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史/卷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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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郑麟趾奉 教修

忠肃王二[编辑]

七年[编辑]

○(庚申)七年春正月辛巳朔,元来告,日当食,停贺正礼,百官素服以待,不食。癸未,乃行贺礼。辛卯,遣摠部典书尹硕如元,贺千秋节。丁未,遣吉昌君权准如元,贺圣节。

二月庚申,葬靖和公主。甲子,停燃灯。丙寅,郞将玉纯自元来,报帝崩,皇太子即位,是为英宗。百官会哭于紫门。戊辰,遣检校评理秦良弼如元,陈慰。甲戌,王微行,猎于郊。戊寅,移御上洛君金恂第。

三月甲申,上王承皇太后懿旨,命刷宦者伯颜秃古思等六人,所夺土田臧获,归其本主。庚寅,遣评理金怡如元,贺登极。

夏四月辛亥,雩。乙卯,雨。丁巳,以权溥为佥议政丞,金利用为赞成事,赵云卿、李光逢为评理。戊午,元帝以即位,诏天下,遣礼部郞中忽刺出来,颁诏。庚申,宴元使,王醉,杖密直副使尹莘杰。甲子,宴元使,王作诗,侍臣和进。连夜宴飮,耽乐无度,赐妓缠头无算,由是,府库虚竭。

五月己卯,王潜与左右,打球于禅兴寺前。癸未,幸旻天寺,命密直使元忠,打球,观之。

六月己巳,遣丹阳大君珛如元,贺登极。辛未,遣大护军尹吉甫如元,献鹞。壬申,夜幸莲花寺,诸司供膳不备。翼日,又猎。甲戌,虑囚。

秋七月以蔡洪哲为重大匡平康君,崔诚之判民部,金怡、赵延寿并为赞成事,元忠为评理,金元祥为三司使,尹莘杰、柳墩并为密直使,尹奕、张瑄检校评理,李齐贤知密直司事,郑允兴为密直副使,曹𬱖为选部典书。癸巳,元以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诏天下,遣别里哥不花来,颁诏。丙午,遣赞成金怡如元,问上王起居。

八月庚戌,帝遣使来,求童女五十三,火者二十三。癸丑,移御于德妃宫。明顺妃卒。癸酉,夜,王微行,畋于近郊。

九月戊寅,塑文宣王像,王出银甁三十,以助其费,宰枢皆出币助之。癸未,赐崔龙甲等及第。李齐贤、朴孝修所取也。王嘉孝修清白,赐银甁五十,米百石,令辨学士宴。丁亥,幸平州温井,戊戌,夜,还宫,百官迎谒中门,判官赵文瑾喝于驾前,马惊,王怒命执之,百官皆走,自后微行,见人则辄令欧之。庚子,虑囚。癸卯,辽阳人来,献鹰、犬、马。

冬十月丁巳,遣丹阳府注簿安轴,长兴库使崔瀣,司宪纠[1]正李衍宗,应举于元。

十一月丁丑,以金利用都佥议政丞,吴潜为赞成事,尹硕为密直副使。癸未,遣吉昌君权准如元,贺正。壬辰,遣大护军郑绩如元,献童女。甲辰,遣尹硕、郭惟坚问上王起居。葬贞信府主。

十二月戊申,帝以学佛经为名,流上王于吐蕃撒思结之地。去京师万五千里,随从宰相崔诚之等,皆逃匿不见,唯直宝文阁朴仁干、前大护军张元祉等,从至流所。遣政丞金利用如元,进方物。庚戌,遣张沆、尹莘系[2]献盘缠于上王。壬子,以韩渥为选部典书,全英甫为密直副使。乙卯,百官上书中书省,讼上王之冤。戊午,王大集僧徒于旻天寺,为上王祈祷。乙丑,虑囚。戊辰,以许富为选部典书,李宣风为摠部典书,安珪为代言。辛未,复置政房,以代言安珪掌铨注,右常侍林仲沇,议郞曹光汉,应教韩宗愈等参之。癸酉,宁王送羊一百头。

八年[编辑]

○(辛酉)八年春正月庚辰,元以改元至治,遣使颁诏。壬午,遣内书舍人安钧,索盘缠于庆尚道。癸未,遣永阳君李瑚如元,贺圣节。乙酉,遣阳城君李梴献童女。己亥,护军李仁吉还自元,诏王入朝。辛丑,元以加上太皇太后尊号,诏天下,遣使颁诏。甲辰,以金利用守佥议政丞,金恂判三司事,吴潜、朴虚中佥议赞成事,赵琏、金台铉为评理,金元祥为政堂文学,朴侣、赵延寿为三司使,白元恒为密直使,奏良弼、韩渥知密直司事,尹硕、李伯谦同知密直司事,全英甫、柳有奇、任瑞为密直副使。

二月丙寅,金利用致仕,复以柳清臣代之。丁卯,王出畋。

三月甲戌朔,复置察理辨违都监。遣丹阳大君珛如元,贺改元、册太后。庚子,亲醮于康安殿。

夏四月乙巳,王畋于南郊。辛亥,再雩。癸丑,陨霜。癸亥,杖右思补李蒨、左思补王伯于阙下,流于岛。郞将金吕突入白王曰:“人打吾妻,愿王治罪。”王曰:“以汝室家之故,敢告我耶?”流吕及妻于岛。丁卯,王如元,四更,出自阳善门,百官不及拜辞,柳清臣、吴潜、元忠、韩渥尹硕、柳有奇、安珪等从之。壬申,令三司使金恂,密直使白元恒,密直副使尹硕、全英甫,大护军李仁吉,及监察谳部官,杖权汉功、蔡洪哲,流于远岛。先是,上王之留元也,国家政事,仓库出纳,一委亲近,虽有过举,然仓库盈羡,人心畏服。自西幸以后,宦官左右谋改忠宣之政,放逐旧臣,仓库俱竭。英甫弟僧山枳及吴佛老等付伯颜秃古思,蜂起扇乱。

