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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庵集 (安鼎福)/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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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顺庵集
卷十四
作者:安鼎福
1900年
卷十五

杂著[编辑]

德谷书斋月朔讲会约[编辑]

约规[编辑]

斋长一人。约中堪当师席者为之。如无其人。副长之无故者当之。

副长二人。推约中年长有文学者为之。斋长有故则代行约事。

都讲二人。推约中有才学者为之。

有司。都讲。或直月兼之。

直月一人。推约中近斋室者为之。凡诸会时。掌洒扫铺陈等事。周月相递。

使令一人。听直。月分付施行。

记名籍。俗所谓座目也。约贠姓贯名字年纪。皆当入录。勿论士庶。有文学者。皆当许入。

记善籍。直月察约贠有善者记之。

记过籍。直月察约贠有过者记之。

夙兴夜寐。整顿衣冠。端坐读书。

揖让长老。敬事父兄。行步安徐。

言语慎重。接人恭谨。待友忠信。

毋谈人过。毋论国政。见善必行。

闻过必改。惩忿窒欲。放远声色。

导人为善。规人过失。隐恶扬善。

怠惰放肆。举止粗率。衣带倡披。

好尚闘狠。骂詈侪友。侮慢齿德。

言论诡异。论人长短。妄论政事。

使气凌人。不乐闻过。面约背负。

护短匿过。自高卑人。戯言弄人。

言语轻躁。评论女色。好着杂技。

猜毁胜己。兴讹造讪。

按三代之所以教人成俗。皆在于学。而后世教学不明。我朝学政非不修举。今则渐致颓废。所谓文教。不过科学。朝廷所以劝督。亦不过于词赋騈侣之文。求其实用。无可言者。吾儒之学。不过修己治人。于此而无得焉。则虽风云月露之句。何所取于实用乎。国家既以此取人。而拔身之资。亦无过于此。则只当应俗随行。而士君子立心。岂在于是乎。今日约宪。唯当求古圣贤实用之学而已。朱子增损乡约。为万世必可行之䂓。此当服行。而今别具学约一条。条列于下。吾党其勉之哉。

三畏[编辑]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天以至善之理。命于我者。失其则而流于恶。岂天命我之意乎。岂不可畏。畏大人。大人是道立德成之人。其所猷为。莫非法天而行。则其可不效法而畏之乎。畏圣人之言。圣人之言。亦莫非天理之所在。天命之流行也。当循循服行。于此而有违。则悖天命而循人欲也。岂不可畏哉。○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小人无知识而不知忌惮。不知天命之善。而徒知循于人欲。狎大人。小人不识大人之德。而不知敬爱。反以不与己同而侮忽之。侮圣人之言。后世小人。不知圣言之节节可行。反以为迂阔而不从。其侮孰甚。

按人之所以为人。有此心也。此心无所检摄而唯己之从。则其违禽兽不远矣。是以君子常常提醒此心。使常惺惺。

三戒[编辑]

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年少精壮。色欲难禁。若于此时不知戒。则小则丧身殒命。大则败名辱身。血气方刚。戒之在闘。刚壮之年。血气方旺。易激于忿。当节制而克之。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凡人少时血气未衰。为善为名。稍有可观。及其精力衰歇。计切后嗣。未免有计功近利之意。此所当戒也。

按君子立心。当以志气为主。御其血气然后。可以无愧矣。

四勿[编辑]

颜渊问克己之目。子曰。非礼勿视。目不视邪色。非礼勿听。耳不听淫声。非礼勿言。非先王之法言。不言。非礼勿动。非先王之法行。不行。

按君子为学。要不过克去己私。己私不克。则人欲横而天理灭矣。必就视听言动上。用工体验之。

三贵[编辑]

曾子曰。君子所贵乎道者三。动容貌。斯远暴慢矣。容貌举一身而言。欲其周旋中礼。无暴戾亵慢。正颜色。斯近信矣。色是见于面者。必忠实愿悫。无一毫假饰。出辞气。斯远鄙倍矣。此以言语言。若不顺理成章。则易流鄙倍矣。

按三者皆修身之要。而若于平日。不敬谨于心而有所省察。则随事颠错矣。

九容[编辑]

玉藻曰。足容重。欲其安徐。不轻举也。足为一身所载。故九容居先。手容恭。欲其端拱。不轻弄也。目容端。欲其瞻视端正。不邪视也。口容止。欲其唇吻端正。言语不妄。声容静。欲其声必安重。不粗暴也。头容直。头居一身之首。当端直不倾侧。气容肃。鼻息当安静。不当喘急不均。立容德。当端肃正立。类有德者气象。色容庄。当庄敬自持。不示惰慢之色。

按九容。威仪之著于外者也。苟无此心存敬于中。外岂能如是乎。初学所可先。

九思[编辑]

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吾心之所存者敬则明。听思聦。吾心之所存者一则聪。色思温。此见于颜色者。人无忠信之心存乎中。则暴戾之色。见于外。心存忠信。则色自温矣。貌思恭。貌主一身而言。动容中礼。则自恭而无惰慢。言思忠。心之所存者信。言之所发者忠。事思敬。心之所主者一。事之所执者敬。疑思问。疑常思问。欲以通吾心之未通而解其疑。忿思难。忿常思难。欲以平吾心之不平而宽其意。见得思义。得者利之所在也。当可得之时。必思其合于义理之当否而取舍之也。

按君子用心。惟其理而已。其用在事。惟当思其理之是非而行之也。九容存乎外。九思存乎内。而皆不出敬之一字。此所谓制于外。所以养其内者也。

白鹿洞䂓朱子所作[编辑]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右五教之目。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学者学此而已。其所以学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别如左。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右为学之序。学问思辨四者。所以穷理也。若夫笃行之事。则自修身以至于处事接物。亦各有要。其别如左。

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

右修身之要。

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右处事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右接物之要。

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今之为学者。既反是矣。然圣贤所以教人之法。具存于经。有志之士。固当熟读深思而问辨之。苟知理之当然而责其身以必然。则夫䂓矩禁防之具。岂待他人设之而后。有所持循哉。近世于学有规。其待学者。为己浅矣。而其为法。又未必古人之意也。故今不复施于此堂。而特取凡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大端。条列如右而揭之楣间。诸君相与讲明遵守而责之于身焉。则夫思虑云为之际。其所以戒谨恐惧者。必有严于彼者矣。其有不然而或出于禁防之外。则彼所谓䂓者。必将取之。固不得而略也。诸君其念之哉。

真西山教子斋规[编辑]

一学礼。父母及先生与之言则应。教之事则行。毋得怠慢。自行己意。

二学坐。正身端坐。齐脚敛手。毋得伏𨃞靠背。偃仰倾侧。

三学行。笼手徐行。毋得掉臂跳足。

四学立。拱手正身。毋得跛倚欹斜。

五学言。朴实语事。毋得妄诞。低细出声。毋得呼噪。

六学揖。低头屈腰。出声放手。毋得轻卛慢易。

七学诵。看字断句漫读。须要字字分明。毋得目视东西。手弄他物。

八学书。展纸把笔。字要齐整圆洁。毋得轻易糊涂。

程董二先生学则[编辑]

严朔望之仪。昧爽咸起。盥栉衣冠。着深衣或凉衫。升堂。师长卛弟子。诣先圣像前。再拜焚香讫。再拜退。师长西南向立。诸生以次东北向再拜。师长立而揖之。诸生长者一人前致辞讫。又再拜。师长入于堂。诸生以次环立再拜退。各就案。

谨晨昏之令。常日诸生升堂序立。候师长出户立定。皆揖。次分两序相揖而退。至夜入拜如朝。会讲会食茶如前。朝揖会讲。以深衣或凉衫。馀以道褙子。

居处必恭。居有常处。序坐以齿。凡坐必直身正軆。毋箕踞倾倚。交胫掏足。寝必后长者。隔寝勿言。当昼勿寝。

步立必正。行必徐。立必拱。必后长者。毋背所尊。毋践阈。毋跛倚。

视听必端。毋淫视。毋倾听。

言语必谨。致详审。重然诺。肃声气。毋轻毋诞。毋戏譃喧哗。毋及乡里人物长短。市井鄙俚无益之谈。

容貌必庄。端庄凝重。勿轻易放肆。勿麁豪狠傲。勿轻有喜怒。

衣冠必整。勿为诡异华靡。毋致垢弊简卛。燕处不得披袒露顶。盛暑不得撒去鞋袜。

飮食必节。毋求饱。毋贪味。食必以时。毋贪恶食。非节假及尊命。不得飮。飮不过三爵。勿至醉。

出入必省。非尊命及己急干。不得出学门。出必告。反必面。出不易方。归不逾期。

读书必专一。必正心肃容。遍数已足。未成诵。必须成诵。遍数未足。虽已成诵。必满遍数。一书已熟。方读一书。毋务泛看。毋务强记。非圣贤之书勿读。无益之文勿观。

写字必楷敬。勿草。勿欹倾。

几案必整齐。位置有伦。简帙不乱。书箧衣笥。必谨扃钥。

堂室必洁净。逐日。直月扫去尘埃。以巾扫拭几案。其馀令斋仆扫拭之。别有秽污。悉令扫除。不拘早晩。

相呼必以齿。年长倍者以父。十年长者以兄。年相若者以字。勿以尔汝。书简称亦如之。

接见必有定。客请见。师坐定。诸生具服升堂。序揖立侍。师命之退则退。客于诸生欲相见。就其位见之。非其类者。勿与亲狎。

修业有馀功。游艺有适性。弹琴射壶。各有仪矩。非时勿弄。博奕鄙具。不宜亲学。

使人庄以恕。而必专所听。择谨愿勤力者。庄以临之。恕以待之。有小过者诃之。甚则白于师长惩之。一不悛。众禀师长遣之。不许直行己意。

困斋学令现愚得录[编辑]

