诰诫军人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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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大总统令
公布诰诫军人训令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袁世凯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12月26日
教令第二十号
诰诫军人训条
本作品收录于《东方杂志

  粤我中华民国。位于亚洲中部。文化之兴。远自隆古。溯黄帝开基。战胜蚩尤。首以兵力。奠玆中土。迄今共和成立。四千六百有馀年。其间国势迭更。兵制屡变。三代盛时。司马总戎。田赋出卒。寓兵于农。法良意美。弊在封建众多。权失统一。秦改郡县。废井田。兵农始分。变征为募。汉唐初制。尚称近古。沿及宋明。积成文弱。兵事非所乐闻。武人多不识字。重文轻武。遂为积习。兵学不昌。为日久矣。顾尔时用兵。不逾东亚。鹿逐中原。楚弓楚得。虽内备稍弛。未足为虞。西力东渐。世变日急。以我脆弱。当人精强。并无正当防卫之方。惟有张脉偾兴之气。割地赔款。为国大辱。于是改练新军。兴学讲武。爱国志士。发愤为雄。卒起义师。革除专制。不数月间。合汉满蒙回藏。成一民国。增历史之光荣。辟亚洲之奇局。非军人之力不及此。本大总统有统率陆海军之责。取军国民制度。以定兵制。冀去文弱之旧。而跻强盛之域。我军人当念缔造艰难。同心戮力。以复我国权。湔我国耻。本大总统受五族付托之重任。军人对于本大总统。有服从之义务。休戚相关。荣辱与共。军人乎。国之爪牙。责在御侮。我璀灿之河山。庄严之境土。神明胄裔。生斯长斯。自前古以迄今玆。何莫非国民铁血之所镕铸。擐甲枕戈。发扬奋厉。以巩我民国之丕基。而远绍我黄帝之武略。名誉之美。永垂无穷。本大总统在任时愿逢其盛。离任时亦乐享其成。我军人其深体此意。所有应加训谕之 如左。

  一军人宜爱国家也。中华民国。以铁血成之。必以铁血保之。军人以身许国。视死如归。尊重国体。保卫国权。不惑于浮言。不牵于政治。热心从事。舍命不渝。毋出位以侵权。毋忘分而旷职。毋逞忿以轻生。毋苟全以惜死。军人其念诸。

  一军人宜正礼仪也。礼以致敬。仪以成之。所以示别。所以表亲。阶级不同。无别则乱。出入为伍。不亲则离。服务之时。加以威严不为刻。公馀之暇。联以情意不为私。礼仪不正。貌离情疏。虽有技能。直同乌合。军人其念诸。

  一军人宜尚武勇也。无雄健之力。不足言武。无充足之气。不足言勇。沈毅刚果。不避艰险。奋发精神。前无劲敌。怯于私斗。奋于公战。勿卤莽以偾事。勿粗暴以启争。勿以拔山之力。等于匹夫。勿以盖世之气。侪于竖子。军人其念诸。

  一军人宜重信义也。语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又云。义以为质。信以成之。矧在军人。云为动作。关系成败。一时失信。则时时可疑。一事不义。则事事难倚。勿欺人以自欺。由不为达有为。宁愿谨。毋诈虞。宁迂拘。毋放恣。军人其念诸。

  一军人宜崇质朴也。好务外者。中必无有。求悦人者。己先自轻。浮华为贪污之媒。侈丽即文弱之渐。岁费亿万。养成骄子。国家有事。将安用之。况吾侪来自田间。终归乡里。踵事增华。何以自给。俭为美德。诚者天道。身体而力行之。军人其念诸。

  一军人宜知廉耻也。淡泊为高。惟廉乃耻。羞恶未泯。惟耻乃廉。分外之权利。丝毫不苟取。应尽之义务。纤介不苟遗。轻私惠。重公愤。砥廉砺隅。明耻教战。养成高尚之性质。勉为愧奋之精神。军人其念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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