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短经/教战四六
孔子曰:“不教人战,是谓弃之。”故知卒不服习,起居不精,前击后解,与金鼓之音相失,百不当一,此弃之者也。故领三军,教之战者,必有金鼓约令,所以整齐士卒也。
教令操兵起居,旌旗指麾之变。故教使一人学战,教成合之十人。十人学战,教成合之百人。渐至三军之众。
大战之法,为其校阵,各有其道。左校青龙,右校白虎,前校朱雀,后校亥武,中校轩辕。大将之所处,左锋右戟,前楯后弩,中央鼓旗,兴动俱起。闻鼓则进,闻金则止。随其指麾,五阵乃理。
(夫五阵之法,鼓旗为主。一鼓举青旗,则为曲阵;二鼓举赤旗,则为锐阵;三鼓举黄旗,则为圆阵;四鼓举白旗,则为方阵;五鼓举黑旗,则为直阵。曲阵者,木也;锐阵者,火也;圆阵者,土也;方阵者,金也;直阵者,水也。此五行之阵,展转相生,以为胜负。凡结五阵之法,五五相保,五人为一长,五长为一师,五师为一帅,五帅为一校,五校为一火,五火为一橦,五橦为一军,则事备矣。
夫兵之便,务知节度。短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给粮牧,智者为谋主。乡里相比,五五相保。一鼓正立,二鼓起食,三鼓严办,四鼓就行。间闻听令,然后举旗出兵,随幡所至也。)。
故曰:治众如治寡,分数是也(部曲为分,什五为数。);斗众如斗少,形名是也(旌旗曰形,金鼓曰名。)。言不相闻,故为鼓铎;视不相见,故为旌旗。
夫金鼓旌旗,所以一人耳目也。(夜战多火鼓,昼战多旌旗。所以变人耳目。)是知鼓鼙金铎,所以威耳;旌旗麾章,所以威目;禁令刑罚,所以威心。耳威于声,不可不清;目威于色,不可不明;心威于罚,不可不严。三者不立,虽胜必败。故曰:“将之所麾,莫不从移;将之所指,莫不前死。”纷纷纭纭,斗乱而不可乱;混混沌沌,形圆而不可败,此用众之法也。
卒服习矣,器用利矣,将军乃秉旄麾众而誓之(有虞氏诫于国,夏后氏誓于军,殷誓于军门之外。周将交刃而誓之,所誓不同,吾从周,誓之曰:“呜呼!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今某国威侮五行,怠弃三正,俾我有众,龚行天讨。用命者,赏不逾时;逗挠者,诛不迁列。死生富贵,在此一举。嗟尔庶士,各勉乃心也。)。于是气厉青云,虽赴汤蹈火,可也。此教战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