所求乎子。以事父。所求乎臣。以事君。所求乎弟。以事兄。所求乎朋友。先施之。右尽人伦之要。

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以义制事。以礼制心。右处心行事之要。

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温古而知新。敦厚以学礼。右尽学问之要。

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右变化气质之要。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右尽待人之要。

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启蛰不杀。方长不折。右尽爱物之要。

读书讲学。一以明理为务。而不以夸多为意。

处心行事。一以循理为主。而不以悦人为意。

尊贤取友。必以诚信。而毋以私恭苟容为心。

待人接物。必以宽恕。而毋以犯校责备为心。

惩忿窒欲。不但制之于已发之后。当讲明于平日论学之际。以知其忿欲之所自。

迁善改过。不但治之于见闻之后。当内省于平日操存之际。以察其善恶之所在。

小学家礼及增损吕氏乡约。乃人伦日用之最急切。须先讲磨力行。以为入孝出悌之地。

四书五经。循序而读。精其义以入神。他日利用安身之地。修身处物之要。莫大于此。仪礼经传,朱子大全,语类,性理大全,纲目及子史。当于会集之时。抽出讲论。以为多畜富有之资。

契中凡事。一依增损乡约。

学令则以白鹿洞䂓为准则。

老庄仪秦之术。晋宋清谈之习。虽时有讲说。以究其所以为异端。切宜戒之。勿使坏心术误知见。

契中人员所犯过恶。明切规责。期于迁改。勿使容忍。以益其非。其有忌惮不悛。至于再三。则虽会集之日。勿与言论。俟其悔悟而后如平日。

○学者须是发愤立志。勇猛笃实。深体力行始得。出寒冈集。

深自韬晦。惟恐人知。方是为己。不失儒者气味。

若有些求知底意思。便是为人。不可与共学也。

自持其身。当如闺中处子。不可一点受污于人。

宁失于伯夷之隘。不可学柳下惠之不恭也。

右皆为学之紧务。学者最初用工者。而其中蒙养之义备矣。愿约中依行。

朱子读书法[编辑]

居敬持志。循序渐进。熟读精思。虚心涵泳。切己体察。着紧用力。

又曰。敛身正坐。缓视微吟。硏精覃思。以求其所难知。平心易气。以听其所自得。宽期限。紧着课程。一百遍时。自是胜五十遍时。五十遍时。自是胜二十遍时。傍依文义。根寻句脉。如与古人对面说话。

程端礼读书分年程法[编辑]

八岁未入学之前。讲性理字训。入学之后。读小学书正文。次读大学经传正文。次读论语正文。次读孟子正文。次读中庸正文。次读孝经正文。次读易正文。次读书正文。次读诗正文。次读仪礼幷礼记正文。次读周礼正文。次读春秋经幷三传正文。自八岁约用六七年之功。则十五岁前。小学书四书诸经正文可毕。○又自十五岁志学之年。即当尚志。读大学章句或问。次读论语集注。次读孟子集注。次读中庸章句或问。次钞读论语或问之合于集注者。次钞读孟子或问之合于集注者。次读易书诗礼记春秋。○又四书本经既明之后。日看史。仍温前书。次读通鉴及参纲目。次读韩文。次读楚辞。○又通鉴韩文楚辞既读之后。约才二十岁或二十一二岁。学作文经问经义古赋古体制诏章表四六章表。

按人之为学。欲学圣人。而圣人远矣。其言在于方册。则读书为学之先务。故别具于右。

月朝约会仪朔日各有参谒之礼。故以初二日为定日。有雨则不必遍告。各以雨止日来会。[编辑]

当日早朝。有司洒扫厅堂。铺陈堂中。北壁下横布一席。席前安香床炉盒。堂中东西壁下。各竖布一席。庭下东西。各布一席北向。

早食后。约员冠服皆会。

斋长以下。各以次入。分庭而立。有司陞自东阶。揭先圣先师纸榜于北壁。降复位。皆再拜。有司先再拜。升堂唱礼。见下笏记。斋长升自东阶。诣香案前。三上香。降复位。与在位者皆再拜。斋长以下揖。分东西。斋长揖升。三揖三让。斋长先升。诸客各从两阶从升。皆北面立。有司引斋长。立于北壁下席。诸客各分立东西席。有司请行拜礼。东西位年长者先拜斋长。斋长立受而答之。次少者。斋长坐受而半答。有司请读约。都讲执记善记过籍抗声读之有文理未达者方言晓喩斋长以下约员。皆拱立恭听毕。皆坐。有司请行讲礼如常仪。各以书进。或临讲或背诵三十以下背诵。三十以上临读。毕。乃食毕。长幼各分列而坐。更抽所讲书。烂熟商确。或有未达者。就问于斋长。若日力稍长。或投壶或习射。务使威仪齐整。毋致喧杂款洽而罢。日晡乃退。罢时更定后朔讲仪。

斋长卛诸生。拜先圣先师图[编辑]

陞堂讲会图[编辑]

冠礼酌宜仪节庚寅。小孙喆重冠礼时所定。[编辑]

冠礼之,难行。不惟末俗顽弊。实由于冠服之不具。宴币之难办。而宾赞之任。人多推辞而然矣。程子曰。冠服必须用时服。家礼从之。礼曰。贫者不以货财为礼。三加节次仪文具备。按行可成。宾赞之任。亦不必推辞矣。今推古人质文从宜之意。录之下方。

宾赞会友中推物议所归者为之。而年尊者为宾。少者为赞。

择子弟亲戚中为之。

执礼择亲旧中达于礼者为之。主呼唱。礼节指教之。

初加缁布从古也。家礼已然。再加家礼用帽子。宋时常服也。今代以笠子。三加家礼用幞头。当时贵贱通用之盛服。今为有官者服。则冠礼无摄盛。不可用。故今代以儒巾。

初加服深衣。此非人家恒有之服。亦难卒办。故以俗制大袖敞衣大袖袷衣之类无不可。再加用皂衫。宋时士大夫平居常服也。今俗道袍为上服。且古礼再加服素积素鞸。故代以素袍。三加用公服或襕衫。今公服为大夫之服。襕衫为进士之服。故代以青袍。亦三加弥文之意也。

初加缁带从古也。再加革带从家礼也。三加青丝带从俗也。

古礼屦顺裳色。家礼已不然。而东俗堂上不用履。不可一一依古。故今以一青鞋用于三加之后。亦从古皮屦之义。三加以元服为重。而贫窭难备三加之服。则以一道袍用之。亦无妨矣。

陈设冠日早起。铺筵房堂。阶庭画阶作三等。房中置卓。陈衣带笥。东领北上。次陈网巾梳具。陈鞋于卓下。卓北置盘。设盏盘酒注脯楪。祭酒沙碗具。三加冠巾。儒巾,笠子,缁冠并簪。各盛以盘。用帕覆之。陈祝辞六张于其西。置于西阶下近南。执事一人守之。设盥盆帨巾于阼阶下近南。

序立主人以下。盛服就位。主人阼阶下少东西向。冠者之父在其左少退。亲戚在其后重行。西向北上。宾位在西阶下。与主位对。赞位在其右少退。众宾位在其后重行。东向北上。择子弟亲戚习礼者为傧。立于门外西向。将以迎宾也。冠者以童服立房中南向。

宾至 行礼前。宾少出外次。序立毕。傧诣外次请宾。宾至门西东向。赞在右少退。傧入告。主人出门。冠者之父从之。门东西向再拜。冠者之父不拜。宾答拜。主人揖赞。赞报揖。主人揖宾请行。主人先行。冠者之父从之。宾赞从之入门。分庭而行揖让。至阶三揖相让。主人由阼阶先升。少东西向。宾由西阶继升。少西东向。冠者之父从升由阼阶。立主人之左。赞盥帨由西阶升。立房中西向。傧布席于堂东东阶上。少北西向。

初加将冠者出房。立于席右。面席南面。赞取网巾栉具笥。置于席左。兴立于冠者之左。宾揖。冠者即席西向跪。赞随其左。西向跪。为之栉发合䯻。施网巾。赞降。宾降。主人降。宾盥帨毕。复位。主人揖宾升。俱复位。执事以冠簪盘幷初加祝进。至阶下。宾降阶一等。受冠簪执之。正容徐行。诣冠者前。东向立。赞取祝升。趋诣冠者之左。西向立。双手展祝向宾。宾读之。赞授祝。冠者双手受之视之。卷之袖之。宾跪。加缁冠于冠者之首。授簪。赞跪受簪之兴立。宾兴复位。冠者兴。宾揖之。赞导冠者入房。服上衣缁带。出房立于席右。南面正容良久。

