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文清公从政录
外观
薛文清公从政录 作者:薛瑄 明 |
明薛瑄撰。字德温,号敬轩,河津人(今山西)。此为其做官从政之心得及对欲做官者之劝戒。 |
薛文清公从政录 薛瑄 著
- 孔子曰:“不患无位,患所以立。”惟亲历者知其味。余忝清要,日夜思念,于职事万无一尽,况敢恣肆于礼法之外乎?
- 程子书视民如伤四字于座侧。于每欲责人,尝念此意而不敢忽。
- 凡国家礼文制度法律条例之类,皆能熟观而深考之,则有以酬应世务而不戾乎时宜。
- 作官者于愚夫愚妇,皆当敬以临之,不可忽也。
- 学者大病在行不著、习不察,故事理不能合一。处事即求合理,则行著习察矣。
- 处事最当熟思缓处。熟思则得其情,缓处则得其当。
- 一字不可轻与人,一言不可轻许人,一笑不可轻假人。
- 至诚以感人犹有不服,况设诈以行之乎?
- 防小人密于自修。
- 事最不可轻忽,虽至微至易者皆当以慎重处之。
- 丙吉深厚不伐,张安世谨慎周密,皆可人臣之法。
- 论万事皆当以三纲五常本。学者之所讲明践履,仕者之所表倡推明,皆当以三纲五常本。舍此则学非所学,仕非所仕也。
- 接物太宜含弘,如行旷野,而有展布之地。不然太狭,而无以自容矣。
- 左右之言不可轻信,必审是实。
- 政通下情急。
- 爱民而民不亲者,皆爱之未至也。《书》曰:“如保赤子。”诚能以保赤子之心爱民,则民岂有不亲者哉?
- 正以处心,廉以律己,忠以事君,恭以事长,信以接物,宽以待下,敬以处事,此居官之七要也。
- 士之气节,全在上之人奖激,则气节盛。苟乐软熟之士,而恶刚正之人,则人务容身,而气节消矣。
- 官者切不可厌烦恶事,坐视民之冤抑,一切不理曰:“我务省事。”则民不得其死者多矣。可不戒哉?
- 作一事不可苟。
- 必能忍人不能忍之触忤,斯能人不能之事功。
- 与人言宜和气从容。气忿则不平,色厉则取怨。
- 处人之难处者,正不必厉声色与之辩是非、较长短,惟谨于自修,愈谦愈约,彼将自服。不服者妄人也,又何校焉?
- 官最宜安重,下所瞻仰。一发言不当,殊愧之。
- 张文忠公曰:“左右非公故勿与语。”予深体此言。吏卒辈,不严而栗然也。
- 待下固当谦和,谦和而无节,及纳其悔,所谓重巽吝也。惟和而庄,则人自爱而畏。
- 慎动当先慎其几于心,次当慎言慎行慎作事,皆慎动也。
- 闻人毁己而怒,则誉己者至矣。
- 法立贵乎必行。立而不行,徒虚文,适足以启下人之翫而已。故论事当永终知弊。
- 人不能尽人道,官不能尽官道,是吾所忧也。
- 使民如承大祭,然则政临民,岂可视民愚且贱,而加慢易之心哉?
- 处事了,不形之于言尤妙。
- 尝见人寻常事处置得宜者,数数人言之,陋亦甚矣。古人功满天地,德冠人群,视之若无者分定故也。
- 如治小人宽平,自在从容以处之,事已则绝口不言,则小人无所闻以发其怒矣。
- 胆欲大,见义勇;心欲小,文理密察;智欲圆,应物无滞;行欲方,截然有执。
- 事事不放过,而皆欲合理,则积久而业广矣。
- 养民生、复民性、禁民非,治天下之三要。
- 治狱有四要,公、慈、明、刚。公则不偏,慈则不刻,明则能照,刚则能断。
- 大丈夫以正大立心,以光明行事,终不邪暗小人所惑而易其所守。
- 疾恶之心固不可无,然当宽心缓思,可去与否,审度时宜而处之,斯无悔。切不可闻恶遽怒,先自焚挠。纵使能去恶,已亦病矣。况伤于急暴,而有过中失宜之弊乎。经曰:“忽忿疾于顽。”孔子曰:“夫受之愬不行。”皆当深味。
- 轻与必滥取,易信必易疑。
- 韩魏公范文正公诸公,皆一片忠诚国之心,故其事业显著,而名望孚动于天下。后世之人,以私意小智自持其身,而欲事业名誉比拟前贤,难矣哉。
- 成王问史佚曰:“何德而民亲其上?”史佚曰:“使之以时,而敬顺之,忠而爱之,布令信而不食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此名言也。
- 以己之廉,病人之贪,取怨之道也。
- 作事只是求心安而已,然理明则知其可安者安之,理未明则以不当安者安矣。
- 圣人治,纯用德而刑辅之,后人则纯用法术而已。
- 以其能治不能,以其贤治不贤,设官之本意不过如此。有官威剥民以自奉者,果何心哉?
