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衡山公主出降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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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衡山公主出降疏
作者:于志宁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44

臣闻明君驭历,当俟献替之臣;圣主握图,必资盐梅之佐。所以尧询四岳,景化洽于区中;舜任五臣,懿德被于无外。左有记言之史,右立记事之官,小大咸书,善恶俱载,著惩劝于简牍,垂褒贬于人伦,为万古之范围,作千龄于龟镜。伏见衡山公主出降,欲就今秋成礼,窃按《礼记》云:“女十五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郑元云:“有故,谓遭丧也。”固知须终三年。春秋云:“鲁庄公如齐纳币。”杜预云:“母丧未再期而图婚,二传不讥,失礼明故也。”此则史策具载,是非历然,断在圣情,不待问于臣下。其有议者云,准制公除之后,须并从吉。此汉文创制,其仪为天下百姓。至于公主服是斩缞,纵使服随例除,无宜情随例改。心丧之内,方复成婚,非唯违于礼经,亦是人情不可。伏惟陛下嗣膺宝位,临统万方,理宜继美羲轩,齐芳汤禹,宏奖仁孝之日,敦崇名教之秋。此事行之若难,犹须抑而守礼,况行之甚易,何容废而受讥?此理有识之所共知,非假愚臣之说也。伏愿遵高宗之令轨,略孝文之权制,国家于法无亏,公主情礼得毕,则天下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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