、足为多士模范者,以礼聘请;负笈生徒,必择乡里秀异、沉潜学问者,肄业其中。其恃才放诞、佻达不羁之士,不得滥入书院中。酌效朱子白鹿洞规条立之仪节,以检束其身心;效分年读书之法予之程课,使贯通乎经史。有不率教者,则摈斥勿留。学臣三年任满,谘访考核。如果教术可观、人材兴起,各加奖励。六年之后,着有成效,奏请酌量议叙。诸生中材器尤异者,准令荐举一、二,以示鼓舞。
又覆议:查书院之设,原以造就人材。应令督、抚、学臣,悉心釆访:不必拘本省、邻省,亦不论已仕、未仕,但择品行方正、学问博通、素为士林所推重者,以礼相延,厚给廪饩,俾得安心训导;仍令于生徒学业,时加考核,并宽其程期,以俟优游之化。如果六年着有成效,该督、抚、学臣酌量题请议叙。毋得视为具文,亦不准滥行题请。
又谕:各省书院延师训课,而有山长之称;名义殊为未协。既曰书院,主讲席者自应称为院长。
——以上规训书院。
章程
英才书院章程
一、款项宜综核也。查英才书院充公租谷,内麻庄系黄福源贌耕,年收租谷二百石;北坑庄系谢永安贌耕,年收租谷三百二十五石:均由院董经收。又裁剩各社番租谷,年收五百三十石,由官征收,发交院董。共计:年收一千零石。如在岁丰之年,每石以一元计,年可得洋银一千零元;除完北坑、内麻两处钱粮及福德神祀共洋一百零元外,可得洋九百零元,适敷一年开销之费。倘遇中稔及歉收年分,租须折减,款必不敷,宜随时酌筹。
一、课期宜编定也。书院有关教化,考课评文,乃知优劣。现议初三、十八两日为生童考课之期。除正月、十二月停课外,计每年十个月,开课二十期。统计三年之中,有岁、科两试,自县试至院试竣;岁、科各停课三个月,共六个月,计十二期。生监仍照旧开课。其遇乡试年分,停七、八、九三个月生课六期;有未赴乡试而仍来应课者,归入童卷汇取,以节縻费。
一、山长宜延聘也。查书院山长,为多士楷模;须延品行端正、学问渊源者,方能胜任。台地各书院山长,到院三、两月、考课五、六次,即支全年修金而去,此后不复过问,殊非慎重之道。现议以开课之月起,按月致送修洋三十元;以月计,不以年计。设有间断,可免滥支;非故为刻核也,为勤课计耳。以十个月计,年送修洋三百元;又关聘洋六元,酒席洋八元,端午、中秋节敬洋各六元,统计三百二十六元。其来往盘费,计路之远近酌量致送。
一、董事宜选举也。书院收租、变价及登记出入帐目,必须派人专理。查有廪生谢维岳诚实可靠,堪膺英才书院董事,管理一切事务。现在经费未见充足,无庸议给薪水。惟收租、完粮、登记帐目及年底造册报销,不无用款之处;议定月给油烛、纸笔、杂费洋四元,全年给洋四十八元,以示体恤、以免赔累。
一、膏火宜酌定也。书院衡文造士,间有文理精通取列前茅者,宜给膏火以奖励之。现议生童考课,每期各给膏火洋十二元;生则超等、特等,童则上取、中取,分别名次高下,以次递减酌给,以下概不准给。计每月两课,共给膏火洋四十八元;以十月计算,共给膏火洋四百八十元。
一、帐目宜核实也。书院全年进出款目,责成院董分别按款登记,不得朦混浮开;并于年底核算清楚,造册送县查核,一面在院榜示。庶公正者不致受无故之谤,而贪污者无从逞侵蚀之谋。倘有弊端查出,革退另行选派。
一、雇工宜给值也。查看守书院、洒扫庭宇、赴乡催租等事,须雇工人料理。现议雇用工人二名:一为管院、洒扫,供山长使用;一为催租、打杂,归院董差遣。每名每月给洋三元,以作工食;全年共给洋七十二元。
一、盈余宜核出也。查书院进款除完粮外,仅敷开销,无从盈余。惟三年中,有乡试、岁科考生童停课共十八期,可剩膏火洋二百十六元,应存院董处,作为别项用度。此系零星截剩,无庸生放利息。
一、花红宜酌给也。士子读书上进,应由书院酌给花红,以示鼓励人才之意。现议新进文生,每名给花红洋十元;新中举人,每名给花红洋二十元;新科进士,每名给花红洋五十元;翰林,倍之;鼎甲,一百五十元;殿元,二百元:均于生童停课剩存膏火款内按章给发。如有不敷,随时酌筹。
一、盘费宜核定也。新举人赴京会试,应由书院致送盘费洋二十元,以示体恤而壮行色。其新旧生赴省乡试,每名送给卷金四元,交由送考儒学携至省城给发;其不入闱者,不准滥给。此项亦于生童停课剩存膏火款内按章给发;如有不敷,随时酌筹。
以上章程十则,于光绪十七年经知县林桂芬详请院司核定。
租息(书院田产租息)
北坑田租三百二十五石。
北坑田埔,先于光绪六年新、苗未分治之前,连维三与吴恢先等互相争讼;经前新竹县施锡卫详准充作新邑明志书院膏火,年收租谷二百六十五石。十四年分治后,苗邑议建书院,酌筹经费。经廪生汤树梅以北坑本苗邑管辖,而捐者又苗邑之人,请拨归苗邑,以作书院膏火之费;当经前知县林桂芬详奉宫保爵抚部院刘铭传如请批准,并准新竹县将案移还。随招庄民谢永安具保承耕,每年加租谷六十石,共计年收三百二十五石。
内麻庄田租二百石。
内麻庄田园,乃县民张琼荣之业。因与六庄业、佃人等争夺水圳酿事,互相讦讼,势成不解;嗣蒙前台北府雷其达提集人证质讯,断令六庄公鸠番银四千两向张琼荣承买田业,立契归管,以息讼端。光绪十四年分治,筹款议建书院;经廪生汤树梅等以六庄公置内麻庄田园每年所收租谷为经理之刘育英侵蚀,与其徒饱私囊,不若归作公用,佥请充作书院膏火;经前知县林桂芬详奉宫保爵抚部院刘铭传如请批准。自光绪十六年为始,归书院管业。其刘育英所执契据,经林任追出,发交院董领管。
各社裁剩番租缺额拨充书院膏伙经费:猫阁社头目年缴租谷四十石。新港社头目年缴租谷三十五石。后垄头目年缴租谷五十石。吞霄社头目年缴租谷一百二十石。房里社头目年缴租谷四十石。苑里社头目年缴租谷六十石。猫盂社头目年缴租谷一十石。日南社头目年缴租谷四十五石。大甲东社头目年缴租谷二十石。德化社头目年缴租谷一百十石。以上十社,共计租谷五百三十石。未分治之先,新竹清理各社番租,除社中开用外,将所剩者归公,名之曰“裁剩番租缺额”四百二十八石四斗,详请作为新邑孤贫月米之费。光绪十四年分治后,前知县林桂芬分别裁减,计租谷五百三十石;详准拨归苗栗英才书院,以作生童膏火。因当时未定拨归年分,故又经知县沈茂荫详奉院司:定以光绪十八年起,归苗栗征收,给书院开用。
义垫(社学义塾)
一、猫阁社:离城六里。设义塾一馆。学谷年八十石。
一、新港社:距城十里。设义塾一馆。学谷年七十石。
一、后垄社:距城十一里。设义塾一馆。学谷年六十石。
一、吞霄社:距城二十五里。设义塾一馆。学谷年一百石。
一、猫盂社:距城三十二里。设义塾一馆。学谷年二十石。
一、苑里社:距城三十四里。设义塾一馆。学谷年八十石。
一、房里社:距城三十九里。设义塾一馆。学谷年五十石。
一、双寮社:距城四十四里。设义塾一馆。学谷年四十石。
一、日北社:距城四十五里。设义塾一馆。学谷年六十石。
一、日南社:距城四十七里。设义塾一馆。学谷年六十石。
一、大甲东社:距城四十八里。设义塾一馆。学谷年五十石。
一、大甲西社:距城四十九里。设义塾一馆。学谷年四十五石。
以上社学义塾,共一十二馆。年供学谷,系由各社番租内抽出,以作束修各款费用。
●苗栗县志卷十
典礼志
庆贺:接诏:迎春:耕耤:祭社稷:厉祭:救护:乡饮酒:乡约:
祠祀:祠庙
经有六,而礼独专记;常有五,而礼在其中。“礼”有云:‘礼者,天之经也、地之义也、国之干也、政之与也’;又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是礼之为义大矣哉!故凡守土之官,皆当循朝廷典礼,奉行不怠。敬天祀神,必本乎天秩、天叙;安上全下,悉协乎人纪、人纲。然后社稷安而疫厉不作,风雨调而禾麦有秋。则以隆礼,中礼之所感召者神也。苗初分治,仪注一遵“会典”,录要于篇。志典礼。
庆贺
接诏
迎春(鞭春附)
耕耤
祭社稷
厉祭
救护日月
乡饮酒
乡约
祠祀
祠庙
庆贺
万寿圣节、元旦、冬至,文武各官前一日斋沐,率属赴公所习仪。五鼓,庭燎,穿朝服到龙亭前,文武分东、西班行三跪九叩礼,分班、坐班。设纠仪官一员。万寿圣节前后三日,各官俱穿朝服坐班;至期,行庆贺礼。
接诏
诏书由郡派员赍至城外,随传报各文武官员具龙亭、彩舆、仪仗,鼓乐出关迎接。赍官捧诏书置龙亭,众官具朝服跪迎。鼓乐前导至公所,文武分东西序立;赍官东立西向。乐作,行三跪九叩礼。赍官捧诏授展读官,跪受,诣开读案前宣读;众官跪听。读毕,展读官捧诏授赍官捧置龙亭。众官行三跪九叩礼;毕,退。
迎春(鞭春附)
先立春一日,正官率属俱盛服诣东郊。设案于芒神、春牛前,陈香烛鼓酒,布拜席。通赞导至拜位,行一跪三叩礼;三献爵,复行三叩礼。属官先行,长官次之;乃舁芒神、土牛随后,迎置厅头门外,土牛南向、芒神西向。届立春时,各官执釆杖排立;乐工击鼓,赞:‘鞭春’;各官击牛者三,揖退。
土牛、芒神式
土牛胎骨,用桑柘木。身高四尺(按四时),长三尺六寸(按三百六十日);头至尾长八尺(按八节),尾长一尺二寸(按十二时)。鞭用柳枝,长二尺四寸(按二十四气)。牛色以本年为法,头、角、耳用本年天干,身用本年地支,蹄、尾、肚用纳音(天干甲、乙属木,色青;地支亥、子属水,色黑。纳音,如甲子年立春,纳音属金,用白色。余仿此)。笼头拘索,以立春日日干为笼头色;拘,用桑柘木;索,孟日用麻(谓寅申巳亥日)、仲日用苎(谓子午卯酉日)、季日用丝(谓辰戌丑未日)。造牛于冬至节后辰日;于岁德方取水土(甲年东方甲位、乙年西方庚位、丙年南方丙位、丁年北方壬位、戊年东南方戊位、己年东方甲位、庚年西方庚位、辛年南方丙位、壬年北方壬位、癸年东南方戊位)。
芒神服色,用立春日支辰受克为衣色、克衣为系腰色(如立春子日,属水;衣取土克水,用黄色。系腰取木克土,用青色。余日仿此)。头髻,用立春日纳音为法(金日平梳两髻,在耳前;木日平梳两髻,在耳后;水日平梳两髻,右髻在耳后、左髻在耳前;火日平梳两髻,右髻在耳前、左髻在耳后;土日平梳两髻,在顶直上)。罨耳,用立春时为法(从卯至戌八时,罨耳用手提,阳时左手提、阴时右手提;从亥至寅四时,罨耳或揭、或掩,寅时揭从左边、亥时揭从右边;子丑二时全戴。盖寅、亥时为通气,故揭一边;子、丑时为严凝,故全戴)。鞋、裤、行缠,以立春纳音为法(逢金、木系行缠、鞋、裤,金行缠左阙、悬在腰左,木行缠右阙、系在腰右;水日俱全;火日俱无;土日着裤,无行缠、鞋子)。老少,以立春年为法(寅、申、巳、亥,老;子、午、卯、酉,壮;辰、戌、丑、未,幼。身高三尺六寸,按一年三百六十日)。
耕耤
直省、府、州、县,各于东郊先农坛侧,择沃壤为耤田;广四亩九分。岁仲春吉亥、或用季春有事先农之日,正官率在城佐贰耕耤。是日,属员■〈目氐〉土宜,备谷种、青箱、朱鞭、耒服耜、黝牛及他农器、耕器,预陈耕所。耆老率农夫披蓑戴笠,俟于田间。通赞分立田首,向阙张画屏、设香案,致祭先农。礼毕,各官易蟒袍诣耤田。正官就耕所,执事者授耒耜与鞭;皆左秉耒、右执鞭进耕;以耆老二人,一执种箱播种、一牵牛;农夫二人扶犁,九推九返。毕,释鞭、耒,各官补服;望阙行三跪九叩礼,各退。
器具
农具赤色,牛黑色,耔种箱青色。所盛耔种,照本省土宜。择勤谨农人二名免其差役、给以口粮,令看守坛宇,灌溉耤田,敬谨收贮。所收米粟,以供各该处祭祀之粢盛。
祭社稷
直省、府、州、县,各建社稷;皆社右、稷左,异位同坛。坛高二尺一寸,方二丈五尺。岁以春秋仲月上戊日致祭,长官主之;有故,则佐贰摄。在城文武官皆与祭。■〈目氐〉割牲、省粢盛、纠仪、执事、赞相、礼仪,均于学弟子内选。
按社祭五土、稷祭五谷。宋时社稷、风雨师各一坛。明社稷为一坛,设神牌二:左稷、右社,以木为之;朱漆青书,题某处某社、某稷之神,藏城隍庙。祭日设坛,守土官行三献礼。祭以春秋二仲上戊日;今仍之。
厉祭
直省、府、州、县,岁三月寒食节、七月望日、十月朔日祭厉坛于城北郊。前期,守土官饬所司具香烛、公服诣神只坛,以祭厉告本境城隍之位。至日,奉请城隍神位入坛,设于正中;守土官行礼毕,仍奉城隍位还神只坛,退。
“春秋传”:‘子产为伯有立后,使鬼有所归,遂不为厉’。厉坛之设,正以无主孤魂或能依草附木,求食殃民;故于季春、仲秋、孟冬岁祭者三,迎城隍神以为之主,即国侨治郑之遗法也。
救护日月
直省、府、州、县、卫,遇日、月食,按钦天监推定时刻分秒,随地救护;所见不及一分及不见食者,无庸救护。凡救护,正官一人领班行礼。置纠仪二人、通赞二人、阴阳官一人,在正署素服,设香案、布拜席、陈金鼓于仪门外。报初亏,行三跪九叩礼,三上香,伐鼓三声,仪门外金鼓振作;报复圆,金鼓声止,行礼如初。毕,各退。外省衙门行礼三次:乍亏、食甚,皆素服行一跪三叩礼;复圆,盛服行一跪三叩礼。
乡饮酒
顺治初,令直省、府、州、县,每岁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于儒学之讲堂举乡饮酒礼。主者,府知府、州知州、县知县(如无正印官,佐贰官代),位于东南;大宾,以致仕官为之,位于西北;僎宾择乡里年高有德之人,位于东北;介以次长,位于西南,三宾以宾之次者为之,位于宾主、介僎之后。除宾僎外,众宾序齿、僚属序爵。司正,以教职为之,专司扬觯以罚;赞礼者,以老成生员为之。其经费,于“存留钱粮”内支办。
乡约
顺治九年,颁行六谕卧碑文。十六年,令直省、府、州、县举行乡约,于每月朔、望聚集公所宣读。康熙九年,颁上谕十六条。二十五年,令各营伍将弁、兵丁并土司各官通行讲读。雍正元年,钦定“圣谕广训”十六章、计万言,刊刻颁行府、州、县、乡村,令生童诵读。每月朔、望,地方官聚集公所,逐条宣讲。公所之设,在各府、州、县、乡、堡,择适中地为乡约所,选老成公正一人为约正,朴实谨守者三、四人值月。按期集所部民,宣讲颁行各谕;择文内民俗易犯者,咸宣示之。守土官实力董率,并饬各属随时巡行宣导,兵民圜听;宣毕,各退。乾隆十年,议准将五年钦颁“大学训饬士子文”通行颁发直省学宫,令朔、望一体宣读,永远推行。
祠祀
厉坛在北门外社寮冈庄,距城一里。光绪十年,苗栗知县林桂芬谕董事举人谢维岳、中书科中书刘宣才等捐建。共五间。
城隍庙在县署前。光绪十六年,苗栗知县林桂芬捐洋银一千元,谕饬绅董举人谢维岳、中书科中书刘宣才、帮董职员徐炳文、例贡刘联科等倡捐建造。三堂两廊,计共一十九间。
祠庙