五月丁丑,百官诣青云寺,奉懿妃真,移安妙莲寺。庚辰,雨雹大如李梅。癸巳,祷雨于圆丘。甲午,前益城君洪瀹奉敕来,求藏经纸。丁酉,太白昼见,犯日。辛丑,雨。同知密直司事李伯谦卒。遣密直任瑞,如元献鹞。

六月癸卯朔,日食既。庚戌,设星恋祈禳法席于内殿。壬子,鹰扬军上护军元冲甲卒。戊午,祷雨。甲子,雨。丁卯,虑囚。辛未,王遣上护军孙起,宥二罪以下。

秋七月上王至西蕃独知里,寄书崔有渰、权溥、许有全、赵简等云:“予以命数之奇,罹玆忧患,孑尔一身,跋涉万五千里,向于吐蕃。辱我杜稷多矣。寝不安枕,食不知味。想诸国老,亦劳心焦思,穼增惶愧。国王年少无知,向之惮我群小辈,必幸我如此,肆其奸巧,焉知不闲我父子乎?幸诸国老同心协力,敷奏于帝,俾予速还。”于是,有全与闵渍等如元,请王还国,为沈王之党所沮,竟不能达而还。

八月丁未,太白昼见五日。丁巳,大护军孙琦赉金银苎布如元,献王。壬戌,判三司事金恂卒。

九月辛巳,检校佥议政丞李瑱卒。戊子,密阳君朴义卒。

冬十月己亥,遣李彦冲如元,贺正。庚戌,以崔有渰为大宁君,金台铉判三司事,吴潜、朴虚中、赵琏佥议赞成事,赵延寿、金元祥为三司使,白元恒、韩渥佥议评理,秦良弼知密直司事,全英甫知密直司事兼大司宪,任子松、李宜风同知密直司事,朴孝修、李彦忠、林仲沇为密直副使。闵渍、裵挺守佥议政丞致仕,许有全、朴全之、尹珤、李瑚、闵宗儒守佥议赞成事致仕。权谦、安文凯为右左代言,崔之甫、庆斯万为右左副代言。乙丑,奉安靖和公主真于顺天寺。

十一月壬午,元以加上尊号,遣使颁诏。上王寄书崔有渰、权溥、裵挺、李瑱、许有全、金𧹕、赵简等曰:“予以十月六日到吐蕃撒思结。似闻帝许予还国,其言若实,公等无以为念。不然,与柳清臣、吴潜议,以高王之于圣武,元王之于世皇,率先归附,佐运树功,先考忠烈王得尚公主,予于帝室亦有微劳之意,表请于帝,奏记丞相,俾予无久于此。

十二月癸卯,元以册立皇后,诏天下。丁未,白元恒、朴孝修等会妙觉寺,上书中书省,乞还上王。乙卯,虑囚。

九年[编辑]

○(壬戌)九年春正月王在元。代言庆斯万等托王命,请大宁君崔有渰以下群僚,为书,请王复位还国。书成,付沈王者多,乃置书妙觉寺,使巡军任松守之。斯万等窃取其书,付金之镜、赵石坚,直呈中书省。后,沈王传[3]写其本,付河中、仁平,以示宰执。癸酉,帝遣使,赐沈王母安妃手帕。戊寅,遣密直使任瑞,大护军金资如元,贺圣节。

二月壬戌,知密直司事林仲沇如元,贺册后,行至婆娑府,达鲁花赤不给驿马,不得入而还。

三月癸酉,虑囚。辛巳,元以王不奉行帝敕,遣翰林待制沙的等来讯。

夏四月丙午,沙的执员外郞阿都刺,及式目都监录事李允缄,别驾徐允公,以归。

五月己丑,遣前佥议评理金怡如元,献盘缠于上王。甲午,密直副使裵廷芝卒。

闰月庚子,佥议赞成事致仕宋英卒。己酉,遣密直副使柳有奇如元,献鹞。

秋七月丙申朔,帝遣蔡河中,赐安妃满殿香,且求织纹苎布。

八月辛巳,佥议赞成事赵琏卒。丙戌,前赞成事权汉功等欲请立沈王暠,会百官慈云寺,上书中书省。己丑,汉功等复会慈云寺,署呈省书,未半,天忽大雨雹。

九月乙未朔,汉功等又招百官署名,忽震电以雹,大如李梅。乙卯,蔡河中赉织纹苎布,如元。壬戌,虑囚。

冬十一月甲午朔,日食。丁酉,遣佥议评理赵云卿,献盘缠于上王。戊午,虑囚。

十二月丙寅,以沈王钧旨,遣上护军杨起,三司副使李谦如元,贺正。戊寅,摠部典书朴之贞如元,吊太皇太后丧。

十年[编辑]

