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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轩类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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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轩类记 蓬轩类记
 
本作品收录于:《国朝典故

  新昌、嵊县有冷田,不宜早禾,夏至前后始插秧,秧已成科,更不用水,任烈日暴土坼裂,[1]不恤也。至七月尽八月初,得雨,则土苏烂而禾茂长。此时无雨,然后汲水灌之。若日暴未久,而得水太早,[2]则稻科冷瘦。多不丛生。予初不知其故,偶见近水可汲之田如是,怪而问之。农者云云。始知观风问俗,[3]不可后也。

  山阴、会稽有田灌盐酒,或壅盐草灰,不然不茂。宁波、台州近海处,田禾犯咸潮则死,故作碶堰以拒之。严州壅田多用石灰,台州则煅螺蚌蛤蛎之灰,不用人畜粪。云人畜粪壅田,禾草皆茂,蛎灰则草死而禾苗茂,故用之。

  严州山中灌田之法,有水轮。其制,约水面至岸高若干尺,如其度为轮,轮之辐以细木干为之。[4]每辐出栒处, [5]系一竹筒,但微系其腰,使两头活动,可以俯仰。置轴半岸,贯轮其上,岸上近轮处,置木槽承水。溪水散缓,则以石约归轮下使急,[6]水急则轮转如飞。每筒得水,则底重口仰,及转至上,则筒口向下,水泻木漕,分流田中。不劳人力,而水自足,盖利器也。夫桔橰随处有之,或运以手,或运以足,或运以牛,机器之巧无逾此矣。山中深溪高岸,桔橰之巧莫能施矣,于是乎有水轮之制焉。盖制器利用,苟有益于斯世,则君子取焉。汉阴抱瓮之说,特愤世疾邪之所为,未足以喻广大也。[7]

  成化二年,朝廷念少保于公之冤,遣行人谕祭,[8]有“在先帝已知其枉,而朕心实怜其忠”之语。乡人为立怜忠祠。弘治三年,又因言者之请,赠公太傅,谥肃愍,命有司立庙墓所,赐额“旌功”。岁春冬二祭,载在祀典。尝记正统间,翰林学士刘球以言事忤权贵,死非命,其子声冤,赐谥忠愍。考之谥法,刚德克就曰肃,执心决断曰肃,识者以为刘公言切时弊,于公功在杜稷,其死于非命则同,夷考其平生德善劳烈,当权其轻重而为之谥可也。密勿之士,职在代言,其于朝廷盛举,略不一置权衡于其间,士大夫不能无议焉。

  “冯妇善搏虎,字为善 (句) ,士则之 (句) 。野有众逐虎,[9] 虎负嵎,冯妇攘臂下车,众皆悦之,其为士者笑之。”近见嘉兴刻本,点法如此,颇觉理胜。盖悦之者,搏虎于野之众;笑之者,则之之士也。前后相应。

  广西有庹姓,[10]音托。今吴中人伸两臂量物曰托。庹既与度似而又从尺,疑即此欤!陕西有𠠽字,音罕,持物也。奤音胎字上声,南人骂北人为奤子。[11]广东有孻字,音奈平声,老年所生幼子。㚻音少,[12]杭人谓男之有女态者。𡞚音其緪反,谓子之幼穉者。吽读如憾,恨其人而欲害之之辞。越中有此等字,往往于讼牒中见之。

  世传水母以虾为眼,无虾则不能行。云虾聚食其涎,因载之以行。近闻温州人云:水母大者圆径五六尺,肥厚而重,一人止可担二个。头在上面正中,两眼如牛乳。剖之,中各小红虾一只,故云以虾为眼。前说非也。又水母俗名海蛰,直列反,但名不知为某字。松江志作海蛰,或作海螫。翰墨大全作海䖳。按蛰,虫冬伏也。[13]螫,虫伤人也。皆非物名,亦非直列音。䖳音除驾,本草作蜡,音同。音虽非直列,实水母之异名。温州人又呼水母为鲊鱼,鲊字无义,岂即䖳音之讹耳?