文昌庙一在县治南门外苗栗街,距城一里。光绪八年,董事例贡生林际春、帮董廪生陈万青、生员黄文龙、监生邱蕴常、监生范炳辉等倡捐,延请地师监生王东海主经建造。共一十六间。大湖垦户吴定连年捐谷三十石,十石作香祀、二十石为生童考课经费。祀田一处,在槺榔埔。先年,江、陈二姓因债务争讼,断充作淡厅文昌祠经费。光绪十六年苗栗分治,恩贡生刘廷珍等佥请知县林桂芬详准:拨归苗邑文昌庙作香祀经费。除钱粮外,年收实银一十五圆。又一处,在蛤子市斗涵头。光绪十四年,江德兴与武生刘建勋争讼,经新竹知县方祖荫断充作苗栗街文昌庙香祀之费。年收谷一十八石。一在大甲街,距城五十五里。光绪十一年,新竹知县方祖荫、恩贡生陈肇芳等倡捐建造;例贡生谢裳华捐充地基。共一十八间。
关帝庙一在铜锣湾街,距城十二里。光绪十六年,生员邱国霖、吴汤兴等倡捐建造。共七间。一在石围墙庄,距城十四里。嘉庆二十四年,垦户吴琳芳倡捐建造;同治十四年,吴立才等倡捐重修;光绪十三年,吴定纲等倡捐复修。共十一间。一在员潭子庄,距城十八里。嘉庆九年,陈国兴等倡捐建造。共三间。祀田在本庄,年收谷六十石。一在大湖八份街,距城三十里。光绪十四年,统领林朝栋建。共一十一间。垦户吴定连年捐香祀谷一十石;又将八份街地租银年捐出一半,作庙内香油之费。
天后宫一在县治南门外苗栗街,距城一里。嘉庆十六年,林璇玑等倡捐建造;光绪十一年,例贡生刘鼎纲等倡捐重修。共一十四间。祀田,谢姓年收谷四十六石、黄姓年收谷一百一十石、罗姓年收谷一百一十石、张姓年收谷八十石、邱姓年收谷九十六石、陈姓年收谷一百四十石、李姓年收谷七十石、徐姓年收谷一百二十四石、林姓年收谷四十石、汤姓年收谷一百四十石、吴姓年收谷七十石、赖姓年收谷四十二石、刘姓年收谷六十四石、郑姓年收谷三十石,俱作三月祭祀演戏之费。一在后垅街,距城十里。乾隆三十三年,林进兴等倡捐建造;道光十一年,杜斐然等捐修。共一十四间。一在铜锣湾街,距城十二里。道光二十五年,陈元亮等捐建;光绪七年,例贡生陈嘉乐倡捐重修。共一十二间。祀田两处,年共收谷八十二石;陈嘉乐经理。一在三湖庄,距城十二里。光绪五年,贡生黎彬南、张鹏汉等倡捐建造。共九间。一在二堡吞霄街,距城三十里。道光十三年,郑妈观倡捐建造;光绪十年,铺户金和安等捐修。共一十二间。祀田年收谷四十石。一在二堡苑里街,距城四十里。乾隆三十七年,陈诏盛等捐建;嘉庆十八年,陈文丰等捐修。共一十一间。一在二堡房里街,距城四十二里。咸丰六年,郭德先等捐建;光绪十三年,郑补等捐修;共四间。一在三堡大甲街,距城五十五里。乾隆三十五年,林对丹等捐建;五十五年,吴偏等捐修;光绪十八年,林凤仪等复捐重修。共一十九间。祀田年收谷三百石。
义民祀在县治北门外半里社寮冈庄。乾隆五十年,谢凤藩等倡捐建造;同治二年,徐佳福等倡捐添建左横屋。共九间。祀田在蛤子市义民埔,年收二百石。祀粤之阵亡义民。
国王庙在县治南门外距城半里苗栗街。道光元年,刘兰斯倡捐建造。共六间。祀三山国王。三山者,即广东潮州之明山、巾山、独山也。
岳帝庙在县治南门外半里许车前庄。嘉庆间,陈荣箴、郑和郎、李从意等同捐充地基倡建;同治三年,张徽亮等捐修。共四间。
水神庙在三堡大甲南门外,距城五十五里。附祀戴逆乱时殉难各官绅义民。同治九年,官绅捐建,业户王昆冈捐充地基;有碑纪之。共七间。祀田年收谷一百石。
寿公祠在二堡吞霄街,距城三十里。祀殉难幕宾寿同春。道光六年,水师提督许松年建;文碑纪之。共四间。祀田在五谷冈,年收谷二十石。
五谷庙一在五谷冈庄,距城七里。同治七年,林运发等倡捐建造。共五间。祀田在本庄,年收谷八十石。一在公馆庄,距城十里。咸丰六年,张进生倡捐建造。共八间。一在中心埔庄,距城八里。道光三十年,吴立松等捐建,年久颓圯;光绪十年,谢庆春等倡捐重建。共七间。祀田在芎蕉湾,年收谷八石。一在嘉盛庄大墩顶,距城二里。道光九年,张林望等捐建。一间。
龙神庙在三堡大甲溪中。光绪八年,福建巡抚岑毓英建。共一十一间。
万善祠祀义冢孤魂。在县治南门外苗栗街,距城一里。咸丰十一年,乡人捐建;因地震倒塌。光绪九年,职员徐炳文等倡捐重建。共七间。一在公馆庄,距城十里。光绪七年,张进生、田阿德等倡捐建造。共三间。一在东河庄,距城八里。同治九年,刘乃鼎等倡建。共四间。祀田在祠边,年收谷四十二石。一在河头庄,距城十五里。光绪二年,乡人捐建。共三间。一在铜锣湾街,距城十二里。咸丰十一年,乡人捐建。共六间。一在崁头屋庄,距城七里。道光十四年,乡人捐建;二十二年,汤顺恒等捐修。共四间。一在老田寮庄,距城十四里。同治间,贡生谢鸿谋等倡捐建造。共三间。一在兴隆庄(即老鸡笼),距城十六里。光绪五年,彭长华倡捐建造。共三间。一在大兴庄(即新鸡笼庄),距城二十二里。光绪十九年,江永安、吴扬贵等倡捐建造。共六间。祀田在祠南,年收谷二十石。一在大湖八份街,距城三十里。同治十三年,垦户吴定新倡建。共一十二间。伊弟吴定,连年将八份街所收地租银半捐作香祀之费。一在后垄街东门外,距城十里;即愍善亭。
延平郡王庙在大甲铁砧山顶,距城五十里。光绪十一年,大甲巡检余宠、盐务委员林锵、幕友盛鹏程、生员郭镜清、职员谢镜源、张程材等同建。一间。有碑纪。
上帝庙一在县治南门外苗栗街,距城一里。嘉庆二十四年,乡人捐建;因地震倾圯。光绪十一年,刘毓英、职员徐炳文等倡捐重建。共三间。一在山子顶庄,距城二十里。乾隆间,林宽等捐建;道光五年,林绍贤等捐修。共三间。一在三湖庄,距城十二里。光绪十三年,例贡生黎彬南、汤集贤、李成杰等倡建。共三间。一在吞霄堡内湖庄,距城二十五里。嘉庆十九年,监生古松荣倡建;道光八年,彭东海倡修。共三间。
●苗栗县志卷十一
武备志
兵制军装海防(风信、潮信附)
昔先王不以天下无事而用兵,亦不以天下方安而忘战。故三代盛时,立司马之职、设六军之名;因井田而制军,循岁时以讲武,何尝一日去兵。迨汉制郡国之兵,更有轻车、骑士、材官、楼船之别;而船政实本诸此。若夫海之有防,历代未详;典策有之,自明代始。诚以弛兵则常危,有备乃无患;治天下然,治一邑亦莫不然。我国家文治虽隆,武功不弛。矧台湾一省,内则患“生番”之扰乱,外则虞他国之侵凌,武备更当整肃。若苗邑,视全台大局,实为中权握要,首尾相应,防备加严,于营汛、海防诸务,尤不可不亟讲焉。志武备。
兵制
军装(炮兵、器械、铅药等项)
海防(风信、潮信附)
兵制
按苗栗旧隶淡厅,后隶新竹;所有官弁、兵丁、汛防,向归竹堑北路右营游击管辖。今仍之。额设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外委四员、额外一员。
一、驻防大甲汛(在大甲堡,距城五十五里):守备一员,额设安兵二百名。同治八年四月,奉裁留存一百零六名。陆续奉裁,派驻防兵丁一十六名。另邮政站兵八名。
一、驻防后垄(在苗栗堡,距城十里):千总一员,并分驻兼管二塘;额设安兵一百另一名。同治八年四月,奉裁留存五十三名。陆续奉裁,派驻防兵丁七名。另邮政站兵八名。
一、驻防嘉志阁塘(距城一里,现移驻苗栗街):把总一员,额设安兵三十八名。同治八年四月,奉裁留存二十名。陆续奉裁,派驻防兵丁十名。另邮政站兵四名。兼管白沙墩塘,安兵十名。同治八年四月,奉裁留存五名。现在嘉志阁塘管辖。
一、驻防铜锣湾汛(在苗栗堡,距城十二里):外委一员,额设兵丁六十名。同治八年四月,奉裁留存三十一名。陆续奉裁,派驻防兵丁二名。
一、驻防吞霄汛(在吞霄堡,距城三十里):外委一员,额设安兵三十名。同治八年四月,奉裁留存十六名。陆续奉裁,派驻防兵丁三名。另邮政站兵六名。
一、驻防大安汛(在大甲堡,距城五十八里):外委一员,并分驻兼管二塘;额设安兵八十九名。同治八年四月,奉裁留存四十七名。陆续奉裁,派驻防兵丁三名。兼管猫盂塘、大甲溪墘塘。
一、新添老鸡笼汛(在苗栗堡,距城十六里):派目兵一名看守。
一、新添三叉河汛(在苗栗堡,距城三十里):邮政馆派站兵四名。
官兵、马匹额支俸、饷、干、廉各款银两项下:
守备一员,年支俸银一十八两七钱六分、薪银四十八两、蔬菜灼炭银一十二两、心红纸张银一十二两、养廉银二百两、马四匹马干银四十八两,年共银三百三十八两七钱零五厘六毫。
千总一员,年支俸银一十四两九钱六分五厘、薪银三十三两零三分五厘、养廉银一百二十两、马两匹马干银二十四两,年共银一百九十二两。
把总一员,年支俸银一十二两四钱七分二厘、薪银二十三两五钱三分八厘、养廉银九十两、马二匹马干银二十四两,年共银一百五十两。
外委,每员年支正饷银三十二两四钱、养廉银一十八两,年共银五十两零四钱。
额外一员,月支正饷银二两七钱、又加饷银四钱、共银三两一钱,年共银三十七两二钱。
守兵,每名月支正饷银二两四钱、又加饷银四钱,共银二两八钱,年共银三十三两六钱。
外委、额外、守兵,每名员月支米三斗,年共计米三石六斗;每石折银一两五钱六分。按以上官兵马匹全年应需俸、饷、干、廉及米折等项银两,系按季赴台藩司衙门请领;遇有扣缺截旷银两,按季请领时照数扣还司库清款。
一、期满班兵换回内地,每名先借一个月半饷;守兵一两二钱。
一、期满班兵路费,建宁、枫岭、福宁、桐山、长福等营每名一两五钱,提标、兴化等营每名一两。
一、班满故兵,建宁、枫岭等营每名运殖银二两七钱,提标、兴化、福宁、桐山、长福等营每名运殖银一两二钱。
一、兵丁病故,恤赏白银四两(此款原系向司库请领,今已停领;均系兵帮兵,合营战守兵均摊)。
一、故弁扶柩回籍以及兵丁娶妻、子女婚嫁、父母亡故红白各款银两,均无给赏。
旧制:台湾戍兵所有应领月饷,每月扣留五钱于内地支给,以赡其家。雍正二年,加恩月给戍兵家米一斗,岁以为常。七年,加恩岁赏戍兵家银四万两,着总督匀给;免扣留,以充各丁用度:以为定例。八年,总镇王郡奏准:给发帑银,就郡购置田园、糖廍、鱼塭等业岁收租息,以六分存营赏给兵丁、游巡及有病革退者与夫拾骸、扶榇一切盘费;以四分划兑藩库,赏戍兵家属吉凶事件:此即隆恩庄之始也。计镇标三营,共领帑银五千五百四十两;城守二营,共领帑银二千两;安平水师三营,共领帑银五千两。乾隆五年,又令于生息银两项内核其余賸,赏给戍兵往来盘费,永禁营中私相帮贴之弊。五十三年,奉皆:以林爽文案内所有抄没田园家产递年租息,给加台、澎戍兵粮饷。于是每人每月加银四钱,岁为例(“淡水厅志”)。
军装(炮兵、器械、铅药等项)
大甲汛,安防鉎烦炮三位,重各三百五十筋。大安汛,安防鉎烦炮一位,重一千筋。后垄汛,安防鉎烦炮一位,重六百筋。查鉎烦遵照按年会同订期演放。
行营炮共五尊;例限十五年应修、三十年应制。劈山炮四尊;例限十五年应修、三十年应制。母子炮一十五尊;例限十五年应修、三十年应制。天门炮二十尊。抬炮七十一尊。洋枪六十杆。鸟枪三百五十五杆。系各班兵随带到营;班满之日,仍自带回内营。查各枪炮合队操演外,随汛备防。
铜锣锅二十九口;例限二十年应修、四十年应制。
以上安防炮位及配执枪炮等件,俱各年久,逾限损坏,随修所用。
应领火药,折给净硝硫磺炭料,运回营自行造制。鸟枪子,给发铅粒。大小铁子,均系制备。查铅药例贮三年,按年造报。
大凉篷一架;例限五年应修、十年应制。年久损坏不堪用。夹帐房三十架;例限十年应修、二十年应制。年久损坏不堪用。藤牌五十面;例限八年应修、十六年应制。年久损坏不堪用。
以上合共炮位、枪炮、铅药、帐篷等项,均系由司给发,领运回营操用。
同治七年,闽浙总督英桂等奏请:‘闽省军政废弛,皆因额冗饷薄,未能整饬;经前总督左宗棠先后奏陈裁兵加饷、就饷练兵,请以无论水、陆标营,一概抽留五成;官亦分别酌量裁减。如有汛地紧要应行酌增成数者,俟核明通省薪饷确数,另行核办。其应支薪饷,俟各营陆续议定章程随时起支’等因,奉旨:‘户部议奏。钦此’。经部议覆‘该督核定月加饷、干,系为足食练兵起见,应即照准’等因具奏;奉旨:‘依议。钦此’。移咨到闽。嗣准陆路提督罗大春将陆路各营裁留官兵及添设书识、号令手汇造清册,由司详经总督英桂会同前护巡抚周开锡暨署陆路提督罗大春核明具奏,接到部覆“准行”;饬将稿识、字识各若干?分晰声覆等因;均经转行遵办。续准水师提督李成谋复将所辖内地水师各营裁留弁兵、加给薪饷并舵、炊口粮及书识、号令手名数造册送司确核转造清册具详;又经分别奏咨各在案。所有台、澎各营兵额,现经催据台澎镇、道分别裁减,开册呈送。内有按照额兵核减二成,余者有裁汰三、四成者,并不画一;声明因地势情形冲僻、急缓之不同,各就所宜而酌定。惟书识、号令手口粮,请照守饷开支,殊欠核实;经督饬福建布政使邓廷枬,督粮道傅观海按册确核。台湾孤悬海外,内则番民杂处,易启衅端;外则岛屿四通,尤虞窥伺。所有存留弁兵,自当察看地势之险易、酌量营汛之繁简,以分多寡而定去留,未便拘定五成之数,冀收通变之效。又案查同治五年十月间前总督左宗棠奏“筹办台湾吏事兵事折”内,声请复设台湾道标,俾与镇标互相维系;原以台湾为海外重镇,布置必慎加周密也。现据该镇道议:请将台镇右营改为道标,将原设游击一员改为都司,又守备一员改为千总,其余该右营原设弁兵归于全台兵额,分别酌定裁留,作为道慓专辖,归台湾道钤束,以重事权;应照所议办理。至添设稿识、字识、号令手人等之粮饷,相应按照内地各营书识之式,每名每月给予饷银一两、米三斗,不另加饷,以归画一。核计台、澎共一十八营,原额设总兵一员、副将三员、参将四员、游击八员、都司五员、守备一十六员、千总三十三员、把总五十八员、外委一0二员、额外并马战兵一百二十名、步战兵六千八百九十三名、守兵七千六百四十四名、官马一百二十匹,年需俸、薪、饷、干银二十三万五千一百九十六两二钱八分一厘二毫、养廉银二万四千八百一十六两,共银二十六万零一十二两二钱八分一厘二毫。内据该镇道酌定,将现改为道标之台湾镇标右营、台湾协标中营、澎湖协标左右二营各裁去游击一员,各改设都司一员;又,现改为道标之台湾镇标右营裁去守备一员,改为千总一员;又,噶玛兰营裁去守备一员,改设把总一员;又,台湾协标中右二营、澎湖协标左右二营各裁去守备一员;又,台湾镇标中左二营、台湾城守右军、北路协标中营、台湾协标中左右三营、澎湖协标左右二营、噶玛兰营、沪尾营各裁去千总一员;又,南路营、嘉义营、北路协标中营各裁去千总二员;又,台湾镇标中营、南路下淡水营、北路协标中营、台湾协标右营、沪尾营各裁去把总一员;又,澎湖协标右营裁去把总二员;又,台湾协标中左二营各裁去把总三员;又,北路协标右营裁去把总四员;又,台湾镇标中左二营同现在改为道标之台镇右营、台湾城守左右二军、南路营、北路协标中右二营、嘉义营、台湾协标中左右三营、澎湖协标左右二营、艋舺营、沪尾营、噶玛兰营共裁外委四十六员、额外并马战兵五十名、步战兵三千七百四十七名、守兵三千一百五十六名、官马五十匹,通盘牵算,计共裁四成有零,留存五成有零。