再加宾揖之。冠者即席西向跪。执事以笠子盘幷再加祝进。至阶。宾降阶二等。受笠子执之升。诣冠者前。东向立。赞取再加祝升。诣冠者之左。西向立展之。宾读之。赞授祝。冠者受之视之。卷之袖之。赞跪去簪脱冠。置梳笥东。宾跪。加笠子于冠者之首。赞结缨兴立。宾兴复位。冠者兴立。宾揖之。赞导冠者入房。服素袍革带。出房立于席右。南面正容良久。

三加宾揖之。冠者即席西向跪。执事以儒巾盘幷三加祝进。至阶。宾降阶三等。受儒巾执之升。诣冠者前。东向立。赞取三加祝升。诣冠者之左。西向立展之。宾读之。赞授祝。冠者受之视之。卷之袖之。赞跪解缨脱笠。置于冠簪东。宾跪。加儒巾于冠者之首。赞结缨兴立。宾兴复位。冠者兴立。宾揖之。赞导冠者入房。释再加素袍。服青袍丝带青鞋。执事升彻梳笥冠簪笠子。入房置于卓上。降复位。冠者出房南向立。

乃醮冠者出房南面立。傧改席于堂中。少西南向。众子因冠席。赞者酌酒房中。出立于冠者之左。宾揖。冠者立席右南向。赞者奉酒授宾。宾受之。诣醮席北向立。赞取醮辞。诣冠者之左。南向立展之。宾读之。赞授辞。冠者受之视之。卷之袖之。俯伏兴再拜。升席南向。受酒而立。宾复位东向立。答再拜。赞者入房。以脯楪出立。冠者进席前。祭脯冠者左手执盏。右手执脯楪。置于席前空地上。祭酒。倾少许于地。兴退就席末。跪啐酒。少入口。兴降席。以盏授赞者。执事撤脯醢楪。冠者南向再拜。宾东向答再拜。冠者侧身西向。赞者再拜。赞者立宾左东向少退。答再拜。

宾字冠者宾主俱降阶相向立。冠者降自西阶。少东南向。赞取字辞。进于宾。宾受而展读。读毕授赞。赞受之与冠者。冠者受之视之。卷之袖之。赞取对辞。冠者受而读之。读毕再拜。礼毕。

主人揖宾就坐众宾从之如常礼。执事撤诸具。

主人以冠者现于祠堂至祠堂序立。盥洗启椟。进馔奠盏。降神参神。斟酒整著。主人再拜。主人再拜跪。祝跪主人之左。东向读祝。兴复位。主人俯伏兴复位。冠者进两阶间再拜。撤著辞神。撤馔阖椟退。

冠者现于尊丈父母房中南面坐。有祖父母则当此坐。而父母与诸父诸母东西分侍。冠者北向拜父母。父母为之起。祖父母亦然。拜诸父诸母。皆为之起。兄弟姊妹应答拜者拜。

乃礼宾如常礼。宾赞稍礼异之。冠者现于众宾。长少各为一列。各拜。众宾皆答。

婚礼酌宜戊寅迎女婿权日身时所定[编辑]

按国俗婚礼。最为沽略。循袭已久。或有难变者。夫风气之变而古今殊制。此家礼所以作也。我东与中华俗习悬殊。由宋至今。亦逾五百有馀岁。其间自有不可强而相合者。故酌古参今。作婚礼仪。为一家之私䂓。

纳采。见仪礼士昏礼本文,家礼本文。○俗礼无。[编辑]

问名。见仪礼士昏礼本文,家礼本文。○俗礼无。[编辑]

按纳采者。纳其采择之礼。家礼所谓言定也。问名。谓问所娶女之名。将卜吉凶也。问名后世难行。故家礼删之。今俗幷无二礼。而两家定婚后。婿家书送婿年命于女家。谓之四柱单子。非古礼也。今当依礼纳采。而具婿年命。兼请女命。依问名之仪。庶乎循今之俗而不失古礼也。俗有改易年命。求合吉曜。或减年忌讳。大礼之始。先行诈伪。甚不可也。凡婚姻。两家议定。牢不可破然后。行纳采礼。今人以纳币为纳采非也。

纳采书式书规依俗例。辞语取士昏礼丘仪成文。下同。唐本万宝全书书式亦采用。[编辑]

皮封上状某姓某官执事谨封。

某姓名再拜白。伏蒙尊慈。许以令爱贶室之第几子。子生于某年某月第几日某辰某时。玆有先人之礼。敬遣使者。请纳采。将加诸卜。敢请女为谁氏。伏惟尊慈特赐鉴念。不宣。

年月日。某郡贯乡某姓名。再拜上状。

某姓某官执事。

复书式[编辑]

皮封答上状某姓某官执事谨封。[编辑]

某姓名再拜复。伏蒙尊慈。将之第几女作配令郞。憃愚弱质。虽不能教。既辱采择。不敢辞。女生于某年某月第几日某辰某时。谨具以告。伏惟尊慈。以下同上。

纳吉。见士昏礼本文。○家礼无俗礼无。[编辑]

纳征。见士昏礼本文。即家礼纳币也。俗礼见下。[编辑]

请期。见士昏礼本文。○家礼无。俗礼见下。[编辑]

按纳吉。婿家卜以告吉于女家也。纳征。征证也成也。婿家将皮帛为币。证成昏也。请期。婿家告昏期也。古者前期纳币。故请期在纳币后。家礼简之。而杨氏增补者。以其不可阙而从古礼也。今俗请期一节。女家为之。既受婿年命后。择日送之。谓之涓吉单子。凡婚姻之礼。婿家主之者。男先之义。而此违礼意。今依俗女家定日通报。不用单子例。但告其日子。则婿家将纳吉纳征请期之节。作书送于女家。

纳币书式同上[编辑]

某姓名再拜白。伏承嘉命。许以令爱贶室之第几子。加之卜占。已叶吉兆。玆有先人之礼。申遣使者。行纳征礼。谨涓吉日以请。某月某日。实惟昏期。恭俟可否。伏惟以后同上。

复书式同上[编辑]

某姓名再拜复。伏承嘉命。委禽寒宗。顾惟弱息。教训无素。切恐不堪。卜既叶吉。何敢辞。又蒙顺先典。贶以重礼。辞既不获。敢不承命。若夫婚期。惟命是听。敬备以须。伏惟以后同上。

按今俗书式。惟于纳币时婿家有书。谓之婚书。而女家无答。甚非礼意。故今具纳采纳币二书于右方。兼举问名纳吉请期之语。以备古婚六礼之义。○士昏礼纳征用玄𫄸。而家礼用色缯者从便也。人不可以不虑居。故又云贫富随宜。盖礼贵有行。币物之过度非礼也。古用束帛俪皮。今俗或有单用皮币者非也。古者皮为衣服之用。而后世不然。则皮无实用。不用为宜。古一匹为四十尺。大约准今布帛尺二十尺。当以布帛易具之物。玄𫄸各二十尺。即家礼少不过两之义也。○俗用彩袱包币。盛小漆函。函具锁钥。又以婚书包彩袱。纳凾中凾。用色袱包之。○前期纳币礼也。今俗纳币用奠雁日晓头。俗谓马头纳采。礼贵从容。不当如是迫急。而纳币以后。婚姻已定。或旷日持久。事故难定。故亦出于后人虑患之深意。依俗无害。星湖先生曰。后俗顽弊。或有变故可虑。皆于婚日先行纳币虽野。亦且从俗。○俗礼。女家送涓吉后。又请婿衣样尺度。谓之衣样单子。婿家亦或请女衣样。当随俗为之。苟富而有。无使汰侈。苟贫而无。虽阙何害。君子以礼不行为愧。不以财之饶乏为意。以奢侈相高者。是市井之为。而古人所谓夷虏之风也。锦绣绫段珠玉宝贝之属。当一切禁之。范文正公闻新妇以罗绮为帐。怒曰。乱吾家法。当火于庭。许眉翁为完平孙婿。昏夜见衾褥华鲜。遂持行中布衾以宿。古人律己清严。最为可法。

请期书式同上○若不能如礼。前期纳币。则用此书式。[编辑]

某姓名再拜白。伏承尊命。加之卜占。已叶吉兆。谨涓吉日以请。某月某日干支。实维昏期。恭俟可否。伏惟以后同上。

复书式同上[编辑]

某姓名再拜复。伏承尊命。委禽寒宗。顾惟弱息。教训无素。切恐不堪。卜既叶吉。不敢辞。昏期惟命。敢不敬须。伏惟。以后同上。

纳币书式同上[编辑]

某姓名再拜白。伏承嘉命。许以令爱贶室之第几子。玆有先人之礼。敬遣使者。行纳征礼。伏惟。以后同上。

复书式同上[编辑]

某姓名再拜复。伏承嘉命。昏日已定。大礼将行。玆蒙顺先典。贶以重礼。辞既不获。敢不承命。伏惟。以后同上。

告庙。见家礼本文。○士昏礼无。○俗礼或行或否。[编辑]

按士昏礼。无告庙之文。而左传楚公子围娶妻。告庄共之庙。则古亦有告庙礼矣。仪礼纳采。女家主人筵于户西西上。右几。注云筵为神布席也。将以先祖之遗体许人故受其礼于祢庙也。是亦告庙之仪也。家礼议昏纳采时。婿家告庙。女家受书后。又告庙出。以复书授使者。而纳币无告庙。纳采者。即今世定婚之初也。世俗多伪。或有临期负约者。故今移于纳币时行之。路远者当于发行日告。