  晋以前碑,皆不著撰人姓名。唐人并著书人姓名,然其书多是名公亲笔。宋以来,书者、篆额者皆具名。本朝碑记,惟敕建井士大夫家所制者,皆名公笔,其馀多是盗书显官之名,以衒俗耳。且撰者必曰“撰文”,书者必曰“书丹”,盖分行以书,凑“篆额”字耳。职衔字多少不一,又必上下取齐,中多空字,古意绝亡矣。予近令人书碑记,独不然。

  大江中金、焦二山,金以裴头陀开山得金而名,焦以焦隐士所居而名。近游焦山,读徐元玉先生壮观亭记云:“古称金鳌、浮玉二山,[14]为江、汉朝宗于海之门户,今京口金、焦是已。[15]盖省文易名,因以淆讹,故郡志无考。然焦有古刻浮玉之名,尚存嵒石,而江表之人,尤称焦门,为可证焉。是以金山为金鳌,焦山为浮玉矣。[16]疑而考之郡志及它纪载,则金鳌乃金山中亭名,浮玉本金山别名也。焦山所刻二字,笔势肥弱,盖宋、元人所书。”其云“古称”,云“省文易名,因以淆讹”,不知何据。

  国初浙江布政司领府九。洪武十五年割直隶嘉兴、湖州二府益之。宣德七年,大理寺卿胡公槩巡抚,奏分嘉兴县地置秀水、嘉善二县,分海盐县地置平湖县,分崇德县地置桐乡县。景泰三年,兵书孙公原真巡抚,[17]奏分处州丽水县地置宣平、云和二县,分青田县地置景宁县,又分置泰顺县,属温州府。成化七年,金华知府李嗣奏,又分金华、龙游、兰谿及处州之遂昌四县地置汤溪县。十一年,奏分黄岩及温州之乐清二县地置太平县。二十年,湖州知府王珣奏分安吉县地置孝丰县。今为府十一,县七十五云。

  清风岭在嵊县界,宋末台州王节妇被虏至此,投水死。岭本名青峯,后人高其节,改今名。事具李先生所作传及士大夫制作,甚详。杨廉夫独立异,为诗云:“界马驮驮百里程,青峯后夜血书成。只应刘、阮桃花水,不及巴陵汉水清。”叶文庄记夏宪使言:昔有人以王节妇之死为无是事,作诗非之,其人后绝嗣。诗云:“啮指题诗似可哀,班班驳驳上青苔。当初若有诗中意,肯逐将军马上来。”正与廉夫意同。绝嗣未必系此,然贞女节士,正偷生忍耻之人之所恶闻,必欲阴伺疵衅而坏之者也。厚德之士,其忍为此辈助虐耶!予读是诗,未尝不为铁崖惜也。

  今旌表孝子节妇及进士举人,有司树坊牌于其门,以为激劝计,即古者旌别里居遗意也。闻国初惟有孝行节烈坊牌,宣德、正统间,始有为进士、举人立者,亦惟初登第有之。仕至显官,则无矣。天顺以来,各处始有冢宰、司徒、都宪等名,然皆出自有司之意。近年大臣之家,以此为胜,门有三座者,四座者,犹皆未足,[18]又有跨门立者,亦多干求上司建立,而题署且复不雅,如寿光之“柱国相府”,嘉兴之“皇明世臣”,亦甚夸矣。近得中吴纪闻阅之,见宋蒋侍郎希鲁不肯立坊牌,予则深叹古人所养有非今人所能及者。吾崑城郑介庵晚年撤去进士坊牌,云无遗后人笑也。

  今人以猜拳为藏阄,阄音鸠,古无此字。殷仲堪与桓玄共藏钩,顾恺之取钩,桓遂胜。或云:汉钩弋夫人手拳曲,时效之,因为此戏。然不知阄字何从始也。[19]

  中酒之中,本平声。唐人云:“醉月频中圣”、“近来中酒起常迟”、“阻风中酒过年年”。东坡诗云:“臣今时复一中之。”今人作去声,如中风、中暑之中,非也。

  温州乐清县学,旧有三贤祠。三贤者,宋贾司理如规、钱孝廉尧卿、王龙图十朋也。如规字元范,补太学生,初调广昌尉,再调兴国军司理,不赴。靖康之难,身先诸生,不肯逃避,族里赖之,时称尚义者必曰贾司理,尧卿字熙载,吴越王七世孙,孝友夙著。绍兴间,举孝廉,未仕,卒。十朋字龟龄,绍兴间廷试第一,学业纯正,后以龙图学士致仕。某祠旧在大成殿戟门之右,后人因其废,易为神厨。弘治三年,予按部至,谒庙,访求其处,欲复之,无隙地。戟门之左有梓童帝君祠,云是洪武间黄教谕所建。命撤其像,复作三贤神主,而增入本朝章恭毅公纶,[20]改曰乡贤祠。不限以数,庶使来者观感而兴起云。