○(癸亥)十年春正月王在元。柳清臣、吴潜上书都省,请立省比内地,不从。甲辰,赞成朴虚中如元,贺节日。济州万户林淑擅自离任,囚于行省,宥复之任。戊申,太白昼见经天。己酉,济州人为匿名书,揭于市云:“林淑甚贪奸,侵渔万端,民不堪苦。今复之任,吾辈奚罪。”又榜行省门曰:“左右司郞中乌赤受淑贿赂,枉法免放。省府若不推劾,吾等千人当诉于上省。”于是,罢林淑,以朴纯仁代之。壬子,骊兴君闵渍,驾洛君许有全,兴宁君金𧹕如元,请召还上王,崔诚之、李齐贤在元,献书元郞中,及丞相拜住,请召还上王。

二月戊子,帝命量移上王于朵思麻之地。

五月庚子,大雨雹。禁酒。

六月庚午,鸡林君金子兴卒。丁亥,倭掠会原漕船于群山岛。戊子,又寇楸子等岛,掳老弱男女以去。

秋七月庚子,遣内府副令宋颀于全罗道,与倭战,斩百馀级。

九月戊戌,式目录事沈文淑还自元言:“前月癸亥,御史大夫铁失弑帝于南坡。”丁巳,元中书省差遣明和尚来言:“皇叔晋王即帝位。”是为泰定皇帝,大赦天下,召还上王。

冬十月丁卯,前正尹蔡河中赉织纹苎布如元。戊辰,帝召还魏王阿木哥。庚午,遣检校评理梁许如元,贺圣节。甲戌,帝以即位,遣直省舍人阿鲁灰、速古赤蛮子等来,颁诏。遣定安君琮,内府令金承用,贺登极。戊寅,德妃宴魏王于永安宫。

十二月辛酉,元以改元泰定,遣直省舍人交化的来,颁诏。甲子,遣万户曹𬱖如元,献方物。安轴、赵廉、崔龙甲应举于元。乙酉,上王寄书宰枢曰:“寡人于十一月十日,到大都,十三日,利见至尊。犹念国王年少,昵比憸人,多行不义。卿等怀禄,无所匡救,焉用彼相?自今,可小心辅国。

十一年[编辑]

○(甲子)十一年春正月王在元。庚寅,延庆宫门火。甲寅,帝敕王还国,复赐国王印章。丙辰,帝流孛剌太子于我大青岛。

二月丁卯,大护军张公允赉批目,还自元。琮为大匡定安君,察罕帖木儿为大匡安山君,琯为成安君,理为富平君,铸、义并为正尹,权汉功为醴泉君,崔有渰守佥议政丞判选部事大宁府院君,金深守佥议政丞判摠部事,权准、金怡佥议赞成事,崔诚之、尹莘杰为三司使,林仲沇为推诚亮节功臣,任子松为直朝言亮翊赞功臣,并佥议评理,元忠佥议评理,李齐贤为密直司使,朴仁干为尽诚秉义翊赞功臣知密直司事,崔天藏为推诚佐命保节功臣同知密直司事,金千宝同知密直司事大司宪,柳仁奇同知密直司事,赵琼、元善之、全彦为密直副使,宦者李信为输忠保节同德佐理功臣宁越府院君。丁丑,吉昌君权准如元,贺改元。以朴瑗为右副代言。壬午,以前三司使金元祥、赵延寿贰于沈王,并下巡军,籍没其家,杖流于岛。下延德大君埙于巡军狱。

三月戊戌,以旱,祷雨于演福寺。乙巳,莺溪里百馀家火。丁未,地藏坊里三百馀家火,己酉,槐洞里火,无风自炽,延爇人物,死者甚众。人谓之天火。辛亥,王遣赞成事韩渥来,敛盘缠布。乙卯,上王械送伍尉方连,宦者方元,囚于巡军,上王之在吐蕃也,连、元兄弟苦其久从艰险,欲弑之而逃还,中夜火行幄,事觉。

夏四月戊辰,雨雹、雪,人有冻死者。壬申,以旱,禁酒。丁丑,雨。戊寅,以金仁沇为知申事,庆斯万、李揆为右左代言。壬午,以李光逢为三司使,朴仁干为密直使,张元祉为推忠劲节功臣密直副使,其为暠署名于书者,皆罢。辛未,中书省差官脱脱帖木儿来,鞫延德大君奸事。帝命赦金元祥、赵延寿。

五月己丑,佥议赞成事致仕闵宗儒卒。壬辰,脱脱帖木儿还,政丞崔有渰率百官军民,附书,呈中书省曰:“小邦,始自太祖圣武皇帝草创之际,我忠宪王首先附属,岁修朝聘,依本分,出气力。至忠敬王,躬亲赴阙,令王京去水就陆。以至忠烈王、老沈王,及今国王,钦蒙累朝圣旨,釐降公主,世为驸马,优承恩眷,海隅小民,眠食无虞。乃于至治元年四月,国王赴阙朝见,有本国奸臣等,捏合虚辞,冒告朝廷,因此折璒,迁延未还。才于今年正月内,钦蒙圣恩,复袭王爵,依旧行事,阖国臣民不胜懽忭,不期奸臣罔有悛心,依前说谎捏告,致有省院台,差来官前来审问,备知虚伪。某等伏虑,小邦邻接日本,极边重地,相离中原四千里。久旷无主,傥有不测之变,无所启禀,利害非轻,以此,某等日夜为惧,未得宁心。若蒙闻奏天聪,将说谎人等,严加禁治,回送本国,毋令再行捏告。令国王早还本国,安抚百姓,似望谗慝杜绝,臣民获安,幸甚。”丙申,以成均学论沈宗叔为合浦万户府禄事。先是,以式目中军录事为之,刀笔吏往往贪污不法,王知其然,特命经术士,代之。丁酉,帝以册皇后、皇太子,诏天下,遣直省舍人秃鲁不花来,颁诏。丙午,祷雨。是月,以林仲沇佥议赞成事,全英甫、尹硕为评理,朴仁干判密直司事,崔天藏为密直司事,元善之同知密直司事,金仁沇为密直副使。

