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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岩集/卷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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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二 农岩集
卷三十三
作者:金昌协
1928年
卷三十四

杂识[编辑]

内篇三论语说○庚午辛未间所录[编辑]

朱子于论语或问首章。历论精义诸说之大体得失。而不明指其名氏。窃尝推之。宽平正大者。范也。整峻严恪者。吕也。通达奇伟者。谢也。酝藉敷腴者。游也。清和靡密者。杨也。至于周氏之敦厚易直。尹氏之平淡简约。张子之深约严重。则固已明指其人。读者要须熟复诸说。深味其言语气象。而验此论之不可易。然后方为有功。

读精义诸说。然后知集注训释至精约至的确。一字一句。直是从分金秤上秤来。锱铢不容加减。然世之读者。类皆泛然看过。不识其然。或者又妄欲措异说于其间。则多见其惑也。

读精义。不惟见集注之为至。亦见程先生说义理极精。非门人高弟所可几及。集注。大抵本此而时有少异。又加详密耳。

伊川解论语。发明圣人言意。有极精微处。如论孝弟为仁之本曰。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以仁为孝弟之本。孝弟。是仁之一事。谓之行仁之本则可。谓是仁之本则不可。此是就为字上看出意思。论令尹子文三仕无喜色。三已无愠色曰。人不能见其色则可矣。谓其无喜愠则非也。苟无喜愠。何以知其未仁。此是就色字上。看出意思。论子贡我不欲人之加诸我。吾亦欲无加诸人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吾亦欲无加诸人。仁也。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恕也。恕则或能勉之。仁则非子贡所及。此是就无字上。看出意思。论宪问克伐怨欲不行曰。人而无克伐怨欲。仁者能之。有之而能制其情不行焉。亦难能也。谓之仁则未可也。此是就行字上看出意思。此等处。剖析精微。只在毫厘间。而其义理。直是超绝。非区区训解所能及。盖其学。已到至处。故于圣贤渊微意思。容易就一字上看得出。发明造极。无复馀蕴。信乎秦汉以来。未有臻斯理也。

三仕无喜色。三已无愠色。圣人曰未知焉得仁。而程子则曰苟无喜愠。何以知其未仁。克伐怨欲不行焉。圣人曰不知其仁。而程子则曰人而无克伐怨欲。仁者能之。在他人则必不敢如是判断。盖著一色字行字。便只是不形于色。不见于外。故孔子不许其仁。若真无喜愠与克伐怨欲。则又安得谓非仁。此程子善发明圣人之意也。后世圣贤心学不传。不知方寸隐微处。正学者所宜省察克治。而只从行事上把捉得定。以为学问之功。不过如此。虽在孔门学者。亦鲜能透得此关。故子张原宪之徒。以是为问。若非程夫子真得圣人心法实用工夫来。何以剖析及此。

行有馀力。则以学文。此夫子正要人既力行。又须学文。盖力行。固弟子之先务。而学文亦不可缓。故其言如此。详则以二字与然后字。煞不同。正须著眼。精义诸说。似皆未察乎此。自程子以下。大抵只是发明先本后末之意。至朱子。谓力行而不学文。则无以考圣贤之成法。识事理之当然。而所行或出于私意。方始说得圣人要人学文之意。

君子周而不比章集注。圣人于周比和同骄泰之属。常对举而互言之。互言二字下。得最精切。互言。谓彼此交互说也。盖论语言君子小人非一。如喩于义喩于利。求诸己求诸人。坦荡荡长戚戚之类。固皆对举而非互言。盖喩义之与喩利。求己之与求人。荡荡之与戚戚。其为不同自晓然。只对举言之。意已足。若必互言如云君子喩义而不喩利。小人喩利而不喩义。则为无用之长语矣。若周之与比。和之与同。泰之与骄。其实虽相反。而其形则颇近似。苟不别白言之。则人将疑周于比。疑和于同。疑泰于骄。而公私理欲。混矣。是以圣人之言此也。不但曰周。而必曰不比。不但曰比。而必曰不周。以明周之非比而比之非周。如和同骄泰。皆然。此互言之义然也。集注如此等处。最宜细推而深玩也。