  普怛落伽山,或作补陀落伽,在宁波府定海县海中,约远二百里馀。世传观音大士尝居此,愚夫往往有发愿渡海拜其像者,偶见一鸟一兽,遂以为大士化身之应。馀姚志中载贾似道尝至此山,见一老僧,相其必至大位而去。再求之,不复可得,亦以为大士应验。予以为此正似道试其奸以聋瞽愚俗耳。盖自古奸邪取非其有,未有不托鬼神协助以涂人之耳目者。似道自知幸致高位,恐人议己,故诈为此说,使人知己之富贵非幸致也。不然,福善祸淫,亲贤远奸,观音大士固不异于天与人也。设使不择是非,求即应之,岂正神哉!且既应之,再求之再应之可也,而不复得见,其为诈不攻自破矣。普怛落伽,华言白花,此山多生山矾,故名。令人于像设大士处,扁曰“补陀胜景”,特揭岛夷一白字耳,义安取哉![21]山矾本名郑花,其叶可染,功用如矾,王荆公始以出矾名之。

  懛,丁来切。注云:“失志貌。”苏州谓无智术者为呆,杭州以为懛。同年吴俊时用美姿容而不拘小节,杭人呼为“吴阿懛”。尝自云:“我死,大书一石于墓前,云大明吴阿懛之墓。若书官位,便俗了。惜乎,韵无此字,人亦多不识。”盖初登进士时闻此言,今已二十七年,而时用下世亦数年矣。虽出一时戏言,亦可见其旷达处。昨检韵海,偶见此字而记之。呜呼!安得起斯人与之同发一笑哉!

  两浙盐运司所辖共三十五场。清浦等一十三场在苏、松、嘉兴,地居浙之西,而天赐一场,隔陟崇明县海面;西兴等二十场在绍兴、温、台,地居浙之东,而玉泉一场,隔陟象山县海面。其杭州府仁和、许村二场,虽居浙西,场分则归浙东。凡浙东盐共二十万七千五百馀引,除水乡纳银外,该盐一十万六千一百九十馀引;浙西盐共一十一万四千八百馀引,除水乡纳银外,该盐七万二千六百馀引。各以一半折银解京,一半存留给客。浙西多平野广泽,宜于舟楫,盐易发取,故其利厚,解京银每一大引折银六钱;浙东多阻山隔岭,舟楫少通,不便商旅,故其利薄,解京银每一大引折银三钱五分。俱便灶户。凡盐利之成,须藉卤水,然卤水淋取,又各不同。[22]有沙土漏过,[23]不能成咸者,必须烧草为灰,布在滩场,然后以海水渍之,俟晒结浮白,扫而复淋。有泥土细润常涵咸气者,止用剖取浮泥,搬在滩场上,仍以海水浇之,俟晒干结坚,聚而复淋。夏用二日,冬则倍之。始咸可用,于是将晒过咸泥,约五六十担,挑积高阜,修为方丈池,槽旁下掘成井口,用管阴通,再以海水倾积池中咸泥,使咸水流入井口。然后以重三分莲子试之,先将小竹筒装卤,入莲子于中,[24]若浮而横倒者,则卤极咸,乃可煎烧。若立浮于面者,稍淡,若沉而不起者,全淡,俱弃不用。此盖海有新泥及遇雨水之故也。[25]

  凡烧煎之器,必有锅盘。锅盘之中,又各不同。大盘八九尺,小者四五尺,俱用铁铸,[26]大止六片,小则全块。锅有铁铸,宽浅者谓之铁盘。竹编成者谓之蔑盘。铁盘用石灰粘其缝隙,支以薄砖磈,蔑盘用石灰涂其里外,[27]悬以绳索。然后装盛卤水,[28]用火煎熬,一昼一夜可煎三干。大盘一干可得盐二百斤之上,小锅一干可得盐二三十斤之上。若得再煎,[29]可得四干。大盘难坏而用柴多,便于人众,浙西场分多有之。小盘易坏而用柴少,便于自己,浙东场分多有之。盖土俗各有所宜也。

