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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台42(内)字第7103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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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令
台四十二(内)字第七一〇三号
中华民国四十二年十二月七日
1953年12月7日
本作品收录于《总统府公报 (民国42年12月8日)
《总统府公报》第451号第2页

  兹制定第一届国民大会职业团体及妇女团体代表缺额补充办法,公布之。此令。

  附第一届国民大会职业团体及妇女团体代表缺额补充办法。

                  院 长 陈 诚

   第一届国民大会职业团体及妇女团体代表缺额补充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出缺递补补充条例第五条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国民大会职业团体及妇女团体代表出缺时由候补人依次递补

第三条 国民大会职业及妇女团体代表缺额由候补人依次递补后仍有缺额时得由曾依法参加竞选得票多数当选因故未出席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者分别补充之

第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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