- 去弊当治其本。本未治而徒去其末,虽众人之所暂快,亦贤知之所深虑。
- 人皆妄意于名位之显荣,而固有之善则无一念之及,其不知类也甚矣。
- 机事不密则害成,易之大戒也。
- 善勿怠,去恶勿疑。
- 恭而不近于谀,和而不至于流,事上处众之道。
- 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见理明而不妄取,无所而然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狷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则勉强而然,斯又次也。
- 一毫省察之不至,即处事失宜,而悔吝随之,不可不慎。
- 处事当沉重详细坚正,不可轻浮忽略,故《易》多言利艰贞。盖利艰贞则不敢轻忽,而必以其正,所以吉也。
- 天下大虑,惟下情不通可虑。昔人所谓下有危亡之势,而上不知是也。
- 不欺君、不卖法、不害民,此做官持己之三要也。
- 人遇拂乱之事,愈当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所行有窒碍处,必思有以通之,则智益明。
- 下民之冤抑不伸者,由长人者之非其人也。
- 不虐无告,不废困穷,圣人之仁也。
- 一命之士,苟存心于爱物,必有所济。盖天下事莫非分所当,凡事苟可用力者,无不尽心其间,则民之受惠者多矣。
- 勿以小事而忽之,大小必求合义。
- 临属官,公事外不可泛及他事。
- 无轻民事惟难,无安厥位惟危,岂惟人君当然哉?凡人臣者,亦当守此,以爱民保己之法也。
- 王伯之分,正在不谋利、不计功,与谋利计功之分。
- 处事识先,断次之。
- 做官常知不能尽其职,则过人远矣。
- 孔子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是皆一定之理。君子知之,故行义以俟命;小人不知,故行险以侥幸。
- 法者辅治之具,当以教化先。
- 止未作、禁游民,所以敦财利之源;省妄费、去冗食,所以裕财利之用。
- 《春秋》最重民力,凡有兴作,小大必书。圣人仁民之意深矣。
- 凡事分所当,不可有一毫矜伐之意。
- 伊傅周召王佐,事业大矣。自其心观之,则若浮云之漠然,无所动其心。
- 清心省事,官切要,且有无限之乐。
- 人好静而扰之不已,恐非政之道。
- 名节至大,不可妄交非类,以坏名节。
- 守官最宜简外事、少接人、谨言语。
- 与人居官者言,当使有益于其身,有益及于人。
- 天之道,公而已。圣人法天治,一出于天道之公,此王道之所以大也。
- 霍光小心谨慎,沈静详审,可以人臣之法。
- 亦有小廉曲谨,而不能有,于事终无益。
- 凡事皆当推功让能于人,不可有一毫自得自能之意。
- 大臣行事,当远虑后来之患,虽小事不可启其端。
- 虽细事亦当以难处之,不可忽。况大事乎?
- 所谓王道者,真实爱民如子。孟子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上以是施,则民爱之如父母者,有必然矣。
- 民不习教化,但知有刑政,风俗难乎其淳矣。
- 惠虽不能周于人,而心当常存于厚。
- 孔子曰:“斯民也,三代直道而行也。”是则三代之治,后世必可复。
- 唐郭子仪竭忠诚以事君,故君心无所疑。以厚德不露圭角处小人,故谗邪莫能害。
- 处大事贵乎明而能断。不明固无以知事之当断,然明而不断,亦不免于后艰矣。
- 圣贤成大事业者,从战战兢兢之小心来。
- 好善优于天下。若自用己能,恶闻人善,何以成事功?
- 圣人子民之心,无时而忘。
- 于人之微贱,皆当以诚敬待之,不可忽慢。
- 治舍王道,即是霸道之卑陋圣贤。宁终身不遇孔孟,不自贬以徇时者,是故也。
- 《书》言罚弗及嗣,赏延于世,此圣人之仁心也。故赏当过于厚,而行不过于滥。
- 出处去就,士君子之大节,不可不谨。《礼》曰:“进以礼,退以义。”孔子曰:“有命。”孟子不见诸侯,尤详于进退之道。故出处去就之节不可不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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