  理一而已。以人所共由,因谓之道;[30]以随时变易,因谓之易;以变化莫测,因谓之神。程子曰:“上天之载,无声无臭。易是体,道是理,神是用。”此言偏重于易。要之道是体,神是用,易兼体用而言,无非此理,特异其名耳,非只道是理。[31]

  高宪副宗选论今人于人物是非不公、臧否失当者,譬之观戏,有观至关目处,或点头,或按节,或感泣,此皆知音者。彼庸夫孺子,环列左右,不解也。一遇优人插科打诨,作无耻状,君子方为之羞,而彼则莫不欢笑自得。盖此态固易动人,[32]而彼所好者正在此耳。今人是非不公,臧否失当,何以异此?此言可谓长于譬喻者矣。

  尝闻吴文恪公讷为御史巡按浙江时,坏秦桧碑,而未知其详,疑其为桧德政碑也。后仕于朝,问之浙中士夫,举无知者。及来浙江,阅杭州府志,亦无所得。[33]近闻仁和县学有宋刻石经,往观之,并见此刻,始知公所坏即此石,非桧德政碑也。然于此有以见公学术之正,论议之公,有补于风教多矣。公文集未得见,此作未知载否?因录以记之右。“宣圣及七十二弟子赞,宋高宗制并书,其像则李龙眠麐所画也。高宗南渡,建行宫于杭。绍兴十四年正月,始以岳飞第作太学。三月临幸,首制先圣赞,后自颜渊而下,亦撰辞以致褒崇之意。二十六年十二月,刻石于学,附以太师、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秦桧记。桧之言有曰:‘孔圣以儒道设教,弟子皆无邪杂,皆达于儒道者。今缙绅之习,或未纯乎儒术,顾驰狙诈权谲之说,以侥幸于功利。’其意盖为当时言恢复者发也。呜呼!靖康之祸,二帝蒙尘,汴都沦覆,[34]当时臣子,正宜枕戈尝胆,以图恢复,而桧力主和议,攘斥众谋,尽指一时忠义之言为狙诈权谲之论。先儒朱熹谓其倡邪说以误国,仗虏势以要君,其罪上通于天,万死不足以赎者,是也。昔龟山杨先生时尝建议罢王安石孔庙配享,识者韪之。讷一介书生,幸际圣明,备员风纪,[35]兹于仁和县学得观石刻,见桧之碑记, [36]尚与图赞并存,因命磨去其文,庶使邪诐之说,[37]奸秽之名,不得厕于圣贤图像之后。然念流传已久,谨用备识,俾后览者得有所考云。”

  漕运定规,每岁运粮四百万石。内兑运三百三十万石,支运七十万石,[38]分派浙江、江西、湖广、山东各都司,中都留守司,南京、河南、江北、直隶一十三把总,管辖各卫所旗军领运。浙江都司运船共一千九百九十九只,每船或运军十名,或十一名,或十二名,共该旗军二万一千六百七十名。每船大约装运正米三百石,连加耗四百馀石,共该载运七十馀万石。该运粮者,杭州前、杭州右、海宁、温州、台州、处州、宁波、绍兴凡八卫,海宁、金华、衢州、严州、湖州凡五所,其馀沿海备倭卫所,俱不运粮。自宣德八年,里河漕运,到今皆然。[39]运船每五年一造,每一船奏定价银一百两,[40]军卫自备三十两,府县出价七十两。兑运者,各卫所运军驾船至府县水次仓兑粮起运,京仓、通州仓交纳。支运者,原系民夫民船,运至淮安、徐州、临清、德州四仓。军人驾船于四仓支运京、通二仓。近年又有改兑之名,[41]盖免民起运淮安等仓,加与耗米,就令军船各到该运府县兑粮,直抵京、通二仓也。