逐加细核,均尚允协。以之合计,现在台、澎各营实留总兵一员、副将三员、参将四员、游击四员、都司九员、守备一十员、千总一十七员、把总四十一员、外委五十六员、额外并马战兵七十名、步战兵三千一百四十六名,守兵四千四百八十八名、官马七十匹。按照规定章程,马兵每月加饷银七钱,连原额共银二两七钱;步兵每月加饷银一两五分,连原额共银二两五钱五分;守兵每月加饷银一两四钱,连原额共银二两四钱;官马每匹月给草干银一两之外,加给银五钱:共计应需俸、薪、饷、干银二十四万六百六十四两二钱六分三厘六毫。又,新设稿识、字识、号令手共二百五名,应需饷银二千四百六十两。二共银二十四万三千一百二十四两二钱六分三厘六毫;比较旧额,计不敷银七千九百二十七两九钱八分二厘四毫。又,养廉银一万八千七百七十八两,比较旧额,计余賸银六千三十八两。统计全共年应需俸、饷、干、廉银二十六万一千九百二两二钱六分三厘六毫;比较额估之数,计不敷饷银七千九百二十七两九钱八分二厘四毫。应将余賸养廉银六千三十八两尽数拨补不敷俸、饷外,实尚不敷俸、饷银一千八百八十九两九钱八分二厘四毫;应请将裁賸兵米饬令各该厅、县折银解缴台湾府库,如数拨抵给领。仍令该府于赴司请领台饷时,入册声除,就饷请扣,以清款项。至各营起支薪、饷,前经奏明,以各营定案之先后分别起支。此案台、澎各营弁兵,现在业经酌定分别裁留;应请准自同治七年十月初一日起,一律起支新饷。其字识、号令手饷银,俟准到部覆之日起支。再,向例台、澎各营戍兵于额饷之外,每名月另加银四钱,由台湾府在于征收叛产项下支给,原念其远戍而加给;今应请于旧额及加饷新饷之外,仍照旧章每兵每月另加给银四钱,以示体恤。所有留存之兵,由内地换班更戍者,仍令各将弁详加挑选,汰其老弱、留其精壮;如有不敷,再由内地各营如数拨补,以免缺额。至拟裁各员弁,署任者,即时裁撤;实缺者,归于应补班补用。其未调补以前,应支得项饬由台湾府筹款支给,归于军需项下造销,以符奏案。至噶玛兰一营,系于道光三年间奏明添设;所有官兵应支俸、饷、干、廉银两,前经议准在于噶玛兰厅正供余租及盐课供耗、盈余谷石折价等款银内动支。此次裁留在营各兵应支新饷,应请仍照前议办理。朋扣一项,副将以下各官月仍扣银二钱、马兵仍扣一钱、步兵仍扣五分、守兵仍扣三分,以资拨用。所有兵丁应支米石,现饬督粮道赶紧核详办理。至所裁官弁系何哨司员名,并容饬营开送齐全,另行核办(旧“厅志”抄镇署案)。
海防(风信、潮信附)
后垄港小口在首堡,距城西北十五里。源出大湖山内番界中。由大湖北行二十里,至蛤子市河头;有鸡笼溪水自西南来注之。复北行十六里,至尖山庄脚;有上大坑、下大坑水南来注之。更北行八里,至崁头屋村前;有东河、北河水南来注之,又有老田寮溪水东来注之。再西北行十五里,至松子脚;有南势坑水南来注之。又西北行五里,至南栈;与三叉河溪水汇合入海。口门小港内阔二十余丈,深八、九尺;大船不能进口。所泊,只载三、四百石者。潮涨至乌眉而止。与兴化南日对峙,为水陆扼要。设后垄汛(互详“兵制”);县设口书一、澳甲一。
吞霄港小口在吞霄堡,距城西南三十二里。源出南势湖各坑中。由南势湖西北行十六里,至吞霄街;前有内湖及乌眉坑溪水自东来汇合。复西行二里许,入海。口门阔七、八丈,深八、九尺;潮涨至口内。载三、四百石之船可能进口;大船则泊口外。设吞霄汛。
苑里港小口在吞霄堡,距城西南四十二里。源出苑里坑之乌泥崁;西北行二十余里,至港入海。口门阔六、七丈,深七、八尺;载二、三百石之船可进。
土地公港在大甲堡,距城西南五十里。源出与大安港同。近经沙泥淤塞。
大安港小口在大甲堡,距城西南五十八里。源出台湾县之罩兰内山;西北行二十里,至本邑吞霄堡之鲤鱼潭。复西行二十余里,至大安港入海,离深水外洋十余里。口门阔二十余丈,深丈余。港内无山包裹,多石汕,忌溪流冲击。可进载五、六百石之船。设大安汛;县设口书一、澳甲一。
脚踏港小口在大甲堡,距城西南六十里。源出台湾县之水底寮内山;西北行五十余里,至大甲境。又西行八里,至港入海。口门可泊小舟。
风信
风信,即是暴期;行舟最忌,不可不知,尤不可不避。即暴期前后三日内,亦须谨防。
正月初三、初四、初七、初八、初九(为玉皇暴)、初十、十三、十五、十九(午时主大风)、二十、二十二(午时)、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八、二十九(尤烈)、三十。谚云:正月初至八,行船去还泊;十三至十七,观灯风最急。
二月初一、初二、初三、初四、初七、初八、初九(酉时)、初十、十二(酉时)、十三(酉时)十四(酉时)、十五、十九、二十一、二十四(酉时)、二十九、三十。谚云:二月二与九,元武风必有。
三月初一、初三、初七、初十(午时)、十二、十五、十六、十七(午时)、十八、二十三(为妈祖暴。谚云;妈祖多雨、真人多风。真人,谓正月初三也)、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为东岳暴)。谚云:三月三日晴,还要忌清明。
四月初一、初八、初九(午时)、十一、十三、十四、十五、十七、十八、十九(午时)、二十三、二十五。凡三春暴期最多,舟行宜戒;自清明后,南风司令,四、五月间风暴皆轻,往来较稳。
五月初一、初五、初七、十三(尤烈)、十六、十九(申时)、二十一、二十八、二十九。谚云:五月端午前,风高雨亦连。
六月初二、初六(尤烈)、初九、十二(尤烈;为彭祖暴。或在前后三、四日)、十六、十八、十九、二十(卯、辰时)、二十三、二十四(尤烈)、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凡夏月初三、初四、十五、二十三等日,防有飓风。谚云:六月防初、七月防半。亦有时而验。
七月初一、初七、初九、十五(尤烈)、十七(午时)、十八、二十一、二十七(尤烈)。谚云:七月降黄姑,望后风始和。
八月初一、初三(尤烈)、初五、初八、十二、十四、十五、十七、二十三、二十七。凡七、八两月,若有三日南风,必有北风报之。两月中,三日一换风。自八月白露节后,北风司令,行船迅速。
九月初三、初八、初九、十一、十五、十六、十七、十九、二十、二十七。重阳前后三、四日,忌九降风。
十月初五、初六、初八、初十、十四、十五、十八(卯时)、十九(卯时)、二十、二十六、二十七(卯时)。谚云:十月忌初五,海猪要起舞。
十一月初一、初三、初八、十四、十五、十八(卯时)、十九(卯时)、二十二、二十七、二十九。
十二月初二、初五、初六、初七、初八、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尤烈)、二十五、二十八、二十九(尤烈)。谚云:十一月、十二月,铁汉也停船。
潮信
水为地之血脉,随气进退而为潮,随月消长。早曰潮、晚曰汐,而总之为潮。“初学记”云:‘水朝夕而至曰潮’。台属各口潮信参差,如初一、十六二日台南潮巳初四刻、汐亥初四刻,中垄潮则长辰戌、而退丑未,鸡笼则长卯酉、而退子午。缘地有高下,即月有早迟;台湾地势愈北愈高,故潮信愈北愈早。所以潮固因地而殊,亦因时而异。朔后三日,明生而潮壮;望后三日,魄见而汐涌。仲春月落水生而汐微,仲秋月明水生而潮壮。盈虚消长无失其时,故曰潮信。仅列苗属潮期,大略于左(参旧“厅志”)。
初一、初二、初三、十六、十七、十八(六日):潮,各口辰;汐,各口戌。
初四、初五、初六、十九、二十、二十一(六日):潮,各口巳;汐,各口亥。
初七、初八、二十二、二十三(四日):潮,各口午;汐,各口子。
初九、初十、二十四、二十五(四日):潮,各口未;汐,各口丑。
十一、十二、二十六、二十七(四日):潮,各口申:汐,各口寅。
十三、十四、十五、二十八、二十九、三十(六日):潮,各口酉;汐,各口卯。
●苗栗县志卷十二
职官表
文职武职
苗栗前隶淡厅,继隶新竹;自光绪十四年台湾改设行省、添建郡县,始于此设为县治,拨隶台湾。核其所辖之地,概从新竹划分,而新竹又自淡厅改设;则其从前厅、县官制分合异同,皆无可阙,谨循先后之序而大略记之。至苗栗,邑当新建,所有职官,尤为在所必详。分文、武二表,纪其莅任年岁,以备稽考云尔。作职官表。
文职
武职
文职
淡水厅同知
雍正元年,御史吴达礼奏请增设淡水厅同知,稽查北路。至九年,大甲溪北刑名钱榖专归淡水厅管理。苗栗,属淡水厅治。
王汧山西乡宁人,贡生。雍正二年任。六年休致。
刘浴直隶枣强人,监生。雍正七年任。
张宏章江苏丹徒人,雍九年任。十年,以大甲西番变,解。
尹士俍山东济宁州人,监生。雍正十一年任。
徐治民浙江山阴人,岁贡。雍正十一年任。升台湾府知府。
赵奇芳广东澄海人,丁未进士。乾隆元年任。
戴天冕江苏上元人,监生。乾隆三年任。
庄年江苏长洲人,保举。乾隆六年任。升建宁府知府。
郝霔顺天霸州人,甲辰进士。俸满台防同知。乾隆七年署。
曾日瑛江西南昌人,监生。乾隆十一年任。
陆广霖江苏武进人,己未进士。彰化县知县。乾隆十三年署。
陈玉友顺天文安人,庚戌进士。乾隆十三年任。
俞唐浙江仁和人,监生。台防同知。乾隆十六年署。
王鹗江苏昆山人,监生。乾隆十六年任。
刘辰骏江苏武进人,生员。彰化县知县。乾隆十九年署。
王锡缙四川威远人,廪贡。乾隆二十年任。
杨愚山西兴县人,己未进士。乾隆二十三年任。
夏瑚浙江仁和人,监生。台湾县知县。乾隆二十五年署。
于从濂江西星子人,戊辰进士。乾隆二十五年任。
胡邦翰浙江余姚人,壬申进士。彰化县知县。乾隆二十七年署。
夏瑚见上。乾隆二十八年回任。
陶绍景江苏上元人,戊午解元。台湾县知县。乾隆二十九年署。
李俊原浙江山阴人,举人。乾隆三十年任。
张所受广东灵山人,附贡。乾隆三十一年护。
段玠山西浮山人,举人。乾隆三十一年任。
黄宽
张所受见上。乾隆三十三年兼署。
李倓广东化州人,贡生。乾隆三十三年署。
宋应麟浙江归安人,举人。乾隆三十四年署。
韩琮顺天通州人,举人。乾隆三十五年署。
宋学灏镶红旗汉军,举人。乾隆三十六年任。
王右弼山东齐东人,贡生。乾隆三十九年任。
成履泰山西文水人,监生。乾隆四十三年任。
焦长发直隶曲阳人,进士。乾隆四十六年兼护。
马鸣镳浙江仁和人,庚辰进士。乾隆四十七年任。
董启■〈土廷〉浙江乌程人,贡生。乾隆四十八年署。
马鸣镳见上。乾隆四十八年回任。
程峻安徽六安人,举人。乾隆四十八年护。
潘凯江苏吴县人,举人。乾隆四十九年任。
程峻见上。乾隆五十一年再护。
徐梦麟浙江桐乡人,监生。乾隆五十一年任。
袁秉义直隶宣化人,丙戌进士。乾隆五十三年任。
清华镶红旗人,官学生。乾隆五十六年署。
袁秉义见上。乾隆五十六年回任。
清华见上。乾隆五十八年再署。
何茹连浙江江山人,拔贡。乾隆五十九年任。
汪楠安徽旌德人,监生。嘉庆二年署。
李明心贵州普安州人,举人,嘉庆二年任。
吉寿镶白旗人,举人。嘉庆六年署。
胡应魁江苏丹阳人,甲辰进士。嘉庆八年任。
茅琳顺天大兴人,监生。嘉庆十年署。
程文炘河南商城人,监生。嘉庆十一年护。
胡应魁见上。嘉庆十一年回任。
翟淦山东淄川人,监生。嘉庆十三年署。
朱潮浙江嘉善人,监生。嘉庆十四年任。
杨廷理广西马平人,拔贡。嘉庆十六年署。
温溶顺天昌平州人,吏员。嘉庆十六年护。
查廷华安徽泾县人,监生。嘉庆十七年任。
薛志亮江苏江阴人,癸丑进士。嘉庆十八年任。
钱燕喜浙江嘉兴人,监生。嘉庆二十一年代。
张学溥直隶清苑人,吏员。嘉庆二十一年任。
徐景扬江苏阳湖人,监生。嘉庆二十二年任。
胡振远浙江山阴人,议叙府经。嘉庆二十五年任。
刘耀林江南项城人,举人。道光二年任。
庞周江苏江宁人,监生。道光三年任。
吴性诚湖北黄安人,廪贡。道光四年任。
李振青贵州兴义人,监生。道光六年代。
苏鏊云南晋宁州人,举人。道光六年署。
李慎彝四川威远人,戊辰进士。道光六年署。
李嗣邺贵州贵筑人,己巳进士。道光九年任。
李廷璧云南晋宁州人,举人。道光十五年代。
玉庚正蓝旗汉军,荫生。道光十五年署。
娄云浙江山阴人,监生。道光十六年任。
龙大惇江西南昌人,举人。道光十八年署。
魏瀛湖南衡阳人,举人。道光十九年任。
刘继祖江西龙南人,贡生。道光十九年任。
范学恒直隶东明人,附贡。道光二十年署。
曹谨河南河内人,解元。道光二十一年任。
黄开基四川永川人,举人。道光二十六年署。
曹仕桂云南文山人。道光二十六年署。
黄开基见上。道光二十八年再署。
史密山东济宁州人,拔贡。道光二十九年任。
朱材哲湖北监利人,癸未进士。咸丰元年署。
张启煊浙江平阳人,监生。咸丰元年署。
朱材哲见上。咸丰四年回任。
丁曰健顺天大兴人,举人,籍安徽。咸丰四年署。
唐均浙江秀水人,附生。咸丰六年署。
马庆钊四川成都人,监生。咸丰七年署。
秋日觐浙江山阴人,副贡。咸丰八年署。
恩煜正蓝旗满洲博前黄旗佐领下监生。咸丰八年调。
甯长敬安徽青阳人,从九。咸丰九年署。
张传敬贵州贵筑人,籍安徽。咸丰十年署。
秋日觐见上。咸丰十一年再署。
张世英浙江山阴人,监生。同治元年代。
郑元杰浙江山阴人,军功。同治元年署。
王镛安徽青阳人,供事。同治四年任。
严金清江苏金匮人,监生。同治五年署。
富乐贺正蓝旗人,杭州驻防附贡。同治七年署。
陈培桂广东高要人,举人。同治八年署。
周式濂河南浚县人,癸丑进士。同治十年署。
向焘四川中江县人,拔贡。同治十一年署。
何恩绮江西广昌县人,监生。同治十二年代。
陈星聚河南许州临颍县人,举人。同治十二年任。
林达泉广东大埔县人,举人。
陈星聚见上,光绪四年回任。
新竹县知县
光绪四年,将厅治改设新竹县。苗栗属新竹县治。
刘元陛镶白旗汉军嵩年佐领下举人。光绪五年署。
李郁阶广东大埔县人,监生。光绪五年代。
施锡卫江苏嘉定县人,进士。光绪六年署。
徐锡祉浙江仁和县人,进士。光绪七年任。
周志侃浙江钱塘县人,监生。光绪九年代。
朱承烈浙江会稽县人,进士。光绪九年代。
徐锡祉见上。光绪十年回任。
彭达孙江苏长洲县人,荫生。光绪十年署。
方祖荫安徽桐城县人。现任台湾基隆抚民理番同知。在任即补知府。赏戴花翎,钦加三品衔。前署台南府,历任埔里社通判、新竹县知县兼摄苗栗县事。
苗栗县知县
光绪十五年,台湾改设行省,添建一府曰台湾府。将新竹县界内中港渡以下分为苗栗县,拨附台湾府属。
林桂芬广东番禺人,监生。光绪十五年署。
沈茂荫浙江萧山县人,监生。光绪十七年任。