婿家告庙仪[编辑]

如朔参仪。祝版云维年月某朔几日某辰。孝某孙某官某。敢昭告于显某亲某官府君。显某亲某封某贯某氏。诸位列序某之子某若某之某亲某之子某。年已长成。未有伉俪。已议娶某郡居所居之郡。某官某贯姓乡姓名之女若某亲某之女。将以某日。若居近则云今日。纳币奠雁。若亲迎则云纳币亲迎。不胜感怆。谨以酒果。用伸虔告谨告。

醮子。见士昏礼,家礼本文。○俗礼无。[编辑]

告庙后行醮子礼。先以卓子。设酒注盘盏于堂上。设主人坐于东序西向。设子席于其西北南向。择子弟之习礼者一人为赞。父升坐。子先立于阶下。至是升自西阶。立于席西南向。赞者取酒斟盘盏。执诣子席前。子再拜讫。升醮席南向跪。赞者授子酒。子受酒。少倾于地。兴退席末。跪啐酒。兴降席西。授盏于赞者。又再拜。诣父坐前东向跪。听戒辞。父命之曰。往迎尔相。承我宗事。勉率以敬。若则有常。子对曰诺。惟恐不堪。不敢忘命。俛伏兴出。非宗子之子。则宗子告庙后。其父醮于私室。命辞改宗事为家事。

亲迎。见士昏礼,家礼本文。○俗礼无。[编辑]

按亲迎者。谓躬亲迎之也。诗曰亲迎于渭。记曰冕而亲迎。是男先女之义也。东人不行亲迎。其俗已旧。后汉书高句丽传云。婚姻皆就妇家。生子长大然后将还。今俗行礼于妇家。其来久矣。星湖先生曰。亲迎之礼。两家未必意同。况居远借馆。长少搬移。事势有甚不便者。且孟子答亲迎得妻之问。不曾道不迎不得。士昏礼。又有不亲迎之例。则古人亦或随事方便以处矣。据家礼张陈铺房。即女家事。而纳币奠雁。则皆男先之义也。姑从俗例。成礼于女家。抑未为大害。惟甚背于义者。虽违众不可从。尹丈曰。盖坐贫困。则虽大贤或不能如礼。如晦翁子塾为潘叔度之婿。勉斋为先生之婿。至生子而后妇见是也。且亲迎之礼。自是都人士之礼。至于几庶。恐不可一一行之也。○按妻家远。则借馆行礼之说。朱子言之。则勿论远近。礼当亲迎。而东俗贫窭。仪物难备。诚如师说。若同居一乡。自当依礼。礼本简易。未见难行。况云贫富随宜乎。当遵其仪节。蠲省浮费。勿为观美可也。今俗惟宫家当日亲迎。而仪文不古。侈费又多。士人家慕效而不可及。故因以不行。惜哉。

纳币仪[编辑]

按俗于奠雁日晓头纳币。女家受之直入内。太涉踈略。今具仪节于下。婿家遣人告纳币。女家预设屏帐。铺陈卓子于庭。明烛于卓上以俟。婿家遣子弟为使者。今俗只送奴隶非也。女家主人盛服出迎升堂。女家女仆奉函安于卓上。婿家从者以币凾进。使者奉置堂上。开函出书币。以书授主人。主人乃受书置于席上。执事者受币。主人北向再拜。使者避不答。主人之拜为拜命。非为使者故不答。复进请退。主人授以复书。使者受之。主人请礼宾。乃以酒馔待之。又馈其从者别室。若今行廊也。礼毕。使者与主人交拜揖。如常仪而退。

主人入书币于凾。入于内。遂行告庙礼。

按家礼。纳采纳币从者。女家皆酬以币。今俗犹然。而贱隶无知。多以接遇之丰薄赠馈之多寡。或有毁誉。俗习之陋。诚可痛恶。星湖先生曰。礼。舅姑飨送者。以一献之礼。酬以束帛。今婿之从者宜仿此。待以酒食。赠以布帛之属。轻重随宜。若用钱货则不可。若路远则婿家亲宾与婿。就馆女家近处行礼。

女家告庙仪[编辑]

受币后告庙。如婿家仪。祝版同前。但云某之第几女若某亲某之第几女。年渐长成。已许嫁于某郡居某官某贯姓名之子某若某亲某。今日纳币成婚。若亲迎则云今日亲迎以归。不胜感怆。谨以以后同上。

婿行仪[编辑]

按礼。婿以昏来。今俗向晩而行礼。昏用命服。今俗必用一品章服。亦为有据。又俗婿乘白马。易曰。白马翰如。匪冦昏媾。昏用白马。亦古矣。我东箕子遗俗。至今尚存。白马之礼。盖殷俗也。高丽忠宣王纳币于元。用白马八十一匹。流风未已也。然则从之为宜。而乡曲难得。则亦不可拘也。俗以四小炬驮于二马。使小儿前导。谓之奉炬军。即礼二炬前导之义也。当用二炬。今人多以灯烛代之。虽近俗。从便无害。女家又植大炬于庭。此近庭燎。不用为宜。俗于马前。立征氏一双。用隶人中丱童。戴草笠青袍。女家亦送一双。用隶人中年少者。戴草笠红袍。前迎以导。所谓征氏者。星湖先生谓出于纳征之征。义或然也。此从俗无害。如无可用人。罢之亦宜。俗又使一人黑笠木缨。黑袍乌靴。执雁左首而行。名雁夫。以彩丝络雁首。若冠服未具。但用吉服为宜。今俗婿至。女家送仆递执靮。称夺牵马。马惊或致伤。俗习不美。当先呵禁。○凡俗纳币时负凾人及女家受函女仆。奠雁时燃烛人。皆用多福人。此皆近禳法。昏姻正礼。宜禁此属。

奠雁仪[编辑]

按俗礼婿未至。女家先设奠雁席于外堂。或庭席北。置红烛一双。大红烛则丽朝以阙内所用有禁。且近观美。阙之可也。芙蓉香一双。刺烛一双。使女婢分执左右以俟。刺烛者。以苇束。围二寸许。长数尺。缠以红纸蘸油。按秋官司烜䟽云。以苇为中心。以布缠之。饴密灌之。若今蜡烛。盖古者用烛如此。礼所以不忘本。则斯亦近之。然今既用蜡烛。废亦无妨。凡烛设而不燃可也。○婿至。主人迎于门外。揖让以入。今俗使子弟亲族中年少者迎之。非重礼之意也。士昏礼。主人迎婿于门外。西向再拜。婿东向答再拜。家礼略之。从简也。雁夫授婿以雁。婿受之左首。主人揖婿请行。婿辞。主人先入。婿从之。主人揖。升自东阶。婿报揖。升自西阶。主人西向立。揖婿就席。婿至席北向跪。置雁于席。主人侍者受之入内。婿俯伏兴再拜。

按即日亲迎。则女家告庙后。即行醮女仪。设父坐于内堂厅事东西向。母坐于西东向。女席于母坐之东北南向。择乳母及老女仆一人为姆。女盛餙。姆相之。立于室外。又择女侍一人为赞者。诸亲属以次东西列坐。姆导女出房。至堂前北向立。辞父母四拜兴。辞亲属四拜兴。逐位东西向各四拜。行醮礼。女就席右北向。女侍酌酒执诣女席前。女四拜。自席右升席跪。赞者以酒授女。女祭酒少倾于地。啐酒。少入口。四拜。姆导女出于母左。父起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无违尔舅姑之命。姆导女至西阶上。母起送之。整其冠帔。命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尔闺门之礼。诸母及诸姑嫂姊送至中门之外。申以父母之命曰。谨听尔父母之言。夙夜无愆。非宗子之女。则宗子告于祠堂。而其父醮于私室如仪。

婿奠雁后。姆奉女出中门。婿揖请行。降自西阶先出。女从之至轿边。婿举帘以俟。姆辞曰。未教。不足以为礼也。女乃登轿。婿乘马先妇车。妇车亦以二烛前导。婿至家。立于厅事以俟。请妇下车。婿揖妇先行。导妇入室。行交拜礼。

按昏礼。女服古今殊异。据士昏礼。女次纯衣𫄸袡。注云次首餙也。今时髲也。纯衣丝衣也。女从者毕袗玄。则此衣亦玄矣。袡缘也。以𫄸缘其衣。䟽云妇人之服不殊裳。兼连衣。裳不异其色也。昏礼用此服。王后以下嫁。皆有袡。周礼追师掌为副编次。注云。副。覆首为之餙。若今步摇。编。编列发为之。若今假䯻。次。次第发长短为之。所谓髲髢。少牢礼。是大夫之祭。而主妇髲鬄。昏礼摄盛。故士女亦用次也。又据家礼。只言女盛餙。而妇人盛服。见于参礼条。有假䯻大衣长裙。所谓盛餙者。当加餙于此服耳。今俗用妆婆衣服。妆婆俗称首母。其首餙。即古假䯻之遗像。其红长衫。或谓出于明昇之妇。必是贵女之服。虽未知其信然。然纯衣𫄸色。广袖长裾。虽不合玄衣𫄸袡之制。而不违于不殊衣裳之文。从俗用之无妨。

婿妇交拜仪古无此仪。家礼从俗。[编辑]