六月戊午,评理黄瑞如元,贺册皇后、太子。辛巳,虑囚。

秋七月壬辰,元遣阔阔出来,求童女。癸丑,倭舶飘风,至灵光郡,凡二百二十馀人,具舟楫,归之。

八月戊午,王娶魏王阿木哥女金童公主。甲子,上王傅旨曰:“判三司事朴虚中年已八十,尚慕利禄,被此交构,韩渥、元善之、金仁沇又有所犯,已令勿仕,渥等略不疑惧,公然视事,殊无臣礼。可自今,一从前旨。”

九月乙巳,虑囚。庚申,三司使尹莘杰如元,贺圣节。

冬十二月甲寅,政丞崔有渰如元贺正,宰相会旻天寺,上书中书省云:“前于延祐七年十二月闲,太[4]尉王钦蒙皇帝圣旨,流去西土住坐,在后至治元年四月内,国王赴阙朝见,因事未还。其闲,在此有奸臣等,会聚众官员省会:‘要具众人文状,赴都,告乞太[4]尉王回还,恁等于文状上,各各书名画字者。’遂行粘连到数张白纸,勒要众官名字,以此,各员准信,依从所说,书名画字了。当在后听知,前项奸臣等谋构却落,写做干碍国王幷沈王两王语句文状,将众人书名白纸粘连,送与讫在都同党人员处,赉赴都幷问事官处呈下。听得如此,今来思忖,得前项奸臣等用谋,不行吐露实情,虚称告乞太[4]尉王回还文状,诳瞒众人,于数张白纸,勒要讫名字,众官委实,不知书写是何词。因却有奸臣等,依凭前状,到今,胡乱告说未绝。为此,今具文状,付贺正官崔政丞,收管前去,代告中书省,伏乞详状施行。壬申,太白昼见。丙子,虑囚。

十二年[编辑]

○(乙丑)十二年春正月王在元。辛亥,佥议评理致仕郑僐卒。

闰月丙辰,宥二罪以下。庚申,上王以朝廷寝立省之议,遣人祭告高、庆二陵。甲戌,元遣直省舍人塔不歹舍儿,别赤伯颜帖木儿来,颁赦。

二月甲午,燃灯,王如奉恩寺。

三月辛未,虑囚。

夏四月甲辰,祷雨。

五月辛酉,王及公主至自元,山棚结彩,陈杂戯,献歌谣,以迎。是日,上王薨于燕邸。甲戌,遣三司使尹莘杰,万户姜融,迎梓宫于平壤。

六月己卯朔,加上先王、先后尊号,又加境内山川神号。壬寅,三司右使赵延寿卒。

秋七月己巳,知密直事崔云卒。癸酉,鸡林府院君王煦,密直副使李凌干等奉上王梓宫,至自元,百官玄冠素服郊迎,殡于淑妃宫。甲戌,延兴君朴全之卒。

八月壬辰,王与公主,幸汉阳,张毡幕于富原龙山高阜望海处,而御之。癸卯,以公主弥月,宥二罪以下。

九月己酉,以鹰坊内乘之谗,杖中道提察使李衍宗于行宫。辛酉,以僧祖衡为王师。戊辰,虑囚。

冬十月戊子,遣摠部典书李光时如元,贺圣节。乙未,教曰:“孤承先业,谬荷丕图,常思置器之难,罙极临渊之惧。迺者,奉诏入朝,时有负罪奸臣,饰辞诬谮,谋倾寡人。适新皇帝御极,肃将天威,扫清内乱,赏罚至公,曲直自辨。于是,纪祖宗之功,廓天地之度,釐降公主,命复侯藩,眷遇之幸,顾不伟哉?孤赖父王严训,得免悔尤,式至今日,皇天不吊,奄尔弃世,万机之繁,无所咨禀。况近来,官吏弄法,冤枉甚众,以致乾文屡变,时令不顺,栗栗危惧,罔知攸济。推广天子好生之德,遹追先考爱物之仁,宜宣实惠,以阐大和,其二罪以下,咸宥除之。于戯!易俗移风,庶启维新之化,仁民爱物,旁推不忍之心。

