饬御史刺史县令诏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饬御史刺史县令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9

如闻在外官人,罕遵法式,孤弱被抑,冤不获申。有理之家,翻遭逼迫,侵刻之吏,务欲加诬。州县有好长官,同寮岂敢违法?御史执宪,纲纪是司。多惜人情,未闻正色,内外同此,何致至公?宜令刺史县令严加捉搦,御史按其有犯弹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