按婿不亲迎。从俗行礼于女家。则女家预设卓子两位于中堂。东西相向。饼面及匙箸盏盘。居前一行。婿位饼北面南。妇位反设。下同。鱼肉古鱼用鲋肉用豚。今随宜用之。或汤或灸居中。鱼北肉南。鸡用全体。代古兔脂。从俗用鸡。生熟惟意。居鱼肉之间。食醢葅菜枣栗各一楪。居外列。别置一卓于南。设合巹杯酒注。又南北设二盥盆。盆有台。盆傍设帨巾。巾有架。

婿奠雁毕。主人导婿以入。女仆分执烛前行。俗以女仆年少者。执红烛前行。童婢执刺烛次之。此从违惟意。妇从者先布婿席于东。婿从者先布妇席于西。婿来时无女仆。则妇家别定一婢代行。此时妆婆盛餙妇以俟。主人导婿至堂揖升。婿升盥于南。妇从者沃之进帨巾。妇盥于北。婿从者沃之进帨巾。盥毕。主人揖婿升席。婿升席揖妇就席。婿妇各即席。妇先再拜。婿答再拜。妇又再拜。是谓侠拜。卓东西先布各席。俗用满花方席。虽无不拘。拜毕。婿揖妇就座。婿东妇西。从者斟酒设馔。馔取卓上鱼肉。进酒时。从者取卓上盏斟酒。分进于婿妇前。皆祭酒举殽。又斟酒。婿揖妇举飮。不祭无殽。又取巹分置婿妇之前。斟酒。婿揖妇举飮。不祭无殽。礼毕。婿出就他室。今用新房亦宜。婿脱服。妇从者受之。婿脱服出外。从俗礼为宜。撤馔。婿从者馂妇之馀。妇从者馂婿之馀。今依俗给妆婆。主人礼宾飨从者。男宾于外厅。女宾于中堂。随俗礼。

按俗礼同牢合设。一卓设馔之节。专委妆婆。奠置无法。又有油蜜果。非贫家所宜。于礼无据。高丽忠宣王娶元时用之。疑东方旧俗也。或谓出于僧家供佛之馀习。今或代以汉果。汉果之名。未知缘何。而以大豆末和糊造成。覆以丝花凤。助其观美。又有玉刻童子一双。奉香设于香座儿上。分置南北香座儿为禁物。童子形貌象人。诚近妖妄。皆宜不用。又婿妇飮酒。男女同杯交换。已非男女异爵之义。而媟莫甚焉。又择妇人中有福者。立于尊所。以红丝一条。系两巹而斟酒。称解红丝。且红丝之说。出于稗家。诞不可从。又今俗交拜席。只二长席。两头有文曰。二姓之合。万福之源。同席而拜。不合于义。又婿就坐飮时。主家少年。必取卓上生栗。劝婿啖之。不知何义。废之无疑。又婿妇礼毕。导婿入新房。俄而妇入对坐。少顷而出。谓之相会礼。据礼婿出而妇留室中。非妇从外入。则此不必然也。已上诸俗礼。虽违众。不从无妨。

○若亲迎则先期一日。女氏张陈其婿之室。衣服锁之箧笥。不必陈。厥明。亲迎明日。婿家设位中堂。如上俗礼女家仪。行交拜礼飮礼。礼毕。婿出。妇留室中。婿复入脱服。烛出。主人礼宾。宾则与婿来者。俗称仪宾。亦曰绕客。亦曰围绕。凡女家送来者。皆酬以币。

妇见舅姑。见士昏礼,家礼本文。[编辑]

妇见必以朝。路远者来宿舍馆。朝而见。将见。从者以盘盛贽从之。器用砂楪。贽用枣栗腶修。不具则从俗。只用枣脯。枣盈楪。脯十条。舅姑坐于堂上。东西相向。各置卓于前。家人男女少于舅姑者。各以次立于两傍。姆引妇自阼阶升堂。北面向舅再拜。诣舅前。奠枣盘。舅抚之。侍者奉贽以入。妇退。又北面再拜。姆引妇降。诣西阶升堂。北面向姑再拜。诣姑前。奠脯盘。姑举以授侍者。妇退。又北面再拜。支子同居者。行于私室。

按家礼。妇拜阶下。此唐宋之礼。朱子答李晦叔问。子妇一例。不当分别。此为后来定论。今令升堂行拜礼。器用陶匏。为其近古。故今用砂楪。亦宜矣。○按礼。亲迎明日。见舅姑。今俗行礼于女家。故居近者。或成婚三日。妇来见。谓之三日新妇礼。即日还归。又定日再来见。称再见礼。谚称풀보기。俗仪仆从备物甚繁。浮费不些。婿家礼物亦多。贫家慕效。力不从心。则不即迎见。惟以贪侈相尚。岂君子以礼之道哉。礼无可据则从简为宜。论财为耻则亦当节省。或路远者。世俗繁文。一切祛之。当择日来见。而日期遅速。两家从便为之可也。○礼亲迎。婿墨车。妇车亦如之。有裧。注士乘墨车。摄盛也。䟽云。诸侯金路。孤乘夏篆。卿乘夏缦。大夫乘墨车。士乘栈车。庶人乘役车。士乘墨车为摄盛。则庶人当乘栈车。周礼。裧谓之容。有容则有盖。容帷裳也。盖谓屋也。今有屋轿为士大夫通用者。则用之为宜。若世俗所用金轿俗称덩,六人轿之属。各有等级。不用过僭。亦非贫士所宜。

妇见于诸尊长。见家礼本文。[编辑]

妇见舅姑毕。有祖舅姑正尊者。则礼毕。舅姑以妇就见。亦有贽。诸尊长。各就见于其室。如见舅姑之礼。无贽。其馀长少。各以次拜如常仪。用单拜。

妇馈舅姑。见士昏礼,家礼本文。[编辑]

是日食时。妇家具酒馔送婿家。馔用饼面鱼肉枣栗幷六品。及酒为七味。丰薄随宜。舅姑就坐如见仪。侍者导妇盥洗升堂。以六品之馔。各奠于舅姑前。妇自斟酒。奠于舅前。舅飮毕。再拜。遂献姑进酒。姑受飮毕。又再拜。侍立姑后。以俟卒食。撤馔。就馂姑之馀。妇从者馂舅之馀。婿从者又馂妇之馀。

按士昏礼。馈舅姑馔。如娶妇时礼。而无鱼腊无稷。只有黍豚湆酱葅醢六品。豚右胖献舅。左胖献姑。家礼云。盛馔而无所品节。则恐俗习务高。不若从古之为宜也○。按记曰。庶妇不馈。注供养统于适也。然事亲敬长。无冢介之别。庶妇虽不敢专行送馔助馈。亦不可阙其仪。使冢妇主之。导介妇行礼似宜。

飨妇。见士昏礼,家礼本文。[编辑]

是日。舅姑令侍者设三馔案品。如妇馈舅姑礼。舅姑前各置一。馀一置姑傍。少西东向。侍者斟酒至姑侧。妇立介两间。北向再拜兴跪。侍者以盏授妇。妇祭酒啐酒兴。侍者受盏。妇又再拜。就席陪食。礼毕。归俎于妇氏。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遂庙见。

庙见。见士昏礼,家礼本文。[编辑]

古礼三月而庙见。家礼改用三日。今行于馈舅姑飨妇之后。主人以妇见于祠堂。序立盥洗。启椟出主。复位降位。参神再拜。主人斟酒再拜。跪告曰。某之子某妇某氏敢见。冢妇升自阼阶。诣正门前四拜。降复位。介妇进两阶间四拜。辞神皆四拜。礼毕。

按亲迎则明日见舅姑。馈飨庙见如仪。○按士昏礼。若舅姑没。则妇入三月。乃奠菜。注云。菜用堇。舅姑存时。用枣栗腶修。则没而奠菜。其义一也。按堇与芹通。家礼不言者。乃舅姑存者之例也。若舅姑不存。依礼行奠菜仪。

婿见妇之父母。见士昏礼,家礼本文。[编辑]

亲迎庙见后明日。婿见妇之父母。

按俗行婚礼于妇家。则不得已随俗。婚之明日而见。如常仪。○按丘氏曰。仪礼婿见妇党诸亲。而无庙见之文。恐有阙文。本朝安相国璐竹溪杂仪。有婿见妇之祠堂仪。如妇见婿之祠堂。今当从之。然而妇归庙见后行之为宜。按东方妇女髢发。自三国已然。识者谓是箕子遗制。其或信然也。然而俗习易侈。娶妇之家。髢发之价。其费无虑。每以价少物不及人为耻。此俗情之陋也。今有国禁。则不须更论。而设或复旧。当酌量为之。不可费力于无用之物而为人观美也。

附赠女儿[编辑]

内则曰。事舅姑。如事父母。父母生我。恩常掩义。或溺爱而不明。舅姑义合。一失其意。终为不孝。当一念夔夔。罔或少忽。起敬起孝。毋敢怠荒。○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者也。天道也君道也。虽云适体。其义至重。新妇初至。每事敬谨。及至年岁已久。子女成列。狎昵易生。事或自专。以致乖和者多矣。必须致谨于衽席之上。虽至白首。此意如新。则家道雍睦。福禄至矣。○娣姒之间。务相和敬。俱以他姓之人。同入一门。其义顾不重欤。岂忍以一言一事之或失而失其义乎。长幼之序。冢介之分。尤当敬念。少无越礼犯分之事。○谚云居舅家。眼暗三年。耳聋三年。口哑三年。此虽俚语。其意尽好。此谓虽有所闻所见所当言者。不敢放忽。于此而致谨焉。则无所不谨矣○。惟酒食是司。无非仪可称。当终身诵之。○此外诸条。内范备之。使唤服劳之馀。常常着意诵念。以验于吾心。