大甲巡检
嘉庆二十一年,鹿港巡检移驻大甲,改为大甲巡检。
李芸顺天大兴人,监生。嘉庆二十一年署。
周承藻湖南平江人,监生。嘉庆二十一年任。
吴廷栋江苏长洲人,监生。嘉庆二十一年署。
李绅江西广昌人,监生。嘉庆二十二年任。
李蒙源顺天大兴人,监生。嘉庆二十四年署。
李绅见上。道光元年回任。
沈应清浙江德清人,监生。道光二年署。
李绅见上。道光三年回任。
谢得琛广东平远人,监生。道光三年署。
沈应清见上。道光四年再署。
宗觐廷江西常熟人,监生。道光五年任。
张朝锡江苏华亭人,监生。道光八年任。
毕以朗山东文登人,监生。道光十年署。
黄为绂四川江北厅主簿捐陞县丞。道光十年署。
蒋律武江西铅山人,供事。道光十六年任。
谢得琛见上。道光二十一年署。
周晋昭湖南长沙人,吏员。道光二十三年署。
张绍裘广东镇平人,吏员。道光二十四年署。
俞国祺顺天大兴人,供事。道光二十四年调。
江之源江西宜黄人,监生。道光二十六年调。
张绍裘见上。道光二十八年再署。
陈澧浙江山阴人,监生。道光三十年任。
夏靖之四川广安人,从九。咸丰四年署。
庞辉祖
李坦囗囗囗县人,咸丰九年署。
以后至同治三年,案阙。
卜孔谐广东惠州人,同治三年署。
张星焕江西新城人,同治四年署。
郑福安广东香山人,监生。同治四年署。
孙绰浙江山阴人,监生。同治五年署。
王懋功浙江丽水人,监生。同治七年署。
许其棻浙江山阴人,监生。同治七年任。
陈桐浙江山阴人,监生。同治八年署。
刘佶顺天大兴人,供事。同治八年任。
李国华广东嘉应州人,供事。同治十年署。
许其棻见上。同治十年回任。
徐铨广东镇平县人,监生。光绪九年代。
余宠浙江山阴县人。光绪九年代。
许其棻见上。光绪十一年回任。
马兆昌光绪十三年代。
朱岱源浙江山阴县人。光绪十三年署。
汤效曾江西南丰县人。光绪十五年任。
朱岱源见上。光绪十五年回任。
苗栗县典史
何应铃江西广昌县人,监生。光绪十五年署。
陈炳浙江慈溪县人,监生。光绪十七年署。
刘光湖南武冈州人,监生。光绪十八年署。
苗栗县训导
光绪十五年,台湾巡抚刘铭传会同福建总督奏请台南府学训导移驻苗栗,改为苗栗县学训导。
杨克彰台北淡水县人,恩贡。光绪十六年署。着有“周易管窥”、“读易要语”、“易中辨义”诸书。
苏学海台北淡水县人,附生。光绪十九年署。
武职
大甲守备
嘉庆十一年,设竹堑营守备;道光十年,分驻大甲,改为中军守备。
陈福龙福州人。道光十年任。
关桂福州人。道光十一年任。
张朝森福州人。道光十二年署。
岑廷高闽县人。道光十四年任。
何必捷闽县人。道光二十一年任。
汤得陞晋江人。道光二十三年署。
刘绍春闽县人。道光二十三年署。
曾廷亮闽县人。道光二十五年署。
邹若陞闽县人。道光二十六年署。
陈连春晋江人。道光二十九年署。
洪金元闽县人。道光三十年护。
倪捷陞晋江人。道光三十年署。
陈连春见上。咸丰二年再署。
詹国泰海澄人。咸丰四年署。
杨建中台湾人。咸丰六年署。
陈连春见上。咸丰九年回任。
戴捷春长汀人。咸丰十一年署。
洪金元见上。咸丰十一年再署。
曾捷步平和人。同治元年代。
陈兆麟台湾人。同治二年署。
龚朝俊邵武人。同治三年署。
郭得高闽县人。同治三年署。
龚朝俊见上。同治五年再署。
郭得高见上。同治五年回任。
余大勋湖南长沙人。同治六年任。
李忠元湖南永定人。同治七年署。
龚朝俊见上。同治七年再署。
林谦晋江人。同治八年代。
叶定国同安人,武进士。同治八年署。
林字贵安徽桐城人。同治九年署。
马嵩魁河南邓州人,武进士。都司衔。同治九年署。
张得陞福建晋江县人,行伍。同治十年署。
冯庆章福建松溪县人,世职。同治十年署。
谢荣彰同治十一年署。
林金安福建闽县人,行伍。同治十一年署。
陈冠品福建侯官县人,军功。同治十二年署。
范金声湖南长沙县人,军功。同治十三年署。
蓝季馨福建侯官县人,军功。同治十三年署。
林上高台湾县人,世职。光绪四年署。
蓝季馨见上。光绪五年再任。
吴端琼广东香山县人,军功。光绪七年署。
汤昭明湖南长沙县人,军功。光绪九年署。
区则超广东香山县人,军功。光绪十年署。
张荣贵福建闽县人,行伍。光绪十三年任。
钟水清汀州武平县人,世职。光绪十八年署。
冯瑞凤广东韶州府英德县人,军功。光绪十九年署。
●苗栗县志卷十三
选举表
文武
朝廷之选拔多士,名目各有不同。彼附、增、廪生之繁,难以备载者姑不具论;廪以上有贡,贡则有五焉。府学生四年一贡、县学生六年一贡,升诸大学曰岁贡;此以廪之先后为序也。若是年当贡遇覃恩,则为恩贡。有拔府、州、县学生之尤者赴廷试,十二年一行,曰拔贡。学政科、岁试毕,选各学生文行兼优者,省取数名,亦赴廷试,曰优贡。乡试卷文优而限于额取为副榜者,准作贡生,曰副贡:是皆由学而升者也。至以科目,文武一例秋举于乡,曰举人;第于春官,曰进士。国家兴贤育才,名目不一如此。苗栗虽地属弹丸,不能尽如所有,初未尝孑然所无也。作选举表。
文
武
文
文举
刘献廷道光十四年甲午科林廷祺榜。苗栗堡尖山庄人;原籍广东平远县。
吴铭钟道光十五年乙未恩科曾庆嵩榜。猫里街人;原籍广东嘉应州。
陈学光道光十九年己亥科叶修昌榜。苗栗堡猫里街人;原籍广东嘉应州。
刘翰道光二十年庚子恩科池剑波榜。榜名祯,献廷子。
吴子光同治四年乙丑科补行甲子科郭尚品榜。苗栗堡铜锣湾人;原籍广东嘉应州。
何清霖同治六年丁卯科王赞元榜。大甲堡人;原籍福建惠安县。
林洪香同治十二年癸酉科方兆福榜。苗栗堡猫里街人;原籍广东镇平县。
谢锡光光绪十一年乙酉科童其浚榜。苗栗堡尖山庄人;原籍镇平县。
谢维岳光绪十九年癸巳恩科林旭榜。苗栗堡猫里街人;原籍广东嘉应州。
副贡
刘献廷道光六年军功恩赏(见举人)。
恩贡
刘廷珍光绪六年庚辰科。苗栗堡四湖人;原籍广东陆丰县。
陈肇芳光绪八年壬午科。大甲堡大甲东人;原籍福建同安县。
汤树梅光绪十七年辛卯科。苗栗堡猫里维祥庄人;原籍广东镇平镇。
杜式珪光绪十七年辛卯科。苗栗堡后垄街人;原籍福建同安县。
武
武举
杜国兴道光十四年甲午科。苗栗堡后垄人;原籍同安县。
赖廷彰光绪元年乙亥恩科。苗栗堡铜锣湾人;原籍广东镇平县。
江腾鲲光绪十一年乙酉科。苗栗堡猫里街人;原籍福建永定县。
●苗栗县志卷十四
列传
文职武职先正流寓义民孝友列女
列传始于汉,后人遂踵而行之。故郡县地志,名宦有传、先正有傅、义民有传、孝子烈女亦各有传,要皆彰前人之美,以之典型后世者也。苗栗设邑未久,其名宦一册,择“厅志”所载有绩着苗邑卓然可观者,辑而存之;俾官斯士者,详知其崖略。至先正、义民、孝子、烈女,有本“厅志”而存者、有由釆访而得者,毕着之于册。固属表扬之例宜然,其为里闾钦式,所益亦自不少也。
文职
武职
先正
流寓
义民
孝友
列女
文职
曹谨(原名瑾),字怀朴;河南河内人。嘉庆丁卯解元,大挑直隶知县;改福建,补凤山令。凤苦旱,开九曲塘,引下淡水溪,砌石为五门,以时蓄泄。民得水,获榖几倍。沟洫既浚,而盗亦绝其往来。知府熊一本善之,勒碑纪事,称曰曹公圳。道光二十一年,升淡水同知。适鸡笼、大安各口有事,囊沙为备,并〔筑〕竹堑之土城,以击沉洋船,得优奖。邻邑互斗,调集义勇赴大甲,为民捍卫。治洋匪尤严,滨海设团,躬亲传谕。尝榜署曰:“严拿胥差勒索资费”;取廉自给,蠹吏悉裁。朔、望诣明伦堂宣讲圣谕。刊“孝经”、“小学”,付蒙塾诵读,给以洋蚨月饼;能兼“易经”“朱注”者,赏有加。复捐俸续成学海书院,寒士多赖以成业者。祀德政祠(依“厅志”)。
曹士桂,字馥堂;云南文山人。道光壬午举人,大挑江西知县,升鹿港同知。二十七年,署淡水同知。甫三日,闻大甲分类之谣;驰往谕告,听者泣下,遂释。文告案牍,悉出己手。判断如流,积谳一清,未尝妄刑一人。尤神于缉盗,豪右惮之。喜栽培士类,试期绝干请。生平蔬粝自甘,严操守;谓陋规非分之赀,悉却之。才九阅月,以劳卒于官。祀德政祠,与曹谨俱请祀名宦(依“厅志”)。
陈星聚,字耀堂;河南许州临颍县人。道光己酉科举人。以军功保举知县,升补淡水厅同知。居官廉洁,省约自奉。治民,一以爱恤为心;而于待士,则尤厚。同治囗年,议筹番银二千圆,交殷绅生息;每届乡试,视厅属应试之人数多少,将所入利息照数摊分。至今,子士犹沾润焉。
武职
陈策,字钟侯;晋江人。由桐山守备调淡水。康熙六十年朱一贵反,台地悉陷,策以孤军力守一隅。奸人范景文入境煽诱,策擒获正法,民赖以安。及援兵至淡,总督满保加策游击职衔;剿北路,收复南嵌、竹堑、中港、后垄及吞霄、大甲、大肚诸社村落,以功擢台湾总兵官。卒于官,赐祭葬。雍正元年,给恤赏银二百两。子梦兰,雍正丙午举人,任莆田教谕(依“厅志”)。
王郡,字建侯。康熙六十年,以千总从蓝廷珍收复台湾有功,累官至台湾总兵。雍正七年,平凤山山猪毛番。九年,大甲西番林武力聚众作乱,凤山流棍吴福生、商大概亦乘间而变。时郡已授水师提督,先遣游击李荣应援,复率参将侯元勋、守备张玉等三路夹攻,擒福生、大概等斩之。南路既平,而新镇吕瑞麟剿大甲西番被围;总督郝玉麟复檄郡讨之。郡至鹿港,遣参将李荫樾、游击黄贵等合围阿束社,参将靳光翰、游击林黄彩等各扼隘口,绝其去路;遂渡大甲溪追杀,直抵生番悠吾界。贼遁南日内山,削壁峻绝;谍知樵径仅一线,督师攀援而登,炮声震山谷。贼负创去,捣其巢穴,焚其积聚。各社望风皆降,缚献林武力等;北路平(依“厅志”)。
林黄彩,字元质。有智力。朱一贵乱,总督满保驻厦门,彩赴兴化陈平台策。满保令随征;事平,以把总升守备,累升游击。雍正十一年,复随台镇王郡征大甲西番,叙功擢参将。寻迁澄海副将,署碣石总兵。卒于官(依“厅志”)。
乐文祥,字囗口;囗囗县人。前任淡水厅游击。光绪二年,鸡笼山土匪吴阿来窝聚匪徒、掳人勒赎,良民苦之。文祥奉上宪檄,会同淡水厅同知陈星聚率兵进剿,吴阿来负隅相拒。文祥志在除暴,每战必亲冒锋镝,首先临阵。劳师三月,擒获吴阿来,斩之。由是,余党逃散而民安焉。
先正
刘献廷,猫里街人。性严正。自幼好学,冠年游庠。道光六年闽、粤互斗,黄斗奶乘机率生番乱中港。献廷领乡勇守御有功,总督孙尔准奏准赏加副贡生。时为台湾道孔所见重,赠以扁额曰“一乡善士”。甲午科举人于乡;后大挑二等,不愿就职。晚居尖山庄,犹博览群书,手不释卷。子翰,中庚子科举人。
李纬烈,监生;嘉应州长乐县人。自幼,能得亲心。随父渡台,始居彰属,以勤起家。值林爽文乱,徙住猫里;后居铜锣湾涧窝庄,素喜周急。道光六年漳、泉互斗,以粥赈难民;因而就食日多,舍无隙地,一时赖以活者数百人。行年七十三,预知寿尽;至期,正其衣冠端坐,以“孝友”嘱子孙,言毕瞑目而逝。所举男女,皆寿。迄今孙枝昌炽为苗地冠,人皆以为德惠所致云。
李朝勋,字建初;纬烈子。性孝友,父母兄弟无间言;继母詹氏,养葬尽礼,称声载道。处世善善、恶恶,急公向义;为乡里排难解纷,抑强扶弱。咸丰四年,募义民随军剿匪,擒获张必达;台湾镇邵奏给八品顶戴,举为义首。自是地方有事,率乡勇保卫,不吝赀财。生平好读书,尤精医术。晚筑家塾,设学田,延师训子孙;岁冬,命考家课,别优劣,赏赉差。卒年八十七;亲见五代同堂及孙钟萼进泮。光绪十五年,总督卞宝第奏准旌表。其四子逢新,亦崇师尚义;盖继绳其未艾也。
杜国成,字士诲。监生。后垄人。性宽厚,好义急公。咸丰四年闽、粤分类,协同官军前往粤庄劝和,保全甚多。同治元年戴逆猖獗,贼党王帷等煽扰垄境;亲率族丁、乡勇,首先鸣锣击逐。贼党逃散,地方得安;因获优奖五品军功。
谢谦,字㧑山。附生。苗栗街人。性正直。好读书,口不绝吟,博学多能。事亲有孝名;每月朔望,必整衣冠礼拜天地、神只,为乃亲祈年。
谢廷桢,字翰臣,苗栗街人。性高洁,择交游。授徒,善诱不倦;时常以“先器识、后文艺”之言为训。故今出其门者,多正士焉。
吴子光,号芸阁。居樟树林庄之双峰山;原籍嘉应州。壮年来台,文名大噪。长于诗,尤长骈体,有天风海涛之观;隶书,直追汉、唐人。同治甲子科,举于乡。中丞徐宗干屡贻书使北上,而生平恬淡,不营仕宦,故不果。端溪陈培桂官淡水厅,悉其学行,延修“厅志”。所着有前、后“一肚皮集”,屡万言。没后,其门人举人吕赓年兄弟刻其前集;后集待梓。今得其书者宝贵焉。
谢佳扬,宿儒;尖山庄人。性中正和平。幼失估;稍长,事母能孝。兄早逝,视侄犹子。生平喜读书,不营家计。授徒里中,孜孜不倦;尝言:‘日对圣贤,倘误人子弟,其过莫大’!每岁冬,必倡筹经费,以课乡邻子弟;而文风蔚起。间遇乡人争较,则力为排解,不计恩怨。子锡光,于光绪乙酉科举于乡。
陈万青,字选初。廪生。铜锣湾人。父兄本田舍出身,能曲体亲心,兼默化其兄;人皆服其有门内行。读书博闻强记,文章长于理法,诗赋主于清新;吴子光以衣钵期之。尝笺注宋湘“红杏山房诗”,惜未竣而卒;今伊子犹存其稿。
汤树梅,字雪香。恩贡生。猫里维祥庄人。自幼喜读书;因家农,尝变业为牧牛郎,而其手犹不释卷,大有挂角之风焉。见之者,每惊异之,而告其家。于是,其父亦听其就有道者而师焉。不数年,而文名藉藉;未始非有志竟成之一砺也。
谢凤华,字釆梧。监生。籍嘉应州。乾隆年间,偕其弟凤藩来台;居猫里,垦辟田园,家财颇厚。其时猫里草昧初开,街市、庙宇、道路、桥梁一一待举;凤华兄弟悉心筹画,不惜赀财而整顿之。此地闽、粤杂处,气类不相投,每致争长竞短;凤华兄弟时为排解,事无论钜细、人无论亲疏,皆秉公调处。如彼此有不听劝者,则以一己之金垫之;每竭囊内之赀财,以息他人之是非。当此之时,鲜不殷殷乐道;以为今之人几无有酿祸端、兴讼累者,实凤华兄弟之力居多焉。
流寓
罗葆元,字善初;籍嘉应。同治壬戌科举人。博淹经史,大擅文名,而且工于书法。在内地,历掌教龙川各书院;教泽所敷,无不文风丕振。甲戌会试后,自京师来台,居猫里。人慕其学,敦请设帐,循循善诱;游其门者,多获隽焉。庚辰科,大挑一等;历任福建漳平、侯官、罗源等县,俱有德政。卒于官。
陈尹,字子衡。梅州庠生。生平好学;文章不涉时径,尤工诗赋。尝浮海,遇飓风飘至琉球国;其王聘为太子师。道光九年来台,设帐于社寮冈;学者称为琉球王先生。时有督府武隆阿见其‘斗酒只鸡千里客,五湖四海一家春’之句,因慕之,欲携至京师。遣使召之,不至;复亲造其庐,尹固辞之。其傲岸不羁如此。所着诗稿,悉以殉葬;其诗冢上书有联句:‘游戏尘寰数十载,待归仙洞五千诗’。其书法常仿琉球笔法,无人能识。
谢光琛,字杏楼;广东镇平县附生。为人淡泊和厚,品学兼优。同治四年,避发匪乱来台,在苗属设帐历十余年;乐育为心,未尝计束修厚薄。其为文,悉宗先正,不落恒蹊。着有“乐趣斋时文”,待梓;稿存谢锡光之培兰轩。
