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禘祫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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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禘祫疏
作者:聂崇义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65

魏明帝以景初三年正月上仙,至五年二月祫祭,明年又禘。自兹后以五年为禘,且魏以武帝为太祖,至明帝始三帝而已,未有毁主而行禘祫,其证一也。宋文帝元嘉六年,祠部定十月三日大祠。其太学博士议云:“按禘祫之礼,三年一,五年再。”宋自高祖至文帝,裁亦三帝,未有毁主而行禘祫,其证二也。梁武帝用谢广议,三年一禘,五年一祫,谓之大祭。禘祭于夏,祫祭于冬。且梁武乃受命之君,仅追尊四朝而行禘祫,则知祭者,是追养之道。以时移节变,孝子感而思亲,故荐以首时,祭以仲月,间以禘祫,序以昭穆,乃礼之经也,非关宗庙备与未备,其证三也。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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