  禹庙在会稽山下,规模弘敞,塑像严整。所谓窆石者,[42]相传为葬禹衣冠处。其石形稍类锺,刻篆已剥落不可辨矣。南镇之庙亦塑神像,则甚无谓,尝语府官,[43]当去像留主,为合礼意。彼以为自国初以来有之,似不可毁。尝思之,孔子与诸贤皆人貌可以形像求者,高皇初建国学时,皆革塑像,用木主。岳镇海渎,不可以形像求者,岂令用塑像耶?此必前代旧物,洪武初,正祀典诏下,有司无识,失于改正耳,决非朝制也。

  刘时雍为福建右参政时,尝驾海舶至镇海卫,遥见一高山,树木森然,命帆至其下,舟人云:“此非山,海鳅也。舟相去百馀里,则无患,稍近,鳅或转动,则波浪怒作,船不可保。”刘未信,注目久之,渐觉沉下,少顷则灭没不见矣,始信舟人之不诬。盖初见如树木者,其背鬣也。

  古人谓墓祭非礼,故礼无墓祭之仪。朱子亦尝谓其无害于义。然但谓孝子感时物之变,有不忍遽死其亲之心,不能自已,亦欠分明。愚尝思之,葬后题主,谓亲之神魂已附于主,故凡有事荐祭,惟主是尊是亲。然为主之木,与吾亲平昔神魂素不相合,特以礼制所在,人心属焉。亲之体魄,平昔神魂之所依载,安知委魄之后,神魂不犹依于此乎?盖魄有定在,而魂无不之。[44]古人之祭,或求诸阳,或求诸阴,或求诸阴阳之间,不敢必也。故以墓祭非礼为辞而不行者,泥古忘亲者也,行之无害也。

  苏东坡有云:“紫李黄瓜村落香。”黄瓜,今四五月淹为葅者是也。月令:“四月王瓜生,[45]苦菜秀。”王瓜非今作葅之瓜,其实小而有毛,本草名菝葜,[46]京师人呼为赤包儿。谓之瓜者,以其根相似耳。今人以其与苦菜并称,遂疑即今黄瓜,[47]而反以黄字为伪。[48]木绵花出南越,树高四五丈,花红如山茶花,子如楮实,[49]绵出子中,可贮茵褥,苏州人称攀枝花者是也。今纺织以为布者,止可名绵花。云间通志以为木绵花,盖踵蔡氏误耳。又尝见一士人家葵轩卷中,记序题咏,皆形状今蜀葵花。盖不知倾阳卫足,自是冬葵可食者。诗七月“烹葵及菽”,[50]公仪休拔园葵皆是也。古人文字中记载名物,必考核精详,故少差谬。

  成化末,里人朱全家白日群鼠与猫斗,猫屡却。[51]全卧见之,以物投鼠,不去,起而逐之,方去。

  江南自钱氏以来,及宋、元盛时,习尚繁华。富贵之家,于楼前种椿树,接各色牡丹于其杪。有花时,登楼赏翫,近在栏槛间,名楼子牡丹。今人以花瓣多者名楼子,未知其实故也。

  乡党莫如齿,此先儒之论也。然礼亦有“一命齿于乡,再命齿于族”之文。今学校老生,凡遇仕而归乡者,辄以齿自居,略无贵贵之义,彼为命士大夫者,又皆避嫌从厚,不以自明,于是先王之礼,遂成偏废而不明,不行于天下,以所见之不广也。闻安福彭文宪公时省亲还家,族党以三命不齿于族致隆于公,公不敢当,乃受异席,盖其族党,多读书知礼之士故耳。[52]

  吴中恶滥不售之货,谓之店底,故庠生久滞不中者,亦以此目之。[53]宣德中,从胡忠安公濙之请,起取四十岁以上廪生入国学,需次出身。天顺初从都御史李公宾之请,又一行之,皆姑恤之政也。然宣德、正统间,监生惟科、贡、官生三种而已,故此辈得以次进用。景泰以来,监生有纳刍粟及马助边者,有纳粟赈荒者,虽科、贡之士,亦为阻塞。中间有自度不能需次者,多就教职,馀至选期,老死殆半矣。近闻北畿巡抚张公鼎亦建此议,礼部寝之,是能不以姑恤结人心者也。

  古之君子,以军功受赏,犹以为耻。而近时各进巡抚文臣,一有克捷,则以其子弟女婿冒滥陞赏,要君欺天,无耻甚矣。予所见大臣,不以军功私其子弟者,白恭敏、于肃愍二公而已。白薨后, [54]其子镇陈乞,官之。于薨后,朝廷欲官其子,以子寘举人,[55]乃官其孙。