杨元瑛,字和石;广东镇平县附生。弟兄俱有文名。避发匪乱,客台设帐十余年,士多游其门者。文有卓荦为杰之概;学者多宗之。
义民
钟瑞生,后垄七十分庄人;籍镇平。与刘维纪、谢尚杞里居相近;林爽文乱,同维纪、尚杞招集后垄十八庄义民二千五百人,在地设堆于南北河、西山等处,擒杀贼党邱圭、黄宁等。复带勇截途搜缉,破大甲贼巢,平堑南,分卡堵御。越年,选义民赴鹿港助守埔心庄。适闽安副将徐鼎士按临大甲,仍带勇随军进攻彰化猪哥庄、龙目井等处。事平,奉旨赏瑞生府经历、维纪九品职衔、尚杞千总(依“厅志”)。
陈士珍,字崇义;苑里人,籍诏安。林爽文乱,参赞蓝元枚令募义民同守备袁囗囗驻乌牛栏抵敌。追迫贼巢,义民阵亡者八人、伤者十七人;士珍仍督率截拿贼匪林石、马齐、蔡栖从等,斩之。巡抚徐嗣曾奏给八品顶戴,准建思义坊。乾隆六十年陈周全乱,复同义首王松募义民随军克复彰城;阵斩贼党曾足、吴亮并获吴监、吴前、吴在等,解营斩之。总督伍拉纳奏给七品顶戴。子嘉谟,岁贡生;孙连登,庠生(依“厅志”)。
孝友
杜怡和,后垄人;原籍泉州。襁褓失恃,后遂流离至后垄而家焉。值戴逆之乱,随军征剿,得赏军功五品衔。旋以商贾起家,迎父终养,极其孝。凡粤人至后垄有与闽人争较者,秉公解释,无分气类。处世终始和平,缘其天性孝友,敬亲者不敢慢人也。光绪十四年,举报孝友;总督卞宝第奏准在案。子有辉,廪生。
陈肇芳,字祥甫;大甲东门外人。素笃内行;处世忠厚和平,为乡里所钦式。光绪八年,由廪生考充恩贡生。十年,遵新海防例,报捐训导。十五年,举报孝友;十六年,奉旨准旌。是年,署理台南府嘉义县学。十七年,署台南府知府方祖荫保举五品升衔。现年五十五岁。
列女
旧“厅志”之载列女也,为目有四:曰贤妇、曰贞孝、曰节孝、曰节烈。今就苗地釆访所及核而信之,与“厅志”所载其系本邑者,均着之篇。
贤妇
黄氏,樟树林人;儒医吴洪能妻。本内地黄某女,随姑来台。夫疏黄氏三十余年,毫无怨色。因家贫,尝种于田养姑。某氏为人调戏之,氏挥以锄,伤其足;闻者快之。后遂无敢者。夫先没;姑年九十余,血气衰,卧不起席,氏每饭必扶持之。如是者三年,虽严寒不改。
吴氏,监生加军功五品李朝荣妻、纬烈媳。口不出恶言,未尝致人怒;偶有怒之者,亦几乎有唾面自干之意。至子孙有不率规矩,虽未闻大声詈骂,辄废食以待悟;盖其性实和顺也。现年八十七岁;亲见五世孙,健如壮妇。子逢科,贡生;逢年、逢春、逢香、孙钟奇,俱武生。
吴氏,西山东福女、猫里举人谢维岳妻。生平孝顺翁姑,乡里无间言。夫沾吐血疾,治不甚效;常言愿代。及疾甚,每废寝食以侍汤药。不数月,忧劳成疾,遂致不起。氏卒后,维岳疾亦愈,并不复发;人以为氏之至诚所致云。
贞孝
林春娘,大甲中庄光辉女。七岁,为余荣长养室。乾隆己酉,夫年十七,赴鹿经商溺死。时舅殁、姑在,无别子,昼夜哭之。氏年方十二,未成婚,愿终身代夫奉事,不他适。姑目疾几瞽,以舌日舓,焚香虔祷;未半载而愈。姑复拘孪,日侍床蓐;沐浴浣濯,甘旨躬亲。及殁,哀毁逾常。家贫,勤纺绩。抚养族子为嗣,旋殁;再立之,娶媳后又殁;乃偕媳抚幼孙。道光十三年,旌。同治元年戴逆乱,屡犯大甲,城中水道绝;氏祷之,遂雨。凡旱经祷,亦然。三年卒,年八十六。媳巫氏,亦以节称(依“厅志”)。
节孝
洪氏,大甲竹林庄边女、牛埔仔庄柯日妻。年二十七寡。卒年六十二。
吴腰娘,同安人;恒女、后垄杜芳盛妻。年二十四寡。卒年七十五。子二;长国兴,中甲午科武举。
吴锦娘,后垅杜克俭妻。年二十六寡。卒年六十六。为腰娘媳,一门双节。
林银娘,猫里题女、后垄余敬贤妻。年二十九寡。卒年七十一。
蔡氏,晋江人;底女、大甲王天缕妻。年二十八寡。卒年七十八。
苏氏,猫盂聪女、瓦窖庄郑文返妻。年三十寡。卒年七十三。
黄有娘,后垄士景女、中庄吴国栋妻。年三十寡。卒年六十。子二;光垂庠生。
黄束娘,苦苓脚庄贺女、溪洲王宰妻。年二十一寡。卒年五十六。
林宝娘,竹堑人;后垄谢注妻。年二十寡。卒年四十七。
陈氏,萧清华妻、苑里陈植安女。年二十七寡。现年五十。
叶保娘,西山朝德女、铜锣湾涧窝武生李镇光妻。年三十寡。卒年五十八。
刘元娘,四湖廪生廷元女、猫里谢声智妻。年二十七寡。夫殁,娘未有子;家甚贫,勤女红度日。积金,求族子为嗣。母江氏怜其志,尝赒恤之。有富家闻其贤,欲娶之,严词大义拒之;后无敢劝嫁者。卒年四十三。
古送娘,内湖庄龙女、吞霄王龙养妻。年二十四寡。抚养族子为嗣。奉姑孝顺,疏戚咸称。卒年七十二。
汤氏,嘉盛庄步成女、尖山庄刘集琏妻。年十八寡。卒年六十二。
刘满娘,元之女、大田庄例贡生罗桂森妻。年二十四寡。卒年七十三。
陈栗娘,中港街溪之女、芎蕉湾刘焕华妻。年二十寡。时翁姑既殁,矢志无他。依夫兄宣谟,以族子抚养为后。卒年六十八。
钟氏,汶水坑邱俊妻。年二十三寡。姑瞽,每饭必亲侍(同治六年举报)。年六十四。
颜凤娘,猫里陈来旺妻。年三十寡(六年举报)。年五十七。
康氏,大甲润洲女、林沛然妻。年二十八寡(六年举报)。年五十七。
林氏,安溪人;文挺女、大甲陈朝钟妻。年二十九寡(六年举报)。年六十一。
蔡氏,溪洲人;白沙墩陈长柄妻。年二十六寡(六年举报)。年四十五。
骆金娘,白沙墩仕会女、新港埔庄林祥锐妻。年二十七寡(六年举报)。年六十四。
巫氏,吞霄万义女、大甲余致祥妻。年二十九寡(六年举报)。年六十三。为林春娘媳,一门双节。
张炎娘,后垄抱金女、谢长妻。年二十八寡(六年举报)。年七十。
——右经举报节孝传八,本“厅志”。
赖四娘,猫里万盛女,为举人刘献廷子金锡妻。年十四寡。夫弟举人翰以孝顺见重,遂以己长子世熙过继为嗣;娘加抚养族子。光绪九年旌,时年七十八。卒年八十三。
黄赓娘,石围墙庄南珍女、铜锣湾李仑刚妻。年二十三寡。己无子,而抚养族子。顺姑嫜、睦妯娌,为乡邻称。现年四十四。
巫梅娘,圆潭人;铜锣湾陈海妻。年十六寡。现年五十二。养子一、孙二。
江氏,三湖庠生成章妹、四湖廪生廷元妻。年三十寡。现年五十八。其女元娘为谢声智妻,母子双节。
詹有娘,南势湖苟之女、三湖江达妻。年二十四寡。现年四十八。
黄奔娘,猫里刘富春妻。年十九寡。现年五十六。
汤顺娘,大田庄龙生女、尖山庄谢佳华妻。年三十寡。现年八十四。子四、孙十三、曾孙五。
陈粉娘,两端女、后垄杜诗运妻。年二十七寡。祖姑及翁姑俱赖以维持,朝夕奉侍无稍弛废。现年四十七。
节烈
杨氏,内麻庄桂华女、猫里黄天贤妻。年二十四;夫殁数日,以死殉之。同治九年事(依“厅志”)。
张赓娘,石围墙庄邱玉贵妻。年二十一;夫亡及百日,自饿而死。光绪九年事。
●苗栗县志卷十五
文艺志
文艺一志,率以着述为主。明道阐德,羽翼经传,此其上焉者也。外此,亦必有关政教及有系于一县掌故者,方可登诸志乘。苗栗新设,文学初兴,着述尚少;今选其文,汇为一卷。或序、或记、或歌、或诗,大抵皆剀切时势、指陈利弊及本籍山川、形势、风土、人情之作。此亦降格相求,姑存其名,以待其实云尔。志文艺。
吴子光
与当事书(附条陈七则)(选“一肚皮集”)
窃某于某月日接读手谕,畅所欲言,不殊御史台霹雳符,恍有千军万马之势;始知么么鼠辈,钟爱上游。尔时老子婆娑,勉用昔人乘暑渡泸事例,深入不毛,幸夺赵璧而还。千钧之弩,专为鼷鼠发机。惫矣哉!此行也。鄙人熟察形胜,山深险十数重,不止狡兔三窟。已理谕、势禁之俱穷,复金戈、铁马之难及;欲求善后事宜,几如子野闻歌,祗唤奈何不置尔!所遣纪纲人等踞住里闾,茫然不知法纪为何物。遂使石壕村里,有吏捉人;博浪沙中,十日大索。一纸之票朝来,中人之产夕尽。昔人称灭门县令、破家知府,职是故耳。今乡俗之敝难言矣!如某事云云、又某事云云,奇情丑行,恐起萧何治律之才,亦未易了却此重公案;疲软者,谈何容易耶!某处地兼两戒,尤属梗化。甚至人伦惨变,口不忍言;天理灭亡,族将就赤。山中之魑魅罔两,现形白昼之中;海上之伏莽游魂,伺我苍黎之隙!此亦官斯土者之隐忧也。幸旧岁棨戟辱临,地方稍见宁谧;行行且止,避骢马御史,岂非吾道可行之兆哉?第知己知彼、观我观人,古有明训;若夫落拓书生,即一身一家,未知安插何所,乃敢昂首伸眉,议论天下事得失,亦不自量之甚矣!然好善恶恶,人性皆同。手利剑以靖妖魔,欲吐者热血;借清议以维风化,未死者良心。世有询及蒭荛者乎!请用白香山“乐府”、杜牧之“罪言”事例,正襟危坐,谈笑而道之。
一、绝光棍以肃法纪昔人谓:访拿讼师,昉于子产之治郑。台地,此风尤盛。翻百余年之旧案,以为冤甚覆盆;联数十辈之姓名,以为事出公论。树空中之楼阁,笔快于刀;起平地之风波,身都是胆。豪恶中有犯此者,重则详请褫斥,次则书其名字于街弹碑,以为蠹民、害政者戒。
一、禁私刑以培元气台俗,衙门凡涉命、盗等案,有禀官而行羁禁者,亦有未禀官而私禁者。一到此地,则罗箝吉网,无处可觅生活。更有查馆人役,借巡视为名,其实剑树刀山,阎立本所绘地狱变相,不是过也。夫小人之爱身家,不如其爱性命;棰楚之下、何求不得!斯时有不倾筐倒箧行贿以求免者,非人情矣。盖文法愈密,则授受愈多,弊窦至不可究诘。嗟嗟!彼蚩蚩者亦人子耳;顾使血肉躯骸狼籍于鹰犬之手而无所控告也,亦忍闻此肉鼓吹哉?
一、禁株连以苏民困台地,五方杂处,父子兄弟异居者无数;更多同姓异宗,风马不及。乃近日讼牒,惯以“房户”二字为一网打尽之谋。譬诸作文,有主意、有客意、有把鼻处、有包一切扫一切处。词中所列正犯,则主意也;列附从,则客意也;次列干证,则把鼻处也;又次列房亲甲乙辈,则包一切扫一切处也。房户不论亲疏,而论贫富。家无半亩之田,即同居兄弟,漠然不在此数之中;橐有廿金之蓄,则闽、粤、漳、泉,一齐拖入浑水之内!于古语为“罗织”,于谚语为“牵扯”;虽汉之“沈命法”、明之“瓜蔓抄”,恐未必有此惨酷也。此台中第一恶习,盍以我圣清宽大之治涤之?
一、广耳目以防壅蔽古官不甚尊而士尊。马文渊讥公孙述井底蛙,妄自尊大;此语说尽鄙夫行径。不知贵贵为其近于君也,尊绅士亦以尊朝廷耳。况一邑中,岂乏端人正士可以寄耳目、任心膂者?且隐以寓激浊扬清之意,有裨风化不少。古之循吏,光风霁月;官与贤士大夫终日见,无纤毫瓜李之嫌,而境内大治:则官绅联为一体矣。善夫!鲁仲连之言曰:‘所贵天下者,为人排患解纷,定祸乱而无取也’。集思广益,请师武侯!
一、澄侍从以饬关防古今循吏,以东京为盛。然多受治于功曹,观甘陵部党所称可见。今之幕友,颇类古功曹;吾乡汤滋圃游幕南阳,戏作联句云:‘劳形于详、验、关、咨、移、檄、牒,寓目在钦、蒙、奉、准、据、为、承’;字字皆证佐也。地方官上有幕友,下有家丁;若辈垂手鞠■〈月〈丞上〈厄,去厂〉下〉〉投门下者,意欲何为?为私橐计耳。最善伺颜色喜怒,以行其招摇撞骗之术;一堕术中,伯州犁上下其手,则小事、大事无一不糊涂矣。惟长吏之笑颦克谨,鬼蜮之伎俩立穷。今日之事我为政,何畏巧言、令色孔壬耶!此语愿与坐堂皇者参之!毋怪丰干饶舌也。
一、严反造以遏讼端“书”“盘庚”云:‘今尔聒聒,起信险肤,予不知乃所讼’。台俗,颇似此。乃习申、韩之学者,动用某某字样;伤哉!良工心苦乃至是耶!因此数字,害却多少财命。又一种奸民,于田宅已卖后,复饰词诳官。官亦知其诈也,批而斥之,壹似斩尽葛藤然;乃忽用转笔,如文家轻重、抑扬事例,以“姑候饬差查覆”为辞。此一官,始则为刘四之骂人,继则为邓析之教讼;层波叠浪,徒为胥吏生财。讼端开,民之皮肉尽矣。读韩公“蓝田县厅壁记”所言:‘文书行,雁骛进,睨丞,丞涉笔署,唯谨’;形状如绘,真化工哉!若辈文书,习熟乞加朱、乞判行与用印,旁观以为勤公事也;孰知项庄舞剑,意不在他人而在沛公乎!窃谓讼牒中有诬妄者,即引反造之条以拟。其后庶奸人知惧,未必非移风易俗之一助云。
一、速听断以宽民力“周礼”,司寇有“三日听讼”之文。盖盛世无留狱,治国亦无留狱;“史记”“匈奴传”与桓宽“盐铁论”言之矣。一人兴讼,则数农失时;一案已成,则十家荡产。摄牒者入手未盈,不令消见官之票;承刑者润笔不饱,不肯悬听审之牌。以全刁谋正案,以余毒复小雠。‘带一名于纸尾,遂成附骨之疽,受万罪于公门,肉属切肤之痛’:异史氏又言之矣。除重大案件,姑以俟诸异日;若一哄之狱,当几立断。何必翫时愒日,习为公人世界哉!
募建猫里文祠疏
天开崇岛,木元虚赋海之才;日出榑桑,朱元晦乐郊之谶。保障则江河两戒,藩屏则瓯越比邻。一千八百里之提封,步穷竖亥;二百有余年之声教,道洽由庚。台湾者,古毘舍耶国,所谓“乾坤东港,华严婆娑洋世界”,海疆一大都会,实惟地之奥区神皋。读史志澎湖,称刀矟者三十六岛;分支由哈喇,疆戎索者是不一家。自昔仅号偏隅,于今则为乐土。洪惟我大清之受命也,规天矩地,育夏陶周;胡越一家,梯航万国。贯胸聂耳,知中土以来王;东鲽南鹣,乘飞车而受吏。万里舆图尘不起,人民从镜里之游;八荒寿域日初长,海水向杯中而泻。文命敷于四海,一统车书;文昌载在明禋,三时玉帛。惟淫祀不入于典礼,斯雍宫愈显其声灵。所由政教立于朝,合正德、利用、厚生成三事;风俗隆于下,上康乐、和亲、安平为一书也。
矧淡堧当台海上游,而猫里尤垄阳沃壤;蛤市悟倮虫之理,砚山希宝晋之踪。鸡笼矗双峰,笔锋戌削;狮潭环一水,监影空明。人文蔚起乎邓林,科第比隆于上国。已云蒸与霜蔚,卓哉煌煌;遂人杰而地灵,粲乎隐隐。猗欤伟欤!或谓地广则华夷错处,族蕃则良楛殊情;故互乡致难言之讥,沃土厪不材之虑。江流趋下势,莫挽狂澜;瓯脱隶遐陬,孰敦古处?不知顽梗无如渤海,何以卖刀佩犊?尽革浇风寇警,争吊朝歌;一经错节盘根,顿成利器。起文翁于蜀郡,化民惟事诗书;封箕子于朝鲜,前席不违畴范。九鼎铸而神奸遂聂,内政作而士乡立隆。三雍修礼乐之仪,万纬扫欃枪之气。岂非事有必至,而理有固然者哉?且夫文风与国运相权,土习即民情所向。东壁主图书之府,象取文明;斗魁筦将相之枢,占同符瑞。建祠宇以妥神侑,文运天开;有嘉德而无违心,儒风日振。地方义举,学校攸关。以视功德无量,造八万四千宝塔;人天小果,营一千三百祗园者,相去远矣。
光粤峤儒生、吴兢苗裔,趁丁年而作客,蠲刚日以读经。笔底闲情,只字挟风霜之气;山中小草,毕生甘樗栎之才。追丰骨于渊明,秫稻消除尘世事;佩丝纶于艺祖,宰相须用读书人。学表明伦,四海有同文之盛;轮扶大雅,五经无扫地之虞。须知明德惟馨,十七世篇传阴隲;毋忘崇垣司命,上次星书纪天官。故乘绦帐之闲,特诏金钱之会。十室岂无忠信,道术正、则国器成材;三代虽少完人,儒行端、则民风复古。念此日斯文一脉,绍闻衣德于传薪;侍他年多士三升,请卜余言为左券!
