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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谯王重福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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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谯王重福诏
作者:李旦 
(唐睿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18

集州刺史谯王重福,幼则凶顽,长崦险诐,幸托体于先圣,尝通交于巨逆。不臣不子,自绝于天;有国有家,莫容于代。往者颇不含忍,长令幽絷。自大行晏驾,韦氏临朝,将肆屠灭,尤加防卫。洎天有成命,集于朕躬,永怀犹子之情,庶叶先亲之义,所以开置寮属,任隆刺举,冀其悛改,以怙恩荣。而诖误有徒,狂狡未息,便即私出均州,诈乘驿骑,至于都下,遂逞其谋。先犯屯兵,次烧左掖,计穷力屈,投河而毙。虽人所共弃,邦有常刑,我非不慈,尔自招咎。具闻其故,有恻于怀。昔刘长既没,楚英遂殒,以礼收葬,抑惟旧章,屈法申恩,宜仍旧宠,可以三品礼葬。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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