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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各地区国税局组织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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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各地区国税局组织通则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57 年 4 月 26 日
制定16条
中华民国 57 年 5 月 11 日公布
总统制定公布全文 16 条及附表
中华民国 77 年 4 月 26 日
修正全文20条
中华民国 77 年 5 月 11 日公布
总统令修正公布全文 20 条
中华民国 101 年 1 月 20 日
修正全文7条
中华民国 101 年 2 月 3 日公布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100022741号令
修正公布全文 7 条;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华民国 102 年 1 月 1 日施行
中华民国一百零一年三月八日
行政院院授研综字第1012260344号令
发布定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法律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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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57年制定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全文2次的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2次的法律
财政部赋税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