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允清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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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允清墓志铭
作者:归有光 
本作品收录于《震川先生集/卷十九

余初未识允清。前年,允清客授吾里,始见之。而余性少出,不能数至其馆,独允清之门人丁允亨,时时邀予过其家,迎允清与共饮。一日,允清忽来见别去,遂还太仓。余方有中秋泛海之行,舟过其城下,欲访之不果。不数日还,则允清逝矣。悲夫,余不获与允清友也。

天下之学者,莫不守国家之令式,以求科举。然行之已二百年,人益巧而法益弊,相与剽剥窃攘,以坏烂熟软之词为工,而《六经》圣人之言,直土梗矣。允清之于经,盖学之而求其解,于中有所不能自得,虽河洛、考亭之说,辄奋起而与之争,可谓能求得于其心者矣。至于当世之务,皆通解而言之,悉有条理。由此言之,使允清获用,其有所施,岂遂同于今之人哉?以允清之不遇,孰谓科举之能得士也?江南人多延允清为师,允清独以师道自居,虽其门人有贵者,不肯少降其礼。流俗之人以为异,而允清行之自若,人尤以此重之。少贫,奉二亲,与其世母女兄,恩义甚笃。日阕无储,未尝不怡然也。性刚介,而亦无矫亢之行,故所至人皆爱敬。死之日,无不垂涕。

初,允清一日与余燕会,慨然曰:“昔许靖有高名,蜀先主不欲用之,法正以为靖浮称播海内,君若不礼此人,天下将以为君不好士。先主卒用靖为司徒。”允清意谓时不能兴贵名士,而竞隆利势也。余谓丈夫得志则龙蛇,不得志则蚯蚓,当伏藏闭涸之日,而觊有显扬拔擢之荣,必无幸矣。“君子遁世,不见知而不悔”,可也。允清深以余言为然。

允清名寰,居海虞之横泾,后徙双凤,又徙沙头,皆故海虞境,今为太仓州人。而允清又自言,其先世居尹山,尹山在吴江县云。允清卒年五十有一。娶刘氏,有二女,长适杨道立,其幼未许聘。所著文集若干卷,《经书解》若干卷,《老子》《庄子》《参同契注》各一卷。卒之后百有十一日,葬于某山,实嘉靖三十九年某月日。允亨治师丧,恤其家,复为之请铭。铭曰:

千寻干云匠石睨,幽兰无人含芳丽。顺化而往宁为沴,其志之存奚用世?弟子征词勒玄碣。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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