学字。专言则兼知行。偏言则主乎知。如论语学习志学好学。兼知行言。此外如何必读书然后为学。中庸博学。文言学聚等学字。大抵皆主知而言。亦有主于行而言者。如学而不思则罔。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之学。是也。然此两学字。亦不专主于行。盖圣人分学与思者。思是不从人讲问。不就事理会。只悬空思索之谓。学则须从人讲论。就事理会。大抵皆依仿㨾子做。故谓之学。然则以思对学。思固专主乎知。而学亦未尝专属行。兼有知底意思。但其所以知者。不若思之专求于吾心而不涉于事为耳。

殷因于夏礼章集注。三纲五常。礼之大体。按礼居五常之一。而今以五常。总谓之礼者。盖此礼字。非偏指敬之理。乃以人伦人道大经大法而言。如经礼三百。曲礼三千。皆礼之节文。而仁之爱。义之宜。礼之敬。智之别。信之实。则乃其大体耳。忠质文损益。文质之异。固易见。而质与忠。却相近。然其实亦煞不同。今有一般人。浑厚诚实。一味无伪。此可谓之忠。又有一般人。沈毅简俭。不事文饰。此可谓之质。忠则全无圭角。又无文彩。质则虽无文彩。早是有圭角了。此二者之所以不同也。忠之弊。宽缓而无裁制。质之弊。直致而少委曲。宽缓而无裁制。故矫之须以质。不然则便颓弛。直致而少委曲。故矫之须以文。不然则太粗卤。

吾与回言章精义谢氏说。苟不至于不违之地。则与亡则书。无以异也。此句下注云。疑按扬子法言云。在则人。亡则书。谢氏盖用此语。言学者亲闻圣人之言。而不能默识心通。如颜子之不违。则与圣人亡而独其书在者。无以异云尔。岂先生偶不记扬子此言而疑之耶。抑此注。是后人所为耶。未可知也。

四书小注所载诸说。颇有与朱夫子定说相戾者。虽其大旨不悖。而语意有病。曲折可疑者。又不翅多焉。盖此书。本出永乐诸儒臣。承命编辑。当时儒者于此学。既少实得。又设局编书。例易汗漫卤莽。故其间如节略大全语类及或问等说。章句离绝。亦多差错。所引先儒姓氏。亦有误者。则其于精义微旨。固不能致详也。性理大全。亦同时编辑。而疏谬尤甚。愚谓读此二书者。不可不审其然也。

论语序说小注。程子曰。论语之书。其辞近其指远。辞有尽指无穷云云一段。此乃谢氏论语序也。精义载焉。今以为程子说。误矣。

学而时习之章小注。南轩张氏曰。学贵于时习。程子曰。时复思绎。学者之于义理。当时䌷绎其端緖而涵泳之也。按䌷绎其端緖而涵泳之一语。朱先生尝为南轩。极论其非。今以入于小注。恐未安。

温故知新章小注。范氏曰。温故者。月无忘其所能。知新者。日知其所无。按此说。或问非之。而今载于小注。未安。

不愤不启章小注。范氏曰。孟子曰有答问者愤悱之类是也。有私淑艾者。举一隅之类是也。此说。或问亦非之。

暴虎凭河章小注。南轩张氏曰。敬戒周密如此。所以能成天下之事而不失也。岂独可行三军哉。此说亦朱夫子所不取也。又按南轩岂独行三军之说。朱先生所以不取者。盖以圣人此言。固无施不可。而今本为行三军而发。则当看其于行师一事尤切。当不可易处。不当似此推说。汎滥不切也。然集注载谢氏说曰。不谋无成。不惧必败。小事尚然。况三军乎。此亦近南轩说。而先生取焉。何也。盖谢氏从小事说起。以明行三军尤不可不然。其意重在于行三军。南轩则从行三军说起。以明天下之事无不皆然。其意不专于行三军。二说虽相近。而其语势之开阖。旨意之向背。实不同。故先生之取舍如此也。此等处。正见其权衡精审。无少差忒处。

