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組織通則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組織通則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57 年 4 月 26 日 制定16條
中華民國 57 年 5 月 11 日公布總統制定公布全文 16 條及附表
中華民國 77 年 4 月 26 日 修正全文20條
中華民國 77 年 5 月 11 日公布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 20 條
中華民國 101 年 1 月 20 日 修正全文7條
中華民國 101 年 2 月 3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10002274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7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施行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八日行政院院授研綜字第1012260344號令發布定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