汝在膝下二十年。以我为天。今移天而从汝夫婿。父子之情。恒有玉成之念。汝或不谨。使病父所言。归于空纸。则于汝心果安乎。此皆可行之事故言之。若其难行者。则吾岂为无实之言哉。庚辰四月九日朝。父汉山病隐书。

示弟鼎禄,子景曾遗书己卯[编辑]

余抱疾六岁。杜门屏迹。而酬应犹未专废。故家人宾客。未知其疾之甚也。然而气日益耗。血日益衰。自觉精神志虑。渐不如前。今春以来。势如下坂。殆难回步。医法当死之候。不一而足。是岂可以久视此世者耶。生寄死归。实无所悲。所可悲者。一去难复。而自念生世四十八年。无一事可称。平生无他志愿。惟欲读天下书。为善以去恶。修己以治人。要不为虚生虚死之计。而善未能为。恶未必去。修己多疵颣。治人无可试。此似耿耿者存。而若一归本原。则其心也亦烟消云散。依旧太空。幷与耿耿者而都忘之矣。复何恨乎。余病是忌言语。一朝危谻。不能发言。则中心所存。汝曹何知。余所言者迹也。循迹而求之。可以知其心矣。死生为人道之大节。故古人贵遗言。若使此言不从。更于何处。复闻此言乎。是以必从无疑。使死者有知。生者无愧。是存大信于生死而有不忍负也。然而有治命有乱命。余所言治命也。切愿铭心揭壁。无相忘也。孔子曰。兄弟怡怡。朋友切切偲偲。孟子曰。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然则兄弟无切偲之道。父子无责善之事而后。可以全其天伦耶。兄弟之间。未必无切偲。而常使怡怡之意重。父子之间。未必无责善。而常使期望之心轻。则恩义两全矣。徒知怡怡而不知切偲。徒畏贼恩而不知责善。则以圣人乐育之心。岂先自轻于天伦耶。今余所言。亦切偲责善之事。是朋友之也。夫学贵变化气质。气质最难变。须如猛将用兵。酷吏断狱手段然后。可以克,祛己私。渐次锄除。用功之方。具在经传。有意于此。可考而知。此读书之所不可废也。

人之用力。不过彛伦日用之常。于此蹉失。则虽有绝时之才高世之略。不可为完人也。

无父母则此身何由而生。兄及弟矣。同受一人之血气。常念此理。造次不忘。孝友之心。油然自出。是以虽不得于父母。起敬起孝。无或怨焉。虽不得于兄弟。无藏怒。无宿怨。无相犹矣。

夫妇以义合。而恩爱胜焉。是以狎昵易生。而家道乖乱。曾子曰。孝衰于妻子。柳仲涂曰。世间男子刚肠者几人。不为妇人言所惑。彼妇人者。岂皆欲踈间人之骨肉乎。但其偏性难化。喜怒易生。为夫者或御之失其道。而听莹于肤受浸润之际。则俄顷之间。堕落于禽兽坑堑。可不惧哉。事起微细。怨结深重。或有如路人之不若者。此诚何心。苟使我平日立心。正大光明。于彛伦日用之常。无一事之不尽。则初无是患矣。

夫妇义重。而今世妇女。多不学无识。安知义理之为重乎。皆在于为夫者导以为善而已。其有小过。当掩覆之。至若有怨詈父母。踈间至亲之意。则断不饶贷。深恶而痛斥之。其渐不可长也。历观古今人家多福禄者。恒由于前世内行淳备之家。可不念哉。

朋友道绝久矣。近来交际实难。误败身名。多由于此。必先德行而后文艺。文艺虽有可观。实行无取。则不可与之深交。无论彼此。但相与之际。惟当尽吾诚意而终始以敬。则可以远怨而交固矣。

凡处心行事。惟求一是字。孟子曰。充无欲害人之心。仁不可胜用也。充无穿窬之心。义不可胜用也。诗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此可为终身受用之语。

四勿九容。造次当念。书曰。捡身若不及。

治产理财。是有家之所不免。而况吾家贫薄。至今免为沟中瘠幸矣。其可阔焉而不用力乎。然当使义理之心常重。而外物常轻。则庶不失士君子风旨。若没头经营。全昧雅尚。是庸人俗子之为耳。

天之生财。将为人用。不可以充自己之意欲。范文正贵为卿相。九族蒙惠。而至其身没之后。无以敛殡。余尝读书至此。景慕不已。汝曹当常存此意思。

小学一书。是做人样子。作圣根基。常常念诵。使古人言行。若身自亲承而目击然。则积累之久。我之心界。亦渐开阔。善端油然。受用不尽。此为终身究竟之所。其他读书之䂓。循序渐进。有前儒成法。可以遵行。史记是治乱得失之迹。亦不可不熟览。经纶天下之道。虽具于六经。而其是非成败之形。该载于史书。此有体用之别也。

余家贫无储书。自少好钞录。以备遗忘。盈笼乱帙。都无紧关。所著书下学指南。尽有可观。而颇烦冗未删。读史详节。亦为烦简适中。而两汉见失。宋明未编。中间亦多有未删润者。此为未成之书。甲戌居忧后。编家礼注解。颇费心力。而文在暗草。非亲自校捡。则他人不能辨。亦同未成之书。是为可恨。又尝欲依家礼目录。上自三礼。至通典濂洛诸贤我东先儒之说编之。名曰家礼翼。是亦一副当大篇文字而未能成。未知后有何人能为此否也。帝王圣贤二统。虽少时所撰。而图揭壁上。优于杂画多矣。东史纲目。最所用力。而才及于丽仁宗年间。地理考及他辨证。多具只眼。或有一得之可取。汝辈才钝。虽未能续成。少友辈中李元阳,权既明。尽有前道。可以相托。丈席亦以为此书东方之未始有也。期许不浅。则没之可惜。二友岂不为之动心哉。中间删润。都付大匠之手耳。

冠婚之仪。家有小草。可以依行。丧祭之礼。丈席丧威日录。必行无疑。可以遵用。而以家力之不及。不能行四时之享。惟用冬夏二至。祭于祠堂。墓祭先代。只有寒食一祭。奉祀位。有秋夕寒食二祭。是亦踈数之别也。皆有意存焉。而未及编出一规。奈何。

谨拙二字。是余家累世相传之成法也。是以世乱频仍而祸患不逼。其效然也。汝曺亦当体念传授。不可放忽。

余家世德。以耳目所及。广阳君之周慎谦恭。兔山公之孝友卓行。王考之慈谅恺悌。先君之廉洁雅操。是为子孙者之不可不知也。

余少而失学。晩归有道。生于此世。诚非虚死。而才分驽下。读书穷理。恒欲循涂守辙。不能出古人范围。盖欲宁拙无巧也。汝辈遵此。庶有依做。而不量才德。妄有所论。其流之弊。将至于侮圣人之言。念之哉。

送终录乙酉[编辑]

夫礼有古今之殊。仪礼古礼也。家礼今礼也。备要。折衷此两礼者也。常礼当备。变礼当杀。余不肖早罹奇疾。其于奉先以礼。不能如诚。今又老亲在堂而疾症如是。重贻其戚。不孝大矣。当用杀礼。气绝之后。不通告讣书。惟告于龙湖,元阳,杨根及诗湖,丹城。不沐浴。只洗其手足。饭含则设而不举。衣用时服。而澣濯旧衣。衾用大敛衾。虽不能如星翁之用纸衾。单衾足矣。罢朝夕奠。或得新物。当单荐而哭之。只行朔奠而废月半奠。其馀皆遵丧威日录。而又加裁减可也。世人好用观美。虽有遗命。或虑人讥谤而不行者多矣。然则杨王孙,王文正之子。后人安得谓之有孝子之心乎。人若有言。当以此示之。而人子之道。贵遵遗命也。其他为善去恶。饬身励行。奉先齐家。敦宗接人等事。方册俱存。当体而行之。何待余言。人之为人。惟当立志坚固。刚德为上耳。亦尝观世人穷困转甚。则亲戚益至不和。为乡里之所讥矣。此亦当体念者也。神短不能多言。都在孝子顺弟之默会耳。

依古礼及国制。自我以后。祭止于曾孙。曾孙死后。即为埋主。有长房欲祭者。许以纸榜行祀。铭㫌书以汉南逸士安公之柩八字棺上。依俗书铭。则具官依例书之可也。

追录甲辰[编辑]

余素抱奇疾。自甲戌丁忧以后。火升呕血。仍作病废之人。日有死生之虑。从前多少自期之心。都归烟灭。一日十二时。一月三十日。一岁三百馀日。无非待死之日矣。岁己卯复添。乙酉更重。伊时各有遗书一纸。以付汝父与汝从祖。而顽命支离。尚今撑度。晩来少间。又能复入仕路。乍进乍退。终无久仕之意。是非有高尚之志也。都以病势之难强而然也。不知者妄加以学者之名。此虽不可向人人分䟽。而亦非知我之实心也。今年七十三。自量精力。要非久视。今依己卯乙酉二年所遗之言。而又更添删乎下方。当依此为之也。惜乎。汝父不存。痛矣痛矣。