富而可求章杨氏说。或问初以为未安。而集注取之。此盖初晩之见异也。或问云。程子可求不可求。皆决于义。谢杨可求不可求。皆决于命。至于张子尹吕。则以可求者为义。而不可求者为命。三说不同。然愚意以谢杨之说为未安也。盖此本设言以明富之不可求。故有执鞭之说。若曰命可求。则宁屈己以求之。则是实有此意矣。岂圣人之心哉。先生初年说。盖如此也。然窃详夫子语意。正以富贵有命。无可求之理。故设为此言以晓人耳。其意盖曰富若可以人力求而得之。则虽执鞭。亦所不辞。惟其有命焉。非人力之可求。故无宁从吾所好也。是虽若主于命。不主于义。而乃所以深明求富之为妄而枉道之不可也。此圣人晓人深切之意也。若如程子诸说。则语意便觉滞而不活。偏而不浑。非圣人设辞之意也。是以集注。却取杨氏说。而其自为解。亦不主乎义之说。此盖晩年定论也。余独疑或问说如彼。而其后一转问答。又却论圣人言命之意。此又与前说之意相径庭。何也。岂先生当时实主张子尹吕之说。以可求者为义。而不可求者为命。故虽不取谢杨之说。而亦不以可求不可求。皆决于义。如程子说。故其说如此也耶。又按南轩说。亦同程子之意。而今载于小注。恐与集注不合也。

不愤不启章。精义。范氏曰。夫子之学。犹发愤忘食。则进也勇。悱则其虑也深。按此段疑有阙误。考大全小注。载范说曰。愤则其虑也深。悱则其进也勇。此可参考。但虑也深进也勇。彼此相互。未知孰是。

子在齐闻韶章小注。载或问说。而本文分合二字。改作文。岂编辑时删润如此耶。又或问本有范氏云云之语。故其下继以苏氏说。亦得之语势然也。今去范氏一段。而只存此一句。则亦字殊无来历。盖当删而不删也。吾所谓节略差错处。此类可见。

游艺一义。如谢氏无之不害为君子之说。固甚疏率。而游,杨诸说。亦未完善。夫六艺之学。正所以究事物之变。尽道体之细。而周乎天下之用。不可以或遗焉者也。至于涵泳情性。闲邪守仁之功。固亦在其中。而主意则不在此也。今游杨。专以此为说。遗却上一截正意。则偏而不该矣。是以朱子于或问论之。而以张子日为之分义。范氏广业之说为正矣。至其自为说。则集注必先言应务有馀。而后云心亦无所放。先言小物不遗。而后云动息有养。或问。亦先言尽乎物理。周于世用。而后云非僻之心。亦无自以入之。其旨义精密。曲折周备盖如此。又集注或问两亦字。最见其语意有宾主处。此正所谓分金秤上秤出来者也。先后之序。轻重之伦。先后指志据依游而言。轻重指道德仁艺而言。小注诸说。恐未然。集注日用之间。无少间隙。而涵泳从容。忽不自知其入于圣贤之域。此一段。本是通同浑沦说。程复心以无少间隙。属志据依。涵泳从容。属游于艺。此殊穿凿。不成义理。彼见先生于或问论游艺有雍容涵泳之语。故其说如此耳。然程先生尝解此章曰。学者当如是游泳于其中。而朱子以为统言一章之旨。则集注之说。实本程子之意矣。安得以此一句。专属于游艺哉。且日用之间。无少间隙。亦须兼游艺看然后。其意方足。盖不但根本密切处持守不懈。而虽游焉息焉之顷。亦必有所事。然后方可谓之无少间隙矣。是以或问。既历论四者之功效次序而结之曰。日用之间。心思动作。无毫发之隙漏矣。又安得以此一句。专属于志据依哉。小注此等说。深有害。