  近至温州,访问前任知府之贤者,士大夫每以何文渊为称首。盖其廉能之者,初非过情,而惠利之及民者亦多,故民犹称之。若所谓却金馆之作,则不能无意于沽名。故今往来题咏者,诛心推隐无已,此所谓求全之毁也。

  李翰撰子易云:前代极刑,有磔、呙,凌迟字并无出,二字疑始本庙。近偶阅南村辍耕录,记元制死刑有斩首、凌迟而无绞,则元已有此名,本朝盖因之。然今律制五刑之目,死刑有绞、有斩而无凌迟,律条内有之,然皆施于罪大恶极者,非常刑也。 (又见宾退录。)

  浙之衢州,人以抄纸为业,每岁官纸之供,公私糜费无算,[56]而内府贵臣视之,[57]) 初未以为意也。闻天顺间,有老内官自江西回,见内府以官纸糊壁,面壁饮泣,盖知其成之不易,而惜其暴殄之甚也。又闻之故老云:洪武年间,国子监生课薄仿书,按月送礼部。仿书送光禄寺包面,课薄送法司背面起稿, [58]惜费如此。永乐、宣德间,鳌山烟火之费,亦兼用故纸,后来则不复然矣。成化间,流星炮杖等作,一切取榜纸为之,其费可胜计哉!世无内官如此人者,难与言此矣。

  王元章,绍兴人,国初名士。所居与一神庙切近,爨下缺薪,则斧神像爨之。一邻家事神惟谨,遇元章毁神像,辄刻木补之,如是者三四。然元章家人岁无恙,补像者妻拏沾患,时时有之。一日召巫降神,诘神云:[59]“元章屡毁神,神不之咎;吾毁辄为新之,神何不佑耶?”巫者仓卒无以对,乃作怒曰:“汝不置像,彼从何而爨耶?”自是其人不复补像,而庙遂废,至今以为笑谈。

  王琦,字文进,仁和人。乡贡试礼部副榜,授汝州学正。擢监察御史,以学行老成称。升山西按察佥事,[60]提督学校,士风为之丕变。改四川,不乐,乞致仕归,年方五十。琦以清介自持,在官门无私谒,平生不治生产,居闲陶如也。值岁大祲,无以为朝夕,冬且暮,大雪,日僵卧不能出门户。于有馈,非故旧推不受,即故旧至,数亦却之。邻有唁之曰:“当路甚重公,举一言,何所不济,何乃自苦如此?”琦曰:“吾求无所愧于心耳。无所愧,虽饥与寒,无不乐也,何唁之有?”[61] 天顺间,竟以饥寒卒。杭州守胡濬闻而吊之。[62]告布按二司,为奏祠琦于杭学乡贤祠。 (出杭州贤祠录。)

  景泰间,温州乐清县有大鱼,随潮入港,潮落,不能去,时时歆水,满空如雨。居民聚集磔其肉,忽一转动,溺水死者百馀人,自是民不敢近。日暮雷雨,[63]飞跃而去,疑其龙类也。又一日,潮长时,鱼大小数千尾皆无头,蔽江而过。民异之,不敢取食,疑海中必有恶物啮去其首。然啮而不食,其多如许,理不可究。予宿雁荡,闻之一老僧云。

  商文毅公辂父为府吏,[64]生辂时,知府夜遥见吏舍有光,纵迹之,非火也。翌日,问群吏家有某事,云商某生一子。知府异之,语其父曰:“此子必贵,宜善抚之。”后应举浙江乡试第一名,礼部会试、廷试皆第一名。景泰间仕至兵侍兼春坊谕德,入内阁。天顺初,罢归。有医善太素脉,公命诊之,云歇禄十年,当再起。成化初,复起入阁,至户书,[65]数年致仕。