复。气绝良久而复。必须止哭。止哭非他。只以魂气飘荡。茫无所归。虽或有复魄之理。若哭声喧聒。神岂安之乎。礼意实精微矣。

楔齿。依星湖礼。不行饭含则去之。

馀阁奠。以病时所飮食即设可也。

沐浴。平日未尝露体示人。死岂有异。只洗面及手足。

小单衫。俗称赤衫。用䌷。

小短襦。俗称자근져고리。有著用绵布。内供䌷。

长襦衣。俗称동옷。表里用䌷。

上服袷衣。俗称핫겹옷。内供䌷。

道袍用布。此古人用时服之意也。深衣非平日所服。岂可死后猝然用之乎。忝居朝士之列。当用公服。而此非余之本心。岂生死有二乎。勿用可也。虽欲用之。何以办备。

大带。用黑缯。

单袴。俗称속것。用䌷。

袴。有著用绵布。

网巾。用黑缯。

唐巾。黑缯。后有垂脚。幅巾亦好。随宜用之。

幎巾。用黑缯。有著。内供素䌷。

握手。不必用。而敛时必令两手齐垂于胸腹之下。以象平日拱手之意可也。

履。亦不必用。死者纳履。将何往乎。

含。不行星湖有说。断可信矣。

魂帛。用纸。今人多以白苎用之。不必然也。用纸可也。纸出于三代之后。故礼无所言。若出三代之时。则必有用矣。

铭㫌。用素纸。不必绛色。表柩而已。书以汉山逸士安公之柩。

有袭奠。

翌日少敛。

缁衾。用绵布有著。无识。世人多有识。非礼也。

枕。随宜为之。

散衣。用澣濯者。不必用新衣。但汝祖平日无著外馀衣。然随其所有而上下体随用。

补空。依俗用片衣。或新绵或澣衣。

绞布。用麻布。

有小敛奠。袭小敛幷行。则又当合奠。

翌日大敛。

棺。既无预备。则当用家后余所禁养者。急速治之。毋旷日子。今世人家子弟常时不能先事办备。已失为人子之道。而死后始求美材。多给价直。以为观美之资。累日持久。多有难处之事而不之恤。又违死者尚俭之意。皆为不孝。

大敛衾。用布单衿。牛溪,星湖皆用纸衾。今亦未备。用单衿可也。

天衾地褥。俗礼不必用。

不通讣。乡里不待告而必知。馀非平日相许之人。则其生其死。何关于人而必告之耶。一切不为可也。仁川权室处当专告。其馀皆不必然。

不设朝夕奠。平朝只奠一盂清水而哭之。

不受挽祭文。知我者自当有语。不必强请于人。求其情外无实之言而徒取笑侮耳。

不受致奠。平生受人之食。心便不安。一切不受可也。

墓祭仪[编辑]

建祭厅今乙巳。构三间屋于德谷。为墓祀时行祭之所。[编辑]

开元礼。三代以前无墓祭。至秦始起寝于墓侧。汉因之。自后因以成俗。至唐始定王公以下寒食拜扫仪。哀省三周。剪其荆蕀荒草。神道尚幽。不可逼渎茔域。茔南山门外。设净席为位。遥祭以时馔。如平生所嗜。若一茔数墓。每墓各设位席。昭穆以列。以西为上。主人盥手奠酌。三献而止。彻馔。主人以下位辞。馀馔可于他处僻不见坟所食之。孝子之情也。按此墓祭之始也。祭必不于墓前而行于茔南僻处者。以其神道幽静。恐其有动也。此意至精。当遵行无疑。家礼墓前布席而祭。恐其时俗礼。从便而然也。恐不如开元礼之为得礼意也。○南轩省墓文曰。为位于亭。具酒肴之荐云云。则宋时墓祭。亦行于墓亭矣。

金沙溪家礼考证。问墓祭或非一二。多至八九。东西丘垅。往来倦疲。恐有怠慢之气。或日亦不继。则何以处之。或有终朝之雨。亦何以为之。欲构一室于墓侧。依时祭仪合祭如何。退溪曰。岂不善哉。

退溪言行录。金富伦问族葬列位。次第行祭。则筋力疲而诚敬弛。祭物冷煖有异。先诣坟所。奠杯引灵。而以纸榜合祭斋宫如何。退溪曰。无妨。又问或设坛于净地合祭如何。曰尤是。按设坛虽好。而若遇雨则难便。终不如构祭厅之为宜。

按据此诸条。则古今人论礼之意可知也。且家礼之墓前设祭。盖因俗也。今国家山陵祭。必于丁字阁。即礼意然也。

建祭厅祭田录略不录。秋收后皆当别储应用。[编辑]

先墓有祧位有奉祀位。有祔位有殇位。又有山神位。

祧位。岁以十月朔上墓。一年一次。

奉祀位。寒食秋夕上墓。一年二次。

祔位殇位。皆自家中办出。不用祭田所收。

秋收祭用后所馀。必有多少之数。皆别储定有司。用于先代墓役及巷内一家吉凶等事。酌定顾助。

祭祀祭前一日。诸子孙分诣列位墓前。行再拜礼。以墓所多故子孙分省。俯伏口祝曰。明将行祀于祭厅。敢告。哀省三周。洒扫墓庭。拔去木根杂草。○祭厅具床卓。洗涤纸榜。列书某祖某妣神位。以昭穆书之。一时幷祭。

祭物贫则称家有无礼也。吾家贫甚。无以自存。享先之心虽无穷。在家力之有无。今量力而言之。○祧位及奉祀位。饭羹饼面鱼肉汤各一器。炙三串。蔬菜等属。沉菜熟菜生菜杂葅食醢及酢为六豆。切肉俗称佐饭。脯果四品。为六笾。力若不及。则四豆四笾可也。○殇位。只当以饭羹为之。如生人之食而已。馔品不必论。○祭后子孙饭馂于祭厅。一则不忘先祖之惠。一则叙当日亲族之情。尽欢而罢。

祝文[编辑]

不迁位及奉祀位墓祝。寒食秋夕。[编辑]

维岁次某年某月干支朔第几日干支。孝六代孙某官鼎福敢昭告于此下列书列位某官府君,妣位某封某氏。气序迁易。节届寒食。雨露既濡。秋夕则云节届秋夕。霜露既降。瞻扫封茔。不胜感慕。谨以清酌庶羞。祇荐岁事。尚飨。

祧位墓祝定以十月朔日。思简公位。门长行祀。他位宗家主祀。[编辑]

维岁次某年十月干支朔。几代孙某官某等敢昭告于显几代祖考封谥府君,祖妣某封某氏。今以孟冬之朔。霜露既降。瞻扫茔域。不胜感慕。追惟报本。礼不敢忘。谨以清酌庶羞。祇荐岁事。尚飨。

维岁次云云。孝十一代孙某官鼎福敢昭告于此下列书十一代祖考妣位。至于五代祖考妣位。今以孟冬之朔。以下同上。

诸陇无后神祝[编辑]

维岁次云云。鼎福谨具饭羹之奠。使某敢告于诸陇无后之神。昔我先祖宅兆于此。前后幽堂。皆其遗嗣。名虽不传。想皆我族。丘陇荒颓。谁奠一酌。朝夕瞻望。怆怀恒深。祭馀继荐。以效微忱。表厥配位。分设两卓。殇童殇女。各以类食。物虽菲薄。庶几歆格。尚飨。

土地神祝[编辑]

维岁次云云。某官某姓名敢昭告于土地之神。今以孟冬之朔。恭修岁事于先墓。惟玆保佑。实赖神休。谨以饼糆酒馔。敬伸奠献。尚飨。

慈殿称号私议[编辑]

今上己亥。上以慈殿称号未定。问于诸学者。宋德相以王大妃位空。此当称王大妃献议。上复遣礼郞睦祖洙。问于金亮行。金以素昧礼学。不敢献议为对。睦归路历见余。且曰。英宗于今上为祖。则慈殿称号。当为大王大妃。而今称王大妃。未有明据。宋议则误矣。因问可据者。余曰。此不见礼经。而汉去古未远。后世礼论。多从汉儒。汉宣帝为昭帝从孙。昭帝后上官氏时尚年少。而时无可称。皇太后者。太后之位空矣。然而纲目大书曰。尊皇后上官氏。为太皇太后。不曰皇太后。此非今日明据乎。以大王大妃之尊。降称王大妃。不觉自归于乖伦序乱昭穆之罪。但朝无一人驳正者。可恨。睦曰。诚然诚然。

世子服私议丙午[编辑]

丧服斩衰。经。父为长子。按通上下言。传。正体于上。又将所传重也。按正軆以正宫所生言。䟽。虽承重。不得三年。有四种。一则正体不得传重。谓适子有废疾。不堪主宗庙也。二则传重非正体。庶孙为后是也。三则体而非正。立庶子为后是也。按此后宫所生。四则正而不体。立适孙为后是也。○齐衰期。经。为君之长子。䟽。长子君服斩。臣从君服期。○齐衰三月。经。庶人为国君。注。不言民而言庶人。庶人或有在宫。天子畿内之民。服天子亦如之。按庶人服君齐衰三月。则世子丧。亦当有差。○右言臣民服。○斩衰。经。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注。厌于天子诸侯。故降其众臣。贵臣得伸。按此条亦可旁照。

