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行两税法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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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行两税法奏
作者:杨炎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21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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