屯政序
今政事中,有宜革不宜兴者,如郡县之教官与台地之屯兵是已。官以宣教,既无教,何必设官?屯以养兵,既无兵,何必留屯?初,林爽文之乱,土番着有微劳,福敬斋相国援古屯田事例,奏设番屯兵若干名,处处征粮以给番;过矣!然使兵归实用,犹曰补苴罅漏也;今征粮如故,一经官吏染指、酋长侵渔,致屯有籍而无兵,关系岂细故哉!平心而论,与其竭库藏嬴余以饱吏胥之橐,毋宁蠲数万租赋以苏涸辙之民。“易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是所望于今之从政者!
番族
今熟番皆昔生番,因归化后故名。然犹守其土风,虽久远弗变。其族本无姓,近亦臆造姓氏若汉人然。相传土番未得姓时,有黠者欲用夏变夷而未得其方;汉人绐之曰:‘姓未易讨好也,唯“潘”字有水、有米、有田,姓莫如“潘”宜’。番大喜。此与胡广托胡芦为姓相类。
义民
台湾,古毘舍耶国;至明中叶,始有台湾之号。本朝因之,设郡县;以次及于淡水。淡属民气醇静,内寇不作。虽偶苦兵,亦由边境贼锋阑入,方始戒严以备之;若蔡牵之出没上淡水,戴、林二逆之蹂躏大甲是也。卒之,却强梁、固疆圉,皆收功于义民。于是,淡水义民之名为最着。
夫义民,即古所称募兵也。其人尚气概、先勇力,遇险,辄操蜂旗为士卒倡,先登陷阵,故所向皆有功。又深明大义,官朝檄夕至,不啻得刘公一纸书贤于十部从事者然;官兵千百,瞠乎后矣。然则兵其可废乎?非也!兵无强弱,亦视所以将之者何如耳。勤操演、同甘苦、明赏罚、誓忠义,则孙子十三篇兵法尽备其中。椒山自有胆,奚怯焉!角弓风劲,老将谈兵;折戟沉沙,战场吊古:虽无位曰民,然民以义称,而千载下檩檩有生气矣(“角弓”四语引芷湾先生句)。
海防
台湾海外雄镇,惟淡水实当其冲,形势尤为全台冠;故防海最要焉。
考诸史册,汉有楼船、有戈船,有伏波将军、横海将军之号;故其击朝鲜、定南越,皆舟师之力为多。我朝德洋恩普,波臣效贡,当无游魂之虑矣。所虑者,不在内寇而在外夷。夷人性本犷悍,加之船坚炮利,名为通商,实则窥伺土地。又我国奸宄之徒,深为彼所愚弄,胁之以威、饵之以利,惟其意之所欲为。倘异日边衅一开,则沿海数千里必有遭其蹂躏而不能安枕卧者,如前明倭寇之祸是已。此则履霜坚冰,宜防其渐耳。若夫慎封守、勤会哨、严纪律、计万全,则胡宗宪“筹海图编”、郑氏“万里海防图”等书恺切详明,中才举而措之裕如矣。
文昌帝君祀典序
盛矣哉,文星之为灵昭昭也。谨按文昌属大神,本朝嘉庆六年颁入祀典。实则成周盛时,既隆其仪矣。“周礼”“宗伯”篇云:‘以槱燎祭司中、司命、飌师、雨师’。考“天官书”:‘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一上将、二次将、三贵相、四司命、五司中、六司禄’。“汉志”语同。惟“晋书”“天文志”,则以上台二星,西近文昌者为二星云。“楚词”:‘远游后文昌使掌行兮’;又“九歌”有司命章。盖古礼,天子、诸侯皆祀司命故也。“星经”:‘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其占黄润光明则吉’。合诸书观之,文昌为紫微垣星宿无疑。有谓即张仲孝友其人者,稗官家有张亚子之名,梓潼其故里,事始末甚长。琦玮僪佹,有书之不胜书者矣。
今直省、郡、县俱建立祠宇,明禋盛典;煌煌乎,与蜀关壮缪并隆焉。乡中诸人士,群以文昌为司桂籍也,礼惟谨。若坊刻阴隲文亹亹数百言,相传为乩笔实现宰官身以说法者。按“阴隲”二字之义:阴、默也,隲、定也;言天默定下民形性耳。余谓天道无私,总之不出乎福善祸淫者近是。人惟一心向善,以驯致于念念皆善;则神在是,文章在是,即福命在是。读书真种子,舍斯人其谁与归?所谓“明德惟馨”也。是说也,吾以质星君,且以质世之崇奉星君而昧于阴隲之原者。
关圣帝君祀典序
盛矣乎,神之为德昭昭也。初,百虫将军着“山海经”,备言神道中有■〈霝鬼〉犁、尸■〈鬼申〉、武罗诸目。郭璞注:■〈霝鬼〉、音灵,■〈鬼申〉、即神字。“史记”“封禅书”:‘秦雍旁有百数十祠,而陈宝尤着’。庆劭言:平帝时天地六宗已下及诸小神凡千七百所,皆神道也。而设教之意寓焉。故王廷相“阴阳管见辨”:‘罔两、罔象、山魈、水■〈鬼虁〉之怪,皆非所谓神云’。盖神妙万物而为言者也,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今自王朝郡国以迄山陬海澨,敬为立庙肖像而惟恐失之者,则惟关圣帝君之灵为最着。陈承祚(寿)志传称虎臣、称国士、称万人敌,亶矣。
考帝君,在蜀汉为汉寿亭侯;后帝建兴七年、追谥帝“壮缪”;宋高宗建炎三年,加封“壮缪义勇武安王”;孝宗淳熙十四年,加封“壮缪义勇武安英济王”。至我朝顺治时,封“忠义神武大帝”。嗣后协天伏魔,叠锡崇封,编入祀典;其仪节,与文庙相埒。盖大地正气与日星、河岳之精灵,实式凭之矣。帝君庙,祀遍天下;其灵迹显着处,笔不可殚述。惜世人罕觏正史,惟据稗官谀说谬加揄扬:如秉烛达旦、樽酒赠袍及以关平为螟儿之类,此太史公所谓文不雅驯,荐绅之所难言。独陈寿“三国志”为二十一史之一,事可征信。志中亦无周将军仓名,惟“演义”有之。今关庙必立周像,颇闻灵赫殊常,故人奉祀惟之谨;元鲁贞作汉寿亭侯碑,有“乘赤兔兮从周仓”之语,真惝恍灵奇,不可思议。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至俗传帝好读“春秋”之说,殊无稽;裴松之补注引江表传云:‘公好“左氏传”,讽诵略皆上口而已’。盖帝以武功显,岂有杜预左癖与披腻颜帢日逐郑康成车后者比哉!又冯山公(景)“关侯祖墓碑记”称:康熙十七年戊午,解州有常平士于昌者读书塔庙。塔庙,侯故居也。昌昼梦侯,授以“易碑”二大字。惊而寤,见浚井者得巨砖,碎之,砖上有字;昌急合读,乃纪侯之祖、考两世讳字、生卒甲子大略。循山而求,得墓道焉。遂奔告解州守主朱旦,朱旦作“关侯祖墓碑记”。记中载:‘侯祖石磐公讳审,字问之;和帝永元二年庚寅生。居解州常平村宝池里。公冲穆好道,以“于”、“春秋”训其子。卒于桓帝永寿三年丁酉,享年六十八。子讳毅,字道远,性至孝;父没,庐墓三年。既免丧,于桓帝延熹三年庚子六月二十四日生侯。侯长,娶胡氏,于灵帝光和元年戊午五月十三日生子平’云。据此,则俗说傅会,可存而不论耳。
夫以帝君威震华夏、力扶汉鼎,心事光明浩落,皎然如青天白日,是三代下第一流人物;光心敬之、佩之不敢忘。然期三百六旬有六日中,未尝瞻仰庙貌稍表瓣香之志者何也?惧黩也,神应监之矣。犹子师廉茂才性谨悫,于帝君若有香火缘;爰与同社诸君子醵金为奉祀,“倡百和,不旬日事集。盖有其诚,则有其神;明德以荐馨香,非黍稷之谓也。若实意不足、专务虚文,如村妪未净心地,徒事喃喃诵经旨,蚤夜不绝声;自谓是三藐三菩提、是无等等咒,功德无量。此梵语所谓“吃栗多驮索迦”者流,吾意佛无知则已;有,方斥之、拒之之不暇,其何福之能降!祥符周栎园先生题仙霞岭关庙联云:‘拜斯人便思学斯人,莫混帐磕了头去;到此山还须出此山,当仔细摸着心来’。数语可作当头一棒喝;亦见三教源流一而二、二而一者也。此意愿与宇内善信士参之!
台地设头人说
钮玉樵(琇)“物觚”云:‘康熙四十年七月,驾至索尔哈济,有喇里达番头人进彩鹞一架、青翅蝴蝶一双。上问:“此二物产于何地”?头人回奏:“生穹谷山中;鹞能擒虎、蝶能捕鸟”。天颜大喜,赐以金而遣之’。此头人所由称也。考“周礼”“典制”,无一事一物一处所不设官。如万有二千五百家为乡,一乡之官三千二百五十五员,六乡则七万五千家、官一万九千五百三十员;六遂亦如之。若比长、闾胥等官秩虽卑,亦寓教导之意。汉有亭长、有啬夫,范史“百官志”:‘乡置有秩、三老、游徼’;皆治理一乡者也。
台地五方错处,事杂言庞;是以有头人之设。向例惟家道殷实、素行端谨者,方准举充;官课以考成之法而赏罚之,故于地方有裨。今也不然,以官戳为护符、以文檄为奇货;竭良善之脂膏,适以饱豪强之囊橐。即有贤明有司,亦多坠其术中而不悟。吁!其真可叹也夫。
双峰草堂记(一)
台为郡,固山海交错区也,山高亚五岳。北部山最高且大蜚声于志乘中者,为玉山,亦名雪山;次鸡笼山,又次五指峰。由五指峰南分一支、势独尊者,为酒桶山;则入后垄境矣。
双峰,在酒桶山南偏,距铜锣湾不五里;峰势峻如削,即南偏诸山之鲁灵光也。山腰,则吴氏草堂在焉。广不逾田二亩半。堂中高敝处专设栗主,以供祖先,不与弥勒同龛也。两旁屋十数间,东为坦坦荡斋、西为心休休轩;稍进,为古风今雨楼。最后,为一分屋;凡湢浴厨传之属皆取给其中。所谓绳枢草舍,仅足蔽风雨而已。草堂外,辟小池。塘水深浅,为群鱼极乐世界;置钓竿其侧,以供馔,非以放生云。堤上有杨柳数十株,随风摇曳,如见张绪当年。此为山人所手植者;可与金城柳步厥后尘矣。距柳塘不数武,溪流有声如佛。其源出双连潭草湖,经几曲以达于草堂外;涧中支以板桥,即出入道所经处。水味淡微寒,犹是在山本色;可煮茶,其次澣濯,又次灌溉。脉络贯输,论性理则与月印万川相类。此山人容膝寄傲之所,即一幅倪云林水墨图也。
噫!士君子志存利济,已无力置万间广厦庇寒士以欢颜;乃仅为一身一家之谋,即水榭风亭比之玉山佳处,亦不过自了汉耳。而况草草蜗牛庐欤!第相士以居、相马以舆,昔人原有明训;且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仁义者、先王之蘧庐,正不必挟陋巷以窘我颜氏子也。
是为记。
双峰草堂记(二)
古今奇山水,皆不能自传也;必藉畸人杰士以管领之。或山巅、或水滨、或行吟于澧兰沅芷之乡、或托迹于燕赵感慨悲歌之土,虽山村僻壤,得一、二名流歌咏其地,遂流传于千百世,令怀古者凭吊及之。
双峰屹然倔起于万山之中,顾影无俦。今海舟将入后垄港,远望两峰,如席帽隐隐出天末,渐近渐露真面目者,即此峰也。峰左右皆互乡俗,尚武功、利夸诈,有齐桓创霸遗风。■〈土毛〉土之人丑,固异太平之人仁。然有是峰以表形胜,又得石隐者流日操管于天光云影之间,与山灵揖让酬和,如同一鼻孔出气者然,幸矣。昔苏明允作“木假山记”,于人才显晦、气数遇不遇之际,尝三致意焉;况乎真山水哉!然则草堂之成,当与摩诘居士之辋川、司空表圣之王官谷、贺知章监湖三百里,传之不朽矣。昔人称徐有功处浊能清;其然、岂其然乎?
求田问舍记
昔许泛曰:‘陈元龙无主客礼,己卧上床、使客卧下床’;刘备曰:‘元龙湖海士,君求田问舍,言无可釆;如小人欲卧百尺楼上,卧君于地下,何止上下床之别’云。又黄涪翁曰:‘士惟俗不可医’云云。夫俗有过于求田问舍者乎?然使嗤其俗而隳之,论虽清雅,非人情不可近。且率天下之人之儿孙而驯至于乞丐一流者,必此言也。
予一生疏拙,不知财利为何物;犬儿之屏力矫其弊,罄余数年馆谷金,构一草堂以居,亦姑听之而已。今岁宗人有货田产者,价八百;儿辈出所蓄付之犹不足,遂重茧数十里至馆而告之故。余曰:‘嘻!惫矣。吾无能为役矣。无已,其求之贤主人吕君乎’?果吕君闻命,倾筐发箧、又称贷而益之,并不假冯驩操右券也。呜乎!吕君真今之古人哉!爰辟咡诏之屏曰:‘余老矣!忆少壮时怀刺漫灭,求二、三十金馆地不可得;初意未尝不思执鞭与折腰也,总无如命与仇谋。何也?尝诵昔人歌曰:“惟其儒书,以为二国忧;吾则惟其儒书,以为一家忧”。伤哉,文士之阸至此极耶!幸赖父、师之教,沉沦至中岁始举孝廉一科,稍稍以笔砚代耕,数口得不饿;更荷吕君伯仲雅意推解,以竟汝等问舍求田之志。夫饮水宜思源,得味在回甘;从此耕凿自食,如击壤老人之忘帝力犹可,若忘吕君终始匡扶之力则大不可!不宁唯是,当于平旦时此心最初、最真切处,一摸索之’!
