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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越王贞元孙女元真请祔葬临淮公珍以下四丧于旧茔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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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越王贞元孙女元真请祔葬临淮公珍以下四丧于旧茔诏
作者:李昂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73

越王事迹,国史著明,枉陷非辜,寻以洗雪。其子珍,他事配流,数代漂零,不还京国。元真弱女,孝节卓然,启护四丧,绵历万里,况是近族,必可加恩。行路犹或嗟称,朝廷固须恤助,委宗正寺京兆府与访越王坟墓报知。如不是陪陵,任祔茔次卜葬。其葬事仍令京兆府接措,必使备礼。葬毕,元真如愿往京城,便配咸宜观安置。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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