  • 一,尊祖报本,孝理所先。太祖以来,历代君王,加上尊号。
  • 一,国内名山大川,载诸祀典者,各加德号,修葺祠宇,圆丘籍田,社稷寝园,佛宇道观,修营以祭。先代陵庙,官禁樵牧,毋令践蹂。箕子始封本国,礼乐教化,自此而行,宜令平壤府,立祠以祭。其祭文宣王、十哲、七十子,本国文昌侯、弘儒侯,务致蠲洁。
  • 一,太[4]师右丞相东平王拜住,于我父子,临危救难,永安社稷,恩莫重焉。每岁贡献之时,幷馈土物于其子孙。
  • 一,父王吐蕃之行,侍从艰险者,忠义殊等,宜加异奖。
  • 一,辛酉,年以来,随从功臣,奋义忘身,夷险一节,带砺难忘。别加褒奖,延及子孙。其留在本国,不顾利害,一心辅佐者,亦加旌赏,其已身没者,追封爵号,赏及子孙。
  • 一,孝子、节妇,旌表门闾,劝励风俗。
  • 一,前者,奸臣谋构,危言以动众心,能执君臣之义,奋不顾身者实少,而顾望疑迟,中立观变者,一国皆是。及乎孤之危急,甚于累卵,孰不靡然从于奸党?义当治罪,以为人臣之戒,然迹其心,盖不得已,已皆宽宥,不介于怀。彼尚不晓,自怀疑惧,故玆原宥,以定其志。其忠节虽亏,而有才干者,皆许叙用。
  • 一,郡县大小,本有定制,近来,无功而升号者颇多。其非先代所设,皆仍旧号。
  • 一,守令分忧宣化,当小心供职,务安百姓,近赏罚不明,无有惩劝,率皆贪污废职,各道存抚提察,考其殿最以闻。
  • 一,内外两班、乡吏、百姓,冒受金印检校职,结衔避役,甚为淆滥。司宪府、各道存抚提察使,并皆收职,各从本役。如有不从条令,不纳职牒者,严行断罪。又冒受摠选部入仕上典,幷伪造谢牒者,不在此例。
  • 一,各领府队正人等,俸禄岁减,劳役日深,孤甚恤焉。宜令重房,体察完护,甲戌,年以来,有战功人,及战亡人子孙,各加叙用。”丁酉,公主薨于龙山行宫。丙午,遣右代言李揆如元,告公主丧。

十一月庚戌,王至自汉阳。甲寅,葬上王于德陵。乙卯,公主之丧至自龙山。丙辰,移御于吉昌君权准第,自是,屡移私第。庚午,以李齐贤为推诚亮节功臣政堂文学。

十二月癸未,元中书省移牒曰:“自成吉思皇帝以来,出气力有功者,抄录史策以进。”从国史院之奏也。乙未,元遣左司郞中脱必歹,赐王宝钞一百锭,宣酝二十壶,吊慰兼致奠公主。

十三年[编辑]

○(丙寅)十三年七月丁卯,教曰:“闲者,乱贼之徒欲覆邦家,擅呈都省,请立省比内地。于时诸臣同心戮力,奏帝罢之,再造邦家,其功莫大,带砺难忘。以赞成事金怡、全英甫,甘泉君全彦,评理尹硕,知密直司事李凌干,密直副使朴仲仁,左常侍尹莘系,上护军崔安道,中郞将孙守卿等为一等功臣,赐土田臧获,及父母妻子爵,有差。

十四年[编辑]

○(丁卯)十四年夏五月佥议中赞金怡卒。

冬十一月戊子,教曰:“寡人在都五年,奸臣谋移国祚,侍从之臣,尽节辅佐,终始一心,其功可录。以佥议政丞尹硕,化平君金深,上党君韩渥,西河君任子松,赞成事元忠、全英甫,参理安文凯、李恭、崔濬,甘泉君全彦,豊壤君赵琼,密直使孙琦、朴仲仁,同知密直司事曹硕,密直副使金之镜,军簿判书李那海,判司宰寺事李仁吉,判缮工寺事张逸,右副代言奉天祐,鹰扬上护军崔安道,上护军申时用、韩季辅,上护军致仕姜彦,护军全世贞、朴松,中郞将崔孙祐等,为一等功臣。赞成事郑方吉,密直副使郑孙英,内府寺事罗英秀,淳昌君林仲沇,通化君金千宝,政堂文学朴远,密直副使李揆,判典仪寺事赵石坚,检校评理金富,民部典书权谦、郑顺,判典校寺事李兆年,奉翊致仕裵英之、李连,检校判书韩永,罗州牧使张沆,上护军崔德符、刘方世,检校上护军朴连、尹吉甫,执义郑瑚,大护军张英伯、金彦丘、洪赞、金榟,前典客令朴永林,护军吴挺仁、宋善庄、崔昌义、李重阳、李晖、郑仁伯、尹安淑、赵甫,典医副正金硕,平海副使朴玄柱,中郞将崔云、桓允全、白元泰、金寿、金成杰、文成柱、高宗甫、金迪、朴成瑞、金天镜、庾良俊,密城副使刘臣启,郞将白仁庇、金㻑、韩琎、刘椿,散郞金仁镜,为二等功臣,赐田及臧获,父母妻子爵,有差。”

十五年[编辑]

○(戊辰)十五年春二月丁巳,遣世子祯如元,宿卫,又遣左常侍尹莘杰,献童女。

夏四月甲午,以尹硕为海平府院君,郑方吉佥议政丞,姜融、林仲沇、全英甫为赞成事,孙琦、崔濬为评理。乙未,元以改元致和,遣阇里帖木儿来,颁诏。戊戌,郞将李自成还自元,言:“帝封我化平君金深女达麻实里为皇后。”先是,深女为仁宗皇帝偏妃。辛亥,王率内竖,畋于西海道。

