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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馬祖戰地政務實驗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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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
沿革
制定機關:行政院命令

  1. 中華民國四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臺內字第3417號令頒布施行
  2. 中華民國七十年八月三十一日國防部淦湜字第3726號令修正發布
  3.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臺防字第11277號函下達修正第5條條文
  4.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五日行政院行政臺防字第36961號函核准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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