子为卫君章。龟山深诋或说善兄弟之让而恶父子之争者。以为失旨。而或问非之。以为不可晓。然窃详龟山说。亦自有意思。盖卫人之以辄为君而拒蒯聩也。正以蒯聩得罪于父。而辄嫡孙当立。故虽以子路之贤。犹不知其不可。他人可知也。冉有不能无疑于此。故问于子贡。而子贡之问于夫子也。必以夷齐事为问者。正以二子所处。颇与蒯辄父子事相类故耳。夫以伯夷之长于天伦。叔齐之明有父命。而犹且让而不居。则卫君之事。更无道理可诿。而难免乎父子相争之罪。可知矣。子贡之所欲审者。正在于此。而既得夫子之言。则遂决然无疑焉耳。若无此等曲折。而直谓子贡初不知父子相争之为恶。待夫子之言而始知之。则无乃不可乎。且如臣之弑君。弟之弑兄。此天下之大恶。而人伦之大变也。虽庸夫愚妇。皆知其不可也。何待贤者而知之。然世固有汤武周公之举。则卫君之事。虽曰父子相争。安知其或近于此乎。此冉有之所不能无疑。而子贡之所欲问而审之也。然则谓冉有子贡。待夫子之言。而深知卫君父子相争之罪则可也。若谓其待夫子之言。而始知父子相争之为恶则不可。或者之说。颇近于此。故龟山辨之。特其语意简略。曲折未备。故朱子以为不可晓耳。至其大旨。则恐未为失也。又按夷齐之事。拟之于卫君父子。则蒯聩当伯夷之地。而辄当叔齐之地矣。然当是时。辄方为卫君以拒蒯聩。故冉有之疑。子贡之问。皆为辄而发。然则夷齐之事。亦当专就辄一人身上看。盖父子之伦。不翅兄弟之序。则观于叔齐而辄之以子拒父。冒犯天伦。其罪著矣。嫡孙之当立。尚不若长子。则观于伯夷而辄之以嫡孙自居而攘夺父位者。其罪尤岂不较然乎。是故或问。虽以龟山。以蒯聩处伯夷之地者为得之。而集注则专以辄为言。其说确矣。又按或问论程子幷引谏伐之事以为非。此章问答之本意。而集注载之不删。盖初晩之见异也。然其正意。则恐止于让国一节。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集注云。其视不义之富贵。如浮云之无有。漠然无所动于其中。夫富贵而不义者。固当如此矣。至于义富义贵。则圣人其将有所愿慕而不能无动于其中乎。窃谓圣人于富贵。初非有所恶也。为此言者。正指其得之不以其道。如孔子主我卫卿可得之类。亦非泛指其未来者而言也。自其未来而言。则虽义富义贵。亦不容有歆羡愿慕之意矣。苟一毫有此意思。则非所谓不愿乎其外者矣。若据其既得而言。则舜受尧之天下而不以为泰。被袗衣鼓琴二女果。若固有之。于此而视之。漠然与不义底一般。则亦非大中至正之矩矣。上蔡不察此意。乃谓圣人视义富义贵亦如浮云。而况不义乎。或问以为过而失乎圣言之旨。可谓确矣。

学而时习之章小注。朱子说学而时习之。此是论语第一句。一段本出大全答张敬夫书。其曰而字。承上起下之辞。本文作而者。承上云云。当以本文为正。其曰无穷尽如此。本文作无穷盖如此。尽与盖字。相似而意皆通。当因此致误。然尽字却似胜。岂或大全误耶。末端圣人之学。与俗学不同一段。本文无之。而今却联属为一说。上下文势殊不伦。且味其语意。当附于上人性皆善条。此亦编节不精之失也。仁山金氏解先觉之所为曰。觉。知也。为。能也。窃谓觉虽属知。然凡言先觉。实指能知能行底人而言。至于为字。则尤不当偏属行。云峰胡氏论之详矣。金说恐未然。

以约失之章。精义。侯氏说下更有又曰一条。据或问则此当为尹氏说。而今并作侯说。恐误。岂又曰之又。是尹字之误耶。

孝弟为仁之本章。或问。说顽痹不仁义。似与程子本旨少异。

三省章。或问。论游氏说一段。无不言不动之谓也。无字。恐非字之误。失其本章之所谓章字。恐意字之误。

道千乘章。或问。治者政教号令之为。治之事也。为恐谓字之误。不然则之字下。似当别有谓字。

信近于义章。或问解。因不失其亲一句。与今集注说不同。

无谄无骄章。或问。不谄之士。岂必皆出于人。人。恐介字之误。

诗三百章。或问。其尚论有未定者欤。尚论恐当乙。

十有五而志于学章。或问。言之为言。亦蒙上文云云。言之下。恐当别有至之二字。

孟武伯问孝章。或问。深攻集注后一说之意。

周而不比章。或问。以周氏子考本文。氏当作事。

学而不思章。或问。殆者。其心危迫。心。恐当作事字。

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章。或问。周氏问其说甚善。问字恐误。

或人谓孔子章。或问。施于有政之义。似与集注说少异。

林放问礼之本章。或问。范氏以俭戚为礼之本。则失之。又曰。杨氏直以俭戚为本者。似亦简便。但考之夫子之所论。则四者均在去取之间。而俭戚为差愈耳。或问说虽如此。然集注以俭戚为礼之本。而范杨说。皆在所取。此盖初晩之异也。

