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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竹軒先生文集/追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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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萬竹軒先生文集
追附
作者:徐益
1790年
附錄

甲子會試二所魁。拾得編次之後。故附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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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孔子曰。臣事君以忠。而孟子取去金發矢之庾斯。又曰。好謀而成。而孟子取終日不獲之王良。孔孟之所取不同。何與。

對。愚聞事君必盡其忠。而取友亦不可不端。臨事必要其成。而行己亦不可不正。知乎此則明問之疑庶可卞矣。請陳之。夫人臣之事君也。徇國忘身。以公滅私者。乃禮之當然。而孔子之所甞言也。至於庾斯之受王命追強敵也。不忍以孺子之道。反害孺子之身。發去金之矢。縱門庭之冦。私恩雖全於孺子。而公義大廢於王室。此爲人臣不忠之甚者。而孟子之所以取之者。何歟。特因其逄蒙之殺羿。而嘉不背於師友也。若夫人之臨事也。思慮周悉。必於有成者。乃萬全之計。而孔子之所甞言也。至於王良之與嬖奚。同乘也。不忍以詭遇之道。改我範驅。終日馳驅。不獲一禽。守正雖近於君子。而臨事有譏於賤工。此非謀之良者。而孟子之所以取之者。何歟。特因其陳代不見諸侯之言。而明枉道之不可也。大抵孟子學孔子者也。孔子之答定公者。乃孟子之意。而孟子之於庾斯也。本不以事君以忠爲取。則其所取可知矣。孟子之告陳代者。亦孔子之意。而孟子之於王良也。本不以好謀而成爲取。則其所取。亦可知矣。然則其取庾斯者。非取其不忠也。乃取其不背於師友也。其取王良者。非取其不獲也。乃取其不失於正也。由是觀之。孔子之言以忠言好謀者。言臣子事君之職分也。言君子擧事之萬全也。孟子之取庾斯取王良者。取取友之以端也。取行己之以直也。況當定公之時。三家盛強。下陵上替。陰畜無君之心。歌穆穆天子之樂。則其不臣之罪大矣。爲孔子者。可不以事君以忠言之乎。仲由之勇。徒出於血氣。以暴虎憑河之氣。遽問行師之誰與。則其粗鄙之氣甚矣。爲孔子者。可不以好謀而成警之乎。當孟子之時。交友道喪。朝親暮敵。不知友道之何如。而惟彼庾斯。能全師友之義。去金發矢而還。則孟子之所取。豈不宜哉。人慾滔滔。競趍於利。不知直道之何如。而維彼陳代親炙亞聖。昧枉尺直尋之爲不可。則可不援王良而喩之乎。然則孟子之取庾斯取王良者。果有逕庭於孔子。所謂以忠好謀者乎。謹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