岁光绪己卯除夕,铁梅老人记。时年六十有一,正血气既衰、戒之在得之候。嘻!免俗未能,阮咸将屏我于竹林外矣;似不如终守砚田之为愈也!故书数语以自砭云。
陈培桂
大甲溪水神庙碑记
今夫阴阳之英气、天地之醇灵,显为贤智之士、幽为明哲之神。阴阳英气、天地醇灵,尝充塞于宇宙之间;故天下未尝无贤也、未尝无神也。所贵乎贤者,除暴乱、戢奸宄、御强悍、绝凶恶,大上则化鸱鸮为鸾凰;所贵乎神者,荡妖氛、涤垢秽、祛丑虏、拔不祥,庶几锡斯民久安而长治。
台湾贤才辈出,指不胜屈。地之区判南北、潮亦因之异流者,则以大甲溪为最着;水之分支别派,迅扫沙石、灏灏瀚瀚、迭着灵异者,又以大甲溪水神为最传。己巳冬,余权淡防;庚午春,始渡是溪。闻水之灵显也,询其源,以为出自生番界中,初不知其所自。然由末及本、因流溯源。乡耆老为予言:同治三年戴逆之变,淡属迤北获无恙者,神之力居多;质之维时权淡防者郑君云舫而益信。检阅旧案,犹有存者。因嘱大甲巡检刘君佶督同绅董王昆岗、陈应清等捐建神庙于大甲南门外,至冬工竣。该地基为业户王昆岗敬送,建造之费白金七百有奇,集捐罚款成之。为堂三楹,翼以回廊。中祀溪神,左奉殉难之孔观察、秋司马,右奉同时阵亡诸义勇。
辛未春,余瞻拜祠堂,览夫大安港口恰与祠门相对。遥忆道光辛丑之役,迄今三十年;当是时宇内披摩,惟大安口御侮差强人意。噫!此非神之灵也?为之感慨久之。爰拨叛产租七十五石为祀业及香灯之需;乡人恐其久而磨灭也,以记为请,勉副其望。余无多冀求,但祝神之永谧斯土、贤智挺生云尔。
娄云
义渡碑记
尝思劳民期在利民,利民必先劳民;劳民者未必尽利于民,利民者无不先劳其民也。特民情惮劳而趋利,未利之而先劳之,民必滋怨;故子产孰杀之歌先于谁嗣,此固从政之不遑恤者。
余尝三至台瀛,从事于师徒戎马间;周历南北,见夫曲溪陂泽不可以梁、病于济涉之处甚多。迨丙申承乏淡水,所属绵亘几四百里,所谓曲溪陂泽不可以梁者,不可悉数。其间土人驾舟以济、相安于定章者弗计,惟大甲溪块石层叠、支派杂流,水势西冲,直入大海;遇春夏盛涨,极目汪洋,诚险道也。此外,如中港、房里、柑尾虽险阻稍减,然或溪面广阔、或急湍汹涌,皆迫邻海■〈氵义〉,亦危险莫测者也。此数处非无驾舟侍济之人,大率土豪撑驶,藉索多赀;少不如愿,即肆剥掠有之。行旅之受害也久矣,义渡其容缓欤!余甫下车,即欲筹是举;顾与吾民周旋日浅,未信而劳,贤者所让,或恐贻以怨讟乎!适又重建文庙,以崇礼教;增造书院,以励英才。亦既屡兴大工、重劳吾民,几乎无■〈氵页〉臾暇;讵可复兴义渡之举哉!然继而思之,择可劳而劳、因民利而利,从政之道也。若义渡者,吾民所便利而乐劳者也;岂有惮劳而不从事者乎!余又何怨之弗可任也!爰集绅士、郊商、耆庶而谕以意,且先捐廉以为之倡;乃无弗踊跃乐谕。不数旬,共捐洋银八千九百余圆;其不敷者,则搜罗充公租谷以足之。更于四要溪外,若井水港、盐水港,一律设渡,共凡六处。又于堑南之白沙墩、堑北之金门厝,每于九月间各设浮桥以济:是又因地制宜者也。其捐项为置田甲,岁收租息,以资经费。并将筹议置舟、选夫、岁修工食一切章程,存诸案牍,详明各宪,勒石以垂永久。今而后,劳者安、利者普矣。怨讟,余知其免矣;是则劳乃利之功而劳乃利之验也,且劳一时而利于无穷也。利以余而成、劳由民而致,是余与民相与有成也。
是为记。
林桂芬
建造城隍庙碑记
盖闻天开日月,幽明无不照之光;地辟山川,寒暑有自然之气。阴阳一贯,畛域分宜;此固理之所必然者。台湾自隶我朝版图,置郡设官,文武分治,迄今二百余年。地以南北界、山以内外限、民以闽粤分、番以生熟别,背山面海,横亘千里;诚为东南之半壁、闽粤之藩篱也。近则地益辟、民益繁、番益驯、海舶日多,洋商云集。岁丁亥,大府以遥制有“鞭长莫及”之虑,议改建行省如两江例;入告报可,乃命福建巡抚移驻台湾,即在中路彰化县界东大墩地方建置省会,分疆画界,改置三府;爰有南北二郡,移台湾府为首府。平赋税、均幅■〈巾员〉,乃有析县之举。议割台北府之新竹县西南隅土地、人民,添设一县曰苗栗,改属首府;旧之所谓猫里社者,即今为苗栗县城也。
己丑冬,余捧檄权宰斯邑。下车伊始,假文昌祠为栖止之所。衙垣坛庙,一一待举;经之营之,创建不易。于是分别缓急,首建衙门为抚字、催科之地,继兴书院为观风问俗之区。阳纲既立,阴律宜修。爰谋诸缙绅而语之曰:‘神之载在祀典者,枚不胜举;其为护国佑民、驱除灾害、镇压乖戾不时之气与夫福善祸淫、鉴观不爽者,其惟城隍尊神乎?夫郡邑之有城隍,昉于汉代;其神渐着显灵,载在祀典。今虽草创之初,种竹为城而有官守,则阴阳一体,城隍尊神安可阙如!宜建庙宇,春秋崇祀,使民咸知畏敬恐惧’。佥曰:‘然’。余遂捐廉为倡;继之以绅富无不踊跃输将,相与有成。首塑神像,贳民舍而供奉之;继卜地立庙,鸠赀庀材,蠲吉兴工。其制:前大门而后后殿,居于中央者为正殿。计三进,各三楹,左右廊庑悉备。左后筑精舍数椽,为董事办公所;右后建平屋数间,司香火者居之。周缭以垣,全甃皆甓。计费金钱六千圆有奇;肇工于己丑十有二月二十六日,落成于庚寅十一月二十日。监工委员何二尹廷桢,董其事者谢茂才维岳、刘中翰宣才;若捐募经费,则有例贡生刘君联科、职员徐君炳文分任之。
功既告成,升神于座。诸绅请余为记,乃敷陈大概勒诸贞珉,以志始末。其捐赀芳名,另镌一石,共垂不朽云。
周钟宣
望玉山
浮岚高卷日初生,一片晴光照眼明。积雪不消三伏后,层冰常讶四时成;疑他匹练非吴市,遮莫胥涛向越城。大璞已教天地凿,山灵稳卧不须惊。
吞霄观海
浩渺无因溯去程,仙槎何处是蓬瀛?轻浮一粒须弥小,包括恒河色界清。世外形骸杯可渡,空中楼阁气嘘成。情知观海难为水,更有红轮向此生。
阮蔡文
大甲妇
大甲妇,一何苦!为夫馌饷为夫锄,为夫日日绩麻缕。绩缕须净亦须长,捻匀合线紧双股。斲木虚中三尺围,凿开一道两头堵。轻圆漫卷不支机,一任元黄杂成组。间彩颇似红霓生,绽花疑落仙姬舞。吾闻利用前民有圣人,一器一名皆上古。况兹杼轴事机丝,制度周详供黻黼。土番蠢尔本无知,制器伊谁远近取。日计苦无多,月计知何许!但得稍闲余,轧轧事伛偻。番丁横肩胜绮罗,番妇周身短布裋。大甲妇,一何苦!
大甲溪
蓬山万壑争流潝,溪石团团马蹄絷。大者如鼓小如拳,溪面谁填递疏密!水浃沙流石动移,大石小石荡摩涩。海风横刮入溪寒,故纵溪流作郁■〈山垒〉;水方没胫已难行,水至拦腰命呼吸。夏秋之间势益狂,弥漫五里无从测;往来溺此不知谁,征魂夜夜溪旁泣。山崩岩壑深复深,此中定有蛟龙蛰!
黄清泰
大甲溪
赴海水性急,截流山势横。忽然穿峡出,终古作雷声。翻石沙俱下,危船鬼欲争。谁能任巨济,用此愧平生!
邹贻诗
公无渡河
大甲溪之战,建宁府守备唐昌宗首先渡溪,冲锋陷阵;后援不继,死之。作此词哀之。
公无渡河,河有胶泥埋马流旋涡;公言公无畏,公有后劲,投鞭可断千寻波。公无渡河,河有老鱼射毒龙腾梭;公言公无畏,公有利剑,入水能斩蛟与鼍。公无渡河,公不可止;发上冲冠足徒屣,犀刃穿腰箭攒体,回视后军颜色死!公无渡河,公不可止;公竟渡河,公死矣!
吴子光
舆诵篇(为台澎观察黎公兆棠作,并诗四首)
牛皮咫土,郑延平割据之邦;瓯脱重洋,毘舍耶启疆之号。鸡笼雪影,光烛榑桑;鹿耳潮声,气蒸铁板。春回地道,红毛楼上不知霜;夜叫天鸡,傀儡峰头初见日。广袤一千八百里,开辟二百有余年。弼我丕丕基,厥赋上上错;已土宇版章之孔厚,亦江山锦绣之称雄。自非虎豹韬娴,辄形覆𫗧;惟是藩屏望重,克壮才猷。则有北斗班联,南州冠冕;花开旌节,鹿夹𬨎轩。天风与海涛齐飞,官柳共牙旗一色。数人物于文苑、儒林之传,廿三史义正词严;播德威于鲲身、龟佛之乡,八千里天■〈穴上皿下〉海阔。时陈臬事,则白简生风;管领文衡,则祥金跃冶。拔多士于珊瑚网底,金类披沙;洗双眼于云水光中,青犹拾芥。揆文教者三百里,文昌之气似珠;端士品者若而人,士会之行赠策。五花判事,条冰标观察之衔;一剑吟风,横海听将军之令。骚雅沐其提唱,苍生付之一肩。斯真涑水温公,无愧万家生佛;鲜于子骏,常为一路福星者矣。某岭表■〈广外瞿内〉儒,芦中穷土;卅年作客,两袖清风。缥渺烟峦,家住罗浮岭上;飘零鸿雪,身羁彰、淡郊垧。辟俗吏之町畦,花闻一县(谓向司马孙明府);系因缘于文字,石印三生。轻富贵如浮云,视江山为游览。中年丝竹,醉逃米汁之禅;半榻图书,酸带秀才之味。文章夺锦,徒传小宋虚名;块垒填胸,空负一腔热血!松柏之贞心不老,匡庐之真面常存。当饮和食德之秋,蓬瀛日■〈日耎〉;际海晏河清之会,棨戟风生。借寇君一年,天亦爱兜罗绵手;睹鲁恭三异,民难忘驯雉仁心。楚楚绣衣,行行聪足。仁风扇(叶)道路,欣扶杖以观德化之成;甘雨膏雕轮,请驻节而听舆人之诵。
廿年簪笔冠蓬莱,皇路驰驱负异才!包老何曾关节到,使星遥识益州来。功名钟鼎千秋定,衡岳云山此日开。留取襜帷真面在,有人风骨傲寒梅。
斗魁紫气应文昌,玉尺裁来教泽长。三史三通新笔墨,一官一集古辞章。轺车雨润春如海,台阁风生夜有霜。至竟岘山功德在,丰碑和泪读襄阳!
日出榑桑第一州,吟鞭到处许勾留。虚堂镜影陈良翰,似水臣心郑子游!夹道青旗杨柳驿,半轮卿月海天秋。汉家遗迹燕山在,珍重铭勋笔力遒!
节钺遥临巨镇新,袖中有石证前身。擎天事出奇男子,捧日心存古直臣。宦海浮沉三品鸟,江山跌荡一壶春。何当握取湘东管,次第书扶大雅轮!
纪变绝句四首(并序)
咸丰壬戌夏,彰邑奸胥戴万生作乱,镇道歼焉。从官或死、或逃避莫知纵迹者,大与守土之例相背。时群贼据彰城,鼙鼓之声日夜闻四境;南、北路咫尺不通,孽矣。初,戴逆意叵测,似欲收拾余烬,作江城发匪掎角者。不知塘报,官军屡得胜仗;金陵王气,克日即闻收复虽有闯、献,岂能作死灰之燃哉!今台地平治将二十年,痛定思痛,其间哀鸿磔鼠事,犹在人耳目前也。诗以纪之。
昆池劫火到东瀛,班马中宵似有声;十万黄巾低首拜,前车恐是郑康成!
书生俯首入鹅笼,蒿目潢池路不通;留得湘东金管在,好书忠孝绍家风。
吴发休论短与长,墨磨盾鼻愿谁偿!九千岁事君知否,太白游踪老夜郎(戴逆自称千岁)?
南风吹律死声闻,甚恶居然近楚氛;一笑请缨羁阙下,更无人学汉终军!
题文姬归汉图
费尽黄金有旧恩,怜才一念感曹瞒;中郎谶语卿知否?抱得胡雏作外孙。
赠富崇轩(乐贺)司马诗(并序)(公满洲人,杭州驻防,为卫霍大世家)
山名龛、赭,钱■〈浦上女下〉留昼锦之乡;堤号白、苏,贤郡守宦游之辙。冷泉亭畔,鸟有禅机;灵隐寺前,桂无俗韵。管烟花于南部,长留三万六千岁之缘;寄裙屐于西湖,半在九溪十八涧之际。云蒸霞蔚,人杰地灵,由来旧矣。乃有从龙望族,佐郡名贤。若问乡亲,都夸苏小;但观锦树,便识将军。塞云与海水争飞,剑光共雪花一色。管城有食肉相,榆边铭定远之勋;铜柱书大将名,粒米壮河山之气!执笔浑如上马,追踪隋室罗■〈耳侯〉;横槊依然赋诗,何愧曹家父子!公真健者,闻鸡惊祖逖之风;吏本仙乎?朝汉化王乔之舄。天散花而不落,汉有隶称雄。将相一门,沧桑百感。抛砖引玉,殊惭交浅言深;换羽移宫,讵谓曲高和寡!酒倾东浦,诗托西昆;聊表微忱,即希和韵!
将家贵胄正英年,报国驰驱着祖鞭!捧檄事同毛义喜,留宾驿见郑庄贤。诗无俗骨堪呈佛,吏有冰心已近仙。最忆涌金门外路,晓风残月唱屯田。
六桥烟柳古余杭,蟋蟀微闻葛岭旁;放鹤亭空芳草外,骑驴人老落花中!西邻松柏怜苏小,南渡河山奠岳王。最是家园风味美,一帘香篆梦钱唐。
新承简命紫泥封,人在吴山顶上峰。秋老湖心亭畔月,梦回天竺寺前钟。十年宦海鸥同况一片■〈浦上女下〉心佛见容。试问段桥林处士,古梅花发定千重。
载肉西湖便赋诗,胥涛终让海邦奇。功成磨盾需材急,事遇盘根利器知。六代文章华国具,百年忠孝读书期。燕山自昔风云会,珍重铭勋笔一枝!
上抚军徐树人夫子(六首)
德星光彩绕闽瀛,铁石梅花宋广平。盖世勋猷彝鼎重,等身着述锦囊盈。百城保障车随雨,万里清秋月照营。指日九重枚卜近,金瓯高履宰臣名。
旌旗初指女牛垣,万里欃枪不见痕。赤嵌城高光日月,紫琅山远荡乾坤。参苓药笼储珍味,桃李公家说感恩。喜是八荒开寿域,流民无复绘监门。
科名旌节占花魁,遗爱棠阴几度栽。捧日自瞻星使至,夏天谁信杞人来!书田菽粟存家范,闽峤河山感霸才。犹是梁园词赋客,一编谁与继邹枚?
燕台骏骨市金鞍,沆瀣浑如一气懽。书札岂容干宰相,文章终是厌贫寒!江山跌宕徐陵笔,经史磨儱柳郢丸。绿水红莲宾入幕,肯同安邑老猪肝?
臣心似水定风旛,兼有文章报国恩。手笔共推燕许在,韬钤总赖范韩存。金缯前事悲南渡,锁钥何人任北门!毕竟圣朝皇极建,德威已足靖边屯。
孝廉汉诏重科名,题额升仙意转惊。殷浩漫存高阁志,叶公终有好龙情。作书态爱张长史,投刺心惭你正平。破帽蹇驴温卷日,此心一味效葵倾。
呈秦炳臣军门
缓带轻裘粤海回,忠臣恩诏日边来。建牙开府奇男子,勒鼎铭钟大将才。专阃军威宣玉斧,中天月色照金罍。祭遵雅有投壶兴,燕寝凝香屡举杯。
矍铄翁真海内推,几年偃伯奏灵台!一家儿女恩犹割,万里欃枪力可回。金紫半逢青眼里,功名都向赤心来。燕然山上风云壮,濡笔铭勋待隽才!
寄题延平王庙壁(二首)
曾读丰碑渤澥东,开疆犹仰大王风!阖门骨肉杯羹底,千里江山锦绣中。明代兴亡归劫数,史家成败论英雄!似闻鹿耳鲲身畔,呜咽潮声早晚同。
蜃气楼台转眼空,有明硕果黯然终!雄心已死田横岛,疏草都归鲍氏骢!庙貌九重颁祀典,祠官三肃式斋宫。而今率土图王会,海不扬波处处同。
谢锡光
玉山霁雪
远山如玉隔重峦,入夏依然雪未残;莫道东风能解冻,天教留作画图看。
三台叠翠
层峦突兀列三台,深翠鲜明万叠堆;最爱山光新雨后,嫣然如画笑颜开。
马陵小海
大山都作小山宫,小海仍居大海中。十里潮来洵有信,几家渔艇片帆风!
吞霄渔艇
虎岳登临眼界平,潮来大海势纵横;漫云欲济舟难觅,好顺长风破浪行。
谢锡朋
秋闱后登乌石山(选“化鹏诗集”)
插云高阁控神州,午后来登最上头。斜日西沉鸦背紫,大江东去海门秋。如山有约花应笑,与佛无缘客不留。多谢僧雏供茗惯,为淹题句镇江楼。
自携书剑走天涯,岁岁重阳不在家;一笑独斟茆店酒,十年空负故园花。秋深水国归帆远,树老山城落雁斜。西指乡关重回首,一团云暗一层遮。
得雨亭题壁
亭在罗寨河上,宋芷湾太史所建。
词人遗迹已零星,山水功名剩小亭;遮护百年来往客,不愁苦雨压江青。
梅岭
无佳山水寄吟身,赢得风光在小春。楼外梅花梅外路,不时驴背有诗人。
惯将双屐作生涯,浅水疏篱小住家;自笑得居香雪里,读书倦后便看花。
谢维岳
三台叠翠
巍巍高耸镇城东,入目悠然泰岱同。斜倚阑干闲眺望,满山苍翠夕阳中。
遥望三台势不齐,重重叠叠翠云迷。北连五指探骊手(新竹五指山在三台山之北),南挂双峰步月梯(双峰山在三台山之南)。笔大如椽频握管,砚平似砥等悬璃(笔架山、墨砚山俱在三台山下)。从兹人物三公贵,生色名山未许跻!