君子无所争章。或问。其争也。争非谦逊。争非之非。恐当作为。

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章。或问。但若欲为而为之之类。据程子本说。上为字。恐当作有名。又或问谢氏之说则善矣。然初不见利字之意。而于所以安仁者。亦未亲切。今集注全取谢说。而又尝曰。上蔡所见。直是高诸解中。未有及此者。此与或问所论不同。

惟仁者能好人章或问此记佛者之言而较之。按记。恐当作以字。

我未见好仁者章。或问。用力以下诸说不同。未有以屈其说。而集注所用程子之意则未见之云。与章之首尾两未见者。不类而盖有之矣。又曰。力不足者而上系于用力之文。疑亦未安云云。按精义。程子曰。用力于仁者。固当有之。己未尝见尔。此盖以盖有之矣。谓有用力于仁者而先生从之也。此与集注说少不同。或问所谓必不得已。则力不足之云者。从范氏。而下文二句。从周氏之训。以指夫力不足之人。从程子之意。以不绝夫进善之路者。即集注之说。此盖后来定论也。又或问。又曰之曰字。以意推之。恐当作越。盖曰越声相近而误也。

吾道一以贯之章。或问。其曰而已者。邢氏以为万理一贯。更无他说之辞。按论语邢氏疏言。夫子之道。惟以忠恕一理。以统天下万事之理。更无他法故云而已矣。此与或问所引不同。岂先生檃括其辞如此耶。然集注所谓自此之外。更无馀法者。实用邢氏更无他法之语矣。或问。何以改法为说耶。又或问。致知力行。不可偏废。故其言每如此。按此说。知行之意。有所未晓。又或问。程子之引君子之道四者。如何。曰。是则少误。以中庸之文推之。则此四者。乃反其所以责人者。为责己之事。非欲苟自恕而并恕人也。按程子论恕之难能而引孔子此语为证者。其意盖谓所求于子臣朋友者。己心之所欲也。以此而事父事君先施之者。推己而及人也。此恕之事也。而孔子自云未能。故见其甚难云耳。或问所说。却似谓程子之意。谓圣人因己之未能此四者。而知天下皆可恕。此是圣人能恕之事。而非他人所及云尔。则恐非其本意也。然孔子此说。张子谓以责人之心责己者。正得之。而程子引而论恕。则要非正义耳。

君子欲讷于言章。或问。人性因所有因。恐固字之误。又未知其可意可。恐何字之误。又即有以能行云云有。恐又字之误。

雍也可使南面章。或问。尹氏又因未尽善之说而专指其居敬为言。按尹氏曰以其居简故曰可也。详此则或问居敬。恐当作居简。又曰。持身以敬。则心不放逸。而义理著明。故其所以见于事者。自然操得其要而无烦扰之患。此盖以敬与简为一串事。即程子居敬。则所行自简之说也。至集注言自处以敬。则中有主而自治严。如是而行简以临民。则事不烦而民不扰。此却分居敬与行简为二事。与程子说不同。

孟之反不伐章。谢氏说。或问攻之。而集注载焉。特其语句。颇多点化。本说云。人欲自消。天理自明。大道其必得之矣。集注则改两自为日。而大道一句。全削之。本说云。后之学者。无志于学则已。有志于学。师孟之反。可也。集注则云。若孟之反。可以为法矣。盖或问所攻。专在此两段。故集注并加删改。其改两自为日者。盖作自则太容易。作日则有渐次也。此等处。尤见集注之精密。又若孟之反可以为法一句。本范氏说。而今取以点化谢说。此又集注集众长之例。如上章杨氏说如灭明者。观其二事之小而其正大之情。可见。本作非直道而行。正己而不求于人。不能若是也。而先生改之如此。正大之情可见。六字。本谢氏说。而取以点化杨说。亦此类也。