五月辛未,幸木村高圆寺。辛卯,辛白州。

六月戊申,遣密直副使李揆如元,贺改元。

秋七月己巳,帝遣平章政事买驴,舍人亦忒迷失不花等来,兴礼君朴仲仁,及曹𬱖、赵云卿,上护军高子英等从之,皆沈王之党也。时,柳清臣、吴潜诣中书省,诬王盲聋喑哑,不亲政事,遂诉云:“上王奏仁宗皇帝,以焘为高丽王,以暠为世子,已有定命。至英宗时,焘与伯颜秃古思谋,令金怡说上王,夺暠世子印,又夺上王所赐暠田宅,及陪臣清臣、潜等百四十人田宅等事。于是,帝遣买驴来,质问,王辞疾不迎,买驴意王实聋哑,径诣王宫,宣诏诘问。王对曰:“世祖皇帝赐我父王高丽王世子印,武宗皇帝授父王沈王爵。未几,袭封高丽王,洪重喜来曰:‘一身上,不宜兼绾两王印。’奏于帝,命我为高丽王,延祐三年,我朝京师,父王授我世子印,谓曰:‘世祖皇帝赐此印曰’,“待胤子长传与之。”今党暠者言,父王听金怡说,以印与我,然仁宗宾天二年,父王窜吐蕃,时予在国,何暇与伯颜秃古思谋?且印乃延祐三年所授,而言英宗时所与,其言谬妄,但使吾父子相夷耳,我父王以世祖外甥,又有累朝佐命之功。重喜尚曰:‘一身不可兼两王。’况暠有何功,既为沈王,又要高丽世子印耶?父王田宅,已与暠者,曾蒙帝旨,孰敢违异?但懿州所置廨典库店铺、江南土田,父王所与文契俱在,营城、宣城两扫里,世祖为高丽王朝见往来供给,许置之,子不得传之于父,而他人有之,岂其理也?又清臣等田地,皆夺他人所有,非其传于祖父者,令有司,考其文契,还与旧主耳。”买驴见王礼容严肃言辞有叙曰:“帝所以命臣来者,察王疾也,以今所见,向者之诉,皆诬也。”于是,𬱖等惶惧无言。时,上国使臣,络绎而来,王皆不接见,使臣陵辱宰相,擅作威福,多纳贿赂,荒淫声色,淹留旬月,买驴疾其所为,并督令还归。辛未,元遣不家奴来,求童女。乙亥,下政丞尹硕于巡军狱,杖之。丙子,买驴、亦忒迷失不花还,王遣崔安道于平壤,馈金银、绫罗、苎布,买驴不受。壬午,遣护军尹桓如元,献苎布及纸。庚寅,胡僧指空,说戒于延福亭,士女奔走以听。鸡林府司录李光顺亦受无生戒,之任,令州民,祭城隍,不得用肉,禁民畜豚甚严,州人一日尽杀其豚。是月,泰定皇帝崩。

八月癸丑,盗窃寝园祭器。甲寅,王微行,幸礼成江,以商人子李奴介为密直副使,内竖婿金就起为军簿判书鹰扬军上护军。乙卯,幸平州。下沈王党赵湜、金温、权贺、田宏等于巡军,流之。丙辰,贬乐安君金之谦,为宁海府使,流判事金千镒于田里。先是,之谦、千镒与万户洪绥,归心于暠,诬以本国背上国,又以王盲聋喑哑,谮于元故及。

九月壬申,武宗皇帝次子怀王即皇帝即位于上都,是为文宗。遣使来,告改元天历,赦天下。左散骑常侍尹莘系还自元,元欲征兵本国,令莘系同洪伯颜不花,赉文牒以归。莘系还国,匿不见。

冬十月乙巳,地震。

十一月乙酉,地震。

十二月庚寅,遣监察大夫李凌干如元,贺即位改元,海平府院君尹硕贺正。壬寅,遣密直使金承用如元,贺圣节。

十六年[编辑]

○(己巳)十六年春正月王在平州。王自去年八月,出次天神山下,构假屋以御,问虞人曰:“盖屋何物为佳?”虞人对曰:“朴木皮最佳。”即命取之,民甚苦之。王耽于游田,支费浩繁,招集虞人,皆授检校郞将、别将,赐衣服谷米,动以百计。己未,沈王公主讷伦之丧至自元。丁亥,元遣崇祥院摠管府判洪明理和尚来,颁赦。

三月甲戌,金承用还自元,道卒。庚辰,帝召还孛刺太子。

夏四月帝让位周王,周王即皇帝位,是为明宗。以文宗为皇太子。庚寅,葬讷伦公主,翼日,盗发其墓。丁未,王不豫,移御双峯寺。

五月戊午,帝遣洪末的里、廉悌臣,赐王衣酒,又召还金之谦、金温、赵湜。庚申,以旱,禁酒。丁卯,聚巫,祷雨六日。乙亥,幸白州般若寺。丁丑,遣朴之环如元,献文苎布。癸未,雨。丙戌,以王不豫,祷于毡城。

六月庚戌,高兴府院君柳清臣死于元。

秋七月丙辰朔,日食,太白昼见。丙寅,佥议政丞致仕铃平君尹珤卒。戊寅,赐政丞郑方吉杖。

八月帝崩,皇太子复位,赦天下。

九月前忠州牧使金用卿从沈王,留于元。其妻私义女婿别将王之祐,监察司鞫问,俱服。丙寅,检校赞成事安于器卒。辛未,元帝以即位,遣直省舍人完者,省委官文伯颜不花来,颁诏,王[5]在白州,病不出迎。壬申,完者诘问其由,郑方吉以实对,王犹忧惧,完者遣忽赤闵子明,谓王曰:“上国称高丽多过失,今宜先贺登极。”王喜曰:“使臣右我,复何忧?”

