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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竹轩先生文集/追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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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万竹轩先生文集
追附
作者:徐益
1790年
附录

甲子会试二所魁。拾得编次之后。故附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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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孔子曰。臣事君以忠。而孟子取去金发矢之庾斯。又曰。好谋而成。而孟子取终日不获之王良。孔孟之所取不同。何与。

对。愚闻事君必尽其忠。而取友亦不可不端。临事必要其成。而行己亦不可不正。知乎此则明问之疑庶可卞矣。请陈之。夫人臣之事君也。徇国忘身。以公灭私者。乃礼之当然。而孔子之所尝言也。至于庾斯之受王命追强敌也。不忍以孺子之道。反害孺子之身。发去金之矢。纵门庭之冦。私恩虽全于孺子。而公义大废于王室。此为人臣不忠之甚者。而孟子之所以取之者。何欤。特因其逄蒙之杀羿。而嘉不背于师友也。若夫人之临事也。思虑周悉。必于有成者。乃万全之计。而孔子之所尝言也。至于王良之与嬖奚。同乘也。不忍以诡遇之道。改我范驱。终日驰驱。不获一禽。守正虽近于君子。而临事有讥于贱工。此非谋之良者。而孟子之所以取之者。何欤。特因其陈代不见诸侯之言。而明枉道之不可也。大抵孟子学孔子者也。孔子之答定公者。乃孟子之意。而孟子之于庾斯也。本不以事君以忠为取。则其所取可知矣。孟子之告陈代者。亦孔子之意。而孟子之于王良也。本不以好谋而成为取。则其所取。亦可知矣。然则其取庾斯者。非取其不忠也。乃取其不背于师友也。其取王良者。非取其不获也。乃取其不失于正也。由是观之。孔子之言以忠言好谋者。言臣子事君之职分也。言君子举事之万全也。孟子之取庾斯取王良者。取取友之以端也。取行己之以直也。况当定公之时。三家盛强。下陵上替。阴畜无君之心。歌穆穆天子之乐。则其不臣之罪大矣。为孔子者。可不以事君以忠言之乎。仲由之勇。徒出于血气。以暴虎凭河之气。遽问行师之谁与。则其粗鄙之气甚矣。为孔子者。可不以好谋而成警之乎。当孟子之时。交友道丧。朝亲暮敌。不知友道之何如。而惟彼庾斯。能全师友之义。去金发矢而还。则孟子之所取。岂不宜哉。人欲滔滔。竞趍于利。不知直道之何如。而维彼陈代亲炙亚圣。昧枉尺直寻之为不可。则可不援王良而喩之乎。然则孟子之取庾斯取王良者。果有迳庭于孔子。所谓以忠好谋者乎。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