谁能出不由户章小注。南轩张氏说。乃精义诸先生之说。与集注或问之意异。而编小注者取之。亦不察也。

中人以上章。或问杨氏所引不失人言。亦与程子不类。程或恐孟字之误。当考。

樊迟问知章。或问。谓程子敬远鬼神第一第五说。皆以非鬼神淫祀言之。则恐圣人所谓鬼神者。初不为此也。今考精义。所谓第五说。即人多敬鬼神者。只是惑远者。又不能敬。能敬能远。可谓知矣之说也。或问所论如此。而集注载焉。此岂初晩之异见耶。又或问非鬼神。似当作非其鬼。又精义杨氏说之死。而致死之下死字。恐是生之误。

成于乐小注。古之学者。必先学诗。及学之兴起。莫先于诗二段。皆程子说。而今作朱子说。又以朱子只是一心。更无他说。数十字系于古之学者上。通为一说。尤为舛误。

君子所贵乎道章。或问以三者为平日庄敬诚实涵养之效。与今集注说不同。

博施济众章。第一节。集注云。以是求仁。愈难而愈远。第二节云。于此观之。可以见天理之周流而无间。第三节云。于此勉焉。则有以胜其人欲之私而全其天理之公矣。此三段。须看其脉络相贯处。盖求仁之要。须先体认亲切而用力于易近。可以有得。若子贡所谓博施济众者。则既无以见得仁体亲切处。而欲从而用力。又茫然无所措。此集注所谓愈难而愈远者也。至于夫子之二言。则既可以见得仁体亲切处。又可以识得用力之方。盖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此乃仁之事。虽非学者所及。而可以见得仁体。能近取譬。推己及人。此乃恕之事。正学者所当用力。而可以进乎仁。是以集注于上段则曰。于此观之。于下段则曰。于此勉焉。其意义精密。下语的确如此。

以能问于不能章小注。问从事于斯。是著力否。曰。若是著力。却是知自已能自已多。须要去问。不几于诈乎。曾子是见得颜子如此。非谓其著力也。按此一段。见大全石子重问目。考本文云。从事于斯。是著力否。若是著力。却是知自已能云云。不几于诈乎。曰。颜子只见在己。不足云云。曾子却见得颜子以能问于不能云云如此。非谓其著力也。此盖子重与学者问答而质于先生也。小注。引以为先生说既误。又本文不几于诈以上。皆问者之辞。故著力否下。本无曰字。而今却添此一字。似若以若是以下。并为答者之辞。尤谬误。

宪问耻章小注梅岩胡氏说。世有道如南容之不废。寗武子之知。伯玉之仕。史鱼之直。可也。按夫子称南容之不废。特言其不见弃于治世耳。如胡氏说。则是夫子谓宪在治世。不免见弃也。宪之贤。不能有为于治世则有之。岂见弃者哉。恐未然也。新安陈氏说。以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证此章邦有道谷之说。此固以集注语意相类而云然。夫子两言所指各异。恐不当云其意正同。

克伐怨欲章庆源辅氏说。伐者。伤残之意。自矜。乃所以自残。又忿见于外。恨藏于中。此说当商。胡氏说四勿者。分辨于天理人欲之间。而一循乎天理。不行者。禁制于人欲已发之后。而不徇乎人欲。用力于初分之际者易。用力于已发之后者难。此说可疑。盖四勿。与不行不同。正以其一则拔去病根。一则容其潜藏耳。今就初发已发。强生分别。恐未然。其说难字之意。尤牵合不是。庆源辅氏说。不能复有所问。则亦以狷介之守。痼之也。此说恐少曲折。盖狷介者。固多不足于见识。然遂谓狷介之守。痼于进道。则却似偏了。

南宫适章小注。朱子曰。适虽非问此一句。可疑当考。又南轩说。言禹稷之德。而独称其躬稼者。举其见于行事之实也。南宫适亦知言哉此说。当更商。

君子而不仁章小注。潜室陈氏曰。此君子小人。指心术邪正言。此恐不须说。凡言君子小人。孰非以心术邪正言者耶。

为命章小注南轩说。圣人称之以见为命。犹当假众贤之力。则夫事有大于是者。又可知矣。按夫子之意。未必及此。若自今推言。则可谓云尔矣。

贫而无怨章小注。胡氏说处不足而心无不足者。非无愧怍。而真有得则不能。按此正乐字地位。以说无怨之意。恐稍过之。双峰饶氏分乐与无怨。似的当。

子路问成人章集注。材全德备。浑然不见一善成各之迹。此指兼四子之长而言也。中正和乐。粹然无复偏倚驳杂之蔽。此指文之以礼乐而言也。小注。胡氏说礼以节之。乐以和之。所以中正和乐。浑然粹然。似以浑然粹然。通为礼乐之效。岂误认集注分属之意耶。抑自为一说也。云峰说。亦然。

