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食,非古制也,自东汉始焉,其后因而沿袭。按太宰职,正月之吉,悬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人观之。又《春官·太史》“颁告朔于邦国”。《玉藻》复云:“听朔于南门之外。”并无读时令故事。而辟闾仁谞云:“元日受朝读令,此则听朔礼毕,合于《玉藻》之文。”王方庆虽有所驳,大旨与仁谞不异,皆臆说也。凡言诗者,为四时耳,若正月之朔读令,则合云岁令,何以谓之时邪?其夏秋冬又何为不读邪?则辟闾辈误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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