双峰凌霄
高峰如笔欲参天,分插东西断复连;长似银河作玉砚,空中楼阁写云烟。
闲上双峰顶上游,双峰顶上好勾留;水流西北皆沧海,山接东南一大湖(大湖新垦,设有市镇;在双峰山之东南隅)。凤崎晚霞尝照眼(新竹凤山崎与双峰两相对照,山顶望之犹可及也),蟾宫明月恰当头。轩轩具有凌霄意,螺髻青青映斗牛。
刘少拔
三台叠翠
势成三袭耸奇观,二水交流带砺安。天遣名山来作镇,地开荒岛此维翰。非常风雨神灵宅,不尽浓阴海日寒。闲到三台峰顶望,星躔正应大微端。
双峰凌霄
千百峰头矗二峰,东西分插削芙蓉。南来海外此兄弟,北去寰中有祖宗。左右源逢双带水,高寒青起万株松。何当更到吴山去,拍手成仙快此胸?
吞霄渔艇
倒旗招处百川朝,万里惊涛一虎消。此气吞霄还吞海,吾侪观水亦观潮。来如骤雨声成啸,势撼丰林尾欲摇。把酒临风频眺望,兴来直欲挟山超!
马陵小海
一湖烟水两湖俱,湖四湖三一棹纡。十里云山如带统,千层波浪趁潮趋。长洲别岛中流见,鲤使蛟童下界驱。刺到湖心舟簸摆,不知为海亦为湖。
玉山霁雪
是何仙界绝尘埃,一片光芒叠碧瑰;可是天公将玉戏,抑为神女散花来。寒生绝𪩘辉银海,影入层霄作镜台。无夏无冬人不到,任从歌咏任从猜。
银锭绮霞
国姓井头春欲晚,铁砧山上雨初晴。一江浩荡开天阙,四壁崎岖见赤城。晓色倒翻桃浪软,夕阳斜过焰峰明。谁抛银锭沧波上,买得朱霞到处生!
磺窟响泉
卦为蒙象有声通,绝世奇泉可振聋。空谷传来才觉觉,好风吹到又东东。东东岂有东周意,觉觉应多觉世功。不溢不盈闻更远,可知不与众流同。
曾肇桢
三台叠翠
嵯峨直欲接天关,势压城头拥翠鬟。万道岚光通北极,三台精气毓东山。浑疑泰岱移方外,误认沧溟在陆间。知是百峦烟瘁地,几时携杖得云攀?
双峰凌霄
谁抛铁笔大如椽,双管齐开倒画天?共许昂头扶日月,相随把臂奠坤干。云阴近覆三村暗(三叉河、水围子、樟林庄俱在近处),烟树遥瞻万丈悬(其峰愈远,望之愈高)。闻道烛台曾对峙(淡北有烛台双峙,十八景之一),崔嵬应让此峰前。
马陵小海
马陵地脉尾闾通,万顷洪涛入眼中。四面山光浮蜃市,千寻水壑寄鲛宫。气吞鸪嶂青林湿,波浸鱼潭绿草丰。若得蓬瀛佳景茂,探奇应自有仙翁。
吞霄渔艇
走旗直插海门雄(走旗山,即吞霄虎头山也),怒激胥涛旦暮攻。排出银山光射月,飞来雪点浪翻风。三千界尽云烟外,十八尖随吐纳中(十八尖山在虎头山北)。回首东边峰万叠,茫茫都付与双瞳。
曾东生
镜中美人
绝世空中色,生来色是空;含情浑欲语,但隔水晶宫。
东生,在江次子、肇桢弟。少聪慧,九龄能诗。时有李庐峰、刘憬南、杨玉田诸人欲试其才,指镜中美人,令口吟一绝;生应声而成。李庐峰诸人皆讶其敏捷,刘憬南作古风赠之。后以夭亡,闻者悼之。
刘憬南
赠曾东生
混沌辟初开,有人补天缺。神圣递相延,苞符秘以泄;尧舜禹汤文,伊皋夔稷契。道统传执中,方策其谟烈。洙泗水悠悠,天启素王猷。金声集大成,木铎觉千秋。参也鲁且稚,滴滴溯源流;道学知有本,家世绍其休。十室有忠信,待唯斋中求。待唯斋非查,殷勤来顾眺。爱才不独余,玉田亦同调。徐徐述所闻,先生向余笑;笑此一空中,惟君年最少。十龄便能诗,篇篇写心妙;谱白雪阳春,如龙吟虎啸。我与杨玉田,各拍案大叫。愿赠君一语,后生勿轻剽;小人不可亲,古道常相照。宝贵尔瑚琏,试登诸廊庙!我与君比邻,亦大有荣耀。
黎莹
梅影(选“吟香诗集”)
生成玉骨卧瑶台,月朗孤山佛羽杯。疏影层层铺不定,香魂点点扫难开。微茫野店蜂常误,冷落山桥蝶半猜。仙子罗浮犹未醒,淡妆睡处日轮来。
古别离
壮年盛意气,慷慨志四方。岂为守贫贱,拘拘怀故乡。譬如健翮鸟,乘风思翱翔;譬如追风骥,千里欣腾骧。岂作儿女态,离别多悲伤!魂消雁门塞,徘徊蹊路旁;道里悲苦辛,关河叹阻长。南浦嗟别情,携手离河梁;安得并州剪,一断离别肠。
何敬修
银锭绮霞
岭上平分号铁砧,飞霞成彩半晴阴。北腾火焰千章木(岭北火焰山,多生松木),南铸葫芦百链金(岭南向芦葫墩,一大市镇)。水绕双溪连海阔(岭右房里溪、岭左大甲溪,两水夹流西至于海),田开绝顶出泉深(岭上有国姓井,溉田数亩)。频登大甲城东望(岭西有大甲分司石城),瑞气迎眸绮结岑。
●苗栗县志卷十六
志余
纪人纪事纪地
史有逸而不传者,非必其不可传也,为欲删繁就简也。苗邑壤地褊小,访闻稍易;故凡有关于掌故者,无不博采而兼收焉。今仿旧志,另汇“志余”一卷;分为纪人、纪事、纪地,盖以补正志所不及云。辑志余。
纪人
纪事
纪地
纪人
吴琳芳,监生。乾隆年间,由内地渡台,居捒冬之社口。其忠信,为土番所见重;垦辟樟树林等处而家焉。续又以长厚闻于官,谕垦石围墙等处,乡里敬爱。为人排难解纷,不数年亏空数千金,怡如也。没年七十二;会葬者士农工贾不下数千人。至今犹有传述者。
吴思泉,本嘉应之弟子员。与弟琳芳来台,辟樟树林而居。严气、正性,行不邪视、不返顾。墟市前后浣衣妇女多蹲踞,见思泉来,皆起立。其为人严惮如此。
刘逢春,字佳宙;原籍镇平。幼喜读书,性孝友。年十六,客台佣工。值林逆乱,随族兄维纪等为义民剿贼;归功维纪,故得任湖北京山县知县,春仍在台。后颇有赀财,卜宅猫里,并筑家塾以训子焉。时猫里初开,街衢多在泥泞中;春多出赀财,造石桥、砌石路,悉成坦道。凡有义举,不吝赀助。晚年,家渐贫乏,有田一顷将鬻于人。时闽、粤械斗,田适当闽、粤之交,闽人方将筑堆以瞰粤人,拟倍价饵之,以期必得;春念大局,减价千金以售粤人。其慷慨好义如此。
曾在江,监生。铜锣湾人;原籍梅州。幼失怙恃,素笃友爱。弟三倾家财无怨色;弟死,为之抚孤儿,不以产业自利。少时,师事钟国麟先生;一年师亡,为之洗葬;三迁其地,择吉而后安。子肇桢,庠生。
刘憬南,号晋帆;铜锣湾人。长于时文古风。幼学于叔岁贡生清岳;天资敏妙,叔器之。后乃以庠生终。先是,地初开未久,胥差多吓诈乡人;南一绳以法,无不畏者。生平抑强扶弱。至纲常名教之重,罔不留心;真典型也。其英锋锐气,至今多谈及者。
刘锡金,附贡生;四湖庄人。友恭兄弟,以勤俭起家。训子严肃;有不率者,虽经游庠、食饩,不宽鞭挞。家人皆以畏惮之。
刘宣谟,芎蕉湾人。席祖父业,富于财。为人朴讷,无奇能;其大者,在筑学舍,多金延师以训子弟。此外,蓄书籍、买法帖、求名画、栽养花木为乐;名其园曰“焕藜园”。六弟宣论,以善柳公书,试冠军,得进庠、食饩。其子青史、从子乡钓,亦入泮。
蔡禄昌,字素行;从九职衔。芎蕉湾人。性忠厚和平,生平不以口角伤人。自少至老,不履公庭。家贫乏,好读书。咸丰初年,设教南势湖,因而家焉。时南势湖垦辟未久,习俗暴戾;作文言规劝乡里,得相观而善者不少。
邱金亮,高埔人。性孝顺。以勤起家,自奉俭朴;而喜周恤贫穷。乡邻有营葬其山场者,未尝与人计较,人于此多之。子光忠、孙国恩,俱武生;国霖,庠生。
吴昌明,别字清;樟树林人。读书而兼讲武,应试屡困场屋,两无成名;然未尝介意,亦奇士也。性冲淡,不较是非;尝言君子与小人争不胜,即胜亦不可为。尤擅长词赋。其家乘犹有存者。
谢锡朋,字怡吾。郡增生。猫里街人,原籍嘉应州。甚博淹,长于诗赋,群相推为古学手。着有“化鹏山房诗集”,尚未刊刻;今其稿,现在门人余绍赓(壬午举人)、谢道隆(庠生)处存之。
纪事
咸丰初,吞霄港口有铁船随风潮入,搁浅坝上。船首尾计九十余步、阔三十余步、高三丈许;浑身皆铁,无一板相间杂者,船式诡异。询诸老洋客,谓此不特中国所无,即东西洋诸国以十数、亦未见也。尤奇者,船中并无一人一物存,不知何代何国所制。观此,杨素五牙大舰方之,蔑如矣。初,船之至也,以雨夜声若山崩石裂,人不知何怪;日初上,始闻人言海墘有船,岿然如邱阜,似不从人间得来。由是,远迩传播;日数百人踵至,争欲借此以广见闻。遂有二、三铁汉,以为此傥来物也,捶之、剥之,类混沌日凿一窍者然;久之无所得,乃鸠集良冶数十辈,炉灶立焉。其橐龠似人房室,出入处声隆隆如雷鸣,烈焰蔽野,数里外草木为焦。好古者谓:此几于造化为炉、阴阳为炭气概;疑自欧冶子铸剑后,久不复煽兹炎火。惜尔时装炭击橐者之犹为凡夫耳,力专功深,除船腹底坚牢不可动,业将船两旁铁板逐层剥落,惟余一舵一碇,沉重异常;乃乘铁熔液时,操大斧錾却,使入海,然船底犹如故也。后因风涛冲击,船漂流无定所,遂没溺海中,踪迹今无觅处矣。其铁散入冶家最多,为毒浪深啮,故性顽而脆,不宜于制器;大冶以为不祥之金,盖指此种云。一说:船际或贮军器、火药,偶不戒于火,并人与物作灰烬,故为虚舟。庄子所谓‘虚而遨游,泛乎若不系之舟’;知言哉(节“一肚皮集”)。
是岁春夏之交,坪顶山有古榕五株萎死。山距猫里五里。树之植不知几何年,荫可数亩许。输囷磥砢,远望幢幢若车盖,相传树有神灵凭焉;理或然也。其侧,立草舍数椽,用枝柯代陶瓦,茂密堪蔽风日。鬻粮食者,依止其间。地故当通衢,往来行旅相续,不绝于道,皆赖绿阴以为纳凉之所。故国乔木,使遇钱逋留,必锡以锦树将军之号无疑也。今大树飘零,炎官火伞,欲借一枝之栖而不可得;从此消夏湾,变作头痛山世界矣。吴子曰:牛山之木勿论已,读“甘棠”一诗,知召伯之德泽远焉。今萌蘖幸有存者,栽培易以为力;奈何封植嘉树,独让韩宣子专美前古也。噫(节“一肚皮集”)!
咸丰中,白沙墩有巨鱼乘暮潮入,卧毙沙滩上。鱼长十余丈、高二丈许,大称是。黑质鳞鬣,作剌猬状。巨口如辟双扉;或举木杈置其口,取道入鱼乙深际(“尔雅”:鱼肠谓之乙云),空洞若房室,可容数人起立。中有臂钏、辫发及骷髅等物;盖舟沉人溺死者,辄被毒口吞噬,“楚辞”所谓“葬江鱼腹中”者此也。其肉腥臊不可食;通身流黄金汁,臭味恶而远闻,犬豕避之。有黠者取肉少许试煎,果获油无算。远近传播,沿海十余里人争屠割鱼肉,辇载以去;至数十日乃尽,童叟疲乏。又有取鱼脊骨为臼、为桥梁者,称利用焉(节“一肚皮集”)。
次年,后垄港渔者埔得一巨鼋,头大如五石匏,身横二亩许。道傍见此者,咸惝也。渔人用牛车数辆,辇运至猫里市中;人将依郑子公异味故事,食指跃跃动矣。时刘修堂孝廉在猫,睹而心恻;急赎以金,募健儿十数辈舁鼋致之海。鼋屡回首左右顾,微示铭感意;久之,乃蠢蠢入水而没。东海波臣与?河伯从事与?牛渚矶头水族万状,惜不
复令温峤燃犀而遍照之(节“一肚皮集”)。
光绪丙子冬,淡地奉檄开采煤油;役久而功不就,罢之。初,猫里内山有石穴,产煤油可佐灯烛,岁鬻红夷以为常;久之,夷与夷交哄,几酿大衅。上宪恶其生事也,封之。迩因开辟台山,当事重议开采。起营汛,募夷人为工师。其法:就该地凿一井,径仅尺许;铸铁管如烟卤,每段长丈余,逐层衔接;用铁锥重可千斤,旁以木架、绳索为辘轳转之。令锥下击,所遇粗沙大石,俱糜碎成泥,真巧思也。其井深数十丈,油日所出数百斤。未几,井底铁管被敲击逼切,气闭塞不复通一窍;水啮石泐,铁锥中断,万夫拔之莫能起。夷人目眙气结,口噤吤不能出一声而休焉。后遂无敢问津者。吴子曰:是役也,甫施功,乡愚皆知其妄;即为之,亦必试可乃已,于军需始有裨益。不知者视作大工役,如时文家小题大做法。番汉伻来,岁糜金钱十数万,旋开旋塞,劳而无功;犹幸考绩者之从宽典耳。
纪地
由猫里东行五里至坪顶山,昔有古榕五株,可荫暍;今萎。又六里至汛防,额设把总,驻兵三十名以御番;今否。又一里至铜锣湾,有聚落,人烟稠密约有数百家,宫庙市肆皆具。至此分路二:一由街西南行五里至樟树林,五里至竹园仔,八里至三■〈氵义〉河,十二里至坑口,又八里至旧社;过此,则为淡、彰鸿沟矣。一由街东行八里至老鸡笼庄,有小村,溪水环绕,左右人烟百余家,书塾设焉。虽山径蹊间,然路颇平坦,可以通轿马者止此。又六里至彭家庄,庄傍山,以竹围之。沿岸断涧无数,支以独木桥;却之,则绝往来路。路旁皆荆棘丛剌、石角攫拿,止容一二辈鳞次行耳。过此数里为新鸡笼庄,人烟渐稀疏,皆茅房。地忽凸忽凹,且多“之”字路。怪禽声类鬼、暗树影疑人,画家所不到也。然毒雾顽云,笼罩岭头无虚日,仿佛浪泊间风味矣。又十数里为大湖,有小村落;居民百余户,多强有力者。此处人迹罕至,奇峰陡岭,林木疏密,大小不一状,阴翳鲜见天日,更多深渊邃谷、天施地设之险隘。鹿铤走险,鸢跕退飞,直以生番作比邻;所谓径路绝、风云通,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者矣(节“一肚皮集”)。
东隅大山,境与天接;蜿蜒千有余里,以达于海涯而止。其间起伏隐见,蛛丝马迹相续不断,若属者峄、独者蜀、风雨晦冥争为奇状者,不可胜数。山之极险、极深且远处,豫章千寻,怪藤一条条■〈冖八员,上中下〉树枝间,蔓延以达于岭谷,长不计数百丈。中多毒蛇恶蝎,声唧唧如虫鸣,人触之立死。若人偶语,则风雨骤至,冷气袭衣袂,肤欲裂。又有若欬且笑于涧谷中者,不知是禽鸟、是鬼怪也!物产,则水晶、碔砆石;偶随溪涨流出,番拾取之以鬻人,价值颇昂。宝之属有珠、有磺,惟少玉一种;兽之属有鹿、有豹、有熊,惟少虎一种尔。此俱大山极险且远处,生番偶一问律;亦得之故老传闻耳(节“一肚皮集”)。
内鸡笼山麓,有一石窟,方广不能半亩。尽日间惟闻水嘈嘈响,作沸腾声;听久之,又作斧斤椎凿声:鯈忽变幻,无一定音响。且水不见所出处,亦奇。按此与雷在兜率天作歌呗音、阎浮提作海潮音相类(见“酉阳杂俎”)。土人目此水为“响水”,“厅志”则曰“响泉”;桑钦“水经”、郦道元“水经注”所漏载也。水不流曰奴;斯近之矣(节“一肚皮集”)。
由磺溪东行十余里,山腰辟一穴。值阴雨时,有火焰从中出,腾腾如釜上气,久而不灭。两旁草木皆焦。按此与蜀中火井相类(节“一肚皮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