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定唐庙制度奏(天福四年十一月太常礼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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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定唐庙制度奏(天福四年十一月太常礼院)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72

唐庙制度,请以至德宫正殿隔为五室。室三分之南,去地四尺,以石为坎,中容二主。庙之南一屋三门,门戟二十四。东西一屋一门,门无棨戟。四仲之祭,一羊一豕。如其中祠,币帛牲牢之类,光禄主之。祠祝之文,不进不署。神厨之具。鸿胪督之。五帝、五后凡十主,未迁者六,未立者四,未谥者三。高祖、太宗与其后暨庄宗凡六主,在清化里之寝宫。祭前一日,以殿中伞扇二十,迎置新庙,以行飨礼。闵帝、庄宗、明宗二后及鲁国孔夫人神主四座,请修制祔庙,及三后请定谥法。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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