子曰公叔文子章小注。不言不笑不取似乎小却难。按小难两字差互。考语类亦然。当正之。

臧武仲以防求为后章小注。庆源辅氏曰。凡人溺于智而不好学。则不凿而为私。则必荡而失正。武仲二病皆有之。按武仲之病。恐不在于凿。和靖尹氏说。或问。已论其失。不当存。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章小注。庆源辅氏说忍心。谓心所当为。而忍之使不为。按忍心。谓心所不忍而忍而为之也。朱子云。伤其恻隐之心。便是忍心。盖恻隐之心。即所谓不忍也而忍之。则此心伤矣。故曰害仁便是忍心。亦此意耳。辅氏说。虽大意无害。而恐欠精切。蔡氏说下章匹夫匹妇之谅。亦指忽言。此本或问说。然窃意下章之言。只泛指人之徒死无益者。以明仲不死而有及人之仁。为愈于彼云尔。恐非以忽。为沟渎自经之类也。

子言卫灵公之无道章小注。胡氏说如圉几矣。按孔圉为人不善。夫子答子贡之问。特称其敏学好问一事耳。胡氏以为几矣。未知何所据而云也。

子曰其言之不怍则为之也难。按此章之说。有两段义。一则谓务为大言者。行之不力也。一则谓所言者大。则践之不易也。二义俱通。而集注之言。近于后说。当更商。

勿欺也而犯之章小注。勉斋说未免有矫饰之病。矫饰字。似未稳。洪氏说欺而犯之。是犯上也。此说未是。

以德报怨章集注。于其所怨者。爱憎取舍。一以至公而无私。所谓直也。按此说。似与或问之意异。或问。以当报则报。不当报则不报为直。盖人有怨于我。而于义所当仇。则吾必仇之。此所谓报也。于义不可仇。则吾所以待之者。只如常人一般。所谓不报也。集注却似只说下一节意思。盖善则爱之。而恶则憎之。才则取之。而不才则舍之。乃君子待众人之道。恐不能包当报则报意思在其中。今若以憎与舍为报。而爱与取为不报。则又恐语意不近。未知当何以通之。当更思之。又详朱子之意。或似谓怨之当报者。固当报之。其不当报者。固当不报。而至于随其人之善恶才否而爱憎取舍之。又当只如待常人之道也。盖所怨之人。苟贤且才矣。则吾之怨。虽在所必报。而在公义之爱与取。则固不容废。如东汉盖勋。与苏正和有仇。及梁鹄欲杀正和。勋力为救解。而正和诣勋求谢。勋不见。怨之如初是也。其人苟恶且不才矣。则吾之怨。虽在所不报。而在公义之憎与舍。则亦不容苟。如吕申公。曾与贾种民有怨。贾素无行。尝为蔡确鹰犬者。而及公为相。贾得罪而却与之郡职。此甚不可。故朱子之说如此。是虽不明言当报则报。不当报则不报。而亦包得此意在其中。与或问之义。未始不同也耶。但或问直以当报则报。不当报则止。一观理之当然为直。此则无论报不报。直以爱憎取舍。一以至公无私为直。终觉不合。人之处仇怨。其道有四。以德报之一也。一切不报二也。报其当报三也。一切必报四也。以德报之。如韩信之类是也。一切必报。如范睢之类是也。若集注之说。则近于一切不报。而或问之说。乃是报其当报者。窃疑夫子之意。或问为得之。而集注说。难以会通于此。此不能无疑者耳。

