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警察厅报告苏州之罢课及经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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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陈者:

  两奉电示敬悉。齐电谅蒙鉴核。兹将苏州之罢课及经过情形,略陈一二。

  计自北京学生风潮传播到苏,学生即分团讲演,连日以来,继而罢课讲演如故,警察禁止无效,不过稍敛激烈之词。嗣又谣传北京拘捕学生数千人,饿毙若干人。上海遂由学界风潮波及商界,于四日罢市。苏州亦影响所及,人心渐惶。遂邀集商会市董数十人,连日说之以大义,动之以利害,并言商界罢市连带工人种种说词,幸能支持三日。嗣闻宁亦罢市,苏州学生于昨晚集有千馀人到商会,要求会长出通知两种:一、饭铺及日用食品厂不关门。二、当铺不关门。今早各大店多未开市,然均开一二扇门,照常交易,此大略情形也。

  总之,苏州市面,向为沪之潮流所左右,其银钱业已三日无行情矣。再者,蚕业定于昨日开秤,乃以银根奇紧,故缓未开秤,恐一开秤,每日交易不下十数万元。以多数现洋归之乡间,不能流通,此虽实情,然亦恐银业垄断之策也。沪上各货不出,苏之各纱厂中人曾言,倘五日不来货,苏之工厂不停而停矣。可虑者为多数工人,长此迁延,工厂一停,不知伊于胡底矣。所以连日舌蔽<敝>唇焦者,以期延至上海开市,则苏之风潮自平。至秩序一层,责无旁贷,故现在警察加班,并派骑巡,保安各区队游巡,今日求军队分班游行。

  观此风潮,各学生如疯如狂,可笑亦覆可怜。压之不可,以学生与绅商有密切之关系,然纵之又恐惹起交涉,极力经营,尚期无事。观此情形,不思根本弭救,恐步庚子后尘。以无知之少年,颠狂若此,绅商各界,浮动如彼,人心思乱,势难遏抑。长江沿海,大都如斯。盲从瞎哄,以坚执之有词,此倡彼和,各莫明其所以。以此为爱国,以此为外交后盾,恐大劫在后,冥冥所系,即脱现在,未来难知。惟有请司长言之总长、次长,商之极峰,将其要求者酌准一二,使彼无所借口,以后再有扰动者,制之法典,庶不致狂澜难挽也。是否有当,尚祈鉴核施行。

肃此,敬请钧安。

苏州警察厅厅长崔凤舞谨启

六月八日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属于公有领域。详情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著作权法第九条释义。另外请注意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办理党务人员,不能认为刑法上所称之公务员。”所以自从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施行以来,各政党党务作品,不能认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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