通典。晋惠帝愍怀太子以庶子立为太子。及薨。议疑上当服三年。王堪议。圣上统緖。无所他择。告于天地。谒于祖庙。明皇储也。正体承重。岂复是过。王接议。太子虽已建立。所谓传重而非正体者也。不得与嫡同礼。天子诸侯不为庶子服。难者曰。君父立之。与后所生同焉。有既为太子而复非嫡乎。答曰。嫡庶定名。非建立所易。丧服。庶子为其母缌。不言嫡子为其妾母而曰。庶子为其母。许其为后。庶名犹存矣。宋庾蔚之谓二者可谓两失。按经长子三年。言以正体乎上。又将所传重。明二义兼足。乃得加至三年。今拜为太子。虽将所传重而非正体。安得便同嫡正。为之斩衰乎。既拜为太子。则是将所传重。宁得犹与众庶子同其无服乎。天子诸侯绝傍周。今拜庶子为太子。不容得以尊降之。既非正嫡。但无加崇耳。自宜伸其本服一周。按庾氏以庶出故降服期。○南史齐武帝文惠太子薨。此正宫出。有司奏御服期。朝臣齐衰三月。南郡国臣齐衰期。太子初封南郡王。六宫不从服。○通典。文惠太子薨。右仆射王晏议。丧服经。为君之长子。齐衰周。今至尊既不行三年之典。服周。群臣应降一等。应大功。功衰兄弟之服。不可以服至尊。宜服齐衰三月。太孙三年。南郡国臣宜齐衰周。诏依所议。○明史洪武壬申。懿文太子薨。正宫出。礼部侍郞张智等议。父为长子。服齐衰期。又曰期之丧。达于大夫。今当以日易月。服齐衰十二日。祭毕乃释。从之。○嘉靖年间。亦用此礼。此外史传未及考。

本朝五礼仪。国恤服制多沽略。世子丧节文。阙焉无考。世祖丁丑懿敬世子。明宗癸亥顺怀世子丧。两朝仪注。今未考出。而仁祖乙亥昭显世子。右三朝皆正宫出。英宗戊申孝章世子后宫李氏出。丧。两朝文籍。略有可记者。故著于下方。○昭显丧。礼官依嘉靖中以日易月齐衰十二日之文。定为齐衰三月。辅德徐祥履䟽言。仪礼丧服篇期章。有曰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礼记服问曰。大夫之适子。为君夫人太子。如士服。郑注。士为君之小君期。太子从服。且铭㫌书以柩字。生称东宫。薨称殡宫。请改以殡宫。持平宋浚吉䟽言。仪礼丧服。君为长子。斩衰三年。臣为君之父母妻长子。从服期。今日世子服。殿下当服斩衰三年。群臣当从服期。为长子。何以斩也。为其正体于上。将所传重也。群臣何以期也。君服斩。故从服也。礼官臆料杜撰。初用十二日之制。旋又降用七日而除。夫七日之制。既非古礼。又非大明之制。朱子告宁宗论丧服箚曰。既往之失。不及追改。惟有将来之启殡发引。礼当复用初丧之服。则其变除之节。尚有可议。殿下与嫔宫元孙。定为斩衰三年之服。中殿齐衰三年。群臣从服期。趁启殡。厘正上下衰服。与殿下视朝之服。群臣供仕之服。亦宜仿朱子所论。君臣同服。略为区别。制古丧服以临。别制布幞头布正服布革带以朝之制。更加裁量。永为法程。垂示后嗣。○安师傅应昌日记。时为狼川县监。关文到。黑帽素服。入庭跪。三上香。俯伏哭尽哀。行再拜礼。第四日成服。其日早晨。又设香卓于正厅。去素服。着齐衰。布𮖐纱帽。生布团领麻带。散官儒生。各其官门。聚会哭临。成服日。着白衣白笠白带。公除后则亦用黑笠黑带白衣。京外官。十二日公除后。则用黑笠黑带白衣。以供常仕。按据此。当日服制。疑以期断。○续五礼仪。孝章服制。殿下齐衰期年。王妃同。世子嫔斩衰三年。大王大妃曾孙服缌。王大妃大功服。宗亲文武百官齐衰期。生进生徒白衣笠带。卒哭后黑笠白衣带。期年而除。庶人白衣带黑笠。期年而除。考当日仪注。四日成服。三月葬。大殿中殿期服。十三日公除。自成服日计。公除前视事。白袍。布裹翼善冠。笠同。布裹乌𡱝带。公除后。白袍翼善冠乌𡱝带黑笠。燕居白带终期。百官期年。公除前。白团领。布裹帽带。燕居黑笠白衣带。罢散官儒生以下公除前。白笠衣带。公除后黑笠白衣带。士夫家葬事葬前许。嫁娶卒哭后许。墓祭则废。忌祭则略设。朔望参许行。按此疑用昭显丧礼。而昭显时公除后用黑带。此为少异。○当宁丙午五月十一日未时。王世子后宫成氏出。丧。本府广州知委仪注。宗亲文武百官齐衰期年。公除前。白布帽笠衣带。公除后。乌帽笠带。燕居白衣带。外官同。儒生公除前。白笠衣带。公除后。黑笠白衣带。生进生徒公除前。白衣带笠鞋。公除后。白衣带黑笠。期而除。甲士正兵同。庶人僧徒白衣带笠。公除后。白衣黑笠白带。期而除。停乐。卒哭后凡祭用乐。巷市公除前。废坐刑杀。文书不为启达。禁嫁娶。实职三品以下。卒哭后许借吉三日。堂上及曾经侍从。小祥后许行吉礼。禁屠限公除前。按礼曹仪注及儒臣所议未及见。而大抵疑用孝章丧仪节。

附殇服[编辑]

丧服大功章。公为适子之长殇中殇。注。不降适殇者。重适也。天子亦如之。䟽。适子成人斩衰。今为殇死。不得著代。故入大功。特言适子者。天子诸侯于庶子则绝而无服。右言君服适子殇。

○通典。晋惠帝无嫡子。以庶子为太子。亡。谓应降冲太孙怀愍太子之子。丧。议者谓应为殇。中书侍郞高齐议。太孙自是无服之殇。不应制服。宜从以日易月之制。丧服传。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以日易月。博士蔡克议。臣子不殇君父。非为有臣子便为成人。不服殇也。臣不殇君者。谓如太孙之臣不殇耳。太子惟尊于东宫。东宫臣不殇之耳。今太孙未冠婚四岁。而齐衰成人之礼不可。○晋某国王第二郞在殇。为世子臣。当有服不。太常王冀云。礼无从君服殇之文。夫臣从君而服。以其体承緖。非系成人与殇也。苟为代嫡君为之服。则臣何而不从服乎。若以礼无文者。亦可不服长子之下殇乎。宋庾蔚之谓臣以义服故。所从极于三年。经举重服必从。则轻不从可知也。若从服世子之殇。亦可从服嫡妇乎。惟小君非从。故与君同。右言虽太子。当以殇论。

○通典。晋新蔡王年四岁而亡。博士张亮议。殇制无服。祭酒杜夷议。诸侯体国。备物典事。不异成人。宜从成人之制。宋庾蔚之谓嗣子之体。不以成人为义。故经有诸侯嫡子之殇服。臣子不殇君父。宫臣得服斩耳。馀亲自依本服。记云。能执干戈。以死社稷。则以成人服之。又年未二十而冠婚及为大夫者。皆不为殇。至若诸侯君临一国。而可反殇之乎。○宋大明五年。永阳侯刘升子年四岁。旁亲服制有疑。太常丞庾蔚之议。宜同成人之服。左丞荀万秋议。下殇以上。身居封爵。宜同成人年。在无服之殇。以登官为断。永阳国臣自应全服。旁亲宜从殇礼。诏可。○梁舍人朱异议。礼虽未及成人。已有封爵。则不为殇。封阳侯年虽中殇。已有拜封。不应殇服。帝可之。右言有封爵则不为殇。

按本朝世子丧服制一节。全无所考。一当事变。不过引明朝谬例而行之。一番遵行。便成不易之典。洪武嘉靖之制。未知何以如彼也。试以今所遭言之。主上当齐衰期。非正宫出。则所谓軆而不正。先朝顺怀昭显。皆当服斩而以期则误。宫僚及本宫宫女卫卒。亦当如之。群臣从服。不过降一等。期之降为大功。大功是功衰兄弟之服。则不可行于至尊。不得不以齐衰三月之服行之。三月后以素衣带终期年。即缟冠玄武子姓之服之义也。士民元无所服。凡服惟以恩义为定。身为世子。则恩义未及于士民矣。故当无服。但当于闻讣之日。各行望哭之礼。而主上有重服。则士民不可不素衣带终期年。而禁其华盛之服而已。以礼言之。今此之丧。于主上为无服之殇。而名位已定。尊为储君。则年岁多寡。不必论矣。但有可疑者。仪礼大功章。公为嫡子之长殇中殇。嫡子承统之名。今不言下殇。下殇虽承嫡。年既幼冲。则不当在于制服之列耶。愚意则既已定名。不必论年岁之多寡。如上所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