校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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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任烈日暴土坼裂”,“坼”字原作“拆”,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2. “而得水太早”,“早”字原作“旱”,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3. “始知观风问俗”,原无“问”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4. “轮之辐以细木干为之”,“木”字原作“大”,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5. “每辐出栒处”,“辐”字原作“轴”,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6. “则以石约归轮下使急”,“石”字原作“在”,原无“归”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补。
  7. “未足以喻广大也”,“喻”字原作“御”,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8. “遣行人谕祭”,“谕”字原作“御”,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改。
  9. “野有众逐虎”,原无“有”字,“逐”字原作“搏”,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改。
  10. “广西有庹姓J,“庹”字原作“度”,据清墨海金壶本改。下同。
  11. “南人骂北人为奤子”,“北”字下原无“人”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12. “㚻音少”,“㚻”字原作“曰”,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13. “按蛰虫冬伏也”,原无“按”字,“冬”字原作“各”,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改。
  14. “古称金鳌浮玉二山”,原无“称”字,“鳌”下原衍“有”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删。
  15. “今京口金焦是已”,“今”字原作“金”,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16. “焦山为浮玉矣”,“玉”字原作“山”,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17. “孙公原真巡抚”,“孙公”原作“公孙”,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改。
  18. “犹皆未足”,“犹皆”原作“跨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改。
  19. “然不知阄字何从始也”,“然”字原作“言”,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20. “而增入本朝章恭毅公纶”,“恭”字原作“公”,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21. “义安取哉”,原无“义”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22. “又各不同”,“同”字原作“用”,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23. “有沙土漏过”,“有”字原作“今”,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24. “入莲子于中”,“入”字原作“水”,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25. “及遇雨水之故也”,“遇”字原作“避”,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26. “俱用铁铸”,原无“铁”字,“铸”下原衍“者”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删。
  27. “蔑盘用石灰涂其里外”,原无“盘”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28. “然后装盛卤水”,原无“后”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29. “若得再煎”,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作“若能勤煎”。
  30. “因谓之道”,“谓”字原作“为”,据文意改,下“因谓之易”同。
  31. “非只道是理”,“只”字原作“谓”,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改。
  32. “盖此态固易动人”,“固”字原作“故”,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33. “亦无所得”,“得”字原作“可”,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改。
  34. “汴都沦覆”,“覆”字原作“复”,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35. “备员风纪”,“员”字原作“负”,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36. “见桧之碑记”,原无“见”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37. “庶使邪诐之说”,“邪”字原作“奸”,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38. “支运七十万石”,“支”字原作“改”,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39. “里河漕连到今皆然”,“皆然”原作“然皆”,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40. “每一船奏定价银一百两”,“奏”字原作“造”,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41. “近年又有改兑之名”,“改”字原作“该”,据清墨海金壶本、明史卷七十九食货志三改。
  42. “所谓窆石者”,“窆”字原作“定”,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43. “尝语府官”,“尝”字原作“常”,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44. “而魂无不之”,“之”字原作“在”,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45. “四月王瓜生”,“王”字原作“黄”,据清墨海金壶本改。下“王瓜非今作葅之瓜”同。
  46. “本草名菝葜”,“名”字原作“云”,原脱“菝葜”二字,据清墨海金壶本改、补。
  47. “遂疑即今黄瓜”,原无“今”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48. “而反以黄字为伪”,原无“字”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49. “子如楮实”,原作“色楮实”,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50. “诗七月烹葵及菽”,原脱“菽”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51. “猫屡却”,原脱“猫”字,据清墨海金壶本补。
  52. “多读书知礼之士故耳”,“读”字原作“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改。
  53. “亦以此目之”,原作“亦以此之矣”,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改。
  54. “白薨后”,“白”字原作“自”,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55. “以子寘举人”,原脱“以子”二字,据清墨海金壶本补。
  56. “每岁官纸之供公私糜费无算”,原无“之”字,“供”字原作“共”,“费”字下原有一“并”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改、删。
  57. “而内府贵臣视之”,“内”字原作“贵”,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58. “课薄送法司背面起稿”,“薄”字原作“书”,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59. “诘神云”,“诘”字原作“诰”,据清墨海金壶本改。
  60. “陞山西按察佥事”,原脱“陞”字,据清墨海金壶本补。
  61. “何唁之有”,原脱“有”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62. “杭州守胡濬闻而吊之”,“胡”字原作“明”,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63. “日暮雷雨”,“雨”字原作“电”,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改。
  64. “商文毅公辂父为府吏”,原脱“父”字,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清墨海金壶本补。
  65. “至户书”,“书”字原作“部”,据明朱当㴐国朝典故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