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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知县彭昭麟为饬催英兵撤退回船事行理事官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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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知县彭昭麟为饬催英兵撤退回船事行理事官札
香山县正堂彭
嘉庆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1808年10月13日

香山县正堂彭,札唩嚟哆知悉:

  现据尔等称:澳内大炮台因本县不准借与𠸄咭唎夷兵居住,该兵头不敢再要。但尚有东西望洋两处炮台𠸄咭唎兵丁是否尽行撤下?其已下兵丁现住何处?未据详细声明。至所呈𠸄咭唎原书,本县现虽翻绎〔译〕,尚稍需时刻。其来书是何言语,着先告诉来人,以便回禀。所有澳内居住华人,尔止催𠸄咭唎兵丁下船,人心自定,本县当与尔筹策。特札。

  嘉庆十三年八月廿四日

本作品来自清朝时期的法令约章文书案牍。依据1910年12月18日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该类别不能得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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