贤者避世小注。冯氏说桀溺谓子路。岂若从避世之士。夫子为之怃然。至是乃贤避世。则道不行而无仕志也。按此说。恐非夫子之意。当从吴氏说为是。

子击磬于卫章小注。新安陈氏说天地生物之心。不以闭塞成冬之时而息。圣人道济天下之心。不以天地闭贤人隐之时而息也。此说恐取喩不精。盖以天地比圣人。则生物之心。不以闭塞成冬之时而息。正犹爱人之心。不以威怒刑杀而息也。若就出处而言。则当曰圣人道济天下之心。未尝以卷怀舍藏而忘也。然以之说此章。皆不衬贴。故陈氏说。不得不如此。要当活看耳。

卫灵公问陈章小注。南轩说俎豆之于礼教。犹陈之于军旅。实理之所寓。而教之所由兴也。使灵公而有志乎俎豆之间。则推而达之。必有不可已矣。按夫子所谓俎豆之事。只是谦辞。非欲灵公因其实理之所寓者而推而达之也。精义。杨氏说礼藏于器以为用。天下之至赜存焉。使灵公闻是而究其说。则循而达之。斯知所以为礼矣。南轩之说。盖本于此。而或问以杨说为非是。则此说亦不当存也。

群居终日章小注。胡氏说言不及义。故无以入德。好行小慧。故将有患害。似太分析。当更商。

仁人章小注。郑氏说似误。

君子义以为质章小注。陈氏说此事之成。无欠缺可悔处。此说当更商。双峰饶氏说须逊顺以出之。使之无圭角。然既如此。又恐失了义之本真。故又须信以成之。不易其当然之则。此说与朱子意不同。恐误。南轩张氏说物则森然。具于秉彝之内。此义之所以为体也。按夫子说义以为质。只就行事而言。南轩说。恐太深。庆源辅氏说由外入内。恐未然。

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章小注。饶双峰说。没世者盖棺事乃定。生前或可干名。没后却妆点不得。公论方定云云。恐非圣言本意。

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章。窃详所谓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言其所操者约。而施之于事。无所不周也。此子贡请问之本意。而集注推己及物。其施不穷。正发明此意。尹氏之说。虽若与此少异。然辅氏以为朱子之说。极其用而言之。尹氏之说。极其效而言之。恐太分析。且未知尹氏本意果如此否耳。又所谓在我施之而已。乌有穷尽。恐与集注其施不穷之意少不同。盖朱子之意。以为此个道理无处窒碍。故施之不穷也。辅氏则似以为欛柄在我。惟所用之故。无有穷尽也。二者微似不同。

吾之于人谁毁谁誉章集注。尹氏说圣人岂有意于毁誉者。似谓圣人虽有所毁誉。而初未尝有意而然也。是则其意固以毁誉为当然之事。而特圣人物各付物。不以己意参之耳。此恐与朱子所释毁者损其真。誉者过其实。夫子无是云者不同。而集注取之者。岂亦以试而知其美以下文义简明。而岂有意于毁誉一句。将作无毁誉意看。容亦可通故存之耶。然斯民也一段。朱子于或问。亦尝与谢侯之说。一例非之。小注南轩说。谓吾于人。初无毁誉之意。及因其有是实而称之。朱子亦尝非之。双峰饶氏说三代化行俗美以下。似全失朱子意。集注所谓三代之时所以善其善恶其恶而无所私曲之民者。言三代圣主能行其直道者。亦不过以此民耳。今我亦不敢谓此民不可以行直道而敢以枉道行之也。盖善其善恶其恶而无所私曲。非谓其民能如此也。谓以此行之于其民也。饶氏说。却似以行直道行枉道。为此民之事。恐不察经文所以二字意。云峰胡氏说善善恶恶。无所私曲。今之民与三代之民皆然。其误亦与饶氏同。且其必有所以然者矣一句。似解经文所以二字。然夫子本说三代时善善恶恶无所私曲之道。亦不过行之于此民。故著所以二字。言其以此民而行此直道也。故朱子云所以二字本虚。然意味乃在此。今详胡氏语意。却似谓三代之民。所以能善善恶恶。无私曲者。以其天理之在人心。有不容昧而然。恐非经文及集注之意。大抵朱子于此章发明。至到几于八字打开。而后来诸儒。皆不能认取其意。有此谬误。不知何故如此。可怪。此章正好与以德报怨章参看。盖彼之德无不报。怨有不仇。此之恶无预诋。善有先褒。皆圣人之仁。行于直道之中者也。与舜典罪疑惟轻。功疑惟重。同一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