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教育之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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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教育之宗旨 作者:王國維 |
教育之宗旨何在?在使人為完全之人物而已。何謂完全之人物?謂人之能力無不發達且調和是也。人之能力分為內外二者:一曰身體之能力,一曰精神之能力。發達其身體而萎縮其精神,或發達其精神而罷敝其身體,皆非所謂完全者也。完全之人物,精神與身體必不可不為調和之發達。而精神之中又分為三部:知力、感情及意志是也。對此三者而有真美善之理想:「真」者知力之理想,「美」者感情之理想,「善」者意志之理想也。完全之人物不可不備真美善之三德,欲達此理想,於是教育之事起。教育之事亦分為三部:智育、德育(即意育)、美育(即情育)是也。如佛教之一派,及希臘羅馬之斯多噶派,抑壓人之感情而使其能力專發達於意志之方面;又如近世斯賓塞爾之專重智育,雖非不切中一時之利弊,皆非完全之教育也。完全之教育,不可不備此三者,今試言其大略。
一、智育
人苟欲為完全之人物,不可無內界及外界之知識,而知識之程度之廣狹,應時地不同。古代之知識至近代而覺其不足,閉關自守時之知識,至萬國交通時而覺其不足。故居今之世者,不可無今世之知識。知識又分為理論與實際二種;溯其發達之次序,則實際之知識常先於理論之知識,然理論之知識發達後,又為實際之知識之根本也。一科學如數學、物理學、化學、博物學等,皆所謂理論之知識。至應用物理、化學於農工學,應用生理學於醫學,應用數學於測繪等,謂之實際之知識。理論之知識乃人人天性上所要求者,實際之知識則所以供社會之要求,而維持一生之生活。故知識之教育,實必不可缺者也。
二、德育
然有知識而無道德,則無以得一生之福祉,而保社會之安寧,未得為完全之人物也。夫人之生也,為動作也,非為知識也。古今中外之哲人無不以道德為重於知識者,故古今中外之教育無不以道德為中心點。蓋人人至高之要求,在於福祉,而道德與福祉實有不可離之關係。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不愛敬人者反是。如影之隨形,響之隨聲,其效不可得而誣也。《書》云:「惠迪,吉;從逆,凶。」希臘古賢所唱福德合一論,固無古今中外之公理也。而道德之本原又由內界出而非外鑠我者。張皇而發揮之,此又教育之任也。
三、美育
德育與智育之必要,人人知之,至於美育有不得不一言者。蓋人心之動,無不束縛於一己之利害;獨美之為物,使人忘一己之利害而入高尚純潔之域,此最純粹之快樂也。孔子言志,獨與曾點;又謂「興於詩」,「成於樂」。希臘古代之以音樂為普通學之一科,及近世希痕林、希爾列爾等之重美育學,實非偶然也。要之,美育者一面使人之感情發達,以達完美之域;一面又為德育與智育之手段,此又教育者所不可不留意也。 然人心之知情意三者,非各自獨立,而互相交錯者。如人為一事時,知其當為者「知」也,欲為之者「意」也,而當其為之前(後)又有苦樂之「情」伴之:此三者不可分離而論之也。故教育之時,亦不能加以區別。有一科而兼德育智育者,有一科而兼美育德育者,又有一科而兼此三者。三者並行而得漸達真善美之理想,又加以身體之訓練,斯得為完全之人物,而教育之能事畢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