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史节要/高丽史节要凡例
外观
< 高麗史節要
一。今编次,务取纲要,事有关于治乱兴亡可监戒者,悉参录之,馀则既正史在,略之。
一。称宗称陛下太子之类虽涉僭逾,仍旧直书,以存其实。朝会祭祀常事,而有故则书,亲祭则书。游幸寺院及受菩萨戒设道场时君常事,书不胜烦,每王书初见,有事则书。饭僧数至千百,虚费钜万者,必书。上国之使往来虽频,必书,尊中夏也。灾异之验于事者,虽小必书,谨天谴也。游田宴乐,虽数必书,戒逸豫也。大臣封拜罢免,贤士出处始终,悉书之,章疏之行于时切于事者,亦悉书之,以备考焉。
一。辛禑,依王莽例,不纪年,止书甲子,以正僭窃之罪。
一。资治通鉴纪年以后来者为定。今,据此,恭让元年十月以前,虽辛昌在位,便以恭让元年为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