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有司诏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谕有司诏
作者:耶律璟 辽代
本作品收录于《全辽文/卷01
应历十六年

自先朝行幸,顿次必高立标识,以禁行者。比闻楚古辈,故低置其标深草中,利人误入,因之取财。自今有复然者,以死论。(《辽史》六一《刑法志》。)

(按《穆宗纪》应历十六年七月壬午谕有司:“凡行幸之所,必高立标识,令民勿犯,违以死论。”似即此诏之节文。)

  ↑返回顶部

本辽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