冬十月丁亥,完者、文伯颜不花、洪末的等见王于白州藤岩寺,左右皆匿。完者等直入卧内,王慰谕之。己亥,遣定安君琮如元,贺帝复位。庚戌,又遣金之镜,请传位世子祯。壬子,广兴仓颁禄,时,国无纪纲,人无廉耻,诸卫别将散员等亲到仓门,或冒受,或劫夺。纠[1]正不能纠[1]治,手执鞭杖,终不能禁。

十七年[编辑]

○(庚午)十七年春二月壬午朔,元策世子祯为王,遣客省副使七十坚来,取国玺。

秋闰七月甲申,王如元。王传国后至复位凡二十四月在忠惠世家。

后元年[编辑]

○(壬申)后元年正月以前,入忠惠二年。春二月甲子,元遣留守宝守前理问郞中蒋伯祥等来,命王复位。王以蔡洪哲、林仲沇为赞成事,尹莘杰为评理,金资、金仁沇为密直使,曹𬱖、闵祥正知密直事,又令伯祥仲沇摄行征东省事。戊辰,王遣闵祥正、赵炎辉,下前王嬖幸政丞尹硕,宰相孙琦、金之镜,上护军裴佺、吴子淳、康庶、朴连,代言李君侅、尹桓,大护军丘天佑,护军崔安寿、金天祐,郞将卢英瑞于巡军。

三月庚午,伯祥囚判事权适,上护军金锐于巡军。壬申,又囚奉翊尹佺,知申事尹之贤,前大司成高用贤,大护军洪瑞、尹之彪、金上璘、梁宣,前内府令桓允佺,护军金镜、韩不花,中郞将宋明理、梁和尚、林仲甫。癸酉,辽阳使者,以崔安道及护军孙远,辞连朱帖木儿不花,执之以归,中书省亦遣其掾任志,搜检军器,因前日之诬诉也。乙亥,杖金天佑、丘天佑、崔安寿、孙琦、尹桓、梁宣、金锐、吴子淳、洪瑞、尹之彪、桓允佺、卢英瑞、金镜等,追夺职牒,幷权适、韩不花、流于海岛。庚辰,杖李君侅、高用贤、林仲甫,流于岛。金之镜瘦死狱中。

夏五月癸未,元遣客省太史都赤来,囚伯祥、仁守、祥正、炎辉于行省,释尹硕、之贤、康庶、裴佺、朴连、尹吉甫,召还配岛孙琦等二十馀人。乙酉,百官以书,诉伯祥不法于都赤。丙戌,都赤执伯祥以归。辛卯,聚巫,祷雨。甲午,雩。丙申,雨。

六月以蔡河中为密直使。

秋八月帝崩。

冬十月明宗次子鄜王。即皇帝位,是为宁宗。

十二月帝崩,年七岁。

后二年[编辑]

○(癸酉)二年春正月王在元。

三月右丞相燕帖木儿奏于皇太后、皇太子曰:“高丽邻于倭境,今其王久在都下,请令还国。”制可。时文宗、宁宗相继而崩,皇太子未即位,王以文宗旧臣,不忍遽还,迁延不发,朝廷督之。

闰月丁酉,王与公主,发京,是为庆华公主。皇太子遣院使阿也赤,饯之,千官出饯者颇多。庚子,王至通州,太子又遣集贤学士舍罗八,饯之。庚申,王禁迎驾油蜜茶食。

夏四月丁卯,王至临江卵山寨,沈王暠来谒行宫,遂从王东还。丁亥,王至平壤府,谒御容殿,权省丹阳大君王珛,及赞成事曹𬱖,密直使郑颀奉国印,上谒。己丑,幸大同江,张水戯,慰沈王,晩御楼船,自浮碧楼,沿流而下,歌吹闻于十里。

六月妥懽帖睦尔即皇帝即位,是为顺帝。遣密直金资等如元,贺即位。戊子,帝以即位,遣都儿赤来,颁诏,王率百官,出迎于郊。王宴使臣,懽甚,赋绝句,命文臣和进。

后三年[编辑]

○(甲戌)三年

后四年[编辑]

○(乙亥)四年夏四月己巳,王猎于海州。丁丑,命佑文君梁将,前郞将曹莘卿,掌铨注。以姜融佥议左政丞判三司事,蔡河中佥议赞成事,崔老星为怀义君,曹莘卿为左代言,申时用为大匡元尹,尹贤为持平。自三月不雨,至于是月。

五月壬午朔,以旱,徙市,聚巫祷雨。庚子,禁酒。庚戌,雨。

六月辛酉,王至自海州。

秋七月丁亥,大雨。元以册皇后,遣直省舍人月鲁博儿来,颁诏。元断事官教化哥里厮哥来,斩御香使塔思不花,枭首于市,籍其家,囚其妻,及党恶护军宋允时,中郞将许瑺于行省,人大悦。

八月辛亥,元遣舍儿八赤伯颜不花来,诏王曰:“慎简庶僚,各供尔位,一遵世租皇帝圣训,祇率旧章,整治邦家。”己未,幸海州。初王欲游猎海州,惮朝议未果,御香使金信本国人希旨,口宣圣旨云:“祝寿于海州神光寺。”乃托以行。乙丑,纳前左常侍权衡女,册为寿妃。

九月甲辰,忠宣王顺妃卒。

冬十月己巳,王闻元使黑厮来,庚午,还自海州,至国清寺。王性厌人,左右不得近,忽赤李叙虑王独行,从其后,王怒罪之。翌日昧爽,百官会迎宾馆,迎诏,始知车驾先至,惊惶行礼,王使人逐之,百官皆走匿。王之忌人如此。俄而元使至,王听诏于行省,还幸国清寺。甲戌,复幸海州。

