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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马祖战地政务实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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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马祖地区战地政务实验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行政院命令

  1. 中华民国四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行政院台内字第3417号令颁布施行
  2. 中华民国七十年八月三十一日国防部淦湜字第3726号令修正发布
  3. 中华民国七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行政院台防字第11277号函下达修正第5条条文
  4. 中华民国八十一年十一月五日行政院行政台防字第36961号函核准废止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命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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