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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免课役人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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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免课役人奏
作者:崔元略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717

伏准贱役令,内外六品已下官,及京司诸色职掌人,合免课役。伏以设官之际,大关堤防,给蠲之时,不免逾滥。至有因缘假冒,多非本身。臣自受比官已来,无日而不见论请蠲牒,必恐从兹不已,天下无复有应役之人。伏请自今以后,应诸司见在官,及准式合蠲免职掌人等,并先于本司陈牒责保,待本司牒到,然后给符。其前资官,即请于都省陈状,准前勘责,事若不实,并准诈伪律论。其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及割股奉亲,比来州府悬免课役,不繇所司覆请。从今已后,应有此色。敕下后亦须先牒臣当司,如不承户部文符,其课役不在免限。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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