十一月丙午,王以梦,改讳焘为卍,典理司贴榜喩人。

十二月辛酉,葬顺妃,元遣完者来,会葬。己巳,元以改元至元,遣使来,颁诏。戊寅,遣姜好礼、郑天佐如元,贺正。

闰月甲午,元遣使,诏王入朝。乙巳,至自海州。丙午,上护军安士由还自元,以前王悔过,白王,王泣下。初,宦者帖木儿不哥有罪,王命李精,杖流于岛,精故纵之,帖木儿不哥亡入元。一日,王问精以帖木儿不哥安在,精对以死。至是,大护军朴青来自元,告帖木儿不哥在大都,扬殿下过恶,王怒,杖精流于岛,籍其家。复属延庆宫为奴,人多快之。

后五年[编辑]

○(丙子)五年春正月丙辰,赐南宫敏等及第。戊辰,召还德妃。乙亥,遣赞成事闵祥正如元,贺改元。是月,幸海州。

二月戊寅朔,立公主府曰庆华,置官属。

三月丙辰,王将如元,发海州,时,王不欲入朝,久留西京。乙亥,命右常侍郑天起,执义王伯等,征前王所用财物。免贱为良者还屡贱隶,又收前王功臣田,并还本主。

夏四月戊戌,祷雨。

冬十月壬辰,辛彦卿还自元曰:“汉人卢康忠、王谊、王荣等十二人诉王之罪,谋欲除国,夷为军民,王宜急入观。”

十二月辛卯,王渡鸭绿江。帝以前王不谨,遣还国。

后六年[编辑]

○(丁丑)六年春正月王在元。

二月乙未,杞城君尹莘杰卒。

夏五月己酉,赞成事元忠卒。庚戌,帝敕汉南、高丽人,不得虚藏军器,执把弓箭,除官员存留马匹外,其馀尽行拘刷,于是,百官皆不视事。戊午,征东省据世祖皇帝不改土风之诏,奏闻于帝,请令百官骑马。丙寅,彗见,长丈馀。

六月庚午朔,彗星见,癸酉,、癸巳,、丁酉,亦如之。

秋七月庚子,彗见天市垣,四十日乃灭。壬寅,枢密院遣人,索鸦鹘。

八月丙子,前王率群小,猎于东郊。庚辰,典理判书李谦如元,贺册太皇太后。甲午,以郑颀为锦城君。

九月壬寅,延昌君朴孝修卒。甲子,前王率群小,数微行街里,会夜司宰副令李平遇诸沙岘,意谓群小,击伤王臂,仆地。

冬十月己卯,礼城县地震。乙未,前王猎于东郊。

十一月丙寅,遣开城尹高允温如元,贺正。

十二月壬申,流赵得球于灵兴岛,得球为前王近幸,全以财利献计。癸酉,帝命勿收兵器,许骑马。是月,王至自元。

后七年[编辑]

○(戊寅)七年夏六月丙寅,幸白州藤岩寺。地大震。乙亥,地三震。壬午,又震,丙戌,、丁亥,亦如之。壬申,禁酒。

秋七月庚戌,大风雨,拔木偃禾。甲寅,元遣失里迷,诏册皇后,且求宦者童女及马。失里迷到金郊驿,闻王在白州藤岩寺,不入城。宰相遣上护军全思义,馈羊酒,不受曰:“王若不迎,吾当不入城。”宰相遣人以闻,王先知之,禁人,故不得白。乙卯,地震。失里迷入城,以王不迎诏责问,政丞权汉功,赞成事闵祥正、赵玮等以王有疾对。丙辰,元遣使来,求佛经纸。

八月癸亥,宰枢以金二丁,贿失里迷,不受。乙丑,失里迷诣藤岩寺,见王,王辞以浴,良久乃见。失里迷责王不迎诏,欲取招状,王对以不知,不肯承,又待之不礼。失里迷怒,退宿白州。翌日,王命赞成事高谦,宴慰之。乙亥,王馈失里迷钞三百锭,宰枢亦赠银、绫、苎、虎豹、熊皮。

闰月乙未,赞成事安文凯卒。甲辰,以曹𬱖为佥议左政丞,洪彬为赞成事。

后八年[编辑]

○(己卯)八年春三月癸未,王薨于寝,在位前后二十五年,寿四十六。性严毅沉重聪明,善屡文,工隶书。又性好洁,一月汤浴之费,诸香十馀盆,苎布不下六十馀匹,名曰手巾。多为内竖所窃,王不之知。忠惠王后五年十二月,元赠谥忠肃,恭愍王六年闰九月,加上尊号曰懿孝。

史臣评价[编辑]

○史臣赞曰:“自烈宣肃惠世历四代,父子相夷,至与之讼于天子之朝,贻笑天下后世。且父子天性之亲,孝为百行之先,而政事之本也。本既失焉,其他无足观者。忠肃晩年,遗弃国事,出舍外郊,信任朴青等三竖,威福下移。若子若孙,皆罹凶夭,可胜叹哉!”

世家卷第三十五

注释[编辑]

  1. ^ 1.0 1.1 1.2 原本「紏」
  2. 原本「系」
  3. 原本「傅」
  4. ^ 4.0 4.1 4.2 4.3 原本「大」
  5. 原本「元」