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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 (而已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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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杂谈 通信
作者:鲁迅 1927年
答有恒先生
本作品收录于《而已集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八月十三日《语丝》周刊第一四四期。

小峰兄:

收到了几期《语丝》,看见有《鲁迅在广东》的一个广告,说是我的言论之类,都收集在内。后来的另一广告上,却变成“鲁迅著”了。我以为这不大好。

我到中山大学的本意,原不过是教书。然而有些青年大开其欢迎会。我知道不妙,所以首先第一回演说,就声明我不是什么“战士”,“革命家”。倘若是的,就应该在北京,厦门奋斗;但我躲到“革命后方”的广州来了,这就是并非“战士”的证据。

不料主席的某先生——他那时是委员——接著演说,说这是我太谦虚,就我过去的事实看来,确是一个战斗者,革命者。于是礼堂上劈劈拍拍一阵拍手,我的“战士”便做定了。拍手之后,大家都已走散,再向谁去推辞?我只好咬著牙关,背了“战士”的招牌走进房里去,想到敝同乡秋瑾姑娘,就是被这种劈劈拍拍的拍手拍死的。我莫非也非“阵亡”不可么?

没有法子,姑且由它去罢。然而苦矣!访问的,研究的,谈文学的,侦探思想的,要做序,题签的,请演说的,闹得个不亦乐乎。我尤其怕的是演说,因为它有指定的时候,不听拖延。临时到来一班青年,连劝带逼,将你绑了出去。而所说的话是大概有一定的题目的。命题作文,我最不擅长。否则,我在清朝不早进了秀才了么?然而不得已,也只好起承转合,上台去说几句。但我自有定例:至多以十分钟为限。可是心里还是不舒服,事前事后,我常常对熟人叹息说:不料我竟到“革命的策源地”来做洋八股了。

还有一层,我凡有东西发表,无论讲义,演说,是必须自己看过的。但那时太忙,有时不但稿子没有看,连印出了之后也没有看。这回变成书了,我也今天才知道,而终于不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里面是怎样的东西。现在我也不想拿什么费话来捣乱,但以我们多年的交情,希望你最好允许我实行下列三样——

一,将书中的我的演说,文章等都删去。

二,将广告上的著者的署名改正。

三,将这信在《语丝》上发表。

这样一来,就只剩了别人所编的别人的文章,我当然心安理得,无话可说了。但是,还有一层,看了《鲁迅在广东》,是不足以很知道鲁迅之在广东的。我想,要后面再加上几十页白纸,才可以称为“鲁迅在广东”。

回想起我这一年的境遇来,有时实在觉得有味。在厦门,是到时静悄悄,后来大热闹;在广东,是到时大热闹,后来静悄悄。肚大两头尖,像一个橄榄。我如有作品,题这名目是最好的,可惜被郭沫若先生占先用去了。但好在我也没有作品。

至于那时关于我的文字,大概是多的罢。我还记得每有一篇登出,某教授便魂不附体似的对我说道:“又在恭维你了!

看见了么?”我总点点头,说,“看见了。”谈下去,他照例说,“在西洋,文学是只有女人看的。”我也点点头,说,“大概是的罢。”心里却想:战士和革命者的虚衔,大约不久就要革掉了罢。

照那时的形势看来,实在也足令认明了我的“纸糊的假冠”的才子们生气。但那形势是另有缘故的,以非急切,姑且不谈。现在所要说的,只是报上所表见的,乃是一时的情形;此刻早没有假冠了,可惜报上并不记载。但我在广东的鲁迅自己,是知道的,所以写一点出来,给憎恶我的先生们平平心——

一,“战斗”和“革命”,先前几乎有修改为“捣乱”的趋势,现在大约可以免了。但旧衔似乎已经革去。

二,要我做序的书,已经托故取回。期刊上的我的题签,已经撤换。

三,报上说我已经逃走,或者说我到汉口去了。写信去更正,就没收。

四,有一种报上,竭力不使它有“鲁迅”两字出现,这是由比较两种报上的同一记事而知道的。

五,一种报上,已给我另定了一种头衔,曰:杂感家。

评论是“特长即在他的尖锐的笔调,此外别无可称。”然而他希望我们和《现代评论》合作。为什么呢?他说:“因为我们细考两派文章思想,初无什么大别。”(此刻我才知道,这篇文章是转录上海的《学灯》的。原来如此,无怪其然。写完之后,追注。)

六,一个学者,已经说是我的文字损害了他,要将我送官了,先给我一个命令道:“暂勿离粤,以俟开审!”

