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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总统开场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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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总统开场谈话全文
作者:马英九
2015年11月7日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
发布机关:中华民国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马总统正式会谈谈话全文

习先生,大陆与台湾代表团的各位女士、先生,以及在场的媒体朋友们,大家午安,大家好!

今天,我跟习先生分别以台湾与大陆领导人的身分,穿越66年的时空,伸手相握,握著两岸的过去与未来,也握著中华民族振兴的希望,深具历史意义。

22年前,也就是1993年的4月,台湾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先生与大陆海协会会长汪道涵先生在新加坡会面,签订了4个协议,为两岸制度化协商打下了基础。12年前,也就是2003年的10月,我在“东亚经济高峰会”上,跟新加坡建国总理李光耀资政对谈。当时我们都认为:“两岸的发展,要以人民的利益做为依归”。

此刻,我跟习先生相对而坐,共聚一堂,在我们背后的,是两岸分隔超过一甲子的历史;在我们眼前的,是这几年来,双方致力“以对话取代对立、以和解替代冲突”的成果;在我们手上的,是永续和平与繁荣的目标。此时此刻,海峡两岸正大声向全世界宣示巩固台海和平的决心,以及促进区域和平的讯息。

这66年来,两岸在不同的体制下发展,能够从军事对抗转为合作交流,绝非朝夕之功。7年多来,两岸签订了23项协议,创造了4万多学生交流、每年800万旅客往来与1700多亿美元贸易的空前荣景。这些巨大改变的基础,都在于“和平”。

历史为两岸留下了错综复杂的世代课题,这正是《尚书》所说的“非知之艰,行之惟艰”。对于各自坚持的敏感议题,需要双方正视现实,以智慧、耐心与诚意务实处理。但是,我们依然能够努力在双方这些年来建构的“制度性协商”之下,达成了两岸和解与合作,推动了永续和平与繁荣,而这也是两岸及国际社会所共同期待的。

今天,我愿提出维系两岸和平繁荣现状的五点主张:

第一、巩固“九二共识”,维持和平现状。海峡两岸在1992年11月就“一个中国”原则达成的共识,简称“九二共识”。九二共识是两岸推动和平发展的共同政治基础,正是因为双方共同尊重九二共识,过去七年半来,我们才能获致包括达成23项协议在内的丰硕成果与和平荣景,让两岸关系处于66年来最和平稳定的状态。这个部分,等一下在会谈的时候,我会再做进一步的说明。

第二、降低敌对状态,和平处理争端。两岸目前已不再处于过去的冲突对立,双方应该持续降低敌对状态,并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第三、扩大两岸交流,增进互利双赢。目前两岸尚未结案的议题,例如货贸协议、两会互设机构、与陆客中转等,应该尽速处理,以创造两岸双赢。

第四、设置两岸热线,处理急要问题。两岸目前在海基会、海协会首长之间,与陆委会、国台办副首长之间,都已经设有联系的机制。今后应该在陆委会、国台办首长之间设立热线,以处理紧急与重要的问题。

第五、两岸共同合作,致力振兴中华。两岸人民同属中华民族、都是炎黄子孙,应该互助合作,致力振兴中华。

这五点主张不是为了一己之私、单方之利,而是为了后代子孙的幸福。我诚挚地希望,双方都应该重视人民所珍惜的价值与生活方式,维护两岸和平,以中华文化蕴涵的智慧,确保两岸互利双赢。

习先生,当前的两岸关系,已经是1949年以来最为和平稳定的阶段。这几年,我常常在台湾的大学校园中,看到两岸学生一起讨论、一起运动、一起演奏、一起欢笑的画面。那种自然的水乳交融,往往让我们既欣慰,又感动。他们有热情、有创意;但是他们没有仇恨,没有包袱;他们能够在人生较早的阶段建立友谊,一定可以为两岸永续和平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我们要好好珍惜、扩大这个基础。

北宋大儒张横渠主张“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习先生,为了两岸人民,让我们一起努力、“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为中华民族开创更加和平灿烂的未来。

谢谢大家!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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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属于公有领域。详情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著作权法第九条释义。另外请注意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办理党务人员,不能认为刑法上所称之公务员。”所以自从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施行以来,各政党党务作品,不能认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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