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论 (苏辙)
匹夫匹妇,天下之所易也;武夫任侠,天下之所畏也。天下之人,知夫至刚之不可屈,而不知夫至柔之不可犯也。是以天下之乱,常至于渐深而莫之能止。盖其所畏者,愈骄而不可制,而其所易者,不得志而思以为乱也。秦、晋之勇,蜀、汉之怯,怯者重犯禁,而勇者轻为奸,天下之所知也。当战国之时,秦、晋之兵弯弓而带剑,驰骋上下,咄嗟叱吒,蜀、汉之士所不能当也。然而天下既安,秦、晋之间,豪民杀人以报仇仇,椎埋发冢以快其意,而终不敢为大变也。蜀人畏吏奉法,俯首听命,而其匹夫小人,意有所不适,辄起而从乱。其故何也?观其平居无事,盗入其室,惧伤而不敢校,此非有好乱难制之气也。然其弊常至于大乱而不可救,则亦优柔不决之俗,有以启之耳。
今夫秦、晋之民,倜傥而无所顾,负力而傲其吏。吏有不善,而不能以有容也,叫号纷呶,奔走告诉,以争毫厘曲直之际,而其甚者,至有怀刃以贼其长吏,以极其忿怒之节,如是而已矣。故夫秦、晋之俗,有一朝不测之怒,而无终身戚戚不报之怨也。若夫蜀人,辱之而不能竞,犯之而不能报,循循而无言,忍诟而不骤发也。至于其心有所不可复忍,然后聚而为群盗,散而为大乱,以发其愤憾不泄之气。故虽秦、晋之勇,而其为乱也,志近而祸浅;蜀人之怯,而其为变也,怨深而祸大。此其勇怯之势,必至于此而无足怪也。是以天下之民,惟无怨于其心,怨而得偿,以快其怒,则其为毒也,犹可以少解。惟其郁郁而无所泄,则其为志也远,而其毒深,故必有大乱,以发其怒而后息。
古者君子之治天下,强者有所不惮,而弱者有所不侮,盖为是也。《书》曰:“无虐惸独,而畏高明。”《诗》曰:“不侮鳏寡,不畏强御。”此言天下之匹夫匹妇,其力不足以与敌,而其智不足以与辩,胜之不足以为武,而徒使之怨以为乱故也。嗟夫,安得斯人者,而与之论天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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