阿呀,仁兄,你看这怎么得了呀!逃掉了五色旗下的“铁窗斧钺风味”,而在青天白日之下又有“缧绁之忧”了。

“孔子曰:‘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怕未必有这样侥幸的事罢,唉唉,呜呼!

但那是其实没有什么的,以上云云,真是“小病呻吟”。

我之所以要声明,不过希望大家不要误解,以为我是坐在高台上指挥“思想革命”而已。尤其是有几位青年,纳罕我为什么近来不开口。你看,再开口,岂不要永“勿离粤,以俟开审”了么?语有之曰:是非只为多开口,烦恼皆因强出头。

此之谓也。

我所遇见的那些事,全是社会上的常情,我倒并不觉得怎样。我所感到悲哀的,是有几个同我来的学生,至今还找不到学校进,还在颠沛流离。我还要补足一句,是:他们都不是共产党,也不是亲共派。其吃苦的原因,就在和我认得。

所以有一个,曾得到他的同乡的忠告道:“你以后不要再说你是鲁迅的学生了罢。”在某大学里,听说尤其严厉,看看《语丝》,就要被称为“语丝派”;和我认识,就要被叫为“鲁迅派”的。

这样子,我想,已经够了,大足以平平正人君子之流的心了。但还要声明一句,这是一部分的人们对我的情形。此外,肯忘掉我,或者至今还和我来往,或要我写字或讲演的人,偶然也仍旧有的。

《语丝》我仍旧爱看,还是他能够破破我的岑寂。但据我看来,其中有些关于南边的议论,未免有一点隔膜。譬如,有一回,似乎颇以“正人君子”之南下为奇,殊不知《现代》在这里,一向是销行很广的。相距太远,也难怪。我在厦门,还只知道一个共产党的总名,到此以后,才知道其中有CP和CY之分。一直到近来,才知道非共产党而称为什么Y什么Y的,还不止一种。我又仿佛感到有一个团体,是自以为正统,而喜欢监督思想的。我似乎也就在被监督之列,有时遇见盘问式的访问者,我往往疑心就是他们。但是否的确如此,也到底摸不清,即使真的,我也说不出名目,因为那些名目,多是我所没有听到过的。

以上算是牢骚。但我觉得正人君子这回是可以审问我了:

“你知道苦了罢?你改悔不改悔?”大约也不但正人君子,凡对我有些好意的人,也要问的。我的仁兄,你也许即是其一。

我可以即刻答复:“一点不苦,一点不悔。而且倒很有趣的。”

土耳其鸡的鸡冠似的彩色的变换,在“以俟开审”之暇,随便看看,实在是有趣的。你知道没有?一群正人君子,连拜服“孤桐先生”的陈源教授即西滢,都舍弃了公理正义的栈房的东吉祥胡同,到青天白日旗下来“服务”了。《民报》的广告在我的名字上用了“权威”两个字,当时陈源教授多么挖苦呀。这回我看见《闲话》出版的广告,道:

“想认识这位文艺批评界的权威的,——尤其不可不读《闲话》!”这真使我觉得飘飘然,原来你不必“请君入瓮”,自己也会爬进来!

但那广告上又举出一个曾经被称为“学棍”的鲁迅来,而这回偏尊之曰“先生”,居然和这“文艺批评界的权威”并列,却确乎给了我一个不小的打击。我立刻自觉:阿呀,痛哉,又被钉在木板上替“文艺批评界的权威”做广告了。两个“权威”,一个假的和一个真的,一个被“权威”挖苦的“权威”和一个挖苦“权威”的“权威”。呵呵!

祝你安好。我是好的。

鲁迅。九,三。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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