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之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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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育之宗旨 作者:王国维 |
教育之宗旨何在?在使人为完全之人物而已。何谓完全之人物?谓人之能力无不发达且调和是也。人之能力分为内外二者:一曰身体之能力,一曰精神之能力。发达其身体而萎缩其精神,或发达其精神而罢敝其身体,皆非所谓完全者也。完全之人物,精神与身体必不可不为调和之发达。而精神之中又分为三部:知力、感情及意志是也。对此三者而有真美善之理想:“真”者知力之理想,“美”者感情之理想,“善”者意志之理想也。完全之人物不可不备真美善之三德,欲达此理想,于是教育之事起。教育之事亦分为三部:智育、德育(即意育)、美育(即情育)是也。如佛教之一派,及希腊罗马之斯多噶派,抑压人之感情而使其能力专发达于意志之方面;又如近世斯宾塞尔之专重智育,虽非不切中一时之利弊,皆非完全之教育也。完全之教育,不可不备此三者,今试言其大略。
一、智育
人苟欲为完全之人物,不可无内界及外界之知识,而知识之程度之广狭,应时地不同。古代之知识至近代而觉其不足,闭关自守时之知识,至万国交通时而觉其不足。故居今之世者,不可无今世之知识。知识又分为理论与实际二种;溯其发达之次序,则实际之知识常先于理论之知识,然理论之知识发达后,又为实际之知识之根本也。一科学如数学、物理学、化学、博物学等,皆所谓理论之知识。至应用物理、化学于农工学,应用生理学于医学,应用数学于测绘等,谓之实际之知识。理论之知识乃人人天性上所要求者,实际之知识则所以供社会之要求,而维持一生之生活。故知识之教育,实必不可缺者也。
二、德育
然有知识而无道德,则无以得一生之福祉,而保社会之安宁,未得为完全之人物也。夫人之生也,为动作也,非为知识也。古今中外之哲人无不以道德为重于知识者,故古今中外之教育无不以道德为中心点。盖人人至高之要求,在于福祉,而道德与福祉实有不可离之关系。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不爱敬人者反是。如影之随形,响之随声,其效不可得而诬也。《书》云:“惠迪,吉;从逆,凶。”希腊古贤所唱福德合一论,固无古今中外之公理也。而道德之本原又由内界出而非外铄我者。张皇而发挥之,此又教育之任也。
三、美育
德育与智育之必要,人人知之,至于美育有不得不一言者。盖人心之动,无不束缚于一己之利害;独美之为物,使人忘一己之利害而入高尚纯洁之域,此最纯粹之快乐也。孔子言志,独与曾点;又谓“兴于诗”,“成于乐”。希腊古代之以音乐为普通学之一科,及近世希痕林、希尔列尔等之重美育学,实非偶然也。要之,美育者一面使人之感情发达,以达完美之域;一面又为德育与智育之手段,此又教育者所不可不留意也。 然人心之知情意三者,非各自独立,而互相交错者。如人为一事时,知其当为者“知”也,欲为之者“意”也,而当其为之前(后)又有苦乐之“情”伴之:此三者不可分离而论之也。故教育之时,亦不能加以区别。有一科而兼德育智育者,有一科而兼美育德育者,又有一科而兼此三者。三者并行而得渐达真善美之理想,又加以身体